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罗巴土着也有杰出的军事家!
大西洋副总督、澳门总督,大西洋雇佣军军将陈冲冠伯爵少将,现在很确定的相信这一点:欧罗巴土着并不容易对付!虽然他们的军事技术比大明要落后,军队的组织、训练水平也远远比不上大明。但是战场就是最好的课堂,没完没了的战争必然能锻炼出杰出的军事家。
现在,陈冲冠就遇到了其中的一个——英格兰王子“长腿爱德华”。
大队大队的大西洋联军(理论上由大明、卡斯蒂利亚、葡萄牙、热那亚和神圣罗马帝国五国组成,是为五国联军),这个时候正沿着弯弯曲曲的泰晤士河缓缓东进。宽阔的河面上,四艘“新大陆”级主力舰和三十艘柯克船分成两列,逆流而上,向英格兰王国的首都伦敦逼近。
“总督阁下,他们就在我们的北面!大约……20华里开外,有一万五千人到两万人,包括骑士、长枪兵和长弓手,和我们平行而进。”
卡斯蒂利亚的乔桑王子骑着一匹高大神俊的安达卢西亚马,一边前进,一边用拉丁语向陈冲冠报告刚刚打探到的军情。
“这支军队打着金雀花王朝的三狮旗,领军的应该是爱德华王子,他是一位杰出的统帅,他改变了英格兰军队的面貌。”
乔桑王子是爱德华王子的外甥,虽然没有见过舅舅的面,但是却知道他的事迹。
“这几年,他训练了一支由长弓手和长枪手组成的军队。士兵都是雇佣来的英格兰的乡巴佬,他们有玩弓箭的传统。”
弓箭不是骑士的武器。欧罗巴的骑士不玩骑射,而且他们一般也不大愿意平民玩弓箭和弩——如果平民拥有了弓弩。骑士老爷就不大好作威作福了。不过事情总有例外,热那亚、威尼斯和英格兰就是例外。
前二者是市民国家,没有骑士这个阶层,实行的是“公民民主”,当然不会禁止公民持有弓弩,而这两国的商人没有那么多功夫去练长弓,于是十字弓就普及起来。而英格兰的骑士都是来自诺曼底的征服者,起初的时候数量不是很多,不可能死死压制住盎格鲁——萨克逊人。于是他们就允许臣服的盎格鲁——萨克逊上等人拥有弓箭,作为一种“准贵族”存在。练习和拥有弓箭,渐渐的就成了英格兰人生活的一部分。因此热那亚和威尼斯两国的弩兵名声赫赫,而英格兰的长弓后来也成了军国利器。
不过让陈冲冠眉头紧锁的并不是英格兰的长弓,这种让欧罗巴骑士头痛的武器在东方是非常普及的。而让陈冲冠感到扎手的是对方“诱敌深入”的战术。泰晤士河两岸并没有布防,岸边所有的城堡都被放弃,村镇、农舍则被放火焚烧,贵族和人民都躲了起来,还不时发起骚扰性的袭击。每天晚上都是这种骚扰活动的**!而派出去侦察的侍从骑士。又常常被人用暗箭射杀!一路过来已经损失了二十多名葡萄牙和卡斯蒂利亚侍从骑士。
更让人担心的是英格兰人正在聚集大军,他们的人数越来越多。一直就在联军北面20华里开外,和联军平行东进,却始终没有南下交战的意思。而联军主力一旦北上。他们也会同时向北移动,避免和联军决战。
很显然,对方的统帅很能沉得住气。他在等待最佳的时机出手。
“爱德华有可能放弃伦敦吗?”陈冲冠皱着眉头发问。
“会的,”乔桑王子回答。“伦敦不过是一座三四万人口的小城,说放弃也就放弃了。”
这个时代的英格兰就是个大农村。石头城堡到处都是,大城市一个没有,就算是后世人口密集的大都会伦敦,现在只是一座三四万人的小城市,其中半数还是英格兰王室和贵族的仆役、随从。因此要清空伦敦是非常容易的,占领伦敦也没有什么太大价值——如果对手是东罗马帝国、罗马教廷、威尼斯和热那亚,占领他们的首都,战争也就结束了。可是遇上一堆乡巴佬骑士和农奴组成的英格兰,占领伦敦的意义的确不大。
想要迫使英格兰的骑士们屈服,就必须打垮他们的主力,否则战争就会没完没了拖延下去。
可是要迫出英格兰骑士的主力进行决战却很不容易,因为骑士们的机动性比较强,远远超过了以步兵为主的联军。而且,联军中的葡萄牙、卡斯蒂利亚侍从骑士的数量太少,只能用于侦察和掩护,不能远远撒出去杀人放火,迫使英格兰的骑士来保护他们的平民。再说,英格兰的平民大多有弓箭,只有锁子甲护身的骑士遇上他们未必能讨好。
至于推翻金雀花王朝,另立一个英格兰国王……梁崇儒在陈冲冠出征之前就明确予以否决了。
敲打一下不识相的欧罗巴土着王公是可以的,但是废了他们就有点麻烦了。今天可以废英格兰土王,明天就能废法兰西土王,后天就可能轮到卡斯蒂利亚的阿方索十世。
这样还不要惹出众怒?
现在大明在欧罗巴才刚刚站稳脚跟,可没有条件得罪那么多人。而且,大明还得用这些欧罗巴土王去消耗忽必烈的实力呢!
……
“不,不,这样不好!”
“敌人只有五千,我们很快就有两万人了,为什么要放弃伦敦?”
“英格兰的骑士难道还怕瑞士和黑森林的乡巴佬吗?”
“那不过是一些步兵!”
就在陈冲冠有些束手无策的时候。他的对手,长腿爱德华仿佛也遇到了不小的麻烦。在一座比山寨强不了太多的城堡里面,一群穿着锁子甲的骑士正在大吵大嚷要出战。
骑士嘛,当然都有点不知死活的骑士精神。对爱德华王子避战保命的打法非常看不上。这两天,要放弃伦敦的消息,又在军队之中蔓延。那些拿钱打仗的长弓手和长枪兵倒没有什么,只要能领到军饷,他们才不在乎呢。可是那些自以为有什么荣誉的土土的骑士,却再也忍不住了,终于成群结队来找他们的王子理论了。
一仗没打,就把首都给丢了——虽然首都里面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那里有英勇的英格兰骑士的脸面啊!
爱德华王子还是一副喜怒不形于色的模样,目光缓缓地在一大堆乡巴佬骑士身上扫过,最后落在了自己的叔叔,自称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康沃尔伯爵身上。
这位“皇帝”和当今英格兰国王亨利三世是好兄弟……差不多的糊涂,都是有野心没本事的主儿,而且都把目光投向了烂泥潭一样的欧洲大陆。一个想当皇帝,一个想夺回诺曼底(那里曾经是英格兰王室的领地)。结果都被这两个不切实际的目标耽误了终身。
但是这位康沃尔伯爵在英格兰贵族中的人气比他的倒霉哥哥强多了——毕竟他还有一定的机会当上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嘛!虽然眼下这个机会已经越来越渺茫了。
“叔叔,您也觉得不能放弃伦敦?”爱德华王子看着叔叔发问,“伦敦只是一座小城,而且又在泰晤士河岸边,处于敌人战舰的威胁之下……我想您知道他们的战舰上装载着一种称为‘大炮’的武器,可以摧毁城墙和堡垒!”
“我们可以在野外击败他们!”康沃尔伯爵是个上了年纪的高瘦男子,他和亨利三世一样,久经战阵,在法兰西的土地上吃了无数的败仗。
“我们可以夜袭!”败仗吃出了经验的康沃尔伯爵已经有了克制火器的锦囊妙计。“赛里斯人的火枪和大炮只有在白天列阵而战的时候才能发挥威力。如果我们在晚上进攻,骑士下马作战,悄悄接近,冲进他们的营垒,然后用剑和盾解决战斗。骑士的武艺高超,赛里斯人的火枪手和雇佣兵一定不是对手……”
“那么,您打算带多少骑士去作战?”爱德华王子仿佛很感兴趣。
“我的一百名骑士和六百名侍从骑士都可以出战,另外还需要三千名骑士或侍从骑士。有这些人,我就有把握取胜!”
康沃尔伯爵想用三千几百名骑士去击败五千联军!
爱德华王子心里面冷笑:如果能打成混战,康沃尔伯爵这个笨蛋是有可能赢的。因为骑士的武艺肯定比雇佣军强。但是敌人会那么容易陷入混乱吗?雇佣军的纪律和组织比任何骑士军队都要好,更不用说是康沃尔伯爵指挥的骑士了。不过让这些完全过了时的骑士死掉一些也好!英格兰的未来,有火枪手和长枪兵就够了!
“好吧,”爱德华王子点了点头,“后天晚上动手吧!明天会有更多的骑士到来,到时候就能凑出您需要的数目了。”他终于露出了笑脸,仿佛是在鼓励自己的叔叔,“明天白天,我们就移营南下,逼近赛里斯人,和他们对峙,这样后天晚上,您就能发动夜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