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武则天这个当皇帝的都从刘冕这里欠下一屁股帐,因此对他的态度越来越和蔼和亲近了。商议完西征钱粮的公事后,武则天居然留刘冕下来一同享用御膳。
圣恩难却,刘冕也只好答应了下来。
除开参加的宫中盛大宴席,刘冕这还是头一次正儿八经的和皇帝一起用膳。结果他发现,当皇帝未必就很舒坦。
吃个饭吧,还名堂十足规矩极多。
先,移驾同明殿。万象神宫是处理朝廷政务、祭祀天神的地方。武则天可是从来不在这里用膳。同明殿靠近尚食厨,一般皇帝都是在这里吃饭。
虽然不是太远,但是这摆驾起驾移驾也着实花了半个时辰。刘冕心想,这要我的话早就饿得发慌了。还是在自己家里随意的好,什么时候饿了跑到厨房抓个饭团啃都行。
同明殿里有专门的御食阁。诺大的一张长几,上面已经摆好了十几样菜点。其中一大半刘冕都曾认得,其实也就是宫中寻常的菜式罢了。
进阁之后武则天就给刘冕赐了座,就是皇帝右下手的一副坐榻矮几,上面除了一副碗筷一壶酒却是空空如也。
刘冕没来过不懂规矩,正眼巴巴的盼着宫人给他上菜上酒呢,却听武则天道:“天官,朕已下令宫中节缩一切开支,因此朕的饮食已是缩减过半。今日朕要留你一同用膳,才命尚食厨多加了数道小菜。你看看喜欢吃哪一款,朕赐你。”
刘冕愕然……原来,和皇帝一起用膳,就是要等着他从自己桌上赐呀!
换作是别地臣子。吃到皇帝自己要吃地、亲自赐下地饭食。定然觉得圣恩隆重。可刘冕心里总感觉怪怪地……
“陛下。微臣不挑剔。只要是能吃地都能吃。”刘冕开玩笑一般地道。“陛下随意赏赐就好。”
武则天呵呵地笑。便随手点了几个菜让近侍宦官给刘冕担了来。一尾金黄大鱼、一盘蒸切烩肉。几盘炒得精致地小菜。另有一整只浑羊殁忽。
刘冕看了一眼武则天地饭桌上。只剩下寥寥几盘小菜。正待说话。武则天笑言道:“朕吃不了多少。这些就够了。天官你正当年盛食欲好。就多吃点吧。尤其是这浑羊殁忽。是宫中地一道名菜。你要多吃点。朕听说。这道菜做法可是不易。要先将鹅洗净。用五味调和好地肉、糯米饭装入鹅腔。然后宰羊。剥皮。去内脏。再将子鹅装入羊腹中。上火烤制。熟后取鹅食用。正值秋冬。是补身子地好时节。你就多吃点吧!”说这话地时候。武则天还隐约流露出一些长辈对晚辈地关爱之情。
刘冕早在数年前就知道这浑羊殁忽地做法来历。也吃过了。还曾在巴州告诉鲁有成如何制作。因此对它非常地熟悉。这道菜除了做法复杂、价格昂贵。更是滋阴补阳地上好药膳。据说呀。‘没成亲地’地男子可不能吃多。否则太容易上火流鼻血了。
他心中不禁暗笑:补阳补阳,补了好当新郎……
“谢陛下!”刘冕也就不客气了,马上就要开动筷子。岂料被从旁伺候的宦官给制止了。两名宦官,分别来到皇帝的和刘冕的餐桌旁,将所有的菜食和酒水都略略品尝了一遍。片刻之后便道酒食俱佳,请皇帝和晋国公用膳。
刘冕不禁苦笑。当皇帝真没什么可爽的,吃个饭还要别人先尝而且提心吊胆……
“天官,朕先敬你。”武则天举起一杯酒来笑容可掬的道,“一来谢你慷慨大义,二来祝你新婚之喜。”
“微臣岂敢?”刘冕只好起身,与皇帝对饮了一杯。
武则天虽然已经年近七旬,可酒量却是不错。一整杯的好酒一口就饮下了,颇有点豪气。
“好了,吃吧。就跟在自己家里一样,不必拘束。”武则天笑呵呵的道,“朕吃得少吃得慢,你只管顾着自己就行。”
刘冕早已是饥肠辘辘偷咽着口水了,此时再不矜持,大快朵颐的吃了起来。
比起武则天的精挑细选细嚼慢咽,刘冕当真是风卷残云全无吃相。一顿饭下来君臣二人除了偶尔对敬酒水再无废话。饿极了的刘冕敞开肚皮一顿猛吃,居然真的把一整只鹅都给消灭了,其他的菜式也都没剩下一点残渣。
饭后武则天笑言道:“年轻就是好呀!朕看到天官如此好胃口,都觉得食欲颇增,好些日子没有像今天吃这么多东西了。”
就连在一旁伺候的宦官,看到刘冕这副吃相都暗暗咽起了口水。
刘冕一阵干笑:“微臣粗鲁吃相难看,惹陛下耻笑了。”
“哪里。朕就是喜欢你这样的性子。直爽,本色。”武则天笑言道,“其实朕请臣子吃饭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但朕估计呀,他们没有一个吃饱了的。其实,君臣之间大可不必那么拘禁。上了殿堂商议国事规矩森严,那是国体政体所需没有办法。下了朝堂,彼此之间随意一点、亲近一点、融洽一点,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么!”
刘冕笑了笑点头称是。心想,并非是臣子不想和皇帝亲近,而是彼此之间有着天然的莫大隔阂。说个最简单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样的一个想是你死你就死的人站在你面前,你还能有多少心情跟他嬉皮笑脸打成一片?
吃罢了饭,武则天道:“天官,陪朕到御花园走走吧?朕养成了一个习惯,每日饭后非要散步小憇一会儿,才能料理别的事情。”
“谨当遵旨。”刘冕当然无法拒绝。
正要起身,武则天又对身边宦官道:“去让上官婉儿来御花院伺候。”
刘冕心中微然一动:上官婉儿?这皇帝老太太有意思。
出了同明殿,武则天也就没有乘车驾了,而是步行前往御花院。随行的除了刘冕和几名宫女,还有御前禁卫魏升所率领的一队鬼龙兵王。
正值秋日,御花院金菊正盛,而且其他的许多花卉草木都已有凋零之势。
闲逛数步后,武则天侃侃道:“天官,一年四季之中,你喜欢哪一季?
“春天吧。”刘冕随口道,“关内的严寒渐渐转暖,人的心情仿佛也能渐渐变得轻松。”
“朕也喜欢春天。”武则天道,“但除此之外,朕还喜欢秋天。你知道为什么吗?”
“请陛下明示。”
武则天微笑道:“秋天,意味着收获。每年一到秋天,朕的心情变会变得有点兴奋,也有点紧张。因为全国各地的粮税都要开始上缴了。朝廷能收多少粮税,就象征着我大周这一年的国势如何。因此,每年秋天的段日子,都是朕最期盼也最忙碌最紧张的。”
“原来如此。”刘冕本想说几句‘陛下为国为民操劳’之类的奉诚话,但总觉得有点别扭和多余,于是吞了回去。
“但是秋天又是衰败的季节。西风起时,天地万物多有零落,空惹伤怀呀!”武则天呵呵的笑了一笑说道,“像我们这种上了年纪的人,就特别喜欢怀念过去。怀念那些曾经发生的事情,怀念曾经陪伴在身边的人。每次朕看到这御花院中的金菊,就难免有些感怀。刘冕你可知这是为什么?”
刘冕想了一想,说道:“御花院中百卉茂盛。可是到了秋天,诸多花草都衰败了,唯有诸如金菊这种为数不多的花儿犹在盛开。陛下是在感怀,故人多有作古吧?”
“聪明。”武则天轻叹一声,微仰起头来看着巍巍青天,悠然道,“朕有时在想,死了,未必就比活着难受。因为活着,要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亲人、好友,一个个的离开自己的身边。就如同这金菊。它开的茂盛,却要面对身边不断衰败和枯黄的其他花草。它们日夜相伴,已怎会没有感伤呢?”
刘冕不禁脱口而出:“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陛下不必过于感伤,此乃天意使然、天命所归。”
武则天微一醒神,点头赞道:“好句。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天官,没想到你还如此多才多艺。”
“陛下谬赞了,臣惭愧。”刘冕心中就在偷笑。这诗句都不知道是谁所作,一不小心又剽窃了。不过也无所谓了,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我不过是早了人家一些年先摘来用用了……
正在这时,刘冕隐约感觉到旁边有一道奇怪的目光掠来,转头一看,原来是上官婉儿已经来了。正不远不近的离他们君臣二人站着,眼神中除了好笑还有那么一丝鄙夷。
嘿嘿,婉儿是在嘲笑我又在胡乱卖弄了吧……
此刻,武则天走到了一处凉亭边停了下来,并未坐下,而是神色戚然的看着远方天景,不禁吟咏起诗句来:“瞻紫极,望玄穹。翘至恳,罄深衷。听虽远,诚必通。垂厚泽,降云宫。”
刘冕看到,在一旁伺候的上官婉儿马上从旁边的宦官那里取来笔墨,当即就要将这诗句写下来。
武则天回头看了上官婉儿一眼微笑道:“婉儿,这些就不必记下了,朕只是随口嘟嚷的几句,没甚紧要也见不得台面。”
上官婉儿面露难色道:“陛下,微臣却觉得此诗句甚是精妙。若不留下,甚是可惜呀……”
“罢了,不必了。”武则天说完这句,继续远眺苍穹。上官婉儿自然不敢再坚持了。
刘冕看到,此时的武则天,比平日有了许多的不同。
平常的她,雍容华贵,威严大气。
现在的她,仿佛更多了一丝普通人的感性情怀。
看她眼神中略带凄迷,神色间暗暗流淌着忧伤,她会是在想谁、思念谁呢?
父母?兄弟?还是陪伴了她数十年的高宗皇帝?
儿女?朋友?还是那些与之斗争并败亡在她手下的敌人?
或许,都有……
一个年近七旬充满的传奇色彩的女人,她的一生中值得记忆和怀念的东西,实在是太多太多。
沉默的许久后,武则天自言自语般道:“朕甚爱牡丹,却最解金菊之心。天官,朕要回宫了,你且自便吧。婉儿,送晋国公。”
刘冕和上官婉儿目送皇帝离开了御花院,然后相视一笑,在花院里散起步来。他们都很默契的没有就皇帝今天的情况来议论,只是漫无边际的聊着天。
后来刘冕问起,立储一事有什么新的情况。上官婉儿道:“目前朝廷上的一切重心,都转到了西征上来。这些日子以来,皇帝为了调兵谴将和筹备粮草,忙得不亦乐乎。谁还敢那么不识趣的和她讨论立储一事?”
刘冕点了点头。
上官婉儿却又道:“可是我收到一些消息。虽然皇帝这边暂时没有提及此事了,可是武三思却一刻也没闲着。”
“他都干了些什么?”
“自然是像以前一样,笼络大臣王公,四处收买人心。”上官婉儿说道,“但他这一回,干了一些以前没干过的事情。他开始向一些仕族门阀套近乎了。”
“哦?”刘冕不禁心中一怔:武三思这蠢玩艺,什么时候变得开窍了?皇族之人如果能和仕族门阀处理好关系,那无疑是多了一层靠山和底气。当年李贤可就是靠着与关中仕族的过硬交情,才想方设法逃得性命的。武三思以前只会在朝廷之上拉帮结派壮大实力,现在居然也会向仕族靠拢了。
上官婉儿说道:“我听说,这些日子以来武三思经曾会请关中‘裴马’三家的一些仕子官员到府里饮宴。后来,他又利用自己兼任天官尚书(吏部尚书)之便,提拔和任用了许多裴马家的子侄。我还听说,他仿佛要纳一门妃室了,便是裴家的一个女儿。”
“哦?”刘冕轻拧了一下眉头,心中暗道:武三思,这是对潞王李贤用起了釜底抽薪之计呀……看来,他现在是把李贤当作了最大的政敌。李贤最大的政治资本,除了他以前监国理政时留下的声望名声,就只剩和关陇仕族裴马家的莫大交情了。
这混蛋,手脚够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