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乐言把匕首适当地移开,掌柜脖子一自由,便猛地跃开,然后腾空飞起一套完整的托马斯回旋三百六十度飞毛腿踢向毛乐言,毛乐言身形快速一闪,匕首直顶着他的脚底。她危险地道:“掌柜的,我不喜欢闻人家臭袜子的味道!”
掌柜这一招,也不知道暗算了多少成名的小偷大盗,却没想到刚出招,便被毛乐言识穿,并且一眨眼的功夫便破了。他面容有些尴尬和惊愕,放下脚,躬身道:“得罪了,得罪了!”
毛乐言道:“我没有耐性,十声之内,我没看到玉佩,我自己找!”
掌柜的知道来头不小,也不敢再耍什么花招,急忙上前关紧了窗户,便从上锁的柜子里取出玉佩,递给毛乐言,毛乐言丢下银票道:“这银票不足四千两,剩下的过几日补上。”
掌柜的没想到毛乐言竟然还退还了银票,大喜过望,连忙道:“剩下的不要了,就权当给兄弟吃饭了。”
毛乐言双眼一瞪,怒道:“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利息我不给你,但是剩下的尾数却还是要补足的,我是那么贪心的人吗?”说罢,嗖一声往窗边跳出去。
掌柜愣愣地看着那破烂的窗户,远处似乎传来一道声音在咒骂:“杀千刀的,关什么窗户?疼死我了!”
毛乐言揣着玉佩,心里就跟割肉一般的痛。三千多两银子啊,她这辈子都未必能赚到的银子,竟然就这样送还给人家了。若是从来没有得到过,反倒不会怎么,但是那银票是她真真实实拿在手里的,已经冠了她的姓氏,完完全全是她的私有财产了。那掌柜的看起来就是个不差钱的主,其实不还给他也没什么的。
哎,毛乐言悲叹一句,不能不说,小学五讲四美运动太成功了,已经深深地根植在她心灵深处,随时窜出来遏制她的罪恶行为。
如今大概是酉时三刻,其实毛乐言也不知道如今是什么日子了,大概记得是十一月,不知不觉来到这里已经三个月了,这三个月说真的也算是充实了,死不去来到这里,差点又溺水死去,再死不去,又差点逃出去在山上饿死,活到这个份上,委实不易啊。
如今看着皎洁的月光,她幽幽地叹了声,“今夜月色如此美好,若是有美男同伴,那是再美妙不过了。”
当然,她也不过是说说而已,并非真的要在这个操蛋的夜晚有点什么艳遇。
可是,这个世界偏偏就有一语成谶的巧合。
她刚拐过一个横巷,定睛一看,顿时愣住了,大约十几个黑衣人围着一个身穿淡黄锦衣的男子,杀气腾腾,她顿时双手举高,道:“对不起,我路过的你们继续!”
那锦衣男子显然依旧受伤,在月光下,胸前可看见溢出的鲜血,见死不救,乃是人之本性。她转身,又猛地回头,身形飞快地冲往那受伤男子,拉着他的手,便要突围而出。
黑衣人反应过来,凶神恶煞地横剑而来,剑气凌人,在寒冷的冬夜更显得冰冷刺骨。剑气交织成网,紧紧地向毛乐言和锦衣男子袭过来,毛乐言脚踏七星步,身形如花,那锦衣男子虽然受伤,但是行动还是十分灵活,他牵着毛乐言的手,冲天而起,黑衣人也腾空而起,剑气如织,笼罩着两人。
毛乐言一咬牙,知道凭受伤的他以及不懂什么武功的自己要突围而出是不可能的事,为今之计,只能是施展法术离开了。
她手反扣着男子的手腕,默念咒语,施展讯移术,就在那一瞬间,男子忽然快速与她换位,硬生生地为她挡了一剑,剑身插入男子的背部,穿透直腹部,就在那黑衣人正要抽剑而出,再补一剑的时候,两人的身影忽然凭空消失了。
毛乐言拉着男子飞快地跑来一阵,忽然他的手一松,整个人跌倒在地。毛乐言回头看他,他已经昏倒在地上,伤口不断地冒血。
毛乐言心急如焚,撕下身上的衣衫为他包扎住伤口,心中叹息道:“好好地不留在皇宫,你出来做什么啊?又不是不知道如今乱党横行,你那个皇榜,把乱党都聚在了京城,你独自出宫,没有危险才怪了!”
男子忽然睁开眼睛,眸子暗黑如墨,他面容扭曲,方才一片混乱,加上自己受伤在先,乱了阵脚,顾不上看她的面容,如今借着月色,他清晰看到眼前此人,便是所谓的神医毛逍遥。
“你……”他艰难地道,“玉佩……”
毛乐言从怀里掏出玉佩,放置在他手心,道:“不许乱动,我给你疗伤。”
他在怀里取出一个白色描青花瓷瓶,道:“这是止血圣药,撒……撒……”他气若游丝,话还没说完,便又昏倒了。
毛乐言取过瓷瓶,先燃起火堆,暖和了一下周围的空气,再重新解开衣衫为他撒上药粉,血之前已经止住了,如今撒上药粉,再重新包扎起来。他瑟瑟发抖,嘴唇乌黑,她心中一沉,古代人都喜欢下毒,那刀不会有毒吧?他可不能死,她单独和他在一起,若他死了,她便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所幸慢慢地,他的嘴唇转为苍白,之前大概是冷的,一个人失血过多,又在这么寒冷的冬夜,冷是正常的。
他的伤口这么大,按理是要缝针的,也不知道有没有伤及内脏。她按着他的脉搏和心跳,又查看了一下包扎伤口布,初步断定没有内出血。
她环视了四周,这里应该属于京郊地带,方才她用讯移术离开,直接出了城门,本想奔跑上山去之前栖身过的破庙,但是他体力不支,她也就只就地休息了。
为了怕那伙黑衣人追来,她布下结界,用障眼法把这里布置成结冰的池塘,暂时隐藏他们的行踪。
他有些担忧,就这样让他躺在地上,地气阴寒之气入侵,他现在身体本来就虚弱,晚上只怕会发高烧。
没水,没粮食,没被子,幸好有一堆干了的杂草和枯枝,可以暂时顶住一阵子。为今之计,是要通知庆王过来救人。
她想起破庙地日子,心中一动,连忙念了招魂咒。过了一会,小二和书生赶到。小二欢喜地道:“毛姐姐,你去哪里了?我们都找您好久了!”
书生看了地上的男子一眼,又见毛乐言衣衫不整的,大惊失色,“你们……他对你做了什么?”
毛乐言横了他一眼,“他都伤成这样了,还能对我做什么?他是我一个朋友,被人追杀受伤了,小二,我破庙里那破棉被还在不?”
小二点点头,“在啊,猪肉都还在!”
毛乐言想起那些猪肉,浑身打了一个冷战,那些发臭的猪肉,简直是一个噩梦,她道:“你去帮我把猪肉……不是,你去帮我把棉被取来,要快。书生,你去庆王府,去找庆王爷,就说他叔叔在我这里,让他带人过来,还有,带些暖食过来。”
书生为难地道:“但是,我进不了庆王府,也不可能见得着庆王爷。”
毛乐言想想也是,他是孤魂野鬼,庆王乃是皇室之人,皇气很盛,莫说见到他,就算接近,书生也受不住。
她想了一下道:“你去给我找张纸过来,哎,不用了!”她扯下自己的白色的衣衫,用水化开凝固的血迹,在破布上写下:“你叔在我这里,赶紧带食物上西山!”
她把血布交给书生,道:“你不必靠近庆王,用这块血布包裹着石子,丢到庆王身上,记住,必须确定庆王看到字条你才能走。”
书生有些慌张地拿过破布,他虽然是一介书生,但是也知道庆王这么年轻的叔叔是什么人,他是当今天子。
“不要掉链子啊!”毛乐言见他神色慌张,提醒了一句。
书生点点头,声音微颤道:“行。我知道了!”
小二和书生分头行事,毛乐言堆起火堆,在火光的照影下,她裹紧了单衣,冷风还是嗖嗖地钻进她的皮肤,冷得几乎麻木,也不知道做何反应了。
果然到了半夜,皇帝开始发高热,人醒来了,但是有点迷迷糊糊。
毛乐言之前检查过他腹部的伤口,是没有内出血的,内伤不重。但是毕竟有伤在身,发炎高烧是正常的。她忽然想起他胸口在她来到之前已经受伤了,她见没有流血,所以并没有太过注重。
“你还有哪里不舒服?”毛乐言扶起他,他闭上眼睛,眉头蹙起,似乎在忍受强大的痛楚,看着他如墨的浓眉蹙成两条纠结的毛毛虫,她也替他痛起来。在现代,即便是有麻醉药和止痛药,那种伤入骨头的痛还是让人无法忍受,莫说他现在没有止痛药,所有沁入骨髓的痛都靠他自己苦撑着。
“玉佩……”他念念不忘的,还是他的玉佩。
毛乐言从他怀里取出玉佩,道:“早知道这个东西这么重要,我就不拿了。”
皇帝舒了一口气,虚弱地道:“你可知道拿走了这个玉佩,几乎危及我大刘江山?”
毛乐言有些汗颜,道:“好,我正式跟你说对不起。”
皇帝闭上眼睛,强忍住疼痛,道:“算了,朕但求找回玉佩,保我刘国江山。”
“很疼吗?”毛乐言见他蹙眉,连忙把火加旺,柴禾已经不多了,希望能支持到庆王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