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斯蒂勒倒是不觉得签长约有什么问题,当然,前提是出演的报酬足够丰厚。
而首部1000万美金,对他来说,肯定是满意的。
一式两份的合同在双方律师的见证下签好,本-斯蒂勒轻松的问道:“拉斯特先生,我能知道什么时候开机吗?”
“还不确定。我们自然是希望能快点推进的,但导演方面,还没找到合适的人选。如果你有什么推荐的话,倒是可以提提。你应该比我认识更多的喜剧导演。”
这话,本-斯蒂勒放在了心上。
过了两日,本-斯蒂勒就真的拉来一个喜剧导演,推荐了杰伊-罗奇。
说起这位,那也算是喜剧圈大器晚成的牛人。
能编能导能制片,还写过台本。
至于作品方面,大家对他最熟悉的可能是《王牌大贱谍》和《拜见岳父大人》系列。
当时还是97年,已经40岁的杰伊-罗奇在拍过几部还没找准风格的电影以及编写剧本攒下的资历后,在新线影业的投资下,鼓捣了一部反特工形象的作品。
谁也没想到,这个很反差、很恶搞的影片很受观众的喜爱,在暑期档前夕公映,一举拿下5380多万票房。
当然,也正是因为没想到,对影片的市场潜力预估错误,新线影业对电影的安排慢了一步,不然5000多万绝不是此片的终点。
因为之后进入线下市场,这片的录像带、DVD直接卖爆了。
99年推出第二部,首周末累计票房比第一部总票房加起来都要高出许多,声势直追《星球大战》首部曲,然后周边版权也跟着水涨船高,相关形象的童装还成了那段时期的爆款,观众接受程度可见一斑。
不过嘛,莱曼对他的兴趣更多的是他的执导风格,那种恶搞、反差式的幽默是杰伊-罗奇非常擅长的,《拜见岳父大人》其实也是类似的套路,只不过把时空贱谍007变成了家庭翁婿关系的另类诠释。
所以,当本-斯蒂勒请来这位,莱曼那是相当的满意。
准确来讲,杰伊-罗杰在新线没落之后,最常合作的制片厂是环球,自己还开了工作室,一般情况下,这位轻易不跟其他公司合作,想打主意都没门路......
至于,原版导演肖恩-利维吗,那也是跟福克斯形影不离的,难度更大。
......
杰伊-罗杰坐在沙发上,也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他年龄大了,拍片的欲望远没有年轻那会强烈,再加上名誉渐重,对项目更是非常慎重,生怕一不留神就栽坑里,所以才不喜欢跟没打过交道的制片厂合作,一直与环球往来;
再就是《拜见岳父大人2》,制作预算拔高了,票房成绩却没有第一部惊艳,环球方面不太想继续启动这个项目了,这让他有些心烦,不过他也知道续作这种事,很容易消耗观众期望就是了;
然后,就是本-斯蒂勒邀他执导新项目的事。
因为《拜见岳父大人》这两部电影的拍摄,两人的关系很不错,或者说,杰伊-罗杰对这种很有想法的演员,还有过执导经历的人很有话题聊,一来二去,互相串门都是常有的事。
昨日他过来的时候,当然说得很随意,就是希望我们两个再合作一把,还稍微解释了一下《博物馆》项目萤火虫有多看重,至于剧本和大致内容的,出于职业素养,倒是没说,不过提了一嘴是喜剧,还说自己已经决定参演了,但导演位置还空缺着,具体担不担任请罗杰导演自己决定。
而最让杰伊心思浮动的便是这句“我们两个再合作一把”,相反,重视不重视,他并不那么看重,如果项目不好,他是肯定不接的,他已经过了需要拼命抓住每一个机会的新秀时期。
所以,最后他还是决定过来见见。
......
杰伊看着进来之后态度亲近的莱曼,心里多少还有点感触,不管合作与否,对这个声名颇大的导演感官还是不错的,且自己都过来了,不摸摸底怎么行?还是先问问吧。
一番寒暄、客套,杰伊直入正题:“我能先看看剧本吗?”——喜剧项目,那也是有不同方向的,合不合适很重要。
“这是当然。”莱曼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编剧部门编写的第一版正式剧本,递给杰伊。
然后,他就理解本-斯蒂勒跟他说得合作一把是什么意思了。
这剧本......
怎么感觉是我的路子啊?杰伊-罗杰非常惊讶。
因为《博物馆惊奇夜》就是把往日严肃、历史记录作用、比较高大上的博物馆形象直接推翻,换成了一部吐槽剧,嗯,这跟他把当时主流的、塑造正面的特工形象变成一个好运气的憨憨是同样的喜剧手法,那就是打破观众的惯有思维。
好吧,剧本算是过关了。杰伊放下剧本,心下满意。
不说别的,这题材很对他胃口。
杰伊对这个项目感兴趣之后,又问道:“投资多少,对拍摄萤火虫有什么想法?”——这是试探自己在项目执行中的话语权。
不过,这些恰恰是莱曼早就考虑到的,对杰伊这种层次的导演来说,名啊利啊早没有那么重要了,相反,一个导演站得越高,越在乎自己对整个项目的掌控。
莱曼自己都如此,当然很能理解其他导演。
他很肯定的说道:“预算7500万,除了本-斯蒂勒拿走一千万,特效业务被数字领域承包,其他的只要你加入,都归你指示。我们只看结果。”
莱曼说完,便静静的看着杰伊。
这个条件,已经很能满足一个导演的掌控欲了,剩下的演员人选直接塞他的嫡系班底,只要合适,莱曼都不会反对。
反正预算在那,能在这个程度之内完成拍摄,那就皆大欢喜。
但如果想像卡梅隆那样拍到一半就伸手加钱,便证明自己也有那位偏执狂一半的吸金能力吧。
当然,大部分正常的导演都不会在拍摄过程中实验新技术,或者大幅度偏离拍摄计划。
莱曼其实也有心跟杰伊-罗杰多签几部片约,但导演不比演员,干幕后的少有拿自己主导的项目要挟提价的,以工会成绩论,每一步的薪酬都规定的很完善,不存在一步登天,哪怕卡梅隆拍了《泰坦尼克号》,人家也没有拿太多不该拿的薪酬。
或者说,对拍摄的自由上可以多提要求,但薪酬不像演员变得那般快,当然,这也是因为大部分出了成绩之后的导演都是拿票房分成的,电影成绩越好,拿得越多,也不需要为基础薪酬多作讨论。
杰伊得到拍摄承诺,仔仔细细衡量了一会,犹豫再三,还是忍不住《博物馆惊奇夜》带给他的惊喜,最后肯定道:“我很喜欢这个剧本。明日签完拍摄合同,我就着手拍摄。”
至于他能拿到多少薪酬,压根不需要提。
因为他的经纪人和萤火虫肯定会协商出一份合理的条款。
事实上,导演比演员好打交道多了。
莱曼也不会在导演方面,为了公司利益,不给出票房利润分成什么的。
他一直认可导演就该是票房的多少决定薪酬的多少,一个总管全局的大脑和一个被支配的工具,谁更该得到奖励?
当然,或许对于大牌演员来说,他们的号召力和苦心经营出来的粉丝市场也是一笔能拿得上谈判桌的筹码。
不存在什么坑不坑的问题。
谈判吗,谈得拢就合作,谈不拢也没什么损失,大家都是为自己争取收益。
而且,屁股决定脑袋吗。也没太多高下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