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他们在数落了我新填的歌词,称其为“做作的女王”之后,又集体出行了,说是要去寻找创作的灵感。这就是他们的善意,我心领神会,十分感激。
我来到若秋的工作室,在门外呆立了足足十分钟,因为就这样看着她,心情也会异常地好。她埋头苦干认真的样子特别有意思:在思考一个新点子的时候,她会轻轻咬住她右手拇指的指甲;在遇到冲突的观点时,她会同时拿起两只笔让其自相残杀;在对结果满意时,她会一个人傻笑;在失望的时候,又会趴在桌上撇着嘴叹气……就像她现在的样子。
“怎么,又不喜欢?”我走过去,抽出那张让她愁眉苦脸的画稿,看了两眼,然后捏成一团,扔进了桌旁的垃圾筒里。
“喂!你怎么能这样?这是我花了两个小时才画出来的东西耶!”她一副欲哭无泪的样子。
“你会画出更好的东西的。先休息一下,给我个面子当一回我的听众。”
“嗯,也好。”
来到练歌房,我背起了木吉他,坐到了她的对面。
“下面这首歌,献给我对面的美女,希望她今晚做个好梦。”
就像是河畔边平凡无奇却又充满希望的小草一样的我有一天看见你从河面上走来
你用你轻盈的手拂去了我身上的尘埃却又用你温柔的脚步带走了我身上的晨露一转眼消失在我眼前
从梦中走来的你却从现实中离开从心中离去的你却又从我的梦中醒来
请带我一起走吧请带我一起走吧请带我一起走吧一起离开~~~~“哈哈哈……”听我唱到这里,她竟然笑出声来,并且没有收敛的迹象……
“喂,这首歌有这么好笑吗?你这是不尊重作者……”我欲言又止。
“唉,我不行了,肚子都笑痛了,这么幼稚的歌词不会是出自你手吧?”她用她发着光的眼睛望着我,看得我心慌慌的。
“对……怎么可能会是我写的,我是在网上听到,觉得旋律还挺清新的,就弹着玩……早知道你反应这么大,我就不弹给你听了。”
她收住了笑容,托着自己的下巴,缓缓地说:“这首歌我听过,是高中的时候一个网友发给我的,说是他自己创作的歌曲——没想到居然还放到了网上。当时我在家听了,也笑得不行,可是为了不打击他的自信,
还是说喜欢。看吧,我就是这样的好人。”说完,她的目光停在我的脸上。
这里的光线暗淡,所以即使我的脸上发烫,也不用担心她会发现。本来是想唤醒她的对过去的记忆,没想到,她真的记得这首歌。这是我的第一个作品,当时听见她说喜欢,自己也开心得不得了,第一次有了找到知音的感觉,没想到她是骗我的……有点小小的失落。
“那网友什么人啊?还会写歌?”我装作什么也不知道,想继续看看她的反应。
“跟你说过的,就是那个叫无冕之王的混蛋,在机场放我鸽子的人。”
我赶紧咽了下口水,继续发问。
“所谓爱之深恨之切,你这么恨他,一天到晚混蛋混蛋地叫他,是不是因为,你其实是喜欢他的?”
她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正在我兴奋得想要抱住她的时候,她接下来的话又把我推进了万丈深渊。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而且只是喜欢,不是爱,所以其实我并不恨他。从来都不是恨,而是失望。对自己失望,怎么可以这么幼稚地相信一个只通过文字认识的人呢?怎么可以因为这样一个人而让最爱的丫头丢了性命?”
此时我的心就像被人狠狠地捏住一样,极其难受又无法挣脱。我用尽最后的力气,渴望挽回一线生机。
“那你还想见到他吗?毕竟相识一场,也许只是个误会。”
她坚定地摇摇头,“已经不重要了。时间从不停下脚步,我们又怎么能回头呢?曾经有个人对我说过这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
“又是那个长得跟我一样的人吗?”
她点点头,朦胧的眼神说明她又神游到过去的日子里去了。
我的心里充满了嫉妒,又是那个男人,她把他的话当成至理名言,她把他当成神一样信仰,而我,只是她懵懂无知时的试验品,一旦失败便被她扔进了垃圾筒,就像今天我帮她做的那样,自从遇到了他,她心底曾经属于我的角落也被淹没了吧。呵呵。我忍不住冷笑了几声。
“你怎么了?有话想对我说吗?”
我摇摇头,无奈地笑笑。“本来有,现在没了。”
把吉他放回原处后,我对她说:“现在突然没有灵感了,也许我应该跟他们一样,去外面感受下生活,今天你自己回家吧,我先走了。”
“你没事吧,看上去很没精神的样子,不要紧吗?”
“没事,你自己做自己的事情吧,别偷懒哦!”
我在街上闲荡着,不知不觉,来到一酒吧门前。话说自从那次出事,被人冤枉之后,我就再没进去过这种地方,呵呵,天知道这次进去之后又会发生什么事情?不过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我本来就不是个重要的人。
“来一杯万箭穿心。”
“没有这种东西。”调酒师冷眼说道。
于是我把我的配方告诉他,让他照着自己的办法调一杯烈酒出来。
“那要加收五十
元。”
我白了他一眼,“随你便。”接着掏出皮夹,将一千元大钞放在台面上,“看着上吧。在我的皮夹没被偷之前,还可以多来点。”
他收起了他的酷脸,变得随和了许多。
随着一杯杯烈酒下肚,我的神经不仅没有昏昏欲睡,反而越来越精神,和乌蜜糖之间,和若秋之间,那些回忆的片断不停地在眼前放映,温柔的,粗暴的,淘气的,悲伤的,开心的,惊慌的,羞涩的……全是她的模样,她是我电影中的女主角,可是我俩出演的是一出悲情剧,剧名就叫——她不爱我。
忽然间我看到了一个男人坐到了我的对面,我对调酒那小子吼道:“这丑八怪是谁呀?让他走开!别挡着我看电影!”
调酒那小子往我指的方向看了看,相当无语。
“喂,你怎么不赶他走呀!”
“他一来就给了我千元大钞,我怎么赶他走啊?至少也得等他把酒喝完啊。”
“那你怎么不给我酒喝?这是水吗,怎么不起作用?”
我质疑地举着空杯,看着吧台里的帅小伙。
他憋住笑,一边做着手上的活,一边说,“怎么没起作用?你自己看看你现在坐在哪呢。”
我低下头,没发现什么,只觉得屁股软软的,暖暖的,再转过头去一看,吓得我马上跳了起来,嘴里不停地说着“对不起”。原来,我坐到了一个胖男人的腿上,他此时正生气地望着我,再晚一分钟,我就要被他拧起来,扔到地上。
完了,出现幻觉了吗?自己在做什么都不知道了……看来我还是醉了。一摸皮夹,居然还在,我哈哈大笑起来。周围的人都莫名其妙地盯着我看。
看来,老天爷是不会让人重复相同的过错,他是多么明智的人啊,那我呢?我已经错过乌蜜糖一次,难道还要错过若秋一次吗?她会再出现,以另一个名字出现,就说明,这是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等着我,若秋,从此以后,我不会再消极等待,只会紧紧抓住你不放……除非你说,你不爱我。
出了酒吧才发现,星光璀璨,而行人已无踪影,夜已深了,那家伙却一通电话也没有打给我。算了,对于一个一心只想着那个丑八怪的女人来说,其他人完全就是空气,还是作为空气的我主动一点,缠着她不放,不然她怎么呼吸呢?想到这里我得意的笑了,原来我是她的氧气。
“喂,出来接我。”拨通电话,我一副命令的口气。
电话那头,她的声音细若游丝,敢情是已经熟睡后又被吵醒的样子,说了句“你神经病啊……”然后就没了下文。
“唐若秋!不出来你会后悔的!”我对着电话大叫道。
“变态……后悔什么……”
“后悔……啊!”
话没说完,我只觉得身子突然一轻,飞了起来,然后像一个巨大的铁块般,狠狠地砸到了地上,头像是爆裂了般,心脏像被压扁了般的难受,之后,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