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尖锐的刹车声,一辆红色法拉利以让人瞠目结舌的速度停在空荡荡的酒店门口,惊得车童失态地瞪大眼,不可思议地看着这辆仿若天外来客的红色法拉利!
陈子墨将柳菲菲打横抱起下车,长腿往回一撩,砰!巨大关门声将车童惊得七魂飞,八魄散!
俊眉一挑,灰眸一剜——
“丫的!杵着干屁!给老子停好了去!”
不登记,不刷卡,迈开长腿直接向vip电梯走去,倏地回头,对两名笑容早已僵在脸上的服务台小姐抛出六个字——
“总统套房!马上!”
“可是……先生……你……” 还没登记付款……
声音,嘎然而止,在那对嗜血的灰眸中!
除了怀中的小丫头,所有女人在他眼里皆一视同仁,绝对不会讲丝毫情面——
“丫的!少和你爷爷你呀我的!老子要上去还没动静,你丫的身上少了什么零件别怪爷爷没和你打招呼!”
好人不长命,恶人千年行!
就那么一句话,陈子墨到达三十八层后,立马受到空前热情周到的服务,经理、总管、组长、服务生分列两排,列队欢迎:
“欢迎光……”
“滚!少tm在这叽叽歪歪!”
砰!砰!大门踹开又合上!
从未见过如此暴戾的客人,在场所有人员均吓得瑟瑟发抖,生怕此暴君一个心情不爽将他们当那门来踢!
撩开白色丝被,将昏迷的柳菲菲放上去,小心翼翼的程度与刚刚的暴戾形成鲜明对比,有种错觉,似乎,她是他生命中很重要很重要的那个人……
垂目,神秘的灰眸睨着那双红色绑带高跟鞋,轻轻点点那俏挺的小鼻尖,低声开口:
“小丫头……从来都是别人侍候老子,看你丫的这小样,便宜了你!”
声音,有着淡淡的宠溺,只是,他自己并未注意……
脱下鞋,又细心为她掖好被子后,陈子墨捏着手机走到巨大的落地窗前,注视着睹目可及的地方按下一串十年未曾拨通过的号码……
几乎是立即的,在刚接通那一刹那,对方就接了起来,声音里有着无与伦比的激动——
“boss!是你吗?我在中国,现在你在什么地方?我来找你!”
“西雅图!”
“翡城的西雅图大酒店?哈……怎么那么巧,我也在,我……”
眉毛一扬,打断他的罗嗦——
“kao!杰克!十年没见,你tm还是那么多废话!别废话!马上过来!三十八层一号套房!”
“好!我马上到!”
“对了!顺便带上你的特效药!”
这才是重点!
本不想那么快和他们联系,可为了小丫头,他只有放弃那无人打扰的清静日子,因为,杰克的特效药对小丫头的伤有着神乎其神的效果。41----爱意文学 ωωω.ieτχτ.Cοm 无广告在线阅读-----
虽然,用一般的方法治疗小丫头的伤,在十来天后依旧可以恢复,但他不愿看到小丫头缠着绷带的可怜样,那样,他会恨死自己,因为,他曾发过誓——他要保护她!不会让她受到任何伤害!
之所以直奔西雅图,那是因为他虽避世,却依旧掌握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极快,响起敲门声——
“门没锁!滚进来!”
暴戾的声音没有丝毫感情,一如十年前一般。
黄头发,白皮肤,绿眼睛,典型的欧洲鹰钩鼻!
带着法国贵族气质的杰克如火箭头般冲进来,放下急救箱,一把抱住陈子墨,一双绿色的眸子将他从上到下扫量个遍,急急道——
“boss!你的伤在什么地方?让我给你治……”
啪!暴虐的一巴掌拍在他的头顶,一把推开他,灰眸闪着熊熊火光——
“kao!你丫的还学不乖!老毛手毛脚!要再碰老子一下,老子把你当玩具拆,拆了你丫的小零件!”
“boss……”
“波你老母!你丫的那只眼睛看见老子有病?”
“boss你……”
大手一伸,像拧小鸡仔似的将他拧到三米二的大床前,指着昏睡的柳菲菲开口——
“是她!”
绿色的眸子扫向床上那张美丽的小脸,杰克有些吃味,撇撇唇开口:
“她是谁?boss!你知道我的脾气……”
啪!又是重重一巴掌,灰色的眸子更加火花四溢——
“少给老子来那套!叫你治你就治,叽叽歪歪干屁?要她明天中午十二点以前好不了,老子喝你的血,剥你的皮,抽你的筋,让你丫的与蛇为舞!”
说完,陈子墨坐上床,将柳菲菲抱在怀里,用眼神震慑他,大有不听话就灭他之势!
杰克哀怨的盯着他——
“boss……”
灰眸恶狠狠一剜:
“还不治!”
屈服在他的暴戾下,杰克终于拧起药箱慢腾腾走到床边为柳菲菲治疗……
与此同时,狄傲天和楚修泽同时接到手下报告,那不明身份男子将柳菲菲带到西雅图大酒店三十八层总统套房……
何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如此便是——
白色三米二大床上,陈子墨将昏迷的柳菲菲抱在怀中,让她斜靠在他宽阔的胸膛上,轻轻拨开红火发丝,让后脑上还正流血的伤口暴、露在空气中。
轻柔的动作,小心翼翼的心态,宛如在他怀中的小丫头是尊易碎的磁娃娃,深得他心,却怕稍有不慎便碎满一地!
一双绿色的眸,一瞬不瞬锁定他每一个动作,与他相识二十几年,何时见过他如此呵护一个人?
那手,本应举枪握刀砸沙袋,可此时却小心翼翼做着护工的工作,虽生疏,却也不是无彰可循!
“boss!你喜欢她!”杰克看着他,坚定说出口。
一句话,犹如静湖投石,激起千层波。
手,顿住——他喜欢小丫头?
是!肯定是!她是他的小师妹,更是他的小丫头,不仅将师傅所教悉数教给她,还把自己所学传授她,更和她同床共寝n多年,那有不喜欢之理?如若不喜欢,他干嘛这么做?他陈子墨又不是神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