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妾身骆凝云,本是葛八停骆家族人,天资不佳,两百多年后才修到了灵境。家族为了攀权附贵,将薄有艳名的妾身许配给了葛家一名支系族人。”
“妾身本以为此生也就如此,相夫教子,平凡简单。然而,婚礼当天,妾身却被葛家家主葛通权看中,晚上爬到妾身身上的男人赫然却是那老不修的色棍!”
“妾身原来的丈夫敢怒而不敢言,为了保命他甚至连妾身的手都不敢碰一下,可从他的眼神来看,却是将一切都怪到了妾身的头上,是妾身勾引了葛老魔,给他戴了顶绿帽!”
“可笑可笑,自己没本事,却将责任推到了一个更加弱质的女流身上。但他即使肯当缩头乌龟,葛老魔也没有打算放过他,许是妾身的身体太让人着迷了吧,葛老魔不惜背负骂名,将妾身原来的丈夫杀了,妾身也变成了葛家的七夫人!”
“妾身只是一介弱质女流,只想平安渡世,原以为跟随了葛老魔日后总能过上安稳的日子,却没料到葛家上下都不是东西,连名义上的后辈都对妾身起了色心,下药迷奸了妾身,更是以此为挟,让妾身不断屈从!”
所谓日久生情,五天之后,骆七娘也渐渐对林洛敞开了心怀,说起了她的辛酸事,谈不上如何得苦大愁深,却是注满了一个被强力所迫弱女子的心酸。
“你不恨我吗?”林洛问道。
“开始恨,现在。妾身也不知道了!”骆凝云的美目盯着林洛刀削似的刚毅线条,“妾身怕死,所以才会屡屡妥协,甚至自甘下贱主动求欢。但哪个女人愿意拿自己的身体当成活下去资本,谁不想活得有尊严,但……妾身早已学会了屈从。”
“但妾身也尝到了男女之间的极乐!”她突然面含春色,娇艳无比。差点让刚刚完事的林洛又提枪上马。
这女人确实天赋异禀,美妙无限,给了林洛到现在为止最高的肉体享受。但没有感情的投入。这也只是纯粹的身体快感,并没有像和苏媚、凌惊鸿做了之后那种从身体到精神完全的畅快、轻松。
阴阳丹只能由男女欢爱时阴阳之气交融炼化,在这点上混沌熔炉起不到一丝的作用。差不多要六个时辰才能完全化开一颗丹药的力量。
而即使两女轮番接班,可也不胜挞伐,每天最多承受一次林洛的需索。也就是说,要将百粒阴阳丹完全消化,至少要三个月的时间。
不过,这丹药的效果虽然不如神之试炼场的奖励,但在东洲却也称得上是奇药了,差不多每两粒便能形成一颗丹核——不是一系,而是六系。
因为林洛本来六系功法就在寂灵境的巅峰,百粒阴阳丹足够林洛提升两个大境界。几乎是跳过灭灵境的层次,直接进入碎灵境!
到时候就算再遇上韦丹寒,他也能亲手将对方击败!
骆凝云虽然天资不佳,仅有木灵根,却是以生灵丹硬生生堆出来三个伪灵根。一阶、二阶生灵丹确实不怎么珍贵。但三阶生灵丹绝对是好东西!
而且,因为在已经有三个灵根的基础上吃三阶生灵丹,重复已有的可能性要远大于生成新的伪灵根,运气差点说不定要十颗八颗才能起效果,由此可见葛通权确实对她宠眷无比。
在阴丹的帮助下,她的修为也是飞速增长。将双修果的作用也掩盖了下去。
一开始的几天,他们还遮遮掩掩,但做多了也就脸皮厚了,骆凝云甚至连衣服都不穿,反正除了爱爱就是打坐恢复体力,室中三人又都是一条船上的,还少点麻烦,不然也是被林洛撕坏的份。
“狗男女!”苗书瑶还是嘴巴十分硬,她虽然反抗不了林洛的侵袭,但每次完事后还是会恨恨地从空间法器中取出新的衣服穿上,也不知道她准备了多少件,可以经得起这样不断地消耗。
但她并不是苏媚,估计也没有多少件,没几天之后,当看到林洛走过来,她会默默地脱掉衣服,分开双腿闭上双眼,一副任人鱼肉的模样。
然而她做惯了千金大小姐,以前只有她乱抽别人的份,哪想到自己有一天却是要遭受这样的罪!某一次欢爱时,她突然主动搂上了林洛脖子,一副热情如火的模样。
完事后,她不屑地道:“刚才是我在玩你!不错,侍候得本小姐挺舒服的!”
自欺欺人、精神胜利法。
林洛还真怕她爱上了自己,他对这种心如蛇蝎的女人完全不能接受,而他也做不出拔鸟之后杀人灭口的事情,顶多脱困后大家拍拍屁股各走各的。
这样也好,给她一点补偿吧!
林洛知道自己心软,以苗书瑶的恶毒完全有取死之道,但他就是做不出干掉与自己发生过关系的女人,特别是这女人还是被他强上的。
他分了几颗阴丹给苗书瑶,让她这才恍然林洛为何会精虫上脑,将她和骆凝云禁锢在密室中干了又干,原来不将这些丹药炼化,他们是没有办法离开这里的。
但这样的事实并没有让苗书瑶因此对林洛解除怨恨,反倒是林洛每次结束时都会将生命精华留给骆凝云而让她更加忿忿不平!
她可是苗家的嫡系族人,身份何等高贵,难道还比不上一个艳名远播、声名狼藉的骚货?人就是这么奇怪,如果林洛真得在她体内发射的话,她同样会对林洛痛恨,担心会怀上林洛的孽种,可没有找上她却又让她认为被林洛污辱了——精神上的。
对于林洛来说,虽然先天境以上的武者要怀孕都非常困难,但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他可绝不想苗书瑶成为他孩子的母亲!
至于骆凝云,他对这艳妇的印像正在慢慢改善,渐生怜惜,虽然谈不上爱情,却也没有再将她送回葛家的打算。
“公子,妾身愿意永远跟随你,只求公子别将妾身抛弃!”骆凝云对葛家谈不上丝毫的留恋。对于推她入火坑的骆家更是早已经绝望,毫无牵挂地愿意追随林洛走远天涯。
一来,她看到了林洛强大的潜力。愿意赌一把;二来,她也在林洛的身上尝到了作为女人的快乐。虽然其他男人不一定都像葛家父子那么不中用,但她也不是娼妇。难道要一个个男人试过来,碰到“满意”的男人再留下来不成!
十来天后,林洛就将六系功法先后突破到了灭灵境,但让他失望又松了口气的是,并没有雷劫的出现。
星域强者还真是厉害,竟然有能力隔绝天地感应!
相信这些阴阳丹吃完时,林洛一定可以达到碎灵境,离开这里的一刻便是两个大境界、六系雷劫一起来了!十二重的雷劫叠加,一般人谁吃得消?
说起来,无论是阴阳散人还是张浩。这对师徒都不是好东西,虽然留给了别人大机缘,但也有可能将人生生坑死!
又是两个月后之后,林洛再次突破,晋入了碎灵境!
因为他的偏心。大部份阴丹自然也是被骆凝云吃了,这女人也是前进一格,四系功法全部冲上了寂灵境,但她却是不喜反忧!
她天资平凡,渡一系雷劫都要靠葛通权给她的防御至宝才勉强过关,现在四重雷劫一起劈过来。老天爷可不会看她生得千娇百媚就手下留情的!
但林洛只是要她别担心,自有办法帮助她过关。
骆凝云又哪知道紫鼎的神奇,即使林洛现在告诉她,她也只会以为林洛是在安慰他。她自以为死定了,当即发了一通脾气,尔后又想开了,想在死之前尽情地享受一番,在与林洛欢好的时候放纵肆意,要将自己麻痹不去想末日将临的大麻烦。
她怕死,苗书瑶却是恨得入骨!
在苗书瑶的眼里,骆凝云这种贱人根本不配享用阴阳丹,全部应该是给她服用才是!可就因为林洛的偏心,这些宝贵的丹药居然大部份被她给糟蹋了!
这让她连骆凝云都给恨上了,而做为罪魁祸首的林洛,自然更是被她憎恶。
百天之后,当最后两颗阴阳丹也分别被完全炼化之后,这密室如有感应,突兀地出现了一道光幕。
这显然是离开这里的传送阵,而从此之后,这座古墓也将永沉地心,成为张浩的长眠之所,不受任何人的打扰。
“可惜了!”林洛想到那充满五行精华的亡者之剑,不由地一阵肉痛,但他现在可没有能力轰破石室倒过头去找那把亡者之剑,而且他即使能够找到也没有办法收服了这件圣器!
安慰一下自己紫鼎中还镇着一件同样充满五行精华的圣器,林洛三人穿戴整齐之后,穿过光幕离开。
一阵天旋地转,当三人眼前视野清楚的时候,他们已是出现在一座深山之中,四周古树遮天,也不知究竟身在何处!
然而,他们重新进入这方天地时,大道自有感应,漫天的雷云开始迅速集结而来,这有两个人要同时渡劫,一个是四重雷劫,另一个更是夸张无比的十二重雷劫!
“走!”林洛卷起骆凝云飞掠而去,待到离苗书瑶足够远的时候,这才停下来迎接雷劫。
“公子,我们必死无疑,妾身还想最后再享受一次!”骆凝云紧紧地抱着林洛,双乳压在他的胸口,磨擦得林洛差点“肃然起敬”。
她是天生尤物,即使这百天来两人日日交欢,可林洛对她肉体的兴趣却是不减反升,很容易就擦枪走火了!
骆凝云自以为必死,抛下了所有的羞耻,主动索欢,将林洛的小兄弟释放出来,套弄几下之后,撩起长裙,雪白的臀部一拱再一沉,就将它吞没了进去。
哐!
天地暴怒,十六片雷云叠加之后,这威力更是以指数级恐怖提升,一道长达数万丈的闪电轰然劈落,衍化为一个威武无比的巨人,持着闪电长矛飞刺而下!
这完全脱离了碎灵境的范畴,雷劫的威力甚至达到了尊灵境,即使第八步的老祖看了都会心生悸寒!而他们哪个若是不怕死来一试雷劫的威力,那么照例放大,差不多可以达到主灵境的程度了!
如此雷劫,见谁灭谁,天地之威,凡人不可挡!
这两人,死定了吧!
苗书瑶心中涌起一股荒谬绝伦的感觉,林洛与骆凝云在宝藏中得到的好处最大,可正因为如此,他们修为暴涨,密室又隔绝天地感应,使得几重雷劫齐至!
究竟是他们害死了自己,还是都被那古墓主人在死后坑了一把?
谁知道呢!
苗书瑶的嘴角露出一抹冷笑,这样死了也好,一个分薄了她的机缘,另一个则是强暴她的恶人,虽然没有死在她的手中有些可惜!
她转过身,飞掠而起,因为不知道身在何处,也没有明确的方向,只有离开这座深山,找人问了地方才决定该去何处。
哐!哐!哐!
天空中,闪电纵横,每一道劈落若是落在地面上的话,足以将大地生生撕裂出一道深壑来。但一只磅礴大气的紫鼎却是在天地间浮沉,在雷劫的洗礼中不但没有崩坏,反倒更显威仪,有镇压九天十地的大威能。
骆凝云只想在极乐中无痛无觉地死去,根本不在意四周围发生了什么,就那么纵情邀欢,在雷云电雨中与林洛翻云覆雨。
当她气喘吁吁地瘫在林洛怀里时,漫天雷云早已经消散无踪。
“我、我们没死?”她震惊到了。
“很失望吗?”林洛不由地笑了起来。
“不,没死真好,太好了!”她傻乎乎地笑了起来,抖得胸口两座山峰晃出一片白花花的乳浪,看得林洛又有些冲动了。
“公子,妾身消受不了了!”骆凝云连忙求饶。虽然没有了阴阳丹的刺激,林洛在那方面的能力稍微弱了些,但也足够将她折腾到半死!
这样的美妙享受,三四天一次就足够了,太多了真是吃不消!
“再在这里待上几天,我要闭关炼化一件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