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破晓时分。一通长长的号角划破了黎明的沉寂。刘冕如同条件反射一般睁开眼睛,习惯性的伸手朝旁边一摸——居然搭了个空。
他不禁暗自一笑:还以为怀抱团儿睡在自家软榻上呢!
但这里已是左鹰扬卫军队的大营。
刘冕昨天下午入军,在自己的单独营帐里渡过了第一个夜晚。他腾的一下翻身而起,走到营房一角掬一把桶里的冷水洗了一脸,开始披挂铠甲。
每日清晨,军中号角响起众军起床,巡夜哨的回去歇息。再等片刻会有刁斗敲响,便是早膳时间。很快,一通鼓起,三军聚于点将台开始操练或是由大将军分派别的任务。
刘冕现在已经是从三品将军了,职辈不低。在左鹰扬卫里也算得上是二当家或是三当家。大唐共有十二卫府兵、数支皇家御率,像他这样的从三品将军也不在少数了。但是相对于他刚刚二十岁的年龄来讲,绝对算得上是一个奇迹般的存在。
用马敬臣的话来说,你是我见过的最年轻的七品中候、四品郎将、三品将军。
按照现在的军衔级别来换算一下的话,燕然道行军大总管黑齿常之,差不多是个军区总司令。大将军张仁愿可算是军长级别。自然下来,刘冕与马敬臣可算是师长级了。
对此刘冕心中暗自有些好笑,二十岁就当上了师座,这在二十一世纪简直是无法想象的事情。但封建王朝就是这样的,皇帝一高兴能把你从泥腿子提上师长,哪天不高兴也能让你一个军区司令回去种田做苦役。那都只是一句话的事情,所以没什么值得高兴和炫耀的。
此外,已是二次从军的刘冕,总算对大唐军区的划分有了一个比较详细的了解和认识。乍一听来燕然道这种称呼容易和河南道、陇右道这样的道州地域名称打混。但实际上,这个燕然道所指的道,是一种军区地划分办法。只是唐时的人习惯用上此等称呼。道,在军事上是最大的军区机构,接下来还有军、守捉、城、镇。黑齿常之这个燕然道行军大总管。管地就是左右鹰扬卫两军。
而刘冕的手上,现在也终于算是有了一点兵权。昨天,他和马敬臣、张仁愿一起入军,军队里举行了一个简单的欢迎和誓师仪式。其实更重要的就是划分了三名主要将领的本职与直系军队部属。
按照张仁愿当初在刘冕家里的设想和安排,马敬臣总督粮草垫后押军,成了三军后勤总管和后军指挥官。张仁愿坐镇帅帐号令三军,直系麾下有一万铁骑亲随坐镇中军。刘冕,率领五千名军中最精锐的越骑骑兵组成亲翊府。担任前军先锋。
大唐兵志明文规定,军中最擅骑射者选为越骑,其次为步兵、武骑、排手、步射。
所以,这一次刘冕所带的。是一批精锐之中地精锐,基本上他们都是至少服了五年兵役的老兵,九成以上的人已是募兵雇佣军。他们是职业的军人,各方面地素养都极高。到了战场之上,就是杀人的机器。
五千人,相对于五万人马的左鹰扬卫来说的确不算什么。但他们就像是一把刀最锋利的尖刃,虽然少薄但却是决定整把刀优劣的关键所在。因此,刘冕觉得张仁愿对他还是非常信任与器重的,很够意思。一般来说,一支军队当中最为精锐的人马。总是被一把手牢牢掌握在手上。张仁愿却认为,最精锐的部队就要由最骁勇的将军来担纲。将者,军之魂。以刘冕地武勇和胆略,定能将这支尖刀部队的优势发挥到极致!
此刻刘冕隐约感觉。他终于第一脚踏上了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舞台。这五千人马的尖刀部队,就将是他地劈天巨斧。他要用它来开劈一个新的天空,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天空。因此,刘冕下定决定,将竭尽自己的一切所能,将这支军队打磨成当世无匹的战争利器,要让他烙上自己独有的烙印。要让他在自己的手上焕发出最炫丽地风采!
自从来到大唐后。刘冕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豪情壮志充盈满怀。从几年前起乃至现在,他地命运一直都捏在别人的手中。朝不保夕仍人宰割。现在,他感觉自己正逐渐地挣脱那一层束缚,终于有能力有机会向着自己的理想和目标迈进了。他的前途和未来,虽然仍然会受他人影响,但更多的已经把握在了自己的手中。
这种感觉,让他很兴奋、很冲动。浑身上下都充斥着激情与动力——当年扬州一战时,他也同样有过冲动与兴奋。但那时仅仅是为了保命的本能反应。现在,他仿佛是在闷头疾行了大半夜之后,终于看到了无边黑暗之中的一线曙光。
为了生存,刘冕曾经耍尽手段。阴谋也好算计也罢,可谓是绞尽脑汁,却有那么多的无奈和辛酸;现在为了理想,他却心甘情愿义无反顾的走上那条遍布荆棘、充满险阻、神鬼乱舞的不归之路。
“梆——梆——”军中刁斗响起,到早膳时间了。刘冕最后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甲,在水桶中照了一下自己的脸理了理露出头盔外的头发,拿起那把刘仁轨留给他的破浪刀,大步走出帐外。
“将军!”两名兵卒一起拱手来拜。刘冕冲他们轻一点头算是打过了招呼。
两名门卒不是别人,正是刘冕特意调来的胡伯乐和祝腾。祝腾仍是七品中候,专司负责戍卫先锋将军左右并执掌刘冕的槊幡将旗;胡伯乐则是前锋越骑的一员,被刘冕安排在帐前当了帐吏。
二人跟随刘冕一起到伙头军那里随意吃了一些早点,便早早来到本营帐中清点起兵马。
今日出征,武则天会来壮行,届时会有重大祭祀和典礼。所以军中要提前集结摆出阵势。
刘冕下令鼓手擂起了鼓,训练有素的越骑将士们,很快骑着马集结过来聚到刘冕身前。
五千骑,其实数量也不少了。当初征讨徐敬业时,刘冕也曾带领几千人马出去打过仗。但那时纯粹是友情客串跑跑龙套。更多的只是担任冲阵猛将的角色。现在,刘冕却要与这五千人朝夕相处安排他们的一切行动了。从扎营造饭到冲杀掠阵,巨细无遗都要由他来安排。
可以说。这五千人的生死存亡荣辱兴衰,已然牵系到了刘冕的身上。
刘冕静静地站在先锋点将台上,神色严肃的看着这五千骑兵他们既是军中的精英,同时也是军中地宝贝疙瘩,因此装备都十分的优良。一般的府兵军士,能穿上一套山文铠或是细鳞铠这样的铁甲就不错了。条件好一点身份高一点的,能穿上光要铠。而位列唐十三甲之首的明光铠,昂贵华丽又轻便结实。一直都是将军们的必备品。
可是眼前这五千越骑手,人手一套明光铠赤红袍,浑身上下浑光溢彩色彩鲜艳,非常的拉风气派。
此外。他们每人背一副骑兵必备地角弓。骑射,这是越骑最拿手的杀手锏。
可是仅仅如此,并不能体现他们有何出众之处。刘冕发现,这五千人居然使用清一色的马槊当兵器,而不是普通骑兵军士用的漆枪。
在军中混得久了地人就知道,马槊比普通的枪要长、重许多,非军中健者不能挥洒。而且,有许多从军多年的职业军人,习惯自己请军中铁匠打造趁手的马槊来用。有些力大勇猛的老兵,甚至会用纯铁打造的马槊——这种长约二米半的铁枪。便与三国演义中张飞使用的丈八蛇矛极为相似。
五千人马很快集结过来,无一人交头结耳,众皆肃然而立宛如磐石。
有些人搬刀弄枪张牙舞爪也吓唬不了人;有些人往那里一站再如何淡定,也能让人感觉到他的威慑力。刘冕站在点将台上迎着这些人的眼神。隐约感觉自己周遭地温度都降低了一些。
这些人的身上、眼神中,自然散发和流露出淡淡的杀气和死气。
刘冕很熟悉这样的气息。若非是在生死之间游走数次、在死人堆里摸爬滚打无数遍、与魂魄都被血与火粹练得极为精纯地人,身上是没有这种气息的。
同样的,刘冕很清楚。自己这个头儿想要得到他们的认可和接受,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若在平时,不管是在朝堂之上还是军队之中,品衔与名望能让一个人得到应有的尊重与优待。
可是眼前的这些越骑将士。他们是在战场上玩命地人。绝对只信服实力比他们更强地人。因为上了战场,只有实力能够保命杀敌。残酷的战争和血腥地死亡。在这些人心中写下了一条铁的信条或者说是潜规则:永远只信服有实力的勇士并乐于与之并肩作战;废物滚蛋——不管你是谁。
所以此刻,刘冕从这些人的眼神中品读出一丝怀疑的不屑。他甚至能将这些眼神翻译成话语:让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儿当我们的头?疯了!
刘冕在大唐的从军时间不长,对军队里的各项细则与潜规则不尽了解。但他前世也曾是一名铁血军人,他能理解和想像这些人的心理。
时代是不同,可军人的心态却会有许多相通之处——因为他们同样需要玩命。
刘冕也不心急,手执一根马鞭沉着冷静的走下点将台,走到了第一排骑士的身前。
那些骑士们个个抬头挺胸目不斜视,脸就像是铁打的一样,纹丝不动看不出任何表情。
可刘冕知道,他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想法和置疑。毕竟他现在还只有二十岁,虽说出身将门也小有名声在外,但这些东西对眼前这些来说,就如同天际的云烟一般虚无飘渺。此刻,他最需要做的就是在这些人面前立威,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证明自己有这个实力,当他们的头儿。
证明实力,是迟早的事情,刘冕对此充满自信。立威,便要从现在开始。
“一炷香的时间,全体集结于中军帅帐前。前二后三五阵分列,每阵二十队竖向南北列仗。听明白了没有?”
众军肃然大声应诺:“听明白了!”
刘冕扬一扬马鞭:“沙漏计时,延误者军法惩办!”
点将台上扯开了一块沙漏挡板,细沙开始滚落而下。五千越骑手马上动身,紧张而又有序的朝中军奔去。
刘冕也跳上马来举目看着那些人,露出一个满意的微然笑意,心道:令行禁止整齐有素,好队伍。老爷子也曾教过我,在军中不比在朝堂。真正的威严不是巧舌言辞与大吼大叫能堆砌起来的。一个有实力有信心的将领,往往只用最简短的言语和最简单的动作,来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态度。而真正的威严和权力,也只在支言片语和轻轻的一皱眉或是略微的一抬手之间。
一炷香之后,刘冕再次站在了中军点将台前,骑着马和自己麾下的五千越骑站到了一起。五万鹰扬卫分七军戍立,已然集结完毕。身裁高大的张仁愿站在点将台上按名册点将,诸军将领无一人缺席,尽皆到位。
吉时已到,北方玄武辕门外出现一队车驾,武则天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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