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寿州道德法(一)

先是有清理战场的士兵回报,码头粮仓里不少粮食袋子被划破,大米都流到了地上,有的甚至被泼上了粪水;还有一部分大米被火点燃了,幸好被及时扑灭了。

紧跟着,又有士兵说,码头上唯一一口水井水面上漂浮着许多粪便,暂时不能饮用了。

再往后,负责外围侦察的海盗汇报说,海湾向南通道的峡谷口处有一个简易的关隘,有数十名占婆士兵在那里把守。

贾宇航也被激起了火气,接连下令:

“立刻盘点全部粮食,然后到海湾内所有人家借粮!”

“立刻即人搜查附近小溪、河流,看护源头,检查水质!”

“再度清理战场,一个活口不留!”

“派小船十二个时辰轮流巡防海湾,不得放过一条可疑船只!”

“派出两千人,立刻攻下那个南边关隘,然后留五百人把守!”

“派一千人向北面攻击,一直攻到可固守的地方!”

经过一夜苦战的海盗队伍不得不再度全部出动,分头行动。

等整个码头空下来时,贾宇航领着数名亲信走进了占婆驻军军营,找了一个地铺刚想眯一会儿,就听到有士兵在门外求见,只得挣扎地起身,吆喝着进来。

门外进来了一名一直跟随贾宇航的中年海盗,向贾宇航展示了一下还在流血的右手,恼恨地说道:“老大,我们去征粮,一个占婆小兔崽子竟然咬了我一口!老大,封刀不?”

贾宇航一直淤积于心的暴戾火焰立刻被点着了,猛地跳起身来怒吼道:“不封刀!吩咐下去,但有抵抗,杀!”

“好咧!”那名海盗狞笑起来,大步向外走去。

这一道口令,打开了战争的潘多拉盒子,屠杀旋即被扩大化了!

经过一夜苦战,被恼怒、愤恨、疲惫等情绪熏染的所有远征士们,如同喝醉的狂汉,开始横扫整个码头和后方的乡村,短短一个时辰,死在他们刀下的占婆百姓超过一千人!

正因为如此,十月一日后来被占婆国称为“国耻日”,这一屠杀事件引发的大战也成为了南唐朝野针对林枫的一大攻讦点。

不过,短短的一天安宁过后,贾宇航再度接到汇报,从北方的卢容(顺化)和南方的芽庄都有占婆士兵持续攻击,海湾外侧陆续有大小船只赶至。一句话,占婆军队欲从水陆两个方向围困他们!

就在贾宇航试图在南海占婆打开局面的同时,林枫在寿州内掀起了另外一场风暴。

连续几天不见围城的周兵攻打城池,林枫也没有让城里人的闲下来,他亲自起草了《寿州道德法》,除了在大街小巷张贴外,还在《寿州商报》上进行了专版刊发。

按照林枫所写的注释,该项法律适合对象包括任何政府组织、民间组织和个人。不过,文章未刊发前就在《寿州商报》朱弼、陈曙两大总编中间掀起一番辩论。

看到那些条文,出身正统书香教育的朱弼率先向林枫提出了疑问:“林大人,恕在下不理解!自古以来皆以德治国,以法律人,道德宜提倡,向来以公众为准绳,如何用法来衡量?”

陈曙立刻不乐意了:“在下感觉林大人这种提法是一种突破!为什么道德不能诉诸于法律?法者,法天也,律者,律地也!道德难道能超天遁地?任谁都不能以道德的名义逃避法律的羁绊和惩罚!”

林枫伸住止住了两人,微笑着问道:“朱总编,请问您如何看待‘举孝廉’?”

孝廉,即孝子廉吏。举孝察廉原为察举二科,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即举孝举廉各一人。在两汉通常的情况下,孝廉则往往连称而混同为一科。孝廉一科,是从下向上选拔干吏,在汉代属于清流之目,一度为官吏进身的正途。该项制度自汉武帝始,结束于东汉,不少名公巨卿都是孝廉出身,对汉代政治影响很大。

“举或孝或廉之人,抉人才于乡野,起初实为治国选吏之好方法!”朱弼沉吟一句,答道。

“朱总编特意提到‘起初’,这正说明了这项好制度后来被歪嘴和尚念歪了!”林枫依然微笑,慢慢阐释自己的观点,“事实很清楚,孝与不孝,廉与不廉是由察者、举者所决定的,一旦他们不公正,那察举出来者一定不是真正的孝廉!

自汉一代,举孝廉出身者有辅国之大才者,也有酒囊饭袋戕害百姓者,为什么?就是因为个人德孝根本与才能直接无关,而治国理天下,最需要的是才干、才能!”

朱弼立刻正色道:“林大人,《论语》有云:政者,正也!这要求从政者首先要品德高尚,公平正直。一个人再有才华,没有可靠的品德,必定损政伤民!”

林枫笑意更浓,指着朱弼说道:“首先要纠正您一点,你说的是才华,而我说的是才能,两者区别还是很大的。正是因为德行不可靠,我们才要用法律来作准绳!”

“那,请问林大人如何用法律来约束道德?”朱弼不服气地反问道。

“简单啊,就像防范一个无恶不作的坏人一样防范任何一名从政者就行了!”林枫依然笑意盈然,但朱弼脸色一下子变白了,嘴张了张,却说不出话来。

林枫脸上笑容敛去,郑重言道:“说得再直白一点儿,那就是堵死每一个从政者任何作奸犯科的可能,从每一次大小施政决策,从每一笔微小开支,从他的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将他所有的不法念头堵死,这样就完全可能让一名坏人成为一名好人,这就是法律,这就是制度,这就是法律和制度的力量!”

朱弼、陈曙两人目瞪口呆地看着林枫,无言以对。

林枫又笑了,指指朱弼说道:“我不赞同您的理念,但我会誓死悍卫您说话的权利!这样吧,你如果不认可我的做法,完全可以在报纸写出你的反对理由啊!”

朱弼更惊呆了,口吃道:“这能行吧?公开反对大人您的决策?”

林枫哈哈大笑,转身就走,大声扔下一句:“我大老远请你们来当总编,绝不是让你们当我的应声虫的!《寿州商报》也不应该是一张人云亦云的报纸!”

朱弼满面惊诧,不由地向着林枫的背影深鞠一躬!

十月三日,全城散发的《寿州商报》在头版头条刊登了《寿州道德法》全文,并附上了林枫的备注与解释,一些极具震撼力的条文迅速在拿到报纸的富商官绅中传递开来:

任何寿州人士欲入府为官,或担任组织负责人,必须公开个人财产,定期公布其财产收支情况;个人财产无法证明其来源者,一律按贪污受贿论处;

……

受贿罪的起诉下限为九文,超过此数者皆纳入受贿罪;

……

任何官员和个人必须遵守“利益冲突回避”原则;

……

禁止任何官吏、聘用人员收礼或免费旅行;与友吃饭超过九文者,按受贿罪论处;公共活动中收礼价值超过二十文者,必须上缴,否则按受贿罪论处;

……

禁止官吏担任任何企业的任何职务,凡官吏从企业或个人处收受有价值财物者,皆按受贿罪论处;

……

任何官吏非薪酬收入不得超过其薪酬收入之百分之十五,超过部分均按受贿论处;

……

民众可公开选取独立巡查官员,可独立调查任何官吏的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立刻停职,接受检查;

……

条文的最后,特别加注了一条:以上条例不仅仅针对官吏、非正式官吏和企业高管,也适用寿州任何组织中的任何个人。

这期难得不以战争为主题的《寿州商报》顿时在寿州城掀起了新一轮议论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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