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指挥上,古今没有一成不变的计策,但有些用兵的要领则是必须遵从的。这也是《孙子兵法》和《三十六计》主旨思想的根本区别。同样,思虑运筹亦是如此。对于谋略的学习,必须来源于大量翔实的案例,脱离案例的纯粹理论研究没有任何意义,只会让研究者陷入一个又一个的逻辑死循环;但同时又不可以只局限于案例本身,或者只局限于案例的时空特性,机械地照搬照抄案例的表象则是一种变相的“纸上谈兵”,同样毫无实用价值可言。正如《金刚经》所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这里讲的“有为法”指的就是世界上所有的因缘和合而成的事物及其表象,这些事物的出现与存在均是以内因外缘等为条件的,一旦事物存在的条件消失,事物也就不再存在了。一切事物都是暂时存在的,如同梦幻泡影,终会消散。就人类思维而言,条件决定策略。对条件没有详实了解和准确界定,一切策略的合理性都无从谈起,也无法产生;一切合理的策略,只是针对一个特定条件集合而言的,集合中任一条件的改变,决策者都必须对新的条件集合进行重新审视,形成新的策略,而不应该根据某一改变的条件进行肤浅地改变。人们对真理的体会在于刹那间顿现的永恒,而不是刹那本身。世上没有两片一样的树叶,也没有两个一样的成功。因此,运筹的诀窍就在于:通过对以往案例的理解和现实情况的剖析,从最为抽象的原则中派生出最为灵活的策略,而不是直接从案例而派生出策略来。
我们日常工作处事,往往具有一定的目的性,虽然其形式多样,且影响因素众多,但绝大多数都可概括为目的的实现过程,该过程又为策划、执行、考核和总结四个阶段,其间各部分可能有所交盖。策划是一切行动的发起点,以信息和资料的收集为基础,进行演绎推断和形势分析,权衡利害与可行性,在充分策算之后,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计划,包含分目标界定、工作分解和策略组合。策划是目的能否实现的关键,决定着事情的成败。在执行过程中,我们随着不断的试探,逐步修正原有计划,在时机成熟时,果断执行,强调事件进程中的控制力,最大限度地克服偶然因素的影响。同时,在行事中时刻体现“直、简、速、活、秘”的精神实质。正是由于目的直接而形式简洁的特性,既保证了我方行动的快捷迅速和结果的瞬间获得;又保证了我方行动组合的灵活性,令现有行动不为先有行动所羁绊,更好地适应改变了的条件集合。秘密使得彼我间产生一过性的信息不对等,最大限度地削弱外部因素对我方行动的干扰。因此,我方借助迅捷隐秘的行动或行动组合,或同时、或次第,将对手所进行的行动节节肢解,对其行动过程形成有效制约,抑制其行动预期结果的达成,己方行动却不为对方所斩断,从而以低消耗换取高回报,切实提高我们的处事效率。事实上,我们在思维上制定的迂回策略只能通过一组行动组合来最终实现,而不应寄希望于某一次的单一行动。考核必须以客观指标作为标准,其关键不仅仅在于结果考量,应覆盖预判、方略、执行和结果多个层次,结果考核可提高工作业绩,而其他三项的考评才能切实提高团队的根本能力。在总结阶段,奖罚应做到及时、公正,具有针对性,且物质与精神并重;结合考核结论,对本次目的实现的全过程进行复盘,总结成功的经验、失败的教训,界定出有待提高的部分,不断优化自身工作模块和人员组织,最终实现团队整体能力的升华。
此外,使用谋略时,还有一个问题也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即在商业运作中,春秋博弈和孙子谋略的过度使用会使对方产生巨大的压迫感,有的时候也未必都是好事。此时的控制力更应表现为一种限制,而不是压制,保持好适当的力度和节奏、选择有利的切入点和发力点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孙子兵法》终究是兵法,虽然对人生困局的解决有所裨益,但是其包含的非此即彼的元素过多,最为适用的地方还是在战场上,不能也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同时,我们也应该清楚的认识到:处事的水平并不取决于行事速度的快慢、力度的大小、发力的先后,而是取决于行事的节奏是否适宜、力道是否恰当、切入点和发力点是否准确和恰逢时机。故而,竞争成败不在于态势上的攻守,而决定于主动权的控制与被控制。若想获得真正的控制力,不应一味地快速压制对手,而是使之为我意愿的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