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不用你上刀山,下火海那么隆重,其实你只需要做一件非常简单的事就可以了。”马义轻笑道。桥本信以为真,顿时两眼放光,“哟西,牛桑良心大大的好,我们的朋友,交定了!”马义却一口拒绝,“我刚才说过了,我们不可能成为朋友。”
桥本猥琐地舔舔嘴唇,坚持道:“会的,牛桑,我相信我们肯定能成为最好的朋友。”
马义对桥本的自信非常反感,因为他虽然也觉得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对于他来说,却不适用,犹其他和桥本之间。因为桥本除了是黑龙会的人之外,还有就是其人品,实在让他不敢恭维。前一分钟,当他还控制着局面的时候,他那么凶神恶煞似,牛逼得不行。但是在后一分钟,当形势发生逆转后,立即成了没有骨头的孙子。
人生在世,最不能缺的就一付铮铮铁骨。一个没有骨头、反复无常的小人,是不值得信任,更不值得交往滴。
当然,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桥本为了自己活命,居然毫不犹豫地出卖自己的组织,谁敢保证哪天他再遇到什么危险,再把你给卖了呢?象他这种性格的人,天生就是反派,与反派交朋友,简直就是将自己架在刀尖上跳舞,只有傻叉才会干的事。
桥本眼看马义没有把自己当朋友的打算,于是更加卖力地兜售自己,将自己包装得如何如何好,仿佛马义不交他这个朋友,将会蒙受多大损失似的。马义为了耳根清静,于是打断他的话:“好吧,交朋友这事我们先放下,你还是先为我做事吧,等事情做完了,如果你觉得我还行,继续愿意交我这个朋友,那么我们就交吧。”
对方终于松口了,桥本看到了活的希望,顿时喜出望外。
“谢谢牛桑!我保证尽心尽力做好你交待的事情!说吧,你准备让我做什么?”桥本已经迫不急待了,因为他担心夜长梦多,时间久了马义会反悔,随时会收了自己的小命。马义拿出橙刀交给他,说道:“你自己卸下自己的一条腿,我就把枪收起来。”
桥本的脸急剧抽搐了几下,伸出的手迅速收回来,不接橙刀。
“牛……牛……牛桑 ,为什么呢?”桥本心里有一种被人当猴耍的感觉,刚刚他不是说事情不隆重么?为毛现在却说要卸自己的腿呢?不过卸腿确实不隆重哈,却非常严重呢!腿都没了,老子不就成了残疾人了吗?桥本心里千回百转。
“因为卸了你的腿,你就不会乱跑了,于是我就不需要时时用枪指着你脑袋了。”马义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让桥本差一点就爆炸了,他很想大骂马义八哥呀撸,但看在脑门上的柯尔特的份上,他果断决定不轻易动怒,而是装怂。老话不是说吗?忍一时风平浪静。为了自己的人生安全必须忍,此时此刻,神马武士道精神是狗屎,不惜一切代价保住自己的小命才是王道。
“牛桑,大家都是文明人,卸腿这活儿太血腥,所以我们是不是可以换另一种方式?”
“也行。”马义从善如流。
“那就交出的你投名状。”
“纳尼?”
桥本听不懂,“牛桑,神马叫投名状?”
马义大摇其头,岛国果然是蛮夷之邦,木有文化啦,居然连投名状是神马东东都不知道!小笔却在此表示疑惑:不懂神马叫投名状,与岛国是否是蛮夷到底有几毛钱关系?但是人家小马哥是本书的男主,地位崇高、身份重要,是本书不可或缺的一个灵魂人物,是一个拥有特权的人物,所以人家爱咋想就咋想,爱咋干就咋干,一切世俗的、法律的条条框框,对于他而言都形同虚设,我们作为看客,更加不便干涉哈?
老话说,习惯就好。
当你习惯了特权的存在,你就会对“不公平”三个字熟视无睹,对所有不公平的事都会认为理所当然。当你有了这种心态,你的人生就会变得简单,你的生活就会变得平静,你就不会成为愤青,你就不会有被和谐的风险。
你看习惯多好,你为什么不去习惯呢?
(以上观点,绝非小笔所有,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我们之间,本来就是敌对关系,对不对?”马义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于是耐心地为桥本传道、解惑,桥本为了活命,也由混混秒变勤奋好学的小学生,眼睛里流露出求知的渴望。
“是的!”对于老师的提问,桥本如实回答。
“所以,我们之间缺乏信任的基础。”马义继续给他分析。“既然我们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木有,我们能成为朋友吗?”
桥本摇摇头,“不能。”
“回答正确。”马义给自己的学生点赞。
“如果你确实想交我这个朋友,那么你就必须拿出你的诚意……”
桥本似乎明白神马叫投名状了,他高兴地说道:“牛桑,我的明白了,诚意我大大的有,大大的有。”
马义却表示不相信,皱着眉头问道:“你有诚意吗?我怎么一点都看不到?”
“……”
桥本顿时就哑火了,诚意是一个抽象的东西,只能意会,他怎么能看到呢?沉默半晌,他小心翼翼地说道:“牛桑,你是需要我送你什么东西,才相信我有诚意吗?”
马义点头说道:“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吧。”
“好!”桥本为了活命也是豁出去了,“牛桑,你说你需要什么?金钱?美女?岛国国籍?房子?汽车?只要你开口,我必定会满足你要求!”
马义一阵冷笑,“金钱、美女、汽车、房子,老子不缺;岛国国籍老子不稀罕,我需要你给吗?”
桥本顿时一阵忐忑,他万万没料到眼前的华夏人逼格那么高。在咱华夏有一句名言:能用钱搞定的事都不是事。岛国虽然是蛮夷之邦,但是人家曾经以华夏为师,学到过华夏不少的东西,所以他们当然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桥本才会想到用贿赂这一招。
可是人家牛先生居然对这些东东不感冒!
老话说无欲则刚。马义现在在桥本眼里何止是刚,简直就是茅坑的石头,硬而且臭,但是目前的形势是人家为刀俎,自己为鱼肉,纵使他心里再有不爽,也只能抓瞎。
“牛桑,你能告诉我,你到底需要我怎么做吗?”桥本硬着头皮,腆着脸下问。向一个华夏人低声下气,他自己都觉得丢大河民族的脸面,可是时势比人强,他只是一个混混,不是帝国战士,对于他而言,活着比神马都重要,至于大族的脸面,能牺牲就牺牲呗,如果牺牲了民族脸面能让自己活下来,那也值了。
“刚才不是说了吗,交出你的投名状我就相信你。”马义说道。
桥本一听头都要炸了,尼玛滴投名状是神马东东你说清楚呀,老子给你不就成了吗,猜毛的哑谜啊!但是为了防止事情恶化,以至于影响到自己的生存率降低,他努力让自己冷静,半晌说道:“牛先生,你还没有告诉我什么叫投名状呢?”
马义一拍脑门,“是哈,你看我,年纪轻轻就丢三落四,非常不好!对不起了哈。”
“你读过名著《水浒传》么?”他问桥本。
“纳尼?”桥本一头雾水。
马义立即表示理解,桥本只不过是一个蛮夷之邦的小混混而已,别说外国名著,就算他们岛国人写的书,都不一定读过。
“《水浒传》及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说的是水泊梁山的好汉聚义,替天行道的故事。在第十一回,林冲因得罪了当朝权贵高俅,便雪夜上梁山,要求入伙,但是当时的梁山首领王伦却对他表示怀疑,不肯接纳他,小说原文是这样说的:林冲道:‘小人一身犯了死罪,因此来投入伙,何故相疑?’王伦道:‘既然如此,你若真心入伙,把一个‘投名状’来。’林冲便道:‘小人颇识几字,乞纸笔来便写。’朱贵笑道:‘教头你错了。但凡好汉们入伙,须要纳投名状,是教你下山去杀得一个人,将头献纳,他便无疑心,这个便谓之投名状。’”
“你听明白了吗?”马义问桥本。
桥本想了想说道:“明白了。”说罢,他突然接过马义手的橙刀,二话不说,“噗……”一声刺入司机的胸口。司机万万没想到桥本会向自己的同胞兼同伙举起屠刀,所以他猝不及防,果断中刀。桥本一刀下去,几乎就没了刀柄,司机一口鲜血喷出来,两眼一翻,趴在方向盘上,死得不能再死。
因为是惨遭横死,所以他死不瞑目。
马义也没料到桥本那么生猛,不,应该说是那么冷血。同类相残只有畜牲之间才干的事,但是桥本却在激情上演!马义不得不对岛国人的人品表示极度的鄙视。
他虽然也杀过人,但是杀的都是该杀之人,他永远不会向自己的兄弟、朋友举起屠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