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大少的房里,摆着不少稀奇古怪的东西,尤其是他小时候的“珍藏”,那当真让人大开眼界,可见这家伙打小就不是一盏省油的灯。
趁着某人在翻找相册的空当,蓝若斐悠闲地在房间里转悠,看到柜子上贴着的不干胶画,唇角不由得弯起。她也曾有过,用卖废旧换回来的钱去买一大张这样的东西,不过往往都会选择妹妹最喜欢的美少女战士,而不是自己想要的花仙子。
这些已经斑驳不堪的圣斗士星矢,想来是明大少当年的挚爱吧?那也对,那个年代几乎所有的男生都追这个,对雅典娜女神就更是有着不解的情缘。
从那面贴满了大大小小奖状的墙上,可以看出这家伙不但是个捣蛋鬼,学习成绩也很好。从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到奥林匹克数学竞赛一等奖,物理竞赛、化学竞赛一等奖,似乎他还是个理科方面的人才。
当看到下面放着的一堆五颜六色封面的证书时,蓝若斐便为自己刚才仓促下的结论而后悔了,作文大赛,英语大赛,他根本就是全能的嘛!
转过身气鼓鼓地瞪着不远处的男人,真是连老天都要嫉妒,凭什么这丫的如此得天独厚呢?长了一副臭皮囊不说,还有个异常聪明的脑子,学什么都比人家反应快,就连挣钱也都像个印钞机似的--他老人家就没缺过钱!
这让她此等活在社会最底层的蚁民情何以堪啊!
“怎么,是不是对你老公的长相很满意?所以说啊,你得对我好一点儿,不然哪天我一个不高兴离你而去,到时就是你把眼睛哭瞎,我都不会稀罕的。”像是身后长了一双眼睛,明可帆不需要回头,就知道她在注视着自己。
悻悻然地收回目光,蓝若斐不甘示弱地反驳道:“你就臭美吧!你要是敢移情别恋啊,我就敢给你戴一顶更大的绿帽子,谁哭还不一定呢!”
对付这个男人,她早就总结出一套心得体会了,那就是你得比他更嚣张,气势上如果弱下去了,那就完了。就算是撑面子,也得装下去,不然只会被他无尽的压迫。
明可帆明显一怔,很是无语地看着她那得意洋洋的小脸,“宝贝儿,你是看我身体太强健了,觉得不找点儿什么刺激一下我,就浑身不舒服是不是?”
该死的女人!明知道他有多在乎她,偏偏还喜欢拿这个来开玩笑。
不知怎么的,脑海中忽然闪过明振轩的脸,他这是怎么了?居然会将一个玩笑联系到自个儿的亲弟弟头上?刚才不是还在自我安慰吗?说好了要放下过往,做一个心胸豁达的老公,不再纠结于过去,现在怎么就发作了呢?
连忙打开相册,招招手示意蓝若斐过来,不料又再度听到了反对的声音,“喂,你这算什么态度啊?你以为是在叫一只小狗呢?”
啧啧,这手势,这慵懒的表情,活像她主人似的。依她看,这男人就是过惯了资本家的生活,指手画脚的奴役别人习惯了,才会对谁都是一副颐指气使的模样。
“你的态度似乎也好不到哪儿去吧?有谁会管自个儿的老公叫‘喂’,或者‘哎’的?你说要是让我们家秦处长听到了,她会有什么反应呢?”坏心眼地歼笑着,明可帆气定神闲地等着看她跳脚的反应。
果然,原本还气焰嚣张的小白兔立马就以不可能的速度飞奔过来,跳起来搂着他的脖子,隔着衣服朝他的肩膀上重重地咬了一口。
生怕她会摔倒,明大少自然乖乖地用双手稳稳地抱住她的身子,没想到就这样被敌人钻了空子,肩膀估计都被咬出一个清晰的牙印了。
“噢……”
痛呼一声,痛得龇牙咧嘴的,“你是属狗的吧?”动不动就咬人这毛病真心不好,他自认身上的肉一点儿都不香,偏偏她就老是喜欢张嘴就咬。
“属老虎,所以阿猫阿狗的我都喜欢咬。”顽皮地朝他做了个鬼脸,蓝若斐抱紧他的脖子,眼角眉梢尽是得意的神色。
小屁屁被人重重地打了一下,“让你还贫嘴!再不听话,一会儿本大少就将你就地正法咯!”某人这是典型的雷声大,雨点儿小,净会装模作样地吓唬人,真要让他动手,又舍不得了。
以前他老笑话周明亮,说他将来必定是个老婆奴,谈个恋爱而已,将女朋友的话当做圣旨,整天还鞍前马后的伺候着。现在轮到他自己了,也好不到哪儿去,不,应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将来也必然是个二十四孝老爸,一辈子都被老婆孩子吃得死死的,谁让他不争气,先爱上人家了呢?不但如此,还当做心肝宝贝儿似的*着。
“你就会欺负人!我不喜欢你了!”赌气地瞪了他一眼,蓝若斐挣扎着从他的怀里跳回地面,懒得跟他顶嘴,反正都会吃亏。
可是某大少却因为她这句话而露出了傻笑,那白痴般的笑容,当真颠覆了他一贯*倜傥又英俊潇洒的高大形象,就像一个穷疯了的人,突然买彩票中了五百万那般癫狂。
转身拉住那小女人儿,两眼发亮,“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
费解地看着他,蓝若斐像是见到了怪物,“我说你就会欺负人啊,特别是欺负我。”至今还气愤难消,老是被别人消遣,换做是你,你能乐意吗?
“不对,下一句!”紧抓着她的双臂不放,明大少依旧在执着地索要一个答案,认真的样子,仿佛在期待着什么。
仔细想了想,蓝若斐没好气地说:“我说我不喜欢你了!哎,你是不是耳朵不好使啊?年纪轻轻的就听不清人说话了,还是脑子不好使?刚说过的话你也能忘记?我看你最好还是去找白宇给你看看,省得……”
话音未落,立刻被一阵旋风卷走,下一秒钟,已经被激动不已的男人紧紧地抱住,“这么说,你承认自己喜欢上我咯?!”真是个令人兴奋的消息啊!
这比他谈成一笔上千万的生意还值得高兴,他一直都在纠结,是不是他在自作多情,实际上蓝若斐对他是没什么太大感觉的。所以面对他一次次的热情,她总是在一味回避,虽然这跟她的心理障碍也有关系。
现在亲耳听到她说出这样的话,能不开心吗?这说明他不是在一厢情愿,只要再加把劲儿,就能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人生多美好啊!
惊讶于他如此激动的真正原因,蓝若斐先是一愣,随即心里便被一股暖流包围着,鼻子酸酸的。这个傻男人,竟然就为了一句话,都能高兴得像个孩子似的,他可是呼风唤雨的明大少啊!怎么会在乎这样芝麻绿豆大的小事儿呢?
感动于他的心思,更被他那率真的性子所打动,蓝若斐用尽全力去回抱住他,试图用肢体语言告诉他,她此时的心情,也跟他一样。
这样毫无间隙的拥抱在他们之间发生的次数不多,以至于让明可帆心情愉悦之余,拥着她开始有节奏地慢慢左右摇摆。
就像是在跳舞似的,即使没有音乐,也没有舞台灯光,两人却自得其乐。要的是那种感觉,亲密得能清楚地听到彼此的心跳声,脸上的甜蜜笑意是那么明显,就连窗外的太阳都被他们的灿然给比下去了。
蓝若斐索性踢掉拖鞋,光着脚丫踩到他的脚面上,任由他带着自己慢慢移动。生怕全身的力量都放在他的脚上,会让他吃不消,还踮起脚尖,尽量勾着他的脖子,以此来固定身体。
“重不重?”
巧笑倩兮的模样,脸上还有些微的红晕,看上去就像诱人的苹果,让人想咬上一口。吐气如兰,还有那软软的语气,明大少此时只觉得,就连微风吹过,都能让他醉了。
俯首将额头抵着她的,满是*溺地说:“不重,再重两倍我也能顶得住。”在心爱的女人面前,无论如何,面子是一定要撑住的,何况她的体重真心算不了什么。
随手在他胸膛上打了一下,蓝若斐嗔怒道:“你以为我是母猪啊?重两倍?那得横向发展得多可怕啊!我才不要呢,好丑!”
偏过头在她的红唇上偷偷吻了一下,明可帆笑道:“我就想把你养胖,那多有成就感啊!你现在还是太瘦了,用力抱你的时候,都觉得硌得慌,肉肉的手感抱起来才舒服嘛!再说了,我们了在一起,要是你越来越瘦,那只能说明,我对你还不够好。如果把你伺候好了,你觉得幸福了,自然就会发福。心宽体胖,知道不?”
又是满嘴的歪理!
不过,蓝若斐觉得,听起来还挺顺耳的,至少这男人愿意把*爱她当做一项事业来经营,这种认真的态度首先就是值得表扬的。
眼角的余光瞥见那几本相册,猛然想起忘了正事儿,“我们不是要看照片吗?”不知不觉的,就被这男人牵着鼻子走,现在竟然还跟他跳舞似的摇摆着……
她真是越活越回去了,对这男人的免疫力愈发低了,居然觉得,他举手投足,不管说什么,做什么,都充满着魅力,叫人无法移开视线。
只怕是中毒越来越深了。
随手翻开相册,便见到第一页就是一男一女两个小屁孩儿的合照。女孩子的头发有点儿短,勉强能在头顶扎起一根冲天辫,其余的头发就那样老老实实地垂下来,额头居中的位置点了一颗红色的美人痣,嘴上的口红……有点儿狰狞。
明显涂的位置太宽了,简直就是血盆大口,脸上的胭脂和那夸张的红色互相辉映,跟猴子屁股似的。最诡异的是,男孩儿的表情很兴奋,这女孩儿倒像是要哭出来了。
那条雪白的纱质蛋糕裙套在身上,总让人觉得很别扭,而女孩儿自己也紧紧抓住裙摆,极度不自然。也不知是不喜欢拍照,还是当时心情不太美丽。
“这谁呀?”故作平静地问了一句,蓝若斐的心思转得很快,第一时间,便想起了明大少那青梅竹马的许大小姐。
当然,以明家的声望和地位,小时候常来他们家做客,顺便做做人情的多了去了,没准儿这又是另一个青梅竹马呢?还真是够博爱的,哼!
有趣地瞥了她一眼,明可帆神秘地说:“你猜猜看,这人你也认识。”
心头往下一沉,蓝若斐几乎可以确认,这个人就是许沁柔了。很简单,她认识的明可帆身边的女性,除了太后,就只有这位许小姐,而小时候就有合影的,还能有谁?两个屁大点儿的小朋友就有亲密合照,啊呸!
看到她那渐渐阴沉的脸色,明大少便知道她是想歪了,好笑地捏了一下她的鼻子,“你呀,净喜欢喝些飞醋!好了,我也不跟你卖关子了,这个,是振轩。”
长指指向照片里头的小女生,淡定的神色一点儿都不像是在开玩笑。
这下蓝若斐却被震懵了,他说那个脸上被涂得五颜六色,活像调色盘一样的小鬼,是明振轩?!不能吧?那分明是个女孩儿,而他是男孩儿啊!丫的还想指鹿为马忽悠她?
被她狠狠瞪了一眼,明可帆连忙正色道:“是真的,那会儿放暑假在家,闲着无聊,就让亮子把他妹妹的裙子拿过来,套在振轩的身上咯!后来想想还是少了点儿什么,溜到太后的房里把她的口红胭脂什么的都拿来用了,不过不会打粉,所以这白的是爽身粉。”
看他说得理直气壮的样子,仿佛曾经在创造一门特别高雅的艺术,尽情发挥着他超凡的想象力,挥洒着汗水……
此时,蓝若斐的脸色经过几度变幻之后,终于还是爆发了,“哈哈哈!真是笑死我了,你、你小时候怎么就这么贱啊?连自个儿的亲弟弟都不放过……居然、居然把他扮成女孩儿?哈哈哈!你瞧瞧你这口红涂的,比妖精还可怕啊!臭水平!”
吐槽完毕,一瞥见那照片,又忍俊不禁,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
明目张胆的嘲笑,让明大少脸上有些挂不住,佯怒地微眯起眼眸,“好啊,你连我都敢笑?看我怎么收拾你!小样儿,看你能跑到哪儿去!”
两人欢乐地在房间里玩起了你追我赶的游戏,不时有欢快的笑声从敞开的落地窗传出去,走廊两边的人听到了,各怀心思。
秦蓉方起初只听到蓝若斐的声音时,很是不高兴地皱起了眉头,觉得她不够端庄稳重,女孩子家家整天这么大呼小叫的不太好。后来听到明可帆的声音,倒是愣住了。
虽说大儿子的性格比小儿子开朗了许多,但是像这么毫无顾忌地大笑,似乎还不多见。跟那丫头关在房间里,能有什么事儿这么有趣,笑成这样?
看到她想起身出去,明楚翰就拉住了她,“上哪儿去?年轻人闹一会儿有什么关系?你就让他们玩儿去吧!什么时候见过老大这么开怀大笑?若斐能给老大带来快乐和幸福,我们就该感激这姑娘了,你还整天挑人家毛病。”
不愧是做政委的,随便一开口就是大道理,不过瞥见老婆还是不太高兴,赶紧转移话题,“我肩膀最近有些紧,你给我捏捏,小张的手艺就是比不上你。”
一听这话,秦蓉方立刻就过去了,有什么能比得上老公的感受重要?况且明政委一年当中有大半年的时间都在部队里待着,好不容易回家一趟,自然凡事都以他为先。
另一头的明振轩听了,心里却像打翻了五味瓶。
这好像在他的印象中,老哥还是头一回被一个女人逗笑,笑得如此开怀,光是听到声音,都能感觉到他此时无比的满足和幸福。
爱情,真的能让人改变很多,这一点在饭桌上,再度让明振轩看清了。
盛汤的时候,明可帆特地把汤面上的油撇开,这才开始一小勺一小勺地往小碗里盛,细心的动作,还不厌其烦。这要在以往,明大少只有翘着双手坐等的份儿,要想看到他自己动手?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
将好不容易盛满的一碗汤端到蓝若斐的面前,柔声说:“慢点儿喝,小心烫。”那小心呵护的样子,仿佛她就是这世间最宝贝的珍宝,还是个易碎品。
“咳!”秦蓉方不悦地轻咳了一声,看向蓝若斐的眼神就显得不那么友好了。
不是有手有脚吗?为什么就非要她儿子来伺候?若是个千金大小姐倒也罢了,明明就只是个最普通的家庭出身的孩子,装什么金贵啊!
瞧出母亲眼神中的寒意,明大少立刻嬉皮笑脸地拿过她面前的空碗,“妈,别着急,我这就给你盛汤啊!只要汤水,不要底料,对吧?瞧我记性多好啊,关于你的所有喜好,都在这儿牢牢记着呢!”
往自己的脑门儿上一指,还在继续卖口乖。
反正对付太后,放眼整个明家就只有他最有经验,成功率最高了。通常他厚着脸皮去卖乖,再多说两句好话,太后的脸色便会阴转晴了。
没办法,谁让她对这儿子是疼到了心尖儿上呢?打也舍不得,况且她还打不过,骂了这小子也是不痛不痒的,简直无敌了。
从儿子这儿也得到了同等的待遇,秦蓉方的神色才稍微缓和了一些,但是对于这先后顺序还是不太满意。凭什么先给那丫头盛汤?当真是有了媳妇儿忘了娘啊,这臭小子都把她这个做老娘的排到第几位了?
感受到有两道目光冰冷地激射而来,蓝若斐很老实地低头喝着汤,低眉顺眼的,脑袋都快掉到汤碗里了。她知道她是太后的头号敌人,只要她一天还是明可帆的太太,就很难消除这样的“仇恨”。
或许,应该这么说,只要明大少娶了老婆,那他老婆就必定会成为太后的眼中钉,谁让她拐走了太后最*爱的儿子呢?自然心里就不舒服了嘛!
“多吃点儿苦瓜,对降血压有好处。”冷不丁的,明政委突然说了这么一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还夹起好几片苦瓜放到秦蓉方的饭碗里。
看到老妈子那吃瘪却又不便发作的样子,明大少憋住笑意,心里却早已乐开了花。老头儿真行啊,随便一句话就将太后拿下了,看来这世界上还真是一物降一物,至少用老头儿来对付老太太就百试百灵。
名为给明振轩接风,可是真正的主角却异常安静,一直都淡笑着,很认真地吃饭。他不断告诫自己,眼睛不要到处乱瞟,省得看到不该看的人,或者某些甜蜜的画面,到头来还是自己闹心。何必呢?
因着明政委在家里都提倡饭桌上少说话,所以大家倒也习惯了这样的沉默氛围,倒刚好可以让明振轩有了光明正大的理由不必开口。
说多了,他怕自己表现得太反常,会露出蛛丝马迹来。更怕大家有了话题开始闲聊的时候,出于礼貌,他会看向说话的人,万一目光对上蓝若斐,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理智地别开眼。
关于这一点,他没有信心。
饭后,幸好明大少说要早点儿回去休息,很早就离开明家了,这让蓝若斐绷着许久的神经终于可以放下。
天晓得在那般压抑的气氛之下,她是怎么能保持平静,并且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的!她需要一些时间去平复心情,不能再受到过去的影响。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当年明振轩会如此仓促地做出去留学的决定,但是今时今日见到他学成归来,意气风发,愈加成熟的样子,她打从心眼儿里的为他感到高兴。
她知道,明振轩绝对是人中之龙,即便抛却原本头顶上笼罩的属于明家的光环,他也有那样的能力和本事,去让自己赢得更多的荣誉和他人的尊重。
“在想什么?”见到她发怔的神情,明可帆不由得担心地问道。一手握住方向盘,伸过一只手来握住她的,顺势拉高凑到嘴边,在她手背上轻轻吻了一下。
最近他做这些亲昵的举动是越来越顺手了,几乎随时心血来潮就会亲一个,最让他上瘾的是,现在蓝若斐已经不再像以前那般抗拒。
心情豁然开朗后,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蓝若斐转过头,回以粲然一笑,“我在想,你究竟喜欢我什么?是不是你身边的女人一个个都对你言听计从,所以来了我这么个处处都唱反调的,觉得很新鲜?”
竖起一根手指在她的眼前摇了摇,明可帆不以为意地说:“错了,你不是第一个,在你之前,还有一个比你更八卦,更喜欢管我的……”
话音未落,立刻就被打了一下,“怎么说话的你?皮痒痒是不是?讨厌!”嗔怒地骂了两句,蓝若斐最终还是敌不过内心的好奇,“话说,那人是谁啊?”
笑看她一眼,明大少在她充满期待的目光下,说:“是秦处长。”说完,自己倒先乐了,就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戏弄别人之后,沾沾自喜。
没好气地掐了他一把,蓝若斐咬牙切齿地恨声道:“你太讨厌了!我再也不要跟你说话!”可恶,每回想跟他说正经的时候,他总是会在你意想不到的时候,跟你东扯西扯的,最后还是免不了着了他的道儿。
两人的生活乐趣,也在每日的吵吵闹闹中不断涌现,而蓝若斐还惦记着一件事儿,那就是给明大少准备生日礼物。
看旧照片的时候,她从好几张有生日蛋糕的照片上不经意看到了拍照的日期,这才惊觉,原来明大少的生日就快到了。鉴于他近来表现良好,对她*爱有加的同时,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喜欢捉弄她了,所以给他挑一样礼物奖励一下。
至于送什么礼物,着实让她纠结了好长时间,眼看着还有一个星期就到明大少生日了,蓝若斐还在为了这个问题一筹莫展。难道计划中的惊喜就这样泡汤了吗?
愁眉苦脸的样子,让凌春忍不住吐槽,“我的大小姐,你从今天早上来上班开始,到现在叹气的次数已经不少于四十七次了,我拜托你打起精神来,ok?年纪轻轻就跟个老太婆似的。”
拿着勺子无意识地戳着碗里的饭,蓝若斐又叹了一口气,“唉!春春,你说给男人送生日礼物,送点儿什么好呢?”
“简单,你去买个十几米的*,把自己捆起来,还打上一个蝴蝶结送给他就行了,保准他拆礼物的时候口水都能流一地。”目不转睛地盯着手机,显然,回答得很敷衍。
“哎,我是跟你说正经的,麻烦你给出认真一些的回答好不好?”无力地翻了个白眼,蓝若斐压低声音抗议道,还忿忿地敲了敲桌面。
“皮带,绑住她。”嘴里还咬着菜,凌春口齿不清地答道。
“他有了。”还好几条都是爱马仕的,奢侈!
“钱包,里头放上你的照片。”连大脑都不必经过,直接将偶像剧的桥段拿来用就好了。
“他不喜欢有照片层的钱包。”人家只爱简约型的,说那样比较大气。
一连说了好几个选择,全部都被否决,凌春再也忍不住了,关掉手机上正在浏览的娱乐八卦,皱着眉头看了看她。
想了好一会儿才说:“那你就琢磨着自个儿动手做个什么有意义的东西吧!经济又实惠。”以为她是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所以凌春婉转地给出一个比较适合好姐妹的方案。
因为蓝若斐在公司里从来都没有对谁提起过自己的婚姻状况,加上她为人低调,穿着打扮也很普通,任谁都不会想到,就是这么个女人会嫁给了a市响当当的风云人物--明大少。
凌春忽而想到了什么,一脸八卦地用肩膀撞了撞她,“哎,哪天把你们家那位带出来让我见识见识?替你把把关也好啊。”
窘迫地抓了抓头,蓝若斐为难地说:“以后再找机会吧,他跟陌生人相处不太自在。”应该说是完全都没有耐心,明大少甚至都懒得去搭理那些不熟的人,人家就是那么有个性。
似乎把她的话想歪了,凌春误以为她的男人是个有些自闭的人,还很是同情地拍了拍她的肩膀,“既然他为人是这样,那平时只有你主动一些了,你们不会在那方面的事儿上,都是你在采取主动吧?”
脸上那腐女专有的表情,明显饱含深意,让人只消看上一眼,便知道她的脑子里此时一定在想些乱七八糟的带颜色的东西。
脸上一片不自然的绯红,蓝若斐紧张地朝四周看了看,确定没有人听得到她们的谈话,这才松了一口气,“你这丫头,这种事儿也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拿来讨论的吗?”
“切!这有什么呀?我告诉你,男人不管在外面再如何一本正经,其实吧,他们骨子里都一样。我跟你说,如果在某些方面不和谐,很容易就成为男人*的理由,他们在你这里得不到满足,就更加起歪脑筋去外边*。电视上都这么演的,现实生活里就更多了。”
凌春还在滔滔不绝地介绍着她从泡沫剧偶像剧中得来的经验,俨然是个爱情和婚姻专家,可是蓝若斐却没有心思再听下去了。
回想起她和明大少这么多次的亲密行为,每每都是到了关键时刻,她就出现奇怪的反应。现在虽然弄清楚,知道是当年的心理阴影所造成,但她却束手无策。
或许,是不是要像凌春所说的那样,她要主动一些呢?可是面对明大少这么强势的一个男人,她又该如何主动?这绝对是个比挑选生日礼物还费劲儿的难题。
挣扎再三,蓝若斐还是决定先解决了生日礼物再说。
在网络上浏览a市同城的创意店铺,找了半天,没有物色到适合送人的就算了,她反而找到一大堆自个儿喜欢的东西,真是汗颜!
难道真要像凌春说的那样,把自己送给他吗?才不要!那多不好意思啊,这么开放大胆的事儿她才做不出来。
忽然间,看到一家布艺手工店,里头所有的商品都是布做的,杯垫、杯套,甚至还有麻布做的钱包,很有特色。蓝若斐几乎是第一眼就看上了里头的钱包,简单的沟通后,店主告诉她,还可以在钱包上面根据个人的洗好绣上图案或者文字。
这个充满新意的礼物让她欣喜不已,记下店铺的地址和电话后,便换上衣服匆匆出门了。所剩的时间不多,如果她还要绣些东西,那就得抓紧了。
幸好那家店里的配套服务很到位,除了各种布艺产品,还配备有五颜六色的绣线,供顾客挑选。蓝若斐仔细想了想,决定在钱包的内层绣上简单的一个字母:f,刚好是明可帆名字里的简写。他不是总抱怨她对于自己的称呼吗?这回用如此直接的方式来表达,该满意了吧?
正面的右下角处,再绣一个小小的帆船,除了借图寓意他的名字之外,也希望他事事都能一帆风顺。
嗯,没错,就这么决定了!
很快就挑选好要用的材料,兴高采烈地拎着袋子走出商场,刚出大堂,就发觉外头已经下起了倾盆大雨。
该死的天气,比娃娃的脸还要变化多端,刚才明明还是大太阳的嘛,晒得她的脸都红了,这会儿居然就立马变雨天。
没办法,只有乖乖等计程车了。也许是天气的原因,等车的人很多,远远看到有空车过来,还没等她走近,就被人捷足先登,抢先拉开车门钻了进去。唉,她就连抢个车位都抢不过人家。
“没带伞吗?我送你回去吧!”
身后突然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转过身,竟看到明振轩就站在几步之遥,正淡笑着看她。
有些意外在这里碰到,蓝若斐只得回以一抹微笑,“这么巧?你有事儿就先去忙好了,我再多等一会儿兴许就能拦到车了。”
下意识的要跟他保持距离,所以即便知道他是出于一片好意,仍是要拒绝。
因着她这份刻意的疏远,明振轩似乎一下就想起当年的事儿来,那天,她不也是决绝得连一个背影都不肯让他看到吗?
唇角漫上一丝苦笑,看了看四周,“走吧,人只会越来越多,我看这雨估摸着一两个小时都不会停了。你不是要回去给我哥做饭吗?”
他可没忘记,那天吃饭的时候,老哥张口闭口都是“我们家斐儿”,对她赞不绝口,尤其是她的厨艺。能让向来嘴刁的明大少夸成那样的,想必确实不差,当然,也不排除有私人感情在内的因素。
蓝若斐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是不早了,如果她再不赶回去,就会耽误做饭。倒不是担心某人会发脾气,只是她不想将今天出门的主要目的提前暴露了,那到生日当天就全无惊喜可言。
再看看那些越聚越多的人潮,只得点了点头,“那就麻烦你了。”
如此客套又生份的话,居然出现在他们之间,让明振轩有了瞬间的怔忡,随即反应过来,“你先在这儿等一会儿,我到停车场去把车开过来。”
上了车,才发现这辆车的隔音效果很好,将外头的雨声和杂音全都隔绝了,车里一片静谧,几乎连彼此的呼吸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气氛一下就变得尴尬起来,明振轩伸手去摆弄了一下车载cd,这才发觉,原来他回国后重新开这辆车,原本放在里头的东西早就让秦蓉方吩咐保姆帮他收拾回房间了。没办法,只能听收音机,有点儿声音总比这死一般的寂静要强。
许是下大雨的缘故,就连收音都不清晰,信号断断续续的,听起来更让人难受,索性就关掉了。两人都不约而同地注视着前方,仿佛那茫茫雨帘中有什么东西吸引他们的注意。
双手紧握着方向盘,不断收紧,明振轩的身体里似乎有一个声音在不住地对他说:“别再压抑自己了,都说出来吧!说出来了,兴许就好过了,至少,要让她明白你的心意。”
可是另一个理智的声音却在同时提醒他,“不要再提起,既然过去了,就让它过去吧!现在说来也于事无补了,不过就是徒增大家的困扰而已。”
天人交战之际,他还是脱口而出了,“三年前的那天,你为什么没有到清心亭去?”
话一出口,覆水难收,如同等待判刑的囚犯,明振轩心情紧张地坐着。鼻息静气,连身子都挺得笔直,浑身紧绷着。
不明白他为何会有此一问,但是蓝若斐也不笨,随即便想到,兴许这其中有什么误会也不一定。清心亭,她为什么要去那里?那个环节出了差错,导致他们俩的信息没有对接上吗?
可是到了今时今日,再去研究这些又有什么意义?终究改变不了既定的事实。她,是明可帆的妻子,即便有名无实,也是法律承认的关系。
而他,是她的小叔子。
定了定神,蓝若斐深吸了一口气,目视前方,淡笑着说:“已经过去的事情,又何必再回过头去纠结?执着于那些错误的事物,往往只会让自己痛苦,答案真的那么重要吗?”
仿佛被千斤重锤狠狠地在心脏砸了一下,明振轩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对你来说,或许不重要了,但是对我却有着不同的意义。”他想知道,当年的自己,究竟是不是做错了。
如果时光能倒退,兴许,他就不会用那样的方式去等待,更主动积极一点儿,兴许,现在的结局就会不一样了。
幽幽地轻叹了一下,蓝若斐颇有深意地开口道:“有些人,有些事儿,错过,便是一辈子了。”若是在以往,她一定会讶异于自己说出这么有哲理的话,但现在,却是她发自内心的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