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雁平展双翅急骤滑行而下,鸣叫间,直冲穆野。
怔,不由得一怔。
顿时,一声尖锐的口哨划破昏暗的长空,血雁继而仰头调转了方向,张开嘴巴“吖吖”的回应。
只见它铺展双翅,亲昵的飞停在了赫连炫熠的臂膀之上,不停地的鸣叫。
“呵呵,好家伙。”
赫连炫熠咧着嘴笑,伸出手抚摸它的头,它那簇暗黑色的羽毛,象征着王者的羽毛。
“赫连公子,这是?”穆野浓眉紧皱,颇为好奇的问。
“说来话长,它是在水门里袭击我的血雁之王。”
“血雁?你是说它是一只大雁?”
穆野瞪大眼睛的盯看着那只血雁,费解。
“怎么觉得它似雁又似鹰呢?你看它的爪子,根本就是鹰爪。”
“呵呵,应该是两者合体的变异品种吧,听说是古拉巫师精心培育出来罕有品种。”赫连炫熠一边摸,一边笑着说,很是喜欢。
“吖……吖……”
血雁也好像很喜欢他的轻抚,还用头去蹭赫连炫熠的脸颊,撒着娇。
夕阳余晖,月光朦胧,这一幅人鸟呼应的醉人画卷很令人动容,是否这也是此次劫后余生的收获?
穆野浅笑,纵观浩浩天幕,感叹万物皆有情,但此物最伤人。
孙奎,你我共事多年,一起出生入死,我一直视你为兄长,你居然派人杀我?
热风呼啸而过,奈何心寒如冰冻……
“去吧!”
赫连炫熠甩动臂膀,让血雁离开,但是……
“你走吧,回去吧,去找你的伙伴。”
血雁紧抓住赫连炫熠的胳膊,就是不肯飞走。
“赫连公子,我看它是跟定你了,不如就带它一起上路。”
“带它一起上路?雁是群居动物,形单影只恐怕会……”
“可是你不要忘了,它还有一半的习性是鹰。”
穆野嘴角上扬,翻眨了下眼皮,浅浅一笑。
物有灵,物有所向,更有与生俱来的契合。茫茫大地,飞禽走兽,总有一种生灵唯你专属。
天色渐暗,沙漠中口干舌燥,缺水便易虚脱,幸好赫连炫熠从先前那帮黑衣人的腰间取下了水袋,瞬间补充了体力,缓解疲乏。
“穆堂主,我看你先别回孙慕堂了,还是去别处避一避再从长计议。”
赫连炫熠依靠在石壁上,一边往嘴里灌水一边说,那提手投足见所流露的男儿本色的确不失为一个将才,一个风云人物。
“当然不回去了,我现在有伤在身不宜大动干戈,而且我必须要先证实一下才行。”
穆野深邃的眺望远方,若有所思。
“你的伤不重,是这里比较严重。”
赫连炫熠双手环臂,用手指指了指左边的心脏,撇看了下穆野,继而望天。
“赫连公子,要是现在有酒我一定要和你喝个痛快。”
“承蒙穆堂主看得起。”
“诶,赫连公子誉满天下,能有幸结识赫连公子你,是穆某的荣幸。倘若他日,有用的着在下的地方,穆某定当全力以赴,万死不辞。”
两人相视而望,神情中,早已视彼此为知己。
“赫连公子,穆某有个不情之请。”
“请说。”
“此次鬼墓岭一行,穆某收获颇多,感慨万千。穆某一向自视甚高,任性妄为,这次更为了这一盏灯,而令数十名家丁丧生,还差一点把自己的命也赔上了,实在惭愧
。若未有幸得赫连公子你所救,相信在下已命丧黄泉,更无法回去见家父,向其请罪。”
穆野叹了口气,继续又说:“穆野和赫连公子一见如故,甚为投缘,要是赫连公子你不嫌弃的话,穆某很想与赫连公子结为兄弟。”
“结为兄弟?”赫连炫熠睁大眼睛,很是惊喜。
“我知道是穆某妄想,还请赫连公子不要介怀。”
“好,当然好了!可在下只是一届武夫,全都是浪得虚名,穆堂主你权高望重又出生名门,怕是我高攀了。”
赫连炫熠一脸认真看着他,礼节的寒暄。
“赫连兄真是太过自谦了,那就说定了,等回到穆府我就召集人马起禀家父,让他老人家主持你我结义之事。”
“这……”
“来!”
穆野伸出手,高亢有力的喊了一声,两人击掌为盟。
一夜餐风露宿,又到月落日升时,黑白交替,倍感时间匆匆。
新一轮的太阳红彤彤的普照大地,清晰的微风吹乱你凌乱的发梢,让我再次为你沉沦……
莎兰吉斯她,在昏睡了一天一夜之后,终于醒了。
跌跌撞撞,昏昏沉沉的起身,一袭红衣沾满沙尘却依旧难掩其秀美之姿。提手放于太阳穴揉搓,甩了甩头,月眉紧皱的环顾四周,只觉得记忆模糊,片段残缺。
究竟发生何事?为何一时间思绪混乱呢?
“你醒了?喝点水。”
赫连炫熠深情的看着她,看着她精致的五官。
莎兰吉斯的确渴了,嘴唇都起皮开裂了,她立马接过水袋,咕噜咕噜的喝了起来。
水袋里的水顺过下颚流进颈项,淌进诱人的双峰,被水浸湿的衣角,散发着无限魅惑,让人不由得有些欲望的冲动,
“呼……”
莎兰吉斯喝了大半袋的水,这才满足的停了下来,呼了口气。
“穆兄,上路吧?”
“嗯。”
赫连炫熠点头应了声,霸道的拉起莎兰吉斯的手就往前走。
“吖……吖……”
咦?那不是血雁之王么?血雁之王?对呀,我不是在鹑鸟宫殿里的么?不是进了水门,遇到……为何,为何之后的事我怎么想不起来呢?
“嘶……”
“你怎么了?”赫连炫熠一脸紧张的问。
“我的头有点痛。”
“过阵子就没事了,走吧。”
说着,继续迈步。
过阵子就没事了?他说过阵子就没事了?那就是说,他知道我为什么会头痛?一定又是他搞的鬼。
“赫连炫熠!”
“前面好像是个市集。”
赫连炫熠兴奋的大喊一声,拉着莎兰吉斯就往前冲。
“哎……”
“主公!”
骆祺扶着穆野,赶紧加快脚步跟了过去。
市集里,人来人往,一副熙熙攘攘的景象,好久都没有这番繁华热闹的气氛了,让人心情格外开朗。
有卖糖糕的、有卖古玩的、有卖朱钗的、有卖布匹的,可谓是各种商贩应有尽有呢。
赫连炫熠拉着莎兰吉斯跑进一家衣饰店,打量起来。
“两位客官想买男装还是女装?我们店儿的衣服衣料上乘,做工精细,花色繁多,请慢慢挑选。”
热情的店家立马过来招呼,笑容亲切。
这家伙在看什么?男装不是在右边么?看女装干嘛,古古怪怪的。
“就这件吧。”
“客观真是好眼光,这可是我们契咭镇当红的裁缝做的,昨天晚上刚刚送过来的呢。”客官连声赞叹的吹捧起来。
紫色的纱,拖曳的裙摆,甩荡的蝴蝶结,的确很漂亮。莎兰吉斯盯看着这件紫色的衣裳,觉得店家所言非虚,这个剪裁之人应该是一位名家。
想她贵为郡主,昔日见多了绫罗绸缎,能令她赞赏的定不是庸俗之品。
“去,进去换上它。”
呃?去换上它?我?
莎兰吉斯愣是瞪大了眼睛,倍感吃惊的看着他。
“你看你的衣服沾满了污泥和沙尘,你们女孩子爱漂亮又爱干净,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去换了它,去啊。”
莎兰吉斯翻眨着眼皮,显得有些呆滞。
“哎呀呀,这位公子真是细心又体贴,姑娘你真是好福气呀。”
店家说着,就把莎兰吉斯拉近了偏房里换衣。
“哎呦,您看看您看看,这简直一美人胚子啊,漂亮,真是漂亮!”店家人还没出来,这声音早就给传出来了。
赫连炫熠听了,本能的转向那个布帘后的房间。
轻盈的纱披于香肩,淡雅的紫高贵清新,蝴蝶绸带随身姿摇曳,宛若一株绽放的蝴蝶兰迎风起舞,优雅的令人怦然心动。
悸动中,有些醉了。
“给。”
赫连炫熠拿出银子递给店家,而眼光迟迟都不肯从莎兰吉斯身上移开。
“客官,不如您也买一套吧,我们这儿男装也不错的啊。”
“不用了,男人怎么穿都行。”
说完,一把牵起莎兰吉斯的手走了出去。
“你别拉着我,我自己会走。”莎兰吉斯挣扎着,轻声地说。
赫连炫熠顿时拉长了脸,用力一收手,把莎兰吉斯锁定在自己的面前,相对咫尺。而后,低下头,在她耳边说:“你的人都是我的,更何况是你的手?”
“你!”
原来他喜欢古拉郡主,呵呵。
“郡主一身新衣,的确美若天仙。”穆野走上前,笑着说。
赫连炫熠这才放开了她,觉得自己有些失态。
“此处离单国边境已经不远,不如先找间客栈休息,明日买些马匹再上路吧?”
“也好,大家都累了。”
“何止是累,还很饿。”
“哈哈哈。”
三个男人放声大笑,并肩前行。
戌时契咭镇扈菈客栈
一生知己难求,一生行路飘摇,既然有缘相遇,怎不畅饮千杯?
“好菜、好酒、好兄弟,皓月当空,赫连兄,骆兄,干!”
“干!”
当酒杯碰撞的刹那,是否这几个男人的心也被捆绑在了一起?男人间的情谊,是否就像烈酒般浓郁、猛烈?
然而,当爱情降临在一个心中布满仇恨,报复的人身上的时候,这朵爱情之花究竟改如何绽放?
“主公!主公!”
清晨时分,骆祺在门外叫门,吵醒了赫连炫熠。
“主公,我已经备好了三匹马,可以上路了!”
“知道了。”
马儿啸,风儿吟,墨发飘。
出了古拉,单国山清水秀,气候宜人;佳人相拥,驾马飞驰,又何尝不是一道怡人的如画美景?
莎兰吉斯的记忆还未恢复,应该是迷蝶散的效力还没挥发完全,所以她全然不记得她见过单佑霖,也不知道骆祺是何人。
就算知道了,又能如何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