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边的风越刮越乱,城堡内庭的雨水全都汇集到低洼地段,然后沿着光滑的泥阶,流入一口漆黑的古井。这口井位于杂货房门的草丛中,由于平日的不加重视,这附近的野草似乎要比别处长得更旺盛些,足够将六岁左右的小男孩彻底掩盖,因此要找到古井也是非常不易的事。
雨水的加速冲洗,使得草丛完全倾向北边,顺着水流的方向,人们可以发现由数块红砖堆积而成的井口,这水井的外壁没有任何修饰,井里的水也早已干涸了,不过井口的直径倒是比想象中要大出许多,仿佛是某个地窖的入口,或者是关押重犯的特殊监狱。
踩在井口边,完全不必考虑重力等因素,就可以让人产生起跌落的幻觉,因为长年累月的侵蚀让井口变得非常湿滑,过剩的苔藓反而促进井壁的光滑程度,就像是抹上肥皂的洗脚盆,最隐蔽的恶作剧古董。
古井里边,竟然能看到覆满水草的石头台阶,石阶尽头,是一条通往湖泊的暗河,但这暗河并不是天然形成的,看上去像极了扩张的血脉,向河道两边延伸出许多指尖大小的分支,这些稠密的分支纵横交错,毫无规则可言。
国王老远地屹立在风雨中,他不想靠近古井,用一双带诅咒的眸子观望井口,然后对两位少年语重心长地说:“从那里下去,就可以找到你们想要找的地方,另外必须记住的是,从井口到地下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程,如果没有这份忍耐力就请回头吧,我敢保证里边的环境极端不适合你们,是异常荒唐与怪诞的那一类型。”
听着老国王的口气,井里无疑潜藏着秘密,但这个秘密是否联系到男爵,到底值不值得去探险,都成了大话王必须下定决心的事。
既然已经走到了这一步,就没必要再回过头去,这口井虽然阴森恐怖,但至少还有完整的石阶,雨水将石阶冲刷地干干净净,正像专门为少年提供的方便。
山姆看出大话王有些犹豫,于是就用中指戳着他的后背,小心翼翼地说:“喂,我可是跟着你一起行动的,别老往坏处想,你瞧瞧你自己,身上冒出的冷汗比雨水还多。”
大话王:“我……我可是镇定得很,当然……当然了,我预感到这次冒险与往常相比有些与众不同……”
山姆:“简单地说,你就是害怕了。”
大话王:“害怕?你……你看我的眼神,像是在还害怕吗?”
山姆:“你把裤子上的雨水都抖到了我的脸上,这难道不是害怕吗?”
大话王:“笑话!我觉得十分有必要证明给你看!”
说着,大话王便径直走向井口,山姆刚才的那番话令他很生气,要不是一心想成为故事中的主角,大话王才不会逼着自己去做傻事。
眼看着就快到井边了,草丛附近的雨水忽然着了魔似的,全都往大话王脸上泼去,而那井口的边缘,居然立刻被从井里喷出的蒸汽烘干,仿佛一个得了感冒的病人,把鼻涕溅到别人的脸上,事后又把鼻子擦洗干净。这整个过程是在一秒钟内完成,当大话王意识到来自井里的呼唤时,环境又恢复成原样。
“你刚才看到了吗?那口井居然会喷洒出气体!”大话马上转向山姆,没料到山姆正巧在看云朵。
山姆:“你刚才说什么?居然把自身因素怪罪给无辜的井口,真是够愚蠢的。”
大话王:“愚蠢?在这整个调查过程中,你和格罗瑞娅小姐明明什么都没做。”
山姆:“这不是留给你一个展示自己的好机会么?我的意思是,我并不合适成为骑士团的主角。”
大话王:“主角?啊哈,看在主角的份上,我就原谅你一次。”
山姆:“你还真会说大话,能赶在晚餐前完成任务吗?我可从来没有饿着肚子过夜的先例。”
大话王:“嘿嘿,我会带领你踏出完美的一步,你只需跟紧我。”
大话王一想到能出风头,就变了个人似的,眼睛刷地一下就亮了许多,脚步也跟着快活起来,但很不幸,他刚来到井口时,便遭遇了自苏醒以来的第二次失足:一脚踩空,像条上了岸的大鲤鱼,活蹦乱跳地滚下石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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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黑的井底,伸手不见五指,除了齐刷刷的流水声能证明自己还活着,大话王已完全摸不清方向,身后,是一些朦胧的黑色,就像是雨水蒸发后形成的雾霭,雾霭中,隐约看到一个人模人样的影子。
大话王屏住了呼吸,然而那影子却飞一般地向他靠拢,在快要接触到身体的时候,影子才缓下速度,开口说:“你的这一步可真特别,幸好我没跟着你一起摔下来,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垂直运动的?”
意识到对方就是山姆,大话王才松了一口气,不过这迷雾仍是个谜团,从井口到井底的距离顶多只有二十余米,但经过这二十余米的加速度,大话王明显觉得身体暖和了很多,确切地说,是蒸汽提升了井底的温度。可这些蒸汽又是怎么来的?大话城堡是不可能建造在类似火山口的地形上,而就散发的热浪来说,几乎是一波紧挨着一波。
大话王:“你感觉到什么了吗?”
山姆:“我感觉到你的身体在发抖。”
大话王:“说正经的,你就不觉得这里比地面上还热?”
山姆:“你判断冷热的方式真有趣,我敢打赌,是你心中的阴影在起作用。”
也许真的只是心理作用,就在大话王站起身的那一刹那,井底的迷雾像是感应到生命的来袭,慌忙揭去朦胧的面纱,为两位少年让开一条道路。
这是前后两条截然不同的道路,一条通向削壁的尽头,一条通向暗河的尽头。通往削壁的道路一直都在缩小空间,通往暗河的道路则一直在扩展空间。
大话王必须选择一条合适的,他可不想与山姆分头行动,就在这骨节眼上,大话王忽然想起口袋里的金币,这枚金币无法提供给他任何力量,但似乎能为他带来好运。
于是大话王不经思索地掏出金币,并把它抛向空中。红色的耀斑在空气中形成一个完美的弧度,之后落在一块平坦的石面上,那金币紧跟着乖乖在原地旋转,最终倒向了暗河方向。
大话王:“决定了,我们就沿着暗河走。”
山姆:“等等,我非常在意你刚才的行为,你把金币当成什么了?决定方向的骰子?”
大话王:“是决定命运的骰子。”
山姆:“见鬼,我从一开始就不该邀请你入团,格罗瑞娅小姐竟然没发现你是个冒牌货!”
大话王:“我只是暂时不了解金币的使用方法,说不定在不久的将来,它会赋予我所向匹敌的能力呢?”
山姆:“我倒觉得是赋予你讲大话的能力,你就和这王国里的居民没啥两样。”
大话王:“好吧,我迟早会证明给你看的!但现在,我们必须联手解决眼前的问题,你是想跟着我继续冒险,还是回到安稳的生活中去?”
山姆:“哈!虽然我对你的好感仍停留在萌芽阶段,但我非常爱看你讲大话的表情,当然是继续向前进,不管面前会出现什么,我都会用结实的拳头把它们一一打倒!”
这是大话王第一次认为山姆还算是个可靠的伙伴,尽管嘴上不饶人,但相对于那些自欺欺人的家伙来说,身上所绽放出的光芒可不是一点两点,而是可以当作照明工具,为即将成为骑士团主角的自己添砖加瓦。
大话王一边想着,一边把豪迈的自信心藏在肚里。暗河的尽头,隐约闪烁着亮斑,从井口落下的碎雨就像是一个永恒的文身者,为它们刺上潮湿的花纹。随着穴壁的变宽,岩石脱衣似的露出它青涩的本质,但是黑暗很快又裹住了它,无穷无尽的空洞更为恐怖,那里头似乎还藏着一双火红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