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月如钩。
半斤站在空荡荡的院子里,抬头仰望着苍穹。
这么冷的天气,绝对不是观星望月的好时机,而且半斤也没有那样的闲情逸致,他在等一个东西。
时间不长,天空中传来隐隐约约的振翅之声,赶紧拿起一方雪白的手巾用力挥舞,片刻之后就有一只瓦灰毛色的鸽子落在他的肩头。
这显然是一只驯熟了的信鸽。
从鸽子脚上取下一管细细的竹筒,小跑着来到张启阳的卧房,将小手指粗细的竹筒交给张启阳。
从竹筒中取出一卷纸,徐徐展开成为一张两指宽的纸条上,纸条上只有两个字儿:顾,催!
当初打着组建毅勇军的幌子,以安排军中官职为诱饵,分别从京城的四大家族手里边“诈骗”了二十多万银子。
现如今已经过了将近六个月,张启阳这边依旧没有动静,顾子谦顾大公子肯定着急,派人去快通车马行催问此事,完全在张启阳的预料当中。
作为京城第一掮客的顾子谦大公子都有点着急,另外那三大家族的人估计也有点坐不住。
毕竟他们花了那么多的银钱,张启阳这边却一点动静都没有,当初许诺的官职依旧是空中楼阁,肯定会催一催的。
这么大的事情金丝雀做不了主,也应付不来,只能请示张启阳。
没有半点犹豫,直接在纸条上了写了一个字:推。
既然金丝雀做不来主,那就让她把这个事情推到自己身上来,让四大家族的人来找我好了。
把这张只有一个字的纸条交给了半斤,让他放飞信鸽。
“张万三那边怎么样了?”当张启阳问起这个问题的时候,腊肉赶紧站出来说道:“两日之前,张万三的老婆和孩子搬了过来,过几天他小舅子也要来了,张万三想给他小舅子安排到伙房里边,张万三积攒了三十多缗钱,装进一个黑陶瓦罐藏在墙洞中。”
张万三是毅勇军的“总教官”,张启阳关心一下他的私人生活也在情理之中。但这绝不是一般意义的是“关怀”,而是监视。
这倒不是说张启阳对这个总教官不放心,而是为了锻炼半斤、腊肉这些孩子们的潜伏、刺探能力。
在张启阳的训练之下,这些个孩子不仅要完成例行的格斗、长途负重奔跑、野外生存等等训练科目,还要学会潜伏、窃听、观察、刺探等等诸般技巧。
从饥民中又找了几个小孩子,一同训练成了二十多个“小间谍”,张启阳对小吴庄每一家每一户的情形都了如指掌,被监视的目标一天吃几碗饭,家里的老母猪生了几只猪崽儿,等等这些琐碎的细节张启阳都知道的一清二楚,甚至连被监视目标夫妻之间的在被窝里说了些什么,都能在第一时间知道。
“那支,我让你监视的那个人怎么样了?”那支是个少数民族的孩子,是从饥民中选出来的。
“好叫伯爷知道,那个人整日里在村中游荡,昨天偷了吴大伟家的那只狗,在后山烤熟吃了,狗皮和狗骨头就埋在那棵歪脖老柳树下面。二十三那天还偷了陈寡妇家的一只老母鸡。”
“他整天里就做这些偷鸡摸狗的事儿吗?”
“也不全是。”那支回答道:“平日里他就在打谷场上厮混,看民兵们训练,找机会蹭点吃食,若是填不饱肚皮就到粥棚那边去排队,混几碗粥。今日却没有出现,我过去看了看,那老东西好像受了风寒病倒了,不停的咳嗽。”
“嗯,我知道了。”
第二日,清晨。
天气依旧冷的邪乎,坚实的地面已经冻出了横七竖八的大裂缝,又干又冷的风呼呼的刮着,好像小刀子一样。
刘乾龙蜷缩在打谷场旁边的干草堆中瑟瑟发抖,遥望着不远处的粥棚,看着升起的炊烟,想要站起来走过去弄一碗热粥吃,却感觉到头重脚轻几乎当场栽倒。
他病了,而且病的不轻。
他已过了知天命的年纪,挨饿受冻喝西北风,身子骨早就招架不住了。
哮喘加上要命的咳嗽折磨着他,让他的身体越来越虚弱,竟然连站起来都变得异常困难,只能蜷缩在被自己的体温熨热了的干草堆中活受罪,活像是一只正在等死的丧家之犬。
这个时候的刘乾龙,开始回忆起自己的过往时光:以前的自己可不是这个样子,而是过着锦衣玉食鲜衣怒马的好日子。变成这样,完全是因为他是“阉党余孽”。
天启朝的时候,九千岁魏忠贤权势滔天炙手可热,网络了一批党羽,形成了人们常说的“阉党”。
刘乾龙的叔父刘昭时任督抚大臣,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是历朝历代的普遍现象,叔父成了权倾朝野的重臣,作为嫡亲侄子的刘乾龙自然也是飞黄腾达起来,攀附着叔父的势力和人脉很快就成为五品朝廷命官,娇妻美妾良田千顷,一时风光无限。
可惜好景不长,崇祯皇帝登基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铲除“阉党”。
魏忠贤伏法,刘昭下场同样悲惨,不仅被戮尸抄家,还祸及子孙。
作为刘家的子侄,刘乾龙本应该被追夺出身逮捕下狱,但他却因为见机得快,早早的跑掉了。
怀着对朝廷的深仇大恨,这十几年来,隐姓埋名游走江湖,吃遍了各种苦头。
前些年见到李闯势大,就投入到闯军当中,想要重新搏一个锦绣前程,再次找回那种呼奴喝婢锦衣玉食的人上人生活。
不过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完全不被重视,而且闯军似乎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有前途,所以就找了机会做了逃兵,再次流落江湖,过着偷鸡摸狗饥一顿饱一顿的颠沛生活。
无意之中听说了小吴庄这边的情形,游历四方“胸怀壮志”的刘乾龙马上就意识到了这是一个机会,所以才巴巴的赶过来投靠,希望能得到张启阳的赏识,共同创建一番英雄伟业。
一直以来,刘乾龙都以“刘卧龙”自诩,始终认为自己心存锦绣腹有良策的斑斑大才,拥有非常敏锐的洞察力,可以看清楚天下大势,定然会成为张子房或者是诸葛亮式的人物。
可惜这个张启阳既不是汉高祖也不是刘皇叔,连续几次很直白的表示出了自己的投靠之意以后,张启阳根本就不拿他当回事,甚至几次三番的要把他赶走。
连续数次打击,让满脑子宏大报复的刘乾龙心灰意冷,本想抽身而走继续寻找他心目中的“明主”,但后来他又发现张启阳采纳了他的建议:通过开设粥棚赈济饥民的方式收揽人心壮大力量。
当小吴庄的粥棚开起来的那一刻,刘乾龙就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张启阳一定就是仔细苦苦寻找的那个人。
只是碍于时机还没有完全成熟,不敢公然招揽他。
可惜的是,自己的身子骨不争气,竟然在这个时候病倒了。
在这个饥寒交迫的时刻,在这人命如芥的世道中,怕是只能如一条野狗般死去,永远都不会有人注意到他了。
就在刘乾龙满脑子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听到一阵阵细碎的脚步声,紧接着,一个脆生生的女声在身旁响起:“喂,你好像病的很厉害啊!”
睁开糊满了眼屎的双眸,看到了一个眉清目秀的小丫鬟。
刘乾龙曾见过李安宁几次,知道她是张启阳当妹妹看待的丫头,心中顿时狂喜,以全所未有的敏捷一骨碌蹿了起来。
完全是因为过于激动的缘故,一把抓住了李安宁的手腕:“是张启阳让你来请我的吧?我早就知道他一定会来请我的……”
“你在胡说些甚么?张大哥是何等人物,怎么会请你?”李安宁用力挣脱了他,后退了几步,有些畏惧的看着这个疯子一般的半死不活的糟老头子。
远远的将一件半新不旧的黑布棉袄丢给他:“张大哥是大善人,最是怜贫惜弱,看你年纪大了又实在可怜,不想让你死在这里,要不然还得花费力气烧埋了你,你还是穿上棉袄赶紧走吧。”
李安宁最不喜欢的就是刘乾龙这种人,不仅满口疯话,还总是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搅的四邻不得安宁。
前些日子就是这个糟老头子,偷了陈寡妇家的一只老母鸡。
陈寡妇把那几个老母鸡当做命根子,平日里连一颗鸡蛋都舍不得吃,却被这糟老头偷了一只烤着吃掉了。
那陈寡妇是有名的泼辣女人,岂是好惹的?硬是举着擀面杖追了他半个村子……
“请姑娘回禀勇毅伯,就说我刘乾龙已经明白了他的心意。”也不知因为什么缘故,刘乾龙原本苍白的脸色已涨的通红,眼神异乎寻常的清亮,连那让人揪心的哮喘也好了很多:“我一定会静心等待,只要伯爷振臂一呼,我立马投靠!”“你这糟老头子,又在说疯话了!”
既然已按照张启阳的吩咐赏了他一件棉袄穿,李安宁就再懒得搭理刘乾龙了:“张大哥只是不想你死在我们小吴庄罢了,没有什么心意不心意的,你可不要想多了。”
李安宁已经走远了,刘乾龙还在呆呆的发愣。
一直到了铜锣声响起的时候,才猛然醒过神儿来,赶紧从干草堆中翻找出一只带着豁口的破碗夹在腋下,穿上了那件黑布棉袄,踢踏着破鞋朝着粥棚那边跑了过去!要开饭了,得尽快过去排队,要不然的话就只能等下一锅稀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