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自夷船卸货及缔订装货合同时,均须先期交款,以后须将余款交清,违者处罚。
第十一条:夷船欲专择某商交易时,该商得承受此船货物之一半,但其他一半须归本行同仁摊分之,有独揽全船货物者处罚。
第十二条:行商中对于公行负责最重及担任经费最大者,许其在外洋贸易占一全股,次者占半股,其余则占一股之四分之一。
第十三条:头等行,即占一全股者,凡五;二等者五;三等者六;新入公行者,应纳银一千两作为公共开支经费,并列入三等行内。
新军在对十三行的清理整顿中,把原“公行”贸易制度十三条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接下来,四个特别试验区开始进行土地改革,把所有土地收归国有,再按照户籍论人头分配给当地住民,不区分官僚、买办、地主和贫民身份。
这可引起了轩然大波,那些官僚、买办和地主开始向道光帝告状,把新军描述得十恶不赦,请求道光帝下令撤离新军,恢复当地原本的面貌。
道光皇帝自然不予理会,依旧以预定的改革计划进行。
四个特别试验区的新花样接二连三:
让每个自然村的贫民选出一名村民代表,每个代表发一张官员测评表。
测评表分为上、下两大部分,上面一部分评价拥护的官员及其官职、管辖地等信息,并简要列举出他在德、政、勤、绩、廉方面的实际表现以及突出的事迹;下面一部分评价憎恶的官员及其官职、管辖地等信息,同样简要列举出他引起公愤的恶行。
从州府衙门的银库中以专款的形式支取三成的纹银,用于新建学校和发展工业,设置专人对资金流向进行监督和定期公布。
鼓励有资金或是有一技之长的人以各种合作方式创办工厂、商行等实体企业,在营利以前,政府将免除相关税费。
……
四个特别试验区大兴改革之际,道光帝也没闲着。
在紫禁城也推行了一系列改革。道光帝生平最擅长做的事就是节俭,这一次推行的改革,把节俭的作风大刀阔斧的延续了下去。
首先是由接任亲兵营领侍卫内大臣和御前大臣正副职的新军教官,对约1500名御前侍卫制定了训练大纲进行针对性的训练。
这些御前侍卫隶属于侍卫处,品级及编制为:一等侍卫——也称“头等侍卫”,正三品,60人;二等侍卫——正四品,150人;三等侍卫——正五品,270人;蓝翎侍卫——正六品,900人。此外还有随旗行走的宗室侍卫编制:一等侍卫9人,二等侍卫18人,三等侍卫66人。后来增加了从五品的四等侍卫一职,这一职务仅仅作为宗室侍卫中三等侍卫被降职的一个等级。
其次是找了一个理由,把兵部尚书裕诚(?-1858年,满洲镶黄旗,佟佳氏,书明阿之子,佟国纲六世孙,清朝政治人物、清朝外戚。道光六年袭封一等公,任左都御史。道光十八年十一月乙丑任兵部尚书。)调至热河任驻地统帅,由新军中一个名叫胡泽义的军官担任兵部尚书一职,兼管四个特别试验区一干事务。
然后是把京城所有卫戍部队,包括骁骑营、前锋营、护军营、步军营、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虎枪营、善扑营、丰台大营和热河驻军,统一纳为大纲训练对象,有效提高广大官兵的实战技能。在自愿的前提下,让广大官兵剪掉辫子,以增加战场生存率,当然,实在不愿意剪的也不强求。
最后是裁撤内务府的部门和人员,精简机构来节省费用,补足军队整肃所需的开支。
内务府为清朝的一个官署名称,是“奉天子之家事”,总管皇室宫禁大小事务的机构。由内务府三旗(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的15个包衣佐领、18个旗鼓佐领、两个朝鲜佐领、一个回子佐领和30个内管领的包衣人及太监组成,其机构组织兼容了清初内务府和十三衙门两种制度的内容和特点,并最终形成了以七司三院为主干兼辖其他40余衙门的庞大的宫廷服务机构。内务府衙门分内务府堂(下设月官处、督催所、销算房、翻译房、档案房及本房等办事机构。)及所属七司(广储司、都虞司、掌仪司、会计司、营造司、庆丰司和慎刑司)、三院(上驷院、武备院、奉宸苑),另有其他机构如三织造处、织染局、绮华馆、打牲乌拉处、内三旗参领处及包衣各营、内三旗参领处、内三旗包衣营等50多个部门,总称总管内务府衙门,其最高官员为总管内务府大臣,特任,无定额。内务府总管为内务府之主官,品等为正二品,通常为宦官担任,下设如会计等七个司,功能职务为管理出纳,财务收支,祭祀礼仪等。
内务府是清代国家机构中职官人数最多、机构组织最为庞大的衙门,也因此成了皇宫改革首当其冲的部门。
这样一精简下来,整个内务府只设置了会计、档案、仓储、厨房和综合五个部门共计三十人,集中在内务府堂工作。
分流出来的包衣人、太监、宫女等下人,领取遣散费打发回家,嫔妃中有愿意回家的,也发放遣散费让其回家。
内务府的改革和剪辫子的特赦令,让皇室宗亲和王公大臣们议论纷纷,认为道光皇帝丢了祖制家法,失去了天子的威仪,将不会受到满族八旗先辈们的庇佑和原谅!
道光皇帝才不理会这些,只要把军政大权牢牢掌控在手中,就不怕皇室宗亲和王公大臣们闹腾出什么花样。更何况还有龙彪的军情局实时监控搜集着情报,一旦这些人有所异动,将立刻遭到快速清理。
紫禁城清空出来的各大办公场所,择其集中便捷之处,新设立了总理衙门和科学院两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