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儿开的冷饮店销量一直很好,营业额也比较稳定,一切顺利。
见没有事情可操心了,乐儿也乐得清闲,就打算回王家村去。
她啊,可是最喜欢天天吃喝,又什么都不干,优哉游哉的米虫生活啦!
只是可惜,愿望很丰满,现实却总是很骨感的。有时候她不找事儿,事儿也总爱找上门来。
这不,她和王有喜还没有坐着骡车走出城里呢,就在城门口,看到几个乞丐在狠揍一个人。
就一群乞丐又踢又打的,把那个衣衫褴褛,脸又脏乎乎的人给揍的,鼻口蹿血,满地打滚,还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的。就差直接一头碰死在城墙上得啦。
不过,这种乞丐直接争夺地盘,或者联合起来欺负外人的事情,天天都有,也没法管。乐儿也不愿意去管,自找麻烦,就催着庄丁继续赶车走人。
她啊,可是连着好几天没躺在家里的那把醉贵妇藤椅上晒太阳啦,可怀念那种暖洋洋又悠闲自在的感觉呢。跟度假似的,实在太美好,她可怀念呢!
可是没想到,没等庄丁再次催动骡车往城外走的时候,那个被打倒在地的乞丐,竟然像是看到亲爹救星似的,忽然就瞪大了双眼跳起来,冲着王有喜的车子就扑来啦。
而且,还一下子就扑倒车子跟前,要不是那个庄丁懂点功夫,反应及时把那个家伙给隔开,他还想一把抓住王有喜的裤腿呼救呢。
“救救我,妹夫快救救我啊——”即便是这样,那个乞丐也是扒着车子一个劲儿死乞白赖的哭叫。
额?
那个乞丐熟悉的求救声,就把乐儿和王有喜给吓了一大跳。
再仔细一看,那个脏得脸都快看不出来肉色儿的家伙,竟然安氏的大哥,那个安老大!
只是这个时候,那个安老大已经再没有以前那个肥头大耳、满脑肥肠的样子,而是饿得精瘦精瘦,跟街边挂衣服的竹竿似的。
不过即便是这样,这大致的样貌,乐儿他们还是能认出来的。
天哪,这安老大不是卖了家里的田地和祖屋,得了好些的钱财,跟媳妇花氏,到城里享福过好日子了吗?
怎么会在这里看到他,而且,还脏成这个样子,成了个臭的要命的乞丐?
还在这里,被其他乞丐欺负?
而那些打人的乞丐一看,这个家伙好像跟城里的有钱人还有点关系,不禁都有些愣住啦,就有个人动了动嘴唇,想上前说些什么。但却被其他乞丐给及时拉住了。
凡是有钱人,都是有根有底的。
若是不小心惹恼了这俩有钱人,他们也不用在这个县城混下去啦。
于是,几个乞丐就大声说了几句装胆气的硬话,呵斥安老大以后不许再到他们地盘上抢食。然后就息事宁人的,三三两两的拄着打狗棒陆续离开了。
倒是让安老大捡到了一个现成的大便宜,暂时躲过了这一劫。
“成啦,人已经走了,你也让开吧。”
乐儿见打人的乞丐都走了,就瞥了一下眼皮,挥了挥手,让庄丁把赶紧讨厌人的安老大撵走。
这个安老大,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以前对他的亲妹妹,乐儿的娘亲安氏那么坏——早早的就把她给赶出了家门,还一点陪嫁都不舍得给。
后来又对他的亲娘,安老太太也薄情的很,竟然纵容媳妇花氏虐待她,还在大冷的三九天把安老太太给丢到猪圈去等死。
真就是无情无义,丧心病狂的东西!
就这样的烂人,落到什么惨状都是应该的,被人殴打,也纯属活该!
乐儿才不想搭理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