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马本家客厅内, 阳光盈室,暖意蔓延。
小女孩八云一勺一勺地津津有味吃雪糕,大眼睛眨啊眨, 看看自家父母, 又看向堂姑千云。
三人神色各异, 似乎正在谈论什么重要的事情。
这气氛, 有点诡异。
“……所以说, 结婚这件事,我希望群云哥哥让我自己做主。”
简单地解释几句她和奈良若青年相好无望之后,千云这样说道。
这五年来拼命修行, 苦累无怨,不就是为了能够将自己的人生掌握在自己手中么。
她当然知道堂兄堂嫂不会待薄她, 但婚姻这回事, 关乎到后半生的幸福与否。一步错, 步步错。她不想等到有朝一日后悔了,才来怨恼任何人。
旁人再为她好, 也不会比她更清楚自己真正想要过的生活。
鞍马彩云看着这个眼神诚恳而坚定的自家侄女,时光荏苒,当年娇纵任性的小女孩已然出落成文静温和的娉婷少女。
这几年在本家,行为举止语气态度规规矩矩,无一差错, 令人很容易便忘记了她原是从小被父亲捧在手心之上, 曾经娇惯无比。
果然成长这回事, 不外乎将人棱角磨平。
想了想, 她带着笑意好奇问道:
“千云心里有钟意的人了?”
毕竟正值花样年纪, 说不定心中早已有个他。
少女一愣,随即失笑否认道:
“不, 不是。我只是……大概,以后会遇到吧。”
她已不奢望能够谈一场风花雪月的恋爱,这原本就是极不现实的事,只求即将陪她走完后半辈子的那人是自己真正的心之所属。
不是英雄没关系,没有家财万贯也可以,但他一定要有和她一起建立、守护一个家的坚定与决心。
心之归属即为家。
她一直渴望有个属于自己的家。
“还有一件事情……”
千云缓缓再开口,小心看了看堂兄夫妇的脸色,才继续说道:
“我想搬回去住。”
鞍马群云皱眉,脸上浮上一抹不赞同。
虽然说这几年她进步神速,已能很好地控制血继的力量为己所用,但到底是孤孤零零一个女孩子,独自居住怎么都让人放心不下。
他在慰灵碑前对着师父的名字发过誓,一定会好好照顾小堂妹,庇护她长大直至嫁入可靠夫家。
这样想着,他眉头紧蹙地看向她:
“在这里不是住得好好的吗,为什么突然要搬回去?”
妻子彩云也是一脸担忧地附和道:
“是啊,你一个小女孩自己住,谁来照顾你?”
“我已经不是小女孩了,彩云嫂子。”
千云笑道,语气轻柔但不难听出其中的坚持。
堂嫂的担心她不是不懂,但是村子里像她这般年纪的女孩子,不少都已经开始相夫教子照顾别人了。
若是单单照顾自己,以前的鞍马千云可能会自生自灭一团糟,但如今的她已是绰绰有余。
她早就失去一味依赖别人的资格,再愚钝也知道要自力更生才能与命运抗争。
见堂兄夫妇面上忧色不减,她斟酌了片刻,下定决心似的轻轻说道:
“家里……我是说以前住的屋子里……有爸爸妈妈留下的气息。”
那里才是她心心念念的家,有着她和至亲的过往与回忆。
本家不是不好,但她一刻也未曾忘记过自己是寄人篱下,这里从来都不是她的心之归属,虽然堂兄堂嫂知道后会自责做得不够好。
其实,这些年来照顾她包容她,没有人会比他们做得更好,她无限感激。
但是鞍马千云心中始终有一道梗。她太过贪心,贪恋至亲曾经的宠溺。堂兄夫妇对她再好,她也不会,不敢,对着他们撒娇。
所以还是想回去的啊,那个空无一人却令她感觉自在温暖的家。
院子里攀爬着母亲种下的花花草草。
父亲手把手教她修剪枝叶的剪刀还落在前院的木栅栏旁。
出战前父女俩一起埋在地下酒窖里的自家酿酒估计已醇香四溢。
客厅里一家三口的合照不知道是否已落满尘灰。
还有那一大堆被父亲用来忽悠她不当忍者的不良书刊,寂寞而无人问津。
就连家附近那棵大大的苹果树,也已从花开花落到果实累累更迭了几个轮回。
她如此想念以往的一切,哪怕会触景伤情引来无限愁绪。
现在她已经拥有足以保护自己的能力,无论如何都想回到那个承载着满满快乐与回忆的家。
堂兄夫妇抵不过她的坚持,只能轻轻叹气,点头同意。
从本家搬回分家,只有寥寥几件衣服和生活用具,连多一个人帮她提行李都用不上。
你看如此简洁,如何能够把所住之处当成家?
放下东西后她卷起袖子开始打扫,木质地板上灰尘层层铺积,角落里还有数只正在网中酣睡的小小蜘蛛。
整整五年无人居住,却依旧使她心头涌上一股无可名状的亲切。
让人无比怀念的气息,这个三口之家——爸爸妈妈和她的家。
夕日红来的时候,她刚把地板擦完了第二遍。抬手抹了一把额上的汗珠,眸光一转就看见了站在门口的木叶美人。
一手提着一个大袋子,粗略一看便可知里面装着些水果啊零食啊纸巾啊沐浴液啊等等日常用品和食品。
不可谓不贴心。
“我想着你刚搬回来,还没来得及出去,就顺便帮你买过来了。”
村子里远近闻名的大美女一边说着,一边放下袋子自觉地拿起抹布帮她拭擦窗台。动作熟练而认真,教千云啧啧赞叹:
“真是贤妻良母呐,红。白白便宜了阿斯玛那家伙了。”
不料却惹得红美女一记怒瞪:
“别提那混蛋!”
语气中火药味颇浓,看来有人要遭殃了。
只可惜那人最近都不在木叶。
认识了十几年之久,千云是知道原因的。
阿斯玛离开村子加入大名的护卫队,据说临行前还和三代目闹翻了,搁下一句“我一定会证明自己,不然绝不回来”之类的狠话,然后头也不回地踏出了木叶的大门。
到底年轻气盛,固执张狂,不会体谅别人,也难以理解身边人眸底的担忧与关切,无论是对三代目,还是对夕日红。
所以说,青年阿斯玛这次被恋人恼怒,其实不无缘由。
千云挑了挑眉,低头拭擦茶几,似不经意地笑着说道:
“阿斯玛现在应该在大名府吧。”
“倒是有传闻说大名的公主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呢。”
“小说中常说,这种养在深闺里的贵族少女都怀有不切实际的英雄梦,很容易便倾慕于年轻有能耐的忍者呐。”
旁边没有声音,夕日红似恍若未闻,不为所动,专心致志地擦着窗台。但仔细一看,便可见被她一下下擦洗过的木质窗框上,隐隐有裂痕的迹象。
本还想揶揄她几句的少女一下子闭上了嘴,额角一滴冷汗。
这个样子,罪魁祸首阿斯玛还没有遭殃,她的窗户就率先遭到毒手了。
气头上的女人,还是少惹为妙。
两个人忙活了许久,终于把长时间不住人的房子打扫一新。尤其是那扇窗户,明亮得让千云担心它只是个幻象,实则一碰就碎。
动手翻看夕日红带来的两个大袋子,惊喜地发现那小妮子居然还买了清酒和油盐酱醋以及乌冬面大白菜小海带牛肉吞拿鱼……等等一堆料理材料。
这么贤惠的女人真是打着灯笼也找不着啊,阿斯玛那家伙天杀的好福气,几年同桌下来白捡了个好老婆。
千云打开冰箱,将食物一样一样分门别类。
晚饭有着落的好心情从微微翘起的嘴角上显露无遗,却听见夕日红说道:
“我待会儿有事,就不和你一起吃晚饭了。”
“……那你还买那么多东西过来。”
“反正也是顺便……”
红眸美女含糊地说。
在超市时因为想着阿斯玛的事情一时走了神,手上不知不觉就拿了一大堆——这种丢脸的理由,她打死也不会说出来。
夕日红前脚一走,有个少年后脚就到了。
厨房里正在煮着牛奶蛤蜊汤,浓浓的奶香味一直飘到客厅,让人肚中馋虫蠢蠢欲动。
少女一手拿着大汤勺,抬抬眼皮斜睨放着好好的大门不走,从窗台外直接跳进来的少年。
“来得真是时候啊,卡卡西。”
少年眨眨眼睛,颇为无辜地说:
“嘛,听说你今天搬回来了,刚好顺路就过来看看。没想到你居然还知道我突然想吃蛤蜊汤啊。”
“……你想多了。”
搬回家里的第一顿饭,四菜一汤,吞拿鱼沙拉,牛肉炒乌冬,抹茶煎饼,茶碗蒸。还有个清俊帅气的少年坐在对面陪吃陪喝。
千云的新生活真可谓惬意得令人羡慕,鞍马群云夫妇若是知道也会感慨自己白操心了。
然而她一边用筷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挑着乌冬面,一边盯着对面英俊少年的脸若有所思。
感受到她长时间的视线,卡卡西从蛤蜊汤冒出的白气中抬起头,摘下面罩的脸映着玻璃窗户上反射过来的落日余晖,轮廓柔和而优美。
长年不被阳光照射的脸庞肌肤白净如瓷,五官端正而精致,即使是女人也会嫉妒不已。
“看什么。”他说。
少女咕噜咕噜地喝汤,对着面前知根知底的那人也不必考虑什么形象问题,只是目光仍胶在少年的俊脸上,却是极平淡的不含任何爱慕之情。
“几年没见过你的脸,怎么越长越小白脸了。”
这几年他忙于任务,她忙于修行,除了今年初春时打过一场,每次偶遇不过匆匆停下,谈论几句眼前事,然后各自忙碌。
说起来,上一次他们像这样安安静静地一起吃饭,还是在五年前鞍马川云逝世后不久。
时光不待人。
卡卡西一只死鱼眼波澜不起,一如既往的精神乏乏,轻飘飘地吐出一句话:
“不用妒忌,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是天生的。”
很欠扁的语调,却异常熟悉。
千云撇撇嘴,低头将煎饼咬得脆脆作响,进食不语。
饭桌上顿时一阵沉默,只听得见两人咀嚼食物的细微声响,和筷子与碗碟清脆的碰撞声。
少年见她一脸安然模样,垂眸,开口淡淡说道:
“如果是以前,你一定会恼羞成怒,说卡卡西你是不是想找抽。”
“看来这些年修行的不止是忍术,脾气也收敛了不少呐。”
她一怔,而后笑笑,有几分不易察觉的自嘲,嘴上打着哈哈:
“啊啊请务必原谅我的年少无知少不更事呢,卡卡西桑。”
她怎么能够在本家耍小脾气,除了父母还会有谁愿意无条件包容她的娇纵任性?寄人篱下就要有寄人篱下的样子,何必惹人不快。
现在如何同以前相比,每一步路每一分耕耘都要自己负全责,喜怒哀乐当然是能淡则淡,切忌任性执拗使小性子。
卡卡西看她两眼,不理会那声饱含调侃敷衍的敬称。
半晌,似无意地说了一句:
“你去相亲了?”
千云朝他挑挑眉,算是默认,却没有说那无疾而终的结果。
只听见那少年犹自喃喃地说道:
“才十六岁啊,也不急嘛。”
“好男人是要慢慢找的,女孩子不要病急乱投医为好。”
……连“病急乱投医”都出来了。
你真的是想多了,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