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六
上底赋予了人按自己的意志塑造自身的能力,也可以下降为动物,也可以上升为与上帝相似的东西。
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但是很多人的人生都是自己有意无意造成的,至于结果,没有人知道。
枫叶校园,人渐渐多了起来。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轩在画自己的设计稿,韵和灵星在缝制自己的衣服,闻道和志航也在缝制各自的衣服,立华则在省级比赛的现场。
立华的胸前挂着一个有着自己肖像的身份牌,上面写着:比赛选手。
也许由于英俊,再加上成熟与众不同的西装,吸引了会场很多人的眼光。
就这样随空气让在场的其他花痴选手不能自拔,依着自己外貌,立华在众多的选手中脱颖而出,就连一直培训枫叶5个选手的老师也是非常看中他的,因为枫叶有绝对的优势去冲击一等奖的名额。
比赛的现场,因为是在枫叶的主场——枫叶的校园。
枫叶这个城市也是以纺织出名了,枫叶职业高级中学有成千上万的教育设备,资金雄厚,设备齐全,这就是珠三角经济发达的地区的优势,而那些粤北,粤西,粤东的选手则没有那么幸运了。
枫叶职高拿到了这次省级比赛的主办权,当然公平起见,评委是下一届主办方找的,所以比赛一点都不含糊。
但是枫叶的代表——立华他们5人都是信心满满的,因为他们能看到目前职高生最高水平的影子。
有句话是这样说的:眼睛所能看到的地方,就是你会到达的地方,但是立华他们能看到多远呢?
抽签拿到了号码,对号入座,每个选手都等着大展手脚。
实际缝制阶段,立华就坐着等监督员拿布来给他们裁剪,制作,这些都限制在3小时内完成。
立华打开自己的工具箱,拿出一把还带有包装的崭新剪刀,铮铮发亮,旁边那个来自粤北的选手看到,不免咽了一下口水,也许他一生人还是第一回看到这样精美的剪刀。
粤北的选手还能看到立华的工具箱里面,还有一把已经用过的剪刀,上面还残留着毛茸茸的碎布……经济情况也是比赛的一种潜比拼。
黄色的棉布在立华的剪刀滑过之处,被撕裂成两半,被剪开的地方没有一丝的毛绒……而旁边那个来自粤北的选手,穷酸地拿着一把锈迹斑斑的剪刀,一下一下地啃着滑嫩的黄色棉布……
也许他们不想生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方,但是他们确实又是那些地方的人,也是那些地方的代表……枫叶,其实枫叶的选
手里面,3个都不是本地人,但是他们代表着枫叶,代表着经济发达城市对相对落后城市的掠夺,人才的掠夺,资源的掠夺,劳动力的掠夺。
虽然城市管理者冠冕堂皇地搞许许多多的特殊条例,都是说方便外地人,但是又有多少外地人享受到这些‘特殊’条例呢?
轩也是这些的一个受害者,应该说枫叶里面那些不是枫叶户口的人都是这些条例的受害者,枫叶的普高不会欢迎他们,即使他们再优秀,也得排斥在枫叶人的门口。
立华以他们充分的实力加上良好的物质条件,早早完成这件精致复杂繁琐的女西装外套,要知道一件完美的西装可以卖出天价,这些完美的西装就是在仅仅3个小时内完成,对于大师们来说,这个时间更长,因为他们需要做更多的点缀和装饰。
有时候,立华也会怀疑潮流,为什么装饰和点缀会比实用功能还多?
也许立华他英俊的外表告诉了他。
随着国际化、城市化、现代化的发展,外貌越来越成为成功的必要条件,这样一个混乱的时代,什么都会被商业化,有时候人也在这个商业化的范围,成为利益的博弈工具:需要你的时候把你搂过来,不需要你的时候一脚踹开你。
为什么我们90后会出生在这么一个时代?宛如伫立在一个时代的尾巴上:前一个时代——铜锈蛛丝中布满辉煌的闪耀;后一个时代——繁华中愚蠢地而自持高荣。
我们同渡沧海,看着时代不再。
立华从比赛中回来,5个人中,眼神各有各的姿态。
有人欢喜,有人愁,这很正常,就算立华失败了,还有下一届,因为他才高二,而那些高三的,失败就没了。
生活以成败论英雄。
回到宿舍的立华,等着闻道他们给他庆祝。
“怎么样?”闻道最热衷于立华的成绩,一进门口,马上发声。
立华也没有马上回话,而是做在自己的床上,慢里斯条地脱鞋。
大家都看到立华冷漠的表情,就略知一二了。
“唉。”立华终于呼出了一口憋在心里很久的怨气,“还好,二等奖。”
大家马上改变了当初的想法,毕竟二等奖总没有好,“二等奖,学校有什么奖励?”
“就那几千元和个证书,放心啦,下一年还有机会。”
虽然立华这个人比较堕落,但是那是初中造成的,现在的成就足以掩盖他的堕落,因为每个人的闪光点都可以被最大化。
“刚才颁奖的时候,吓死我了,那两个颁奖的混蛋,第一个就
是枫叶……幸亏是那个高三的,当初还以为是我……下一年,我一定是一等奖的。”立华信心满满地回答。
“我看好你。”闻道还是非常热衷,但是,那是巴结吗?
志航、轩、强哥,三个人没有说什么,只是替他高兴,毕竟自己的朋友能有出息,作为朋友的自己也应该高兴高兴。
强哥突然问了句,“今晚喝两杯?”
这个建议马上被采纳了,因为明天是星期五,放假的日子总可以疯狂些,长命功夫长命做,这是一个做人的学问。
所有的用具都放在了桌子下,这是课室的桌子,只不过在一楼的杂物室拿了2张,放在这里,有什么事情都能用上,方便极了。
“来,喝一杯。”看来强哥是个酒仙。
轩还是第一次尝试喝酒,喝一口,呛一口,问:“这个酒多少度?”
“不高,32度,九江。”闻道一边解释,一边大口地喝。
……难道他们不知道喝酒喝得快,肝脏会受不了的。
他们之中,最不能喝的要数轩和志航了,两个人喝了几口,就没有喝的勇气,只是在一旁嚼花生米。
酒杯的光芒招来了宿管的注意。
立华和强哥举头交杯之际,一道强烈的光芒从透明的窗口照射进来……所有都鸦雀无声。还没有长大的人,做事是不顾后果的,在枫叶,在宿舍喝酒那是要来个‘记大过’处分的。
但是闻道早做了准备,用一块很大的布,当窗帘,遮住了窗户,那大功率的电筒也只能在那布上留个影子……如果拿来做皮影戏最合适不过了。
任由宿管把宿舍里的人名字都叫了一遍,都没有人答话,我就是不开门,你能怎么样。
过了一会,窗户的影子消失了,但是危险还没有过去。
闻道大胆地走到窗户,拉开窗帘似的布,查看四周,马上走到桌子上,说,“把后门也关了,宿管去了洗手间,想从那边照过来。”
407宿舍成了一间密室,等到宿管真的忙完了,似乎没有方法了,离去后,立华他们才继续喝酒,但是轩一直在嚼花生米……
“雅轩,你一直嚼花生米,刚才那么安静,我们怎么都没听见?”
轩回话说,“我的口腔装了灭声器呀。”
大家都笑了,貌似轩变了,变得开朗了?变得喜欢开玩笑了?又或许他想用快乐掩盖什么?
没有人会多那么一个心眼,有时候天真不懂事也是一件快乐的事。
小时候,快乐是件简单的事,长大后,简单是件快乐的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