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玖月觉得自己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就是又找到了一味用来制作丹药的药材,而她离炼制出九转金丹的日子也更近了一步,虽然这次付出的代价比预期的要大,但相比起以前那种九死一生来说实在算不了什么。
夕阳西下,撒落人间的最后一缕金辉从高高低低的小山丘陵间一一扫过,然后朝着西方默默行去,恰如归乡的红衣女子。可惜的是,秦玖月和这暖人的金辉并不同路,有人在朝着光明前行时,她却独自踏向了朝着人间沉沦的黄昏黑夜。
蝉鸣落在山间,徐徐远去,昼伏夜出的蟋蟀悉悉索索的,在田野里埋头低鸣,耳边传来的是哗哗的水流声,眼中天地是一片黄绿相间的稻谷成熟气象,悠悠然间,有晚风吹起眉山发梢,秦玖月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行走在田园大道上,颤颤巍巍的,脸色苍白,连踏在泥土里的脚印也是深浅不一。
她受了伤,是在被青衣男子追杀之前,那是一条五境的化形期妖兽,恰好在她途径山林碰运气的时候遇到了,对方全力出手,她便被打成了重伤,之后在与云城书的追杀过程中之所以一直没有显露出伤势,无非是隐藏的比较好罢了,若不是这样,之前的那场追杀她其实完全可以全力施展,毫无顾忌,不然也不会把事情搅成了一锅乱粥。
可一场追杀下来,秦玖月也极不好受,原本就没怎么愈合的伤口,为了抵挡那记剑气再次撕裂了开来,虽然她已经尽量运转灵气修复伤势,但鲜血依旧她的后背和手腕处沁了出来染湿了衣裳,只是随着黄昏黑夜的到来,旁人想要发现这份异样还是有些困难的。
出了小山,对头应该是一座乡野村落,虽然还没有看到泥砖土瓦,不过也没有什么可担心的,有田野的地方就会有人烟,哪怕是三岁小儿也知道这样的道理吧。
只是秦玖月还是忍不住地伤感。
有人因为离别而伤感时,也会有人为归来而叹息,秦玖月便是其中的后者,就在一个月前,她抵达了风云过的边疆,然后一路前行赶到了这块安放着她四分之一个家的地方。
虽然只有四分之一,但这里已经是她唯一的归宿了,剩下的四分之三,要么在远方,要么在天涯,要么在永运也不可能到达的彼岸。
秦玖月自认为还算是个乐天派,但此时此刻还是忍不住地伤心,人在伤心的时候就会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秦玖月也有自己喜欢做的事,一是画画,但她手腕受了伤,二是喝酒,但她在赶路的时候已经把酒喝了个精光。
女孩爱喝酒确实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但秦玖月还是喜欢上了这东西,这倒并不是说她有什么糟心事,而是她所修行的法门需要依靠一种特殊的药酒来打熬自己的身躯,久而久之,她就喜欢上了喝酒,从几十文钱一坛寻常酒水,到几百上千两一坛的仙家酒梁,只要是她出的起,那都是来者不拒。
记得有一次喝得兴起了,三十两一杯琼浆玉液,她一口气连喝了三十二杯,直接欠了那酒楼老板七百多两银子,老板生气了,直接把她卖去大漠边城做“小娘子”。
该说是那酒楼老板脑子有问题,还是生活在大漠的人胃口重,就秦玖月这姿色,哪怕是放在风云国这种“乡野”地方都算不上多好看,更别说拉去大漠边陲的繁华之地卖钱了,简直就两字,离谱。所幸秦玖月吉人自有天相,到了大漠后还是逃了出来,之后便踏上了漫长的归家之旅。
那一年的秦玖月,红衣似火,黑袍如墨,仅用一双腿儿便踏穿半个雍州大地,所以等到她赶到家门口的时候,泪如雨下。
秦玖月一边走,一边回忆着新一趟旅途的所见所闻,虽然这次经历没有上次被送去大漠那般坎坷,但也可以算是凶险万分,其间为了寻找炼制九转金丹的药草,被困在一个秘境里足足三年,幸亏她修为低,隐蔽能力强,又精通多种逃遁之法,不然就真要栽在那个鬼地方了,虽然出来之后又有诸多际遇,但其实还远不如那秘境来的凶险。
三年时间对于一个修真者来说算不得什么,但秦玖月还是对那个地方产生了极大的畏惧,假如一个人被困在一个地方永远也找不到出路,那么那个人该是多么地迷茫和恐惧啊?如果可以的话,秦玖月一点也不想要这样的体验。
就在她回忆和思索时,一个辆马车经过了她的身旁,驾车之人是个乡野村夫,所驮之物也是些寻常的陶瓦瓶罐。
是刚从城里赶集回来吗?秦玖月抬头望了一眼村夫,却恰好迎上了对方打量的目光。
“姑娘是要进城的吧,怎么了,是迷路了吗?”浑厚的声音自村夫的喉咙中传了出来。
“确实是要进城,但路应该还是能找得到的,就是夜有些深了,所以想先找个地方住下来。”秦玖月拉了拉衣襟,好让伤口显得不那么明显。
“敢露宿我们这种小山村,姑娘不像是个大家小姐啊?”村夫拉了拉缰绳,好让马儿走得慢些。
“远游归乡,算是个行走江湖的游客。”秦玖月笑着解释一句。
“江湖儿郎我也见过不少,姑娘的出身不简单吧。”村夫似乎是接受了秦玖月的身份,但又有些疑惑。
“小山村里走出来的宗派子弟。”秦玖月给自己按了个更合理的身份。
“可行,既然受了伤,就在我家住下吧。”村夫笑着眯起眼眸,一语道破了秦玖月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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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玖月蓦然抬起了头,目光正好对上了车夫那双有些质朴的眼神,良久之后,这才开了口:“麻烦了。”
“小事,只要不是豺狼虎豹,都没什么大不了的。”村夫豪朗一笑后,转过头去用力拉了拉缰绳,“上车吧,别嫌弃,陶瓦虽破了些,但车还算稳当。”
秦玖月点了点头,果真就翻身上了车。
马车驶过田野,很快就到了村夫所在的村落,小村门口长着一颗又粗又大的老槐树,绕过槐树便可以看到围在村口篱笆,从篱笆中央的小口进入后便是一座座泥土墙院。
村夫居住的地方便是其中的一所,那院子不大,却是五脏俱全,不仅有生火起灶,晾衣晒衣的地方,院子中央还摆了个大磨盘,院子左侧是一个拴马养马、放置茅草的房子,正前方是堂屋和院子主人的寝卧,右边则是用来招待来客的厢房。
马车在院子里的左侧停稳了,小院堂屋内蹦出了一个八岁左右的稚童,似乎是那村夫的孩子,孩童衣裳略显褶皱,呈深褐色,衣领袖口有缝补过的痕迹,皮肤是黄色的,脸上则洋溢着笑容。
这是一身很正常的打扮,如无必要,乡野的孩子一般不会穿多好的衣服,即便是家境不错的孩子都很少会在平时穿新衣,所以缝缝补补是一种常态,若是衣服穿破了就丢掉反而会被邻里耻笑不会持家。
对于这些,秦玖月也是在游历过很多地方才知道的,无论前世还是今生,以秦玖月的家境,大概是一辈子都不必为吃穿发愁,所以她本能的就会认为衣衫破旧就等于贫穷。
始龀孩童先是好奇地打量了一眼身穿红衣的秦玖月,然后脸蛋一红,转过头去望向了驾车回家的村夫,神情显得有些局促,嗫嗫嚅嚅地开了口:“爹,我想要糖葫芦。”
秦玖月噗嗤一笑,始龀孩童听了,脸蛋又是一红,埋低了头颅,显得病恹恹的。
“给你带了,就在车上的罐子里。”村夫下了马,在黄昏里露出了笑容。
始龀孩童听了这句话,立马就恢复了精神,虽然对糖葫芦很是渴望,但这会儿有外人在场,所以还是忍住了,只是很乖巧地站在一旁。
秦玖月也从车上跳了下来,因为受了伤的缘故,她的每一次举动都会伴随着剧烈的疼痛,但是现在也没有什么好法子,所以她只能忍着。
村夫瞅了眼秦玖月,开口问:“需要帮助吗?”
秦玖月摇了摇头:“我敷了药,过段时间就会好了。”
“那就好,村子里没有郎中,要想看病,还得去城里。”村夫点了点头,却没有在这个话题上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