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义,不,马爷,其实我就是一打工仔的命,做不了老板,所以你不让我当他们老大,是你最明智的选择。”他非常诚恳对马义说道,马义笑笑,“人其实都是有野心的,老话说不想当老大的混混不是好混混,我不相信你从来没有当老大的理想。所以我宁愿相信,假如是东方鑫让你当玄堂堂主,你肯定会屁颠屁颠地立即走马上任,然后对东方鑫感恩戴德,恨不得认他当自己的老子,说不定此时你正向他磕头谢恩表达忠心呢!”
老底被人揭穿,亮仔顿时老脸一阵发烧,“咳……咳……那个……马爷……我……不是……”
“没事,即然你不想干,我也不勉强,我为人向来厚道,从来不干牛不喝水强按牛头的事,革命需要个人自愿,强迫是不可取的,反正想干的人多了去。”马义拍拍亮仔肩膀以示安慰。亮仔正想表示感谢,理解万岁,不料马义话锋一转。
“你拒绝我,说明你不相信我的能力,认为我搞不过东方鑫,对不对?”
“这……”亮仔一愣,马义所问正是他所虑,所以他果断无言以对。
马义脸色瞬间变冷,身上杀气测漏,“你知道我最讨厌什么吗?”亮仔脑门冷汗瞬间狂飙,受马义身上的杀气裹挟,他突然跪倒在马义跟前,磕头如捣蒜,“马爷,我就是三金帮一打杂的,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求你饶了我吧。”
马义手一甩,橙刀就到他手上,他用橙刀刀尖挑着亮仔下巴,一脸戏虐,“据我所知,你不是打杂的,而是步高的心腹,这些年,你跟着步高没少干伤天害理的事吧?”
亮仔想摇头否认,刚一动,锋利异常的橙刀就划破他下巴,吓得他不敢动弹,他哭丧着脸,“马爷,你太抬举我了,我不是步高的心腹,只是他手下一个跑腿的人而已啦,我所做的事,都是他让我~干的,我不干,他还不得杀了我?”
“哦,原来如此。不过你还是干了,对吧?作为一个成年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对吧?我们都是男人,是男人,就该有男人的担当,对吧?”马义轻声软语,列出一个不太整齐的排比句,仿佛在给一个迷途少年,循循善诱地讲解人生的道理,如果不是他手里的橙刀挑着亮仔的下巴,他还真象一个传道、授业、解惑的老师。
“对!哎哟!”亮仔为表达深以为是的认同感,以拉近自己与马义心灵之间的距离,于是他点头回应马义的说教,不料这个动作就等于他自己将下巴往橙刀刀尖上送,橙刀也给力,毫不犹豫刺入他下巴,亮仔吃痛,忍不住一声哀叫。
“丢,有这么痛吗?”马义鄙夷,手却不经意地松一松。亮仔吸着冷气,他确实不是装疼扮可怜,而是真正的疼,刚才橙刀扎进肉去好几公分深呢,伤口处血水顿时如檐雨滴嗒,如果不是他够机灵,反应快,搞不好气管都可能被割破了。
他指指橙刀,哀求马义,“马爷,能把刀拿开么?”
“不能!”马义一口回绝。
“为什么?”亮仔眼角噙泪。
“因为你刚才拒绝了我的好意。我这人嘛,喜欢给人好处,让他开心、快乐,当他开心我就开心,当他快乐,我就快乐……”
亮仔顿时想哭了。
如果他早点知道马义这么变~态,竟然有这种莫名其妙的爱好,他刚才就接受他的安排了,大不了事后再悄悄向东方帮主表明自己是白皮红心,是身在曹营心在汉,自己永远是东方帮主的好员工,甚至生是三金帮的人,死是三金帮的鬼,哪怕海枯死烂,痴心不改!
“快乐,是相互给予的。”马义刀不离手,抬头仰望天空,化身哲学大拿,象是对亮仔说话,又象是在自言自语,“我给你快乐,你快乐了,我也跟着快乐,等于是你也给了我快乐。可惜现在的人功利心太重,对个人得失太过于斤斤计较,所以他们都不能得到真正的快乐。”
“马老师,我明白了,以后我一定会多给别人快乐,然后自己也快乐,好不好?”亮仔的脖子又酸又疼,地上已经积了一摊他流的血水,但是马义的刀一刻没有离开他下巴,他就一刻不敢动弹。
可是马义仍然没有收起橙刀的意思,他甚至是在有意放亮仔的血,虽然流血量不大,但是扛不住一直在流啊,人体内的血液又不是山泉水流不完。据有关专家研究表明,在正常情况下,一个人体内总的血量约为体重的8%左右。打个比方,你的体重若为50公斤,则血量为4公斤,合体积为4000毫升,亮仔不是体态健壮之人,他的体重不会超过75公斤,所以他体内的血液也不会超过6000毫升。
他现在最少流失了100毫升以上的血,地上一摊殷~红,那不是油漆,而是他的生命之源啊!现在他还没有明显的症状,是因为流血量还不够,一旦他失血量达到800毫升以上时,他就会出现各种症状,比如面色苍白,怕冷、浑身无力之感,甚至呼吸急促,脉搏微弱。如果还不止血,任由他流掉自己身上1800毫升以上的血时,基本可以确定,他有机会与老阎握手了。
所以他想止血。想止血,就必须先感动马义。
要感动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投其所好。
就好象贿赂,有的官,喜欢钱,你就给他钱;有的官喜欢附庸风雅,你就送他字画;有的官好色,你就送他美女。总之对症下~药,有的放矢,保你心想事成,马到成功。马义比较奇葩,喜欢送快乐给别人,然后自己也傻呵呵地偷着乐,所以亮仔也临时将自己变成一枚奇葩,以求马义的认同感。
可是他再一次失算了。
因为他误判了马义的性格,其实马义是一个挺正常的人,他之所以在亮仔面前表现奇葩,实际是与他闹着玩的,就象猫玩老鼠一样,猫玩老鼠不是因为老鼠好玩,而是为了更好剥它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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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义玩亮仔,他是想杀鸡给猴看,他想让其他人明白,小孩不听话,会有狼外婆,三金帮不听话,会有他马义这个冷面甚至变态的判官。因为他突然有心想掌控滨海地下世界,而滨海实在太大,他势单力孤,很难掌控局面,所以他想借这帮精英之手,为他做事。
当然目的不能太明显,不然彰显了他们的重要性,他们会骄傲。他必须将他们完全臣服于自己,他才能实施自己的计划。亮仔是步高的红人,本来他是最好的人选,可是他心眼太活泛,不容易掌控,不好掌控的人,就象一个定时炸弹,别看他现在对你附首贴耳,搞不好随时都可能就炸了,所以这种人不能留。
“孺子可教也!”马义向亮仔竖起大拇指,亮仔以为马义准备放过自己,不由心一喜,可是马义却接着兜头给他泼下一盘冷水,“不过很遗憾,你站错队了,既然你拒绝为我所用,你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一个字:死!”马义后面的话主要是说给三金帮其他精英听的,所以他故意加大音量。
话音刚落,他握刀的手轻轻一拉,就割断了亮仔劲部大动脉,为了达到震慑的效果,他还故意放慢了出刀速度,以便他们看清楚他的动作。当橙刀划过亮仔脖子的时候,三金帮的精英们似乎听到利刃割破皮肤的声音,脖子不由一阵发凉,他们不自觉地伸手摸向自己的脖子,他们才发现,完整无瘕的脖子原来很可爱。
“唔……唔……”亮仔双手捂着伤口,双眼绝望地望着马义,他不是菜鸟,劲部大动脉被人割断的后果是什么他一清二楚,现在哪怕马义想放他一马,他都已经没有活的机会,因为这一直汹涌往外冒的,真是他的血,而不是油漆。大动脉断了,血是止不住的,他不超过6000毫升的血很快就会流完。
“马……马义……特么滴……老子就是……做鬼……也不放过你!”亮仔拼尽最后一口气,骂道。马义耸耸肩,一副老子不怕你的样子,“你死我手里,我就是你的煞星,所以就算你死后成鬼,也只会怕我,却不敢对我怎样。”
“走……着……瞧……”亮仔吐完这三个字,两腿一蹬,嗝屁了,他双目圆瞪,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呼……”马义站起来,呼出一口浊气。三金帮的精英随之慌乱后退,他们惊恐地看着马义,他们杀过人,但是他们没办法象马义一样变~态,杀人如杀鸡不说,还能在谈笑风生中杀人,这,确实是一项恐布的技术活,他们这辈子都无法做到,更别谈超越,其中有胆小的,他们紧紧捂着自己的脖子,深怕他也给自己一刀。
马义假装无视他们的反应,其实心里暗自高兴,他们害怕,正说明自己的目的已经初步达成,下面的事,就好办多了。他收起橙刀,然后作惋惜状:“唉,这又是何苦呢?所以说人啊,就得追求进步。人生就象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退则死,你们说,对吗?”
杀人凶手马义摇身一变,变成一个智慧长者,在谆谆教导三金帮的精英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