晚上七点,香玲书寓素衣先生的出阁礼开始了。
从六点开始,这间占地颇大的书寓内就开始慢慢人声鼎沸起来,报社记者,权贵子弟,商贾公子,军官,遗老遗少,帮派堂主,海外留学生,甚至金发碧眼的外国鬼子都有好多个。
在这种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际化大都市中,再也没有任何一个年代能找出比现在更多类型的人物汇聚一堂的时候。
毫不意外的,那些金发碧眼的老外成为了在场众人的焦点,尽管这些鬼子们也被不少爱国人士鄙夷,但也有不少人厚着脸皮凑在他们身边,努力讨好着。
在一个宽敞的厅堂内,李云坐在二楼靠近栏杆的地方独自一人饮酒,四周的人来来往往,却没有一个人敢与他同坐一桌。
倒是有不少议论声,提到了他的来历以及得罪了青帮,外加放话要夺得潘素衣的事。
李云混不在意,他现在手机拿不出来,只能慢慢喝闷酒,无趣得很。
终于,在赵姨娘的亲自引路下,一位今晚最大的大人物出现了。
一个高鼻子,穿着绅士服装,拿着一根绅士拐杖的老外慢悠悠的走了进来。
不少人都惊呼起来:
“是史密斯!”
“史密斯先生,很高兴认识您。”
“原来传闻是真的,香玲书寓的背后真的是不列颠国在撑腰,难怪那么久没出事。”
“没出事?今晚不就出事了吗?你看二楼那位,嘿嘿,有好戏看喽!”
“你不会真以为一个练武的毛头小子能对抗这些鬼子们吧?再说,他就是能对付鬼子,二鬼子也不好对付。”
二鬼子,指的是汉奸,如青帮以及赵姨娘那些人。
二鬼子往往比鬼子更狠,因为他们杀起曾经的同胞来更加得心应手。
随着史密斯的到来,这个三层楼的宴会厅内越发热闹起来,李云的身边也越来越多人,但依旧没人敢来入座。
直到一个温尔尔雅的中年男子声音响起:
“这位先生,不知在下可否有幸认识一下?”
李云斜眼瞥了一下他,悠悠然说道:“你如果是我的仇人,那就尽管放马过来,如果不是,那就离我远点,免得引火烧身。”
来人,以及周围人都楞了一下,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那么狂妄的人。
“在下,杜月荣!”
穿着长衫的中年男不以为意,爽快的报上了自己姓名,顿时间,二楼宴会厅的众人齐刷刷的看向他。
场面竟是有些冷了下来,被这中年男的一句话被镇住。
“杜月荣?”
李云思索了下,笑道:“杜月荣算哪根葱?没听过,八成是什么卖国求荣的小人,不认识也罢。”
二楼的人越发小心翼翼。
知道这位李二爷干过什么事的人全都预料到了今晚会有事情发生,可他们都没想到,这李二爷连一点面子都不给杜帮主,还指着他的鼻子痛骂他卖国求荣。
这要是不打起来,老天爷都看不下去!
但老天爷,还真就这样看得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