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的东西,在别人的眼里那就一定是喜欢的!我是幽冥阁主的女人没错的!安王,你该不会想要娶一个有可能不是完壁之身的女子为妃的吧?”
得了,出卖了自己的清誉还不够,还把自己的贞、洁给搭上了,哎,这戏越来越难演了。
“本王娶你回府不过是要帮着本王照顾一下本王的儿子,又不是娶你回去暖床生孩子的。管你是谁的女人,从现在开始,你的身份就是安王妃,你最好做好安王妃的这个职责!在本王面前扯东攀西的没有关系,但是刚才的那些话出了这个院子之后可千万别再说了。你好说,别人不好听呐!”沉沉的声音,说了一大席话,不带换气的,可却是该死的抑扬顿挫,该死的好听极了。
夏凌仙有些愕然,却沉醉在他那温柔的低沉沙哑的声音里。
这样的声音,若是唱起歌来,一定很好听,很迷人。
但是——啊啊啊!
她这会真是燥得没脸没皮了!一般的男人听到自己即将要娶的女人跟别人有了一腿的时候,不是很恼怒的想要生气的么?怎么会?
在她有些迷惑的时候,那好听的声音却带着几分强忍住的笑意,道:“而且,你是不是完壁之身,本王——看得很清楚!”
“混蛋!”夏凌仙恼羞地一转身,道:“既然说什么都没有能让你改变主意,那我就只能把话摞下来了,你不怕把我强娶回去,把你的地盘搞得乱七八糟,那你就尽管三日后带走我!”
话一说完,也不等那从未谋过面的安王说什么,赶紧足尖一点,掠空疾走。
说是疾走,实际上逃得狼狈。
但是,不管怎么说,三天之后,她是嫁不成的,万万嫁不成的!
雷万均和弟弟夏翰林,目前都很需要她!
可是,该怎么样才能在三天之内解除掉这桩婚事呢?
……
经过这么一翻闹腾,太阳已然偏西,炎炎的炽热开始渐渐散去,大街上的人们开始收摊回家。
有个成语,叫做“祸不单行”。
夏凌仙正在低着头边往家里赶回去边冥思苦想着退婚之策的时候,一道快骑从她的身边狂奔了过去,刮起一阵尘烟。
那巨大的疾风,差点没将她给刮倒在路边上,她不禁怒斥了一声:“王八羔子,骑马了不起啊?!”
若不是她中午骑来的马没人帮着看丢了,她现在也用不着步行回家啊。
本来是一句嘟喃,料准那打马远离的人肯定听不着,她本身虽然不怕事,但也不想惹事,就随口而出的抱怨声而已,却没有想到,那疾去的快马,居然又调转头奔了回来,居高临下地围在她身边打转。
夏凌仙在安王那里受的憋屈和苦闷正烦着呢,没好气地抬头看了一眼马背上的人,怒斥道:“怎么,想找……”
话没说完,那个眸子一大!
来人骑在一匹通体黑亮的高头大马之上,十六七岁的年纪,挺拨的身姿如山如松,西斜的阳光照射在他背后,映在头顶模糊了他的面容,依称可见深邃的五官和古铜色的肌肤。
通身上下散发的气息给人的感觉像是草原上奔腾的汗血宝马,带着一股飞扬的霸气和野性。
棕灰色长筒皮靴踏在马背上,那双皮靴的两侧,竟然分别镶了十余枚泛着紫黑色光泽的上等黑玉石;
一身土黄色的月牙劲装,腕袖边上用银线绣着祥云蟒龙,而蟒龙的眼珠,竟是如米粒大小的黑玉石所成:
腰带是黑玉缎带,将精窄的腰身勾勒出力量阳刚,腰间上挂着一串紫琉苏,紫琉苏上串着一块通体发亮的黑玉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