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魔障了

立夏设想过无数个理由,绝想不到条件太好也是她拒绝的原因,不禁张大了眼睛愣在当场。

“嘿嘿~”舒沫摸摸鼻子,干笑二声:“实话跟你说吧,我打算一嫁过去就和离的。”

立夏这回惊得连嘴巴都张大了,颤着手,指着她半天说不出话来。

“我查过了,”舒沫指着堆在桌角的一大叠律法书:“按大夏律例,夫妻和离的话,女方的陪嫁可以拿回一半。如果被休,就一分都没有了。”

而且,这拿回来的一半,还不一定能回到女方手中。

其中绝大部份,是还给娘家父兄的。

真正能到她手里的,十成中最多只有一成而已。

哎,真不公平,是吧?

有什么办法,这就是古代,男尊女卑,一切律法都围绕男权来转。

既然无法改变它,只能想办法在最大范围里维护自己的利益。

“如果是商贾之家倒好办,”舒沫很是扼腕:“商人重利轻礼仪,只需许以重金,好好协商,和离倒是不难。可惜~”

“你……”立夏气得说不出话。

哪有小姐这样的,未嫁之前就想着和离!

不对,应该是说她嫁人的目的,就是和离!

舒沫不理她,拧着眉,一脸苦恼地道:“可是,象林学士这样的家族,最重的就是体面和礼仪,肯定不会允许新婚立刻和离的。”

休妻就更没可能了,易招人闲话,被说成觊觎女方财产。

是这种自恃清高,视钱财如粪土的清寒士子之大忌。

当然,如果她一定要走休妻这条路,也不是做不到。

只需离经叛道,不孝公婆就行。

但这样,就得往自己身上泼脏水,留下恶名。

她离婚后,还想正常地过日子,可不愿意整天被人戳着脊梁骨,吐唾沫星子。

这种下下之策,不到万不得已,逼得走投无路的情况,是绝不会用的。

“完了,”立夏面色苍白,抖着唇低喃:“小姐魔障了……”

“立夏,”舒沫倒来了精神:“咱们还有多少钱?你把帐拿出来算一下,留下几十两零用,其余的加上那对镯子,全交到姨娘手里。”

嫁妆是指望不上了,自己的私己银子可不能再搭进去。

“不行,我去请大夫来瞧瞧~”立夏慌了神,转身就往外跑。

“回来!”舒沫低叱一声:“半夜三更的,你这是想给我请医还是招祸呢?”

立夏回过头,惊疑不定地看着她。

舒沫微微叹了口气,拉她到床边坐下:“你看看我,这么小的年纪,身体发育都没完全,现在谈婚论嫁,去担负生儿育女,侍奉公婆的职责,不觉得很可笑,很残忍吗?”

“八姑娘,比小姐还小了半岁呢。”立夏嗫嚅了半天,低声反驳:“大家,不都是这样过来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