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8章 吴大人的判决
隔日一大早,吴有才眼底发黑的从床上坐了起来。
他活了大半辈子就不是什么有志向的人,更是没想过为人称颂、名留青史什么的。可昨儿被姑苏百姓这么一夸,嘴上说着无所谓,不在意,可一整晚还是兴奋的没有睡着。
这被百姓夸赞的滋味原来是这个样子的吗?吴有才顶着乌青眼坐在床上发呆:还……还挺开心的,比字写的大有进益更叫人开心呢!
待到洗漱完,换上了崭新的姑苏县令,哦不,是代县令的官袍,吴有才整了整官帽,看着铜镜里的自己转了两圈,而后出了门。
走入县衙办公的屋堂,原姑苏县衙的几个小吏早已等在那里了。
新官上任三把火,眼下对着这位新上任的“县令”哦不,是“代县令”,县衙的小吏们都有些忐忑。
他们听说“吴有才”这个人已然好多年了,不过以往都是作为“摸鱼”的典范被提及的,是以过往也未在意过这个摸鱼的吴大人。
直到这位突然顶上了姑苏代县令的位置,摸鱼多年的吴大人摇身一变,成了整个江南道数一数二的“好官”,这样突如其来的转变着实把大家惊的不轻,却并没有留给大家多少反应的工夫,这位吴大人人就已然到县衙了。
昨日吴大人更是在县衙门口“不畏强权”了一把,此事在姑苏城中已经传开了。
杨家当了多年的“姑苏土皇帝”, 虽然没做过什么欺压百姓的恶事, 可还是耐不住总有人看不惯杨家的做派的。
见吴有才一坐下就提及此事,众人忍不住暗道了一句“果然如此”!
这一来屁股还没坐热就对上杨家了。
姜四小姐明明说了,别苑没有被烧到。
香梨哼了一声,想到自家小姐教的话开口了:“大家觉得奇怪是因为他是杨家,若是放到寻常百姓家,吴大人的判决不是合情合理?”
眼看百姓愣在了原地,小吏也未磨蹭,出了人群,匆匆去杨家商议去了。
“吴大人, 卷宗都在这里了,杨家告烟花周手艺不精以至于烟花失火烧了别苑……”
小吏:“……”
众人寻声望了过去,眼见开口的是个梳着双髻,一手拎着海棠梅花糕一手拎着鞋底酥的女孩子,看那打扮,似乎是哪家小姐身边的丫鬟, 瞧那自在的样子,做主子的应当对这丫鬟还不错的样子。
姜四小姐可是告诉过他了:他来姑苏主要处理的就是杨家同烟花周的事, 自然不能忘了。
虽然感觉怪怪的, 可吴大人的话……竟奇怪的叫人挑不出什么错处来。
毕竟在看得惯和看不惯之间总要选一个的嘛!
先前的大人同杨家交好, 这位新上任的吴大人显然与上一位截然不同。
“便是考虑到是杨大人,天子犯法都与庶民同罪呢!怎么?大周律法面前,杨大人难道还高人一等不成?”
这话……怎么听起来这般有道理呢?
可一开始烟花周要赔偿的时候他们怎会觉得是便宜了烟花周呢?
“我记得烟花周最初被抓时可是要赔千两的,吴大人居然……”
香梨见状不由一哼,顿了顿,又道:“杨家的那些人难道不是寻常百姓?除了杨大人之外有官身?”
呃……这没有。
“别苑没有烧吧?”吴有才听到这里连忙开口打断了小吏的话。
“吴大人已经很是顾及杨家了啊,大周律法最高是三倍赔偿,三十两不是顶天了?”
这些时日因着姜四小姐,他同钱三也算走得近了,是以对高利的规矩也有些了解, 一百倍的赔偿钱三看了怕是都要惊呼“这是抢钱”了。
这话着实将一众围观的百姓惊到了,可细一想,却又揪不出什么问题来。
眼下吴有才的做法显然正中了这些人的下怀,是以如此一来,吴有才就成了这些人的表率,很受这些人的追捧。
姜四小姐的事就是他的事,中秋烟花大会一事姜四小姐也算半个亲历者, 吴有才当然相信姜韶颜口中说出来的话。
待到小吏走后,回过神来的百姓一阵哗然。
小吏对视了一眼, 想到出门前吴有才没有吩咐“保密”这种话, 是以爽快的把大清早吴有才吩咐的话尽数交待了。
“吴大人说了, 伤了什么赔什么。杨家别苑伤的竹子市价十两,按大周律法,最高三倍赔偿就是三十两,问杨家要不要接受!”小吏大声说道。
“哦, 那就是损失了竹子!”吴有才捏着卷宗对小吏说道, “别苑没有事,人也没有事, ”说到这里,吴有才忍不住蹙眉,“那烟花周不肯赔竹子钱?”
“怎么样?怎么样了?”百姓簇拥着围了上去, 转眼的工夫就把几个领命去杨家的小吏团团围住了。
确实……合情合理。
小吏:“……”
小吏不敢怠慢, 连忙把一早准备好的卷宗递了过来。
几颗竹子倒也不贵, 就算他没有多少俸禄的都赔得起,烟花周做了那么多年的烟花难道不肯赔钱?
那倒不是!
小吏闻言, 互相对视了一眼, 记起了最开始去烟花周的烟花作坊抓烟花周时的情形, 道:“那烧毁的竹子换成市价统共指十两银子, 烟花周表示愿意赔偿纹银千两……”
“对,对!”被吴有才打断的小吏连忙改口,干笑道,“烧了几支竹子,没烧到人也没烧到别的地方!”
“这有什么问题吗?”有女孩子开口了。
果不其然, 看到一众小吏,打了个招呼过后, 吴有才便开口了:“把杨家先前告烟花周的卷宗拿来本官瞧瞧!”
这话……确实有道理,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有些怪怪的。
不等小吏再次开口,吴有才便喝道:“你们去同杨家说说,这件事要不就这么结了!”
“按大周律法, 顶多三倍赔偿, 所以赔个三十两得了!”吴有才拍板说道,“多大点事, 就他杨家贵人事多,揪着人不放!各退一步, 相安无事不好吗?”
众人默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又找不到什么可以反驳的地方。
“就跟杨家那小姐一会儿要进京一会儿不进京一个样,他们事情怎的那么多?当这姑苏衙门是他杨家开的不成?还得围着他杨家转吗?”
因着昨晚“一战成名”的姑苏县衙门口早已等了不少人了,待到大清早的衙门大门一开, 小吏带着吴有才的命令出衙门时便撞上了一众等候多时的百姓。
“十两银子赔千两?”吴有才再次开口打断了小吏的话,不满道, “那怎么行?放高利都没那么狠的,杨家想抢钱不成?”
“就……就赔三十两?”
围观的百姓一阵窃窃私语:这话当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便是杨家又如何?律法面前,吴大人的判决难道有问题?烟花周若是因为烟花失误被抓,那赔钱就是了,杨家凭什么抓人?
当然,杨家也不是不能抓人,除非抓烟花周还有别的理由。
这个理由当然是有的。
对着三十两的“巨款赔偿”,杨家自然是不接受的。
杨家管事开口道:“吴大人弄错了,我们抓烟花周不是因为别苑失火的问题,而是另一件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