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

一百二十二

最后一个星期的最后一天了,最后一天的开始,决赛就在明天,准备则在今天,时间的仓促显而易见。

30个人150套衣服都被整齐地扑在烫台上,有些人开始最后的整烫,让衣服看起来更挺拔,柔顺,充满光泽,赋予衣服一种灵魂,让它看起来更加高档。

但是轩则操起了一根毫不起眼的绣花针,穿过一条棉线,把花费自己差不多1个月的心思的霓裳拿到手下,就用那根毫不起眼得绣花针穿针引线。

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奇怪的人,在这种最后的时刻,才来手针加工,这不是找死是什么呢?

手针的无可代替,证明它的独一无二,这个世界发明了电动机车,但是手针车一直无人能发明,不是没有人去研究,而是根本无从下手,就像大小便,能想出什么方法不用排泄吗?呵呵。

也许是最后一天,时间也很仓促,刚刚和轩有些暧昧的粉红晓韵也没有去打扰轩,毕竟她自己也需要一些后期整理和准备明天,在今天准备明天是一个很好的习惯,也许正是这一些看起来,并不重要的思考往往会让人有意外的收获。

在轩看似有规律的手针,布的表面却呈现了不规则的肌理效果,而且看不着痕迹!轩大喜,但是并没有给兴奋冲昏了头脑,而是继续手上看似有规律的手针,如此枯燥的活儿终于结束了,黄昏也以深沉。

冬天的夜空总是阴沉沉的,没有半点星光。

黑幕下,轩和粉红晓韵正在一间餐馆庆祝,期待着明天。

韵问轩,“如果现在有一个愿望,你会祈祷什么?”

轩愣了一下,随即坏笑了一下,双手握紧在胸前,虔诚地样子让人发笑,“好了,不告诉你。”

韵被轩这一举动逗笑了,只要一个人有气质,一颦一笑都充满了风情,当然轩不是一个不解风情的男子,从小受到屈原浪漫主义的熏陶,他眼角的余光刚好看见一个侍者手上挎着一篮玫瑰花,随手捏来1朵,暗示独一无二。

“啊,你的手流血了。”韵的眉毛一颦,心疼地说道。

轩循着目光,发现自己的右手正在滴血,强作微笑说,“你看,上天在检验我对你是否真心,现在滴血了,证明连上帝都同意了,这叫歃血为盟。”轩好像觉得有些别扭,马上改口,“不,应该是山盟海誓,矢志不渝。”

但是韵没有被逗笑,伸出温暖的小手,想让轩松开那多带刺的花,但是轩是一个固执的人,韵知道轩一定要自己接受这朵花才会松手的,“好吧,我收下这朵上帝的玫瑰好了。”当即小心翼翼地接过这朵带刺的玫瑰。

侍者见到两人的深情,说:“这朵不是玫瑰,是蔷薇,但是你们的比喻用得太好了。”他们两人看着兴奋状的侍者,不觉被吓了一跳,原来他们一直都忽视了身边这位距离不到1米的人。

“怎么说呢。”轩好奇问。

“上帝是圣人,圣人是可以使荆棘中开出鲜花的,那鲜花就是这种带刺的蔷薇!”侍者兴奋道。

这个比喻确实不错,让其他桌子的人都忍不住拍手叫好。

这个时候,一个熟悉的面孔走了过来,面对着轩他们微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