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牧马在野 间关百战

制糖的方法,其实非常简单,在汉朝之前,江淮一带人民就已经学会了从甜菜、甘蔗等物中提取糖汁,做成甜品。只是那些方法都比较原始,他们还没有学会过滤其杂质,进行进一步的提纯。

而元召用自己的方法做出来的糖与此前的却大大不同,白而细腻,甜味浓郁,与后世的细糖在品质上已经差不了多少了。

第一批做出来的糖,被分装在精致的陶罐中,当做礼品送进了未央宫。既然皇帝为这项大业给予了极大的支持,那么即将开始的红利,自然要有他的大部分。

刘彻见到以后,极为喜欢。没想到当初只是因为吃的那条鱼,而引发的这场征伐,竟然结出了如此甜的果子。

他压抑不住得意的心情,把这些糖除了送去长乐宫老祖宗处部分外,其余的都赏赐给了后宫中的美人们,甚至连久未通殷勤的皇后宫中都派人送去了一些。

后来,这种糖就被命名为了“汉糖”。此后,元召又把它们细分成了好几个种类,开始大量生产。汉糖刚一进入世间流通,就得到了人们的喜欢,虽然价格稍微贵了点,但仍然供不应求。

先是在长安市面上,小范围内得到认可,然后通过南北商贩的流通,广布天下郡县,直至引来西域胡商们的竞相采购……。

一时之间,往来于长乐塬上的商贩络绎不绝,相闻于道。应元召的要求,朝廷专门在长乐塬上设立了一个叫做“经济司”的部门,开始挂牌运行。

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部门,属于皇帝特殊批准,关系隶属于太常寺。人员构成很简单,暂时就是一位主事,十几个随员。当然,他们具体干什么,还是要在长乐侯的指导下进行,这也是元召提出的唯一条件。

这个毫不起眼儿的临时场所,现在并没有多少人注意,不过就是干着一些普通小吏的活儿,记记表、做做账什么的,属于可有可无的机构。但在此后的岁月里,它的地位将会越来越重要,随着汉朝经济的突飞猛涨,在元召领导下的经济司,将会成为掌握帝国命脉的核心机构之一!

制糖、冶铁、酿酒、茶叶、食盐、造船……现在长乐塬上的制作越来越多,财源滚滚,已经积累起来巨大的财富。

元召也算是多少有了点底气,想要做的事也不必如从前一样束手束脚了。目送着去往西南的船队逐渐远去,有另外的几艘大船又靠近了码头。

来的是聂家的人。元召的眼睛亮了起来,因为以聂家子弟为首的这支商队,又一次运送来了他期盼已久的东西。

这次是整整五百匹骏马,被从大船的船舱里牵了出来。如果算上前几次运来的,已经有将近三千匹来自遥远西北天山脚下的良种马,被牧养在长乐塬临近终南山的那片天然牧场里。

这是一个宏大的计划,前期通过各种制作所得来的财富,几乎全都砸进了这里面。虽然朝廷也有所拨款,但那是远远不够的。

在这个冷兵器时代,除去犀利的刀戈弓箭,战马就成了最重要的战场工具。匈奴人为什么那么难以对付,一个主要因素,就是因为汉军的马力与草原马相比,差的不是一点儿半点儿。

这个问题,在很久以前,就被汉朝的大臣们所详细讨论过,可是明明知道有这个致命的缺陷,却没有别的办法,因为好马难得。

在大汉疆域内,几乎所有健壮些的马匹,都被征作了军用,即便如此,相比起匈奴人动辄十万铁骑这样的规模来说,汉军的骑兵队伍实在是少的可怜。

打又打不过,跑也跑不过,这样的现状,就怨不得对匈奴人无可奈何了。即便是名将统领,要想打胜仗,也是很难的事。

朝廷要想从草原或者是西北诸国买马,却也是阻力重重。匈奴人也不是傻子,当然不会把战争工具大规模的卖给对手,所以,只能零敲碎打,从那些贪图汉朝财物的牧民手中,买回了一些,一年下来,价格贵的离谱不说,也进不了多少匹好马。

想要从西边那些小国买马就更难了。匈奴人的铁骑,纵横驰骋在汉、匈两国北边和西北几千里的边境线上,在没有打通河西走廊之前,很难逃过匈奴人的阻截抢劫。除非你有本事横穿大沙漠,但那想都不用想,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而朝廷做不到的事,元召却可以做到。因为这个世界上有一个道理说得非常透彻,那就是“商人逐利而生”!

为了利益的需求,有很多商人的胆子,会大到你无法想象。如果有五分的利钱,他们就可以不辞辛苦;如果有十分的利钱,他们就会铤而走险;而如果有百分的利钱,那他们就会杀人放火,无所不敢干了!

很久以前,元召就开始着手这方面的准备。所有来到长乐塬上的商人们,在正常交易的同时,每个人都曾经被这位笑眯眯的小侯爷亲口告知过一件事。

“如果能够采得良马送到长乐塬上,无论你是来自何方,以后都会成为这里的尊贵客人。并且,马匹的价格,可以按照重量,从糖、茶、酒、精盐、香露水……这些商品中任意选择。也就是说,一匹马的价格就是它同等重量商品的价格。”

所有听到这句话的商贾,在振奋的同时,都把它牢牢的记在了心里。因为,这样的价格太划算了,这样的巨利怎么能不去赚!

由长乐侯元召所发明的这些新产品,因为物以稀为贵,所以在世间的价格都贵的离谱。每一样都可以当做奢侈品来看待。不就是拿马来换嘛,这有什么!每一个为商者,谁不是交游广泛,门路众多的呢?在朝廷和普通人看来很难办到的事,在这些商人眼中,有的是办法和门道。

最开始是商人们自己想办法运来,虽然每次数量都不多,几匹十几匹的,但也慢慢的开始积累起来。后来,那些船开始在水路上运行后,就有了更便捷的运输条件。

元召把这件事交给了聂家,对聂壹,他是完全相信的。有聂家牵头,组成一只小型船队,专门负责运输马匹。那五六艘大船,就是元召为他们特别定做的。

以马匹换商品的商人,可以先把数量不等的所购之马交付于聂家集中照看托运,由他们的船队从水路经渭河运到长乐塬上,如此可以大大省略其中的繁琐,也减少了马匹在运输途中的死亡和损失。可谓是皆大欢喜,一举两得的事。

商人们自然是百般乐意,不就是需要付出点运输费用嘛,相比起马匹运到后取得的巨大利润,这都不叫事儿!

这次来运送马匹的聂家子弟,为首之人名叫聂云,是聂壹的亲侄子,以前也曾经来过一次,见了元召,连忙上前拜见。这位小侯爷的年纪虽然比自己小了将近十岁,但聂氏一族感其大恩,对他一向敬若神明,聂云自然也不敢有丝毫怠慢。

元召与他道过辛苦,简略问过一路的情况,早已有人把马匹清点接收,这些不用他操心。

三千匹良马……只是,数量还是有些少啊!元召看着这些彪肥健壮的马一批批的从眼前牵过,心里有着隐约的喜悦。这里面母马的比例也不少,这是他刻意要求的,虽然价格贵一些,但这有什么关系呢?

长乐塬上的产业还会不断的发展壮大,他所选择制作出来的那些东西,利润到底有多大,只有很少的人知道其中的底细。

如果能好好的繁殖,也许用不了两三年时间,万马奔腾不再是空想。如果到了那个时候,从自己手底诞生一支真正的精骑,应该不是太难做到的事。

想到这些,元召无声的笑了。瞅了瞅在身边看着那些马匹欢呼雀跃的小冰儿,有一个奇怪的念头忽然闪过,三年以后,如果把一万精骑当做出师礼送给这个最得意的弟子,她,做出的成就,会不会比原先时空里更加惊艳绝伦呢?元召拍了拍她的头,竟然有着无比的期待。

小冰儿却有些难为情,师父还老是把自己当做儿童看待,拍头的动作,她固然感到亲昵,可是,她更想让他看到的是自己的进步和努力。

舅舅卫青和公孙敖曹襄他们已经出发很久了,现在想必早已经在雁门关外与匈奴人展开大战了吧?他们走的那天,小冰儿远远的看着,心里充满了羡慕。

那么一身威风的装备她也有,是元召特别吩咐做给她的。不过,她的罩袍是红色的,是那种很鲜艳的火红,披挂上合身的盔甲,纵马驰骋在长乐塬广阔的天地间,便是一道红色的闪电。

小冰儿简直就是天生的武学胚子,一日千里,进境神速。现在与元召拆招,全力之下,要想制服她,也要费点功夫了。

长乐塬临近渭河北岸引水而入的那个湖泊,被命名为剑湖。东岸的连排工坊就是以卓家匠师为主的冶炼场所。在这里,这些也算是见多识广经验丰富的高手师傅们,却一个个表现的像是虚心好学的学徒。

是的,就是学徒的样子。自从听过几次小侯爷对冶炼知识的讲解之后,他们就彻底心服了。他所说的那些,简直闻所未闻,与此前行业传承的知识都不相同。

长久以来,冷兵器的锻造从青铜过渡到铁质,可谓是一大进步。但铁质武器的使用时间还并不是很长。中原王朝在这一点上,却已经有些落后于北方的大敌。

匈奴人的弯刀,不仅犀利,而且柔韧度极好,在战场上占了很大的优势。那是因为他们采用了取自西域国的精钢冶炼技术,而这样的技术,由于壁垒与封锁,汉朝却得不到。

元召给了他们一个辅料加工的配方,里面有好几种他们没有听说过的矿物质名字。按照合适的比例配好后,掺进高温铁水中,再铸造出来的原始铁质模胎,果然已经大为不同。

用这些原铁再按照他们的传统工艺来锻打出各种兵器,所产出的便都是宝刀宝剑。锋芒无比,堪称百炼精钢。

只有他们这些行业内的人,才心中明白,这样的技术意味着什么。掌握了这样的技术,往小了来说,是冶炼界一次历史性的飞跃。从前的那些所谓大师们,穷尽一生的力气,能铸造出几把流传于世间的名剑,已经是很了不得的事情。

可是现在,削铁如泥的神兵利器,在他们的手里,竟然就这么能轻而易举的批量生产出来。如果往大了说,这样的技术,已经是可以倾国倾天下的力量了!

所有的冶炼工匠们,无不心中激情澎湃,用崇敬的目光,看着云淡风轻的长乐侯,此人点石成金的手段,果然不是虚传。

最新生产出来的几批弩箭和刀剑之物,都装备给了北上抗击匈奴的那支队伍,相信他们这次在北方的战场上,一定不会再让匈奴弯刀在这方面占到便宜,大家都对从自己手里亲自打磨出的这些兵器抱有最大的信心。

千里之外,沙场秋风,犀利的刀剑早已沾染了匈奴人的鲜血,只是风信迟缓,胜利的消息还吹不到长安。

公孙戎奴用一块棉布,把手中的厚背宽刀仔细的擦了又擦,不让一丝血迹残留在上面。这把刀,名字叫做“荡寇”,是在长乐塬那座工坊里,元召特意让人为他量身制作的。

刀柄稍长,可以两手相握,刀身宽厚,刀锋犀利,闪着蓝莹莹的光芒,轮起来时,威势十足,正和他的臂力相称。

公孙戎奴把这把刀看得比自己的生命都还重要,暗地里不知多少次想像过自己纵马持刀杀敌的场面。

这次,终于如愿以偿,昨日的遭遇战,死在他刀下的匈奴骑兵,将近三十人之多。对于第一次上杀场的新兵来说,这已经是个了不起的战绩,尤其是在匈奴铁骑面前。

当然,其余人的表现也不错。黑鹰军在卫青的带领下,终于第一次出现在了战场上,如同一把开刃的利剑,刚一出鞘,就显露出了璀璨耀眼的光华。

事情发生的很突然,那是一场猝不及防,匈奴人刚刚经历了一场欣喜若狂,因为,在阴差阳错之下,他们竟然把飞将军李广给捉住了!

这个秋天,看来匈奴人誓不罢休了。到处烽火连天,每个前方主将的负责范围内,都一点儿也大意不得。

尤其是雁门关这个方向,这是匈奴人主攻的最正面,集结的兵马最多,攻势也最激烈。大单于羿稚邪的大营就在距此几十里之外的地方,精兵强将轮番侵袭,大有攻破雁门直驱右北平之势。

自从雁门守将刘恭友身死,李广亲自奔赴最前线坐镇,他身上所担的责任太重大了,几百里的纵深防线,便都是他的防御范围。

指望着友军的帮助,是不可能的,上谷、鱼阳、云中……每处地方都在吃紧,所以前期打的很是艰苦,伤亡也有些重。

后方的援军虽然在源源不断的到达,但要指望这些从来没有与匈奴骑兵对阵经验的新兵来建功,那是想都不要去想的事。现在把他们派出去,无异于让他们在匈奴马蹄下去送死。

老将生性豪迈,最是体恤部下,因此,已经来到雁门关的万余援军,包括卫青所部黑鹰军,便都被安置在北门附近的大营中 ,只不过是分批帮着做些防守巡视的事情,并没有让他们出城去过。

李广从来都是个胆大的将军,他自从领军开始,就以治军简易而得部下甘心效命。在这危机关头,千斤重担系于一身,更是不敢有丝毫懈怠。

每日的城防必要用心巡视不说,附近几处坚守的边邑,也会经常亲自去率众查看警戒情况。他与匈奴人已经打了几十年交道了,对这些草原狼群的狡诈凶残,心里比谁都了解的明白。

跟随李广的扈从军自然都是些精锐部下,昨日随众五百,出雁门关视察时,在回来的路上,突然就遭遇了几千匈奴骑兵的狙击。

刚开始的时候,李广及其部下们并没有感到多么慌张。因为,以前这样的情况也不是没有遇到过。

那时李广正当青年,是胆气最壮的时候。有一次他率领着一百前哨斥候,遇到了五千匈奴骑兵。当时手下都非常恐慌,想要奔驰逃跑。

李广观察了一眼四周形势然后说道:“我们离大军几十里远,现在以百骑窜逃,匈奴人一定会纵马追赶,乱箭齐发之下,没有人可以逃得脱。大家听我号令,保持镇定,全体前进,然后在离他们一箭之地距离的时候,下马休息。”

有属下惊疑不定的问道:“将军 ,敌人数倍于我,而且离得这么近,如果有紧急情况,可就必死无疑了!”

李广淡然笑了,他瞅了瞅对面的匈奴骑兵并没有发动攻击的趋势,用手指点着说道:“那些敌人以为我们会逃走,我们这样做,反而会使他们心中疑惑不定,他们也许以为我们这小股的队伍不过是诱敌的诱饵,想引诱他们来上当的,所以反而会更安全。”

果然不出他所料,那些匈奴人一直在远处观望,直到天黑也没有敢发动进击,然后怕有伏兵,就全部撤走了。

而这次的情况,与上次何其相似也。李广老当益壮,胆气更豪,所以他更不会怕,以为用上次的骄兵之计,照样可以退走强敌。

但他这次想错了,因为这次遇到的对手,是带着冲天的怒火和仇恨来的。

几千精骑簇拥处,一个白袍白马的匈奴将军越阵而出,把挂在马鞍边的狼牙槊,轻轻摘下来,擎在了手臂间。

“父王,你若在天有灵,就在这片沾染了你鲜血的敌国土地上空,好好的看着,看儿子是怎么样杀尽这些汉人,为你报仇雪恨的!”

白马将军复姓呼延,名少杰,草原之虎,已故匈奴左贤王呼延都之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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