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五十六章

下了一天一夜的大雪终于停了,晚风清冽,月明星稀,预示着明天会是个好天气。

萧屿踩着厚厚的积雪,走在回宾馆的路上,脑子里全是苏云这份鉴定报告的内容。

林小鹏确实是被另一辆车撞下山崖的,准确地说,并不是被迎面开过来的车撞下去的,而是被同方向行驶的另一辆车从后面赶超上来,在并行的时候用车身硬挤出路肩,才掉下山的。

之所以强调不是迎面相撞,是彻底排除了交通意外的偶然因素。

事发地点的视野和路况都很好,平时的车流也非常少,而且距前面的拐弯还有一段距离,不存在后面的驾驶员视线被阻,超车时与对面车辆发生紧急避让的突发状况。

这样的情况下,还能把林小鹏的车从山上挤下去,就绝对是故意的行为了。

为了彻底验证这个猜想,苏云在同型号、同批次生产的雪佛兰车的驾驶座内,绑了一个与林小鹏同等身高体重的人偶,真实客观地还原了当时的场景,先后摔了两辆新车才最终确认了鉴定结果。

具体的实验方法,非常复杂,报告上还列出了一大堆力学公式。萧屿看不懂,只能从自己多年从事刑侦的经验出发,试着去理解。

就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包括山体坡度、路面宽度、视线范围等等已知条件,结合雪佛兰自身的各项数据,先推断出当时两辆车的行驶速度和碰撞角度,再依据原车碰撞痕迹的位置、高度、凹痕的大小深浅,还原碰撞瞬间的情景,以此判断出对方的车型、排量、马力和最大扭矩。

框定了车型范围之后,雪佛兰车身上那一小块黑漆就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也多亏了苏云的实验室打着GM的金字招牌,居然从国内外数十家大型汽车制造厂调来了近百种颜色相近的车漆数据,经过严格的显微鉴定和光谱分析之后,得出的结论是,肇事车辆为英国产的路虎。

然后,实验室查阅了路虎在中国大陆上市的时间、车型种类,以及本地区的销售情况,最终把目标车型锁定在路虎发现第三代上。

这种型号的车,只有06和09两种款式,两者间的内部配置方面,有些不大的区别,整车数据完全一致,8缸汽油发动机,排量4.4升,最大扭矩达到了425牛米。

在这种强劲动力面前,林小鹏那辆1.5升排量的雪佛兰家用轿车,就像火柴盒一样单薄。

令萧屿惊讶的是,整个实验的过程中,苏云连事发当天的气温、湿度、风向以及风力大小这些天气情况,甚至车内当时是否开着空调和音响都计算进去了,虽然不明白这些因素能在案发过程中起到多大作用,但是对苏云那个实验室的感觉,就是两个字,专业。

除了有些头疼,不知道苏云是否要自己报销那两辆摔坏的雪佛兰,后面的事情,就是自己的了。

林小鹏死于谋杀,而不是意外,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另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对方想杀的人,真的是林小鹏吗?

苏云的报告里,附着那辆雪佛兰的多角度照片,车身虽然摔得稀烂,但是仍可以看出,破碎的车窗玻璃上,贴着薄薄一层防紫外线贴膜,颜色很深,这就使外面的人很难看清车内的情况,甚至连驾驶员是男是女都分辨不出来。

也就是说,凶手只能通过车牌号码来判断这辆雪佛兰的车主,而无法确认当时开这辆车的是不是林小鹏本人。

那么,凶手会不会找错了人呢?

萧屿记得冯队在前几天的调查中了解到,林小鹏当初给这辆雪佛兰办手续的时候,车主写的是骆雪的名字,不过一直是自己开,直到接替周子平坐上规划科长的位子,才把局里的配车接过来,是辆广州本田。

在那之后,林小鹏就一直开着本田上下班,可是偏偏在他出事的那天,他是开着这辆雪佛兰去上班的,为什么会这么巧?

和小庄开的那辆老掉牙的普桑不一样,建设规划局的配车都很新,林小鹏的本田,才跑了不到两万公里,怎么会突然打不着火了?

4S店给出的说法,太不专业,什么叫天气冷造成的?化油器的车早就淘汰了,现在的车都是电喷的,除非特殊的极寒天气,几乎不存在天冷打不着火的现象。

林小鹏出事的时候,刚刚入冬不久,白天的气温还在零度以上,怎么突然间就打不着火了?而骆雪去开车时,却能把车打着?会不会是人为造成的?

顺着这个思路想下去,事情接下来的发展,分成了截然不同的两个走向,各自的结果自然是一个在天堂,一个在地狱。

萧屿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战,感到后背一阵阵发寒,这又是一个悖论陷阱!

假如那天本田车没有出现问题,林小鹏开着这辆本田来到出事地点,凶手还会不会开车把他从山上撞下去?

答案只有两个,一个是会,一个是不会。

如果会的话,证明凶手没有杀错人,他的目标就是林小鹏。

如果不会的话,说明了什么问题?是不是表明凶手只认车不认人?还是凶手不知道林小鹏已经换车了?或者说,凶手要杀的人,根本就不是林小鹏,而是骆雪,林小鹏只不过阴差阳错地做了替死鬼?

萧屿本能地想,杀死林小鹏的人和江涛、魏广军这件连环杀人案的凶手,会不会是同一个人?

从案件本身来说,现场没有留下太多的线索,也没有任何目击证人,虽然在雪佛兰车身上,发现了与另一辆车碰撞过的痕迹,并且被人为破坏过了,但是如果没有遇到苏云这么专业的团队,相信很难找到林小鹏不是死于意外的证据。

而恰恰是缺少证据这一点,简直与江涛和魏广军的案子一模一样。

唯一不同的是,凶手对林小鹏采取了更加简单粗暴的作案方式,选择了开车直接把对方撞下山,而没有展示出设计魏广军时的复杂思路和精密的布局。

江涛的案子,看起来似乎也很简单,只要在合适的时间地点,找到一个从背后偷袭的机会就够了,事实却证明,实际情况远非如此。

这件案子的难点,除了要求凶手必须拥有极强的心理素质外,还要设法骗过小区内的所有监控,让警方在事后找不到关于自己的任何蛛丝马迹,萧屿至今仍想不通凶手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

这个看似简单的小小细节,和针对魏广军步步为营的复杂设计,都显示出凶手极高的智商。反观林小鹏的死,好像看不到多少需要高智商的地方,会开车就够了。

但是萧屿又不得不从大的方向去考量。

白鹭滩开发区地处大海之滨,远离喧嚣都市,原本是一片沿海的小渔村,自从建港之后,才逐渐发展起来,成为一座海滨新城。

但是随着东北地区的经济持续低迷,迄今为止,加上流动人口和外地务工人员,整个开发

区的总人口,仍然远不足百万。

人口少,重大刑事犯罪率就低,杀人命案更是很少发生。像这次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三起命案,而且死的都是公职人员,是这座城市前所未有的。

仅从时间密度来看,说这三起案子没有联系,恐怕没有几个人会相信,但是从犯罪频率的角度上说,什么人能丧心病狂到一个月连杀三人?这得需要多大的仇恨?凶手和被害人之间,又是什么样的关系?会不会是两个不同的凶手恰好赶在了同一个时间段作案?

原本以为,林小鹏的死,是三起案子里面最简单的,顶多牵扯到肖向前这尊谁都不愿意招惹的幕后大佛,现在看起来,却最为扑朔迷离,因为这里面还有一个潜在的被害人,就是骆雪。

把之前假设对象中的林小鹏换成骆雪是什么情形呢?也就是说,那天林小鹏的本田没有出现问题,当天开着雪佛兰的是骆雪,她会不会同样被凶手撞下山去?

无论问题的答案是什么,这里面都存在一个悖论,那就是骆雪会不会出现在林小鹏出事的现场?如果连现场都不会去,那么如何证明凶手想杀的人是骆雪呢?又如何证明林小鹏是替骆雪枉死的呢?

当天林小鹏接到了骆雪在4S店里打来的电话之后,就急匆匆赶去了出事地点。骆雪说她只是通知林小鹏一声车子没有问题,打不着火,是因为天气冷造成的,多试几次就行了。

这样的通话内容,显然不包含什么暗示的成分,当然,她当时在电话里究竟说了些什么,谁也不知道,因为通话内容无法查证。

不过4S店的监控录像显示,两个人的通话时间只持续了不到十秒钟,这么短的时间,只够双方简单地对一两句话。

而且,骆雪挂断电话后,还在店里徜徉了一个多小时,购买了很多车内饰品才离开,整个过程都很平静,没有丝毫神色不安的迹象。

如此看来,这次通话,和林小鹏接下来的出事,没有直接联系,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林小鹏连班都不上,急急忙忙地赶去出事地点呢?

所有的事情,都有一个起点,这是逻辑规律。

林小鹏死了,骆雪还活着,这只是事情的结果,而这个结果,很可能是错的,因为它并不一定是凶手想要的。

问题的关键,出在林小鹏的本田车上,如果那天早上车子打不着火完全是自然原因,不存在人为因素,就证明凶手的确是冲着林小鹏去的,车子无法启动,只是个无关大局的巧合。

如果情况相反,这辆本田像魏广军的帕萨特一样,被人动了某种手脚,造成打不着火,那么,对林小鹏的案子就需要换一个角度来审视了。

有什么办法能让一辆正常的轿车临时打不着火,事后又能随时发动并且开走呢?前提是不能对车辆的外观及构造有所破坏,否则,4S店的维修人员一眼就能看出问题。

萧屿头脑中的汽车知识实在有限,一直走回酒店,也没有想出可行的办法,摸出手机想打给苏云问问,一看时间,快十一点了,那家伙晚上喝了半斤多高度数的白酒,估计这会儿正梦会周公呢,算了,明天再说吧。

反正一件事情既然已经存在,无论看上去多么荒谬不合理,都一定有它存在的道理,专业的问题,还是留给专业人士去解答,破案,才是自己分内的工作。

萧屿躺在床上,忽然发现明天要做的事情很多。

(本章完)

正文_第三十九章正文_第一百二十九章正文_第八章正文_第三十二章正文_第十一章正文_第一百四十九章 番外篇—血在烧(四)正文_第五章正文_第七十二章正文_第十四章正文_第三十五章正文_第五十六章正文_第六十六章正文_第二章正文_第九章正文_第十四章正文_第八十五章正文_第四十七章正文_第一百二十二章正文_第一百三十章正文_第三十六章正文_第二十八章正文_第五十三章正文_第四十九章正文_第五十七章正文_第九十六章正文_第一百四十四章正文_第八十八章正文_第一百一十三章正文_第九章正文_第一百一十二章正文_第九十五章正文_第一百二十七章正文_第一百一十四章正文_第一百二十章正文_第一百一十七章正文_第七十四章正文_第三十一章正文_第七十五章正文_第一百零二章正文_第二十五章正文_第六十五章正文_第一百一十七章正文_第一百二十二章正文_第一百三十四章正文_第十四章正文_第一百一十三章正文_第八十九章正文_第九十章正文_第一百二十八章正文_第六十章正文_第一百一十八章正文_第八十七章正文_第一百零四章正文_第三十五章正文_第一百一十四章正文_第一百四十章正文_第一百三十三章正文_第一百二十七章正文_第一百二十九章正文_第四十八章正文_第一百章正文_第一百二十一章正文_第一百三十八章正文_第一百零八章正文_第一百三十七章正文_第九十二章正文_第五十七章正文_第一百一十四章正文_第十三章正文_第一百四十三章正文_第一百零四章正文_第一百二十四章正文_第一百四十六章 番外篇—血在烧(一)正文_第一百一十章正文_第七十九章正文_第一百三十一章正文_第一百三十九章正文_第六十四章正文_第四十九章正文_第七章正文_第一百零七章正文_第一百三十一章正文_第一百二十七章正文_第二章正文_第一百三十七章正文_第一百四十五章正文_第五十八章正文_第七十二章正文_第一百二十七章正文_第六十一章正文_第三十三章正文_第八十四章正文_第二十九章正文_第七十七章正文_第九十三章正文_第一百五十章 番外篇—血在烧(五)正文_第一百四十八章 番外篇—血在烧(三)正文_第五十二章正文_第一百章正文_第五十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