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华联邦,每个竞选人在与竞选相关的每一件事都得自行开销,不能靠政府补贴,也不能白给白拿的,参选人多少得有几个领工资的协助人员,这还不包括许许多多不计报酬的义工,他们帮助做研究,进行政策分析、策划文宣和与选民的交流活动。
参选者需要印制文宣材料、做广播和电视广告、租用竞选办公室和其他场地、支付电话费用,添置办公用品。
每个政党或者个人的竞选总部还需要预备许多助选牌子,让热心的选民或义工领取回去,插在居民各家的前院或草地上。
凡此种种,没有一样是不用花钱的。
竞选花的钱一分一毛都不能白拿国家财产,也就是普通纳税人的钱,所以都得由竞选人和他的团队来筹集,而筹集经费——给选民打电话、募款午餐或晚餐、请名人站台助阵——这本身就是非常花钱的事情。
一般竞选需要花一年的时间,在这一年里,开动竞选机器就像经营一个小型的公司,但这个公司是没有赢利的,资金来源也只有一个,那就是政治捐款。
在有些人的印象里,政治捐款似乎是金钱贿赂政治的代名词,大腹便便的资本家或特殊利益者抽着雪茄在密室里与政客交易,以金钱交换政治利益。
其实,为了防止金钱和特殊利益集团不当影响政治,南华联邦的选举法对政治捐款有严格的规定。
对每一个竞选人每次竞选,个人名义的捐款最多不得超过2500南华元,竞选费用动辄上百或数百万,任何一位竞选人都不可能光靠有几个富豪朋友的金钱资助就解决竞选经费问题。
个人捐款有严格上限,这使得竞选人不得不依靠成千上万普通选民从数十到数百南华元不等的个人捐款,如果无法从个人捐款得到充足的经费,那就必须通过一种叫政治行动委员会的组织来得到补充。
以1965年为例,单一议院的竞选经费有三分之一是来自政治行动委员会,相当可观。
当然,参选人也可以自己举债竞选,不过很少有这样的事情。
政治行动委员会是一种专门为政治竞选筹集和支配经费而建立的组织,大多数的政治行动委员会都代表某种商业、工会或政见利益,是特殊的利益集团介入政治的一种形式。
公民社会的力量越强大,个体公民的政治参与,这当然包括政治捐款就越广泛、积极,就越能抵消特殊利益对政治的介入和影响力。
南华联邦选举法对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政治捐款有严格的规定和限制。
对每个竞选人每次的竞选活动,包括初选、一般选举或特别选举等等,政治行动委员会捐款的最高限额为5000南华元,这只相当于2名个人的最高额捐款。
任何政治行动委员会都必须在成立后10天内向联邦选举委员会登记注册,提供的资料必须包括政治行动委员会的地址、司库人姓名和与之有关的组织情况。
有的政治行动委员会之间有联盟的关系,若如此,作为一个政治行动委员会看待。
不同的政治行动委员会之间可以相互帮助,但选举法严格规定,一个政治行动委员会给一个全国性政党捐献的的钱每年不得超过15万南华元,给另一个没有关系的政治行动委员会的年资助则上限为5万南华元。
南华联邦民间助选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鼓励普通选民积极参与政治捐款,单个的选民们难免会觉得自己势单力孤,但是,作为一个集体,他们能够掌握和运用特殊利益集团的所有助选策略和方法。
普通的个体选民只要齐心协力、共同行动,就算没有财富也没有显贵要人的朋友,也能够为竞选筹集到可观的款项。哪怕是10南华元、20南华元的小额捐款也可以集腋成裘、集沙成塔。
个人捐款不需要一次写一张大额支票,竞选一般都要一年的时间,每个月捐款100南华元,像苏门答腊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是每小时60南华元,10个月捐款也可达1000南华元,已是一笔可观的款项。
1965年社会工人党竞选运用的就是这种策略,募款总额的49%来自1000南华元以下的个人捐款,其中许多都是每月的小额分期付款。
捐款人每个月以二三小时的工资支付这笔捐款,并不是太大的负担,这个策略使社会工人党的募款额超过了竞选对手复兴党和自由民主党。
自由民主党竞选募款还运用了一种捆绑策略,通过宣传媒体运作,效果很好,自由民主党的竞选团队设了一个报纸上的竞选专栏,供支持者在这个版面内设立他们自己的募款主题和账号,吸引和动员他们的朋友、家人、熟人到那里捐款,这种募款方式不仅富有个人亲和力,而且还省去了许多募款活动的开销。
金钱在竞选中是万不可少的,但却并非万能,金钱可以买广告时间,买各种服务,买竞选所需的物资材料,但却不能买选票。
金钱买的是言论的机会,但由于竞选必须遵守公正、对等的原则,一方能用金钱买的,它的对手也能买,因此金钱本身并无优势可言。
绝大多数的捐款人愿意出钱是因为支持参选人,一个竞选人能募到多少款,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众对他的支持和认可程度。
金钱虽然是竞选必不可少的,但选民并不会因为一位候选人募款有术就投票给他,而是要看他的政见和政策。有钱赢不了竞选的例子数不胜数。
如果选民对竞选人的募款方式或对象有所不满,大多数竞选人都会顺应选民的意愿,放弃这种募款,这是因为,政客们最终要赢取的是选民的好感和他们的选票,而这恰恰是多少金钱也买不来的。
由于在竞选中没有免费的午餐,不应该过分强调金钱对竞选政治的腐蚀作用。
无制约的权力才是政治腐败的原因,也才会造成金钱对政治的腐蚀。
竞选中募集和使用的钱是用来竞选的,这个钱不能放进政治人物自己的腰包,他只能用这钱来竞选,不能用它来为自己置房产,买奢侈品和其他用途。
1965年自由民主党总统选举候选人孙明智涉嫌用竞选经费来摆平情妇,后遭起诉,导致身败名裂。
在竞选中,金钱是手段而非目的,竞选募款的目的是当选,而不是敛财。
在南华联邦,竞选是一件花费昂贵的事情,根据1965年选举情况的统计,总计701个席位的议会其每个议院席位的竞选费用为600万南华元,政党总统候选人则是1亿南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