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站在江边的栏杆旁,看着不远处欢声笑语的游乐园,这里是亲子乐园,好多小孩子被爸爸妈妈带着,来这里玩耍,两只小手,一左一右,抓着爸爸妈妈的手,在中间蹦蹦跳跳的,似乎很兴奋,即使脸上沾满了汗水,但是他也不觉得难受,圆圆的脑袋上,两只大眼睛,闪着生命之光。这是一个孩子,对未来的期望。
都是一对对的家庭组成的,小孩子长得胖嘟嘟的,身后背着一个小小的可爱书包,夸张的卡通图案,在上面显示得淋漓尽致。尤其是小孩子呆萌状的时候,会偶尔用胖嘟嘟的小手,挠着肉嘟嘟的小屁屁的时候,那一脸的无辜,真是可爱极了!
萧哲看着安闲脸上那种幸福的笑容,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她的目光里全是那种可爱的表情,正是对面的小孩子。
“你喜欢小孩子。”不是疑问句,而是肯定句。因为安闲的那种目光里有太多的羡慕,是真的很羡慕,才会有如此沉甸甸的感情。
“嗯,小孩子真的很可爱,不是吗?尤其是那种胖嘟嘟的,肉肉的小孩。我真的感觉自己好像是又有了寄托的感觉。看着他们那么有活力的样子,感觉自己全身上下也充满了活力,好像是重新活了一遍。”
“那就自己生一个。”
“和谁生……”安闲转头,最后一个字含在喉咙里没有发出声音,她本想说,和谁生去,但是话到嘴边,忽然想起旁边还站着一位,所以,一下子紧急刹车。
萧哲看着她,不再是那种开玩笑的感觉,也不再是那种似乎很急躁的感觉,好像他就是在认真地求婚,那种感觉,真的让她有这么一种错觉。
萧哲厚厚的嘴唇,在安闲的唇上留下点点痕迹。
他说,书上说,要不计一切代价,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能推倒的时候,就要努力推倒。
他说,我是按照书上说的在做,只是不知道做对了没?
他说,你生气的话,去找这本书的出版社和作者吧,我已经调查好了,随时准备和你过去。
但是,多年后,安闲在整理旧物品的时候,在储藏室里翻出了这本书。她翻了以后,忽然觉得自己当时就是被耍了。
书上说,不能随随便便对女孩子动手动脚,会惹来不必要的厌恶和误会,男人要矜持!
书上从来没有说过的话,似乎他编的很好啊,至少,她就毫无保留地相信了他。
能够不需要一点技术含量,就可以把人骗得团团转,这似乎也很好啊。但是并没有生气,安闲不觉得生气,那是她第一次看见一个不同于平时的萧哲,她曾经看见的萧哲,都是一脸严肃,或是一脸春风,对每个人都很温柔生意上,一点都不含糊,严谨认真,这样一个人。但是那天在游乐园,她看见了一个会耍赖皮,会撒谎,会哄人开心的萧哲,这等于说,他已经在她的面前放下了面具,对于她来说,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喜欢不可能会那么容易遗忘,爱情,是铭记在心的,这就是为什么,初恋会给人刻骨铭心的感觉,因为心脏记住了初恋时的心跳。或许可以让记忆便淡,但是喝了爱情这剂毒药,只要你真的用心去爱了,就难以忘怀。因为大脑忘记了,可是心脏记得。记得那时冲动的爱,懵懂的跳动。
多年后,当她拿着那本《爱情三十六计》来到萧哲面前的时候,他只是拼命转移话题,生怕安闲会在孩子面前旧事重提,到时候,就会有新一轮的家庭风波了。
但是安闲却什么也没有说,她只是拿着这本书,捧在胸口,她说,我很幸福,因为这本书,当时我们在一起了。如果没有在一起的话,不知道还会发生什么事情。
所以,爱着的还是分开着却爱着的,不管是刚吵过架还没有和好的,哪一种,只要心里还有对方,就一定不要藏在心里,那样会憋出内伤啦。
心里有多少的伤痛,不管有多大的别扭,也要想想自己的心,心若有爱,就不要放弃,因为那样,可能会失去最美好的爱情。
“萧哲,我一点都没有后悔,那个时候幸好没有推开你,现在的我,真的很幸福。”
萧哲也淡笑着,点了点她的鼻子,似乎又回到了过去的生活。
“啊,幸好那时候我及时醒悟,放下屠刀,回头是岸,否则,怎么能娶到这么好的老婆呢?”
两个人四目相对,又开始燃烧出爱情的火花了。
“停停停!爸爸,妈妈,拜托你们,要恩爱到房间里去恩爱,卿卿我我的事情随便干,但是不要在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中,做出这种伤风败俗的事情,污染了我的眼睛,你们不怕羞羞,我还害怕长针眼呢!”
一个奶声奶气的小男孩的声音,在客厅里响了起来,顿时,萧哲和安闲的眼前,出现了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还没有到大腿那么高,奶声奶气的,长得唇红齿白,笑起来就露出了几颗刚长好的门牙。
“是是是,我们家的小王爷!”
一家人都乐开了花。这就是家的温暖吧。历经万水千山,终于找到了最后的归宿,冥冥之中,似乎就是为她设定了这样的命数,千帆过后,才会有新的命数,新生。
这一对,终于告一段落了。还有几个呢?这几对中,最难过的就是温雅和刀疤了。重新回到当时,刀疤重伤,回到那栋别墅之后,一直是温雅在细心照顾。但是,他们两人之间却始终存在着深深的代沟,不为别的,就只是为了那无法战胜的未来。
温雅心存芥蒂,是因为她不明白,自己是因为刀疤长得像戴维才心存好感的,还是就是因为刀疤是刀疤才喜欢的。说白了,是温雅搞不清楚,自己爱的是刀疤还是戴维,她自己都整理不清楚,面对刀疤的时候,总是感觉有些芥蒂,时常躲避着他。
而刀疤心里也是有阴影的,从前或许还不知道,但是
那天从“死神”头目中听说,他是一个怪物的时候,他心里咯噔一下,他是怪物?联想到他身体的特殊性,比如,普通的伤口根本就马上好了,稍严重一点的伤口,可能只需要一天半天,也就能痊愈了。他这样,不是异类才怪呢!他也曾经向其他人咨询过,包括医院的医生,那时候,李承炫还专门介绍了一个他认识的朋友,是做医生的,为他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结果是,他身体的各部分机能,都很正常,只是可能在血清里被注射了一种新的物质,使得这血清变异,对于伤口的愈合能力,上了好几个层次。
虽然,这也不是什么坏事,但是,还有说不准的呢。万一以后基因变异了,让他做出什么事情来,这可如何是好?他变成了什么外星人之类,转基因人类,失去理性了,这种可能都是存在的,到时候,如果伤害了他所爱的人,他会一辈子都痛不欲生的。
所以,他不能和温雅在一起,也一定要和她保持距离,恰好,这段时间,温雅因为自己的思绪难以理清,所以也和刀疤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而这一定的距离,正好让刀疤误会,温雅是因为知道了他身体异于常人,所以才想和她保持距离的。一方面深深地爱着,另一方面,又感觉到了自身的压力。这种想爱不敢爱的心情,几乎把他折磨得发狂了。
爱情就是这么一回事,想爱的时候不敢爱,不能爱了才后悔,当初没有抓住你的手,一切都是这么巧合,却占据了人心里的一角。
温雅和刀疤,就在这种若有若无的感情里彼此受着折磨。
旁人看着心急,也不能为他们做什么事情。李承炫不是多事的人,可是他因为错失了安宁之后,似乎对别人的感情问题都非常感兴趣。总想着如何把人撮合成一对,不要后悔。就像温雅和刀疤。他是调查过了,当时并没有从“死神”的实验室里找到任何尸体,就确定,戴维应该没有死,这还只是怀疑,后来,从一个当时负责监视戴维的人口中,真的证实了这一点,戴维没死,只是被带去做试验了。因为他有心脏病,不能活得长久,当时的他,已经是奄奄一息了,撑着一口气,被带进了实验室,这是她亲眼所见。
那么,已经可以确定,刀疤就是戴维。
而孟焕之的验血报告和DNA检测结果,更是说明了这个问题。
只是,要怎么告诉他们,是该先告诉谁,最后,他终于决定,先把这件事情告诉温雅,她先下定了决心,才能撮合他们。
“是真的吗?”知道事情真相之后,最过高兴的人,莫过于温雅了,因为她已经没有了任何矛盾,她爱的就是同一个人,不管怎么变,那个人都会是她今生所爱。
可是,当温雅兴冲冲地跑去找刀疤的时候,他正在收拾东西走人。
“你要离开?”
“嗯。”
“好,不管你去哪里,不管你是谁,我这辈子,都会跟着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