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景宇绝对信任,不参与,就在车中等候。
余秋自己进入大厦,楼下的前台见到她起立,立刻给办公秘书打了电话。
办公秘书亲自下楼来接,把余秋请到顶层的总裁办公室,但是那里没有林新。
“林新在哪?”
“林总他住院了。”
“在哪住院?”
“抱歉,这个我不清楚,上星期林总交代过,如果您来了,就让您看这封信,说看完信您就明白了。”
办公桌的抽屉里锁着一封信,那是一封已经罕见的手写信,是他的字迹。
余秋的手突然有点抖,她拿着信,却没有立即拆开,不想拆开看,不敢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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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秋秋
再次祝贺你新婚愉快!
写这封信时,刚刚参加完你的婚礼,从马尔代夫回来。那片海真美,以前你说过想去那看海,我们说好的旅行,是我负你!
方景宇虽然年龄比我小,但他比我好太多,我服气!余生有他伴你,我也放心了。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或许我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医生说脑部手术,或者死亡或者变成植物人,康复的几率不到5%。
秋秋,再让我这样叫你一次。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不会犯下那个错误。是我贪婪弥足、自作聪明、三心二意……
我错了,不是想求你的原谅。我只是想再说一次,最后一次,对不起,我错了!
新秋集团是我们两个一手创立的,这里面有太多太多的回忆和心血,我不忍心将它给别人,就交到你的手中吧。或是经营,或是变卖,或是解散,都把权利交给你。
公司的人事我都安排好了,几个部门主管都是多年的老部下了,比较稳定。
几位高管也都是跟着我一路打拼过来的,短期内不会有大变故,公司应该还能正常运营。
如果你想继续经营的话,就边做边学习,他们会给你时间和熟悉的过程。
我父母手中持有20%的股权,这些他们晚年足够了。还有江莹,我给了她15%,就当是给孩子的吧。
我给他起的名字叫林恕,每次叫他的名字就想着祈求一次宽恕,对我们的孩子祈求宽恕!
我不是一个好父亲,不是一个好丈夫,我做的都不好,却没有办法弥补,今生今世弥补不了。
我死前唯一的欣慰就是能看到你再婚,方景宇那么爱你,你现在很幸福,真好!
秋秋,我要走了,我们的集团就交到你手里,你随意吧,都好!
再见!我的青春……
再见!我的妻子……
再见!我一生的悔恨……
……
……
夕阳从天际斜照进来,落在纸面上,照得字迹有些恍惚。
不知不觉中,有眼泪无声地从眼角滚落,滴答到纸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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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一段日子,余秋很忙,林新扔下这个大摊子,她临危受命。
还好是大摊子,不算乱摊子。曾经的“商大才女”是赶鸭子上架,也得接手啊!
她不像林新那般开阔市场,就守着原来的项目,原来的品牌继续维持着。
公事繁忙,但余秋仍保持着一颗佛系的心。
公司的事维持一天是一天,实在不行也就只能随它去了。
方景宇变身家庭煮夫和全职司机,早晚给余秋做饭,送她上下班,每隔三天还要陪她去医院,打排卵针。
余秋是Z宫摘除,卵巢还在,但生理器官是要协同工作的。她这些年都不排卵了,雌性激素也没有。
现在完全是靠药物在刺激,希望能够促发排卵,取卵细胞做试管婴儿。
但是这并不容易,五个月过去了,每三天来监测一次卵细胞的变化,中间做过两次取卵都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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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景宇每次都陪同,每次都开导、鼓励:“老婆,没有也没关系。咱们尽力了,再试两次,实在不行就算了,咱不遭这个罪了。”
余秋四十三岁了,即使正常女性到了这个年龄也不易受孕,何况她这种情况,排卵功能的各方面指标都不好。
天天吃药打针,好不容易指标合格了,却两次取卵受精结果都失败,她已经暗暗灰心了。
虽然嘴上说着不放弃,但心里已经有了最坏的准备。
余秋思来想去,就把琢磨的想法说出来,跟方景宇商量。
余秋:“小宇,我这几天一直在想,如果实在不行的话,我们打报告申请,从医源库里面取志愿者捐献的冻卵细胞,做代孕试管婴儿,只要是你的孩子我都喜欢!”
方景宇:“那怎么行?我不答应!那我们还不如打报告申请,领养一个孩子呢!”
方景宇多次提过领yang孩子的事,以前这只是一个提议,一个想法,余秋没有反对,但也没有答应。
此刻她摊牌了。
余秋:“我不想领养!我喜欢你的孩子!真的,只要是你的孩子我肯定喜欢!”
方景宇一口否决:“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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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倚在沙发上,顿时冷脸,态度也出奇的强硬:“反正我跟你说过了,这是我的意见,我坚持态度!如果收养一个我不认识的孩子,我不喜欢,我要你的孩子!”
方景宇:“那我的态度更坚决,并且坚决不配合,我不可能跟别人结合细胞生孩子,要不然就不生,要不然就收养!”
气氛崩了,两个人坚决对峙。
余秋:“你莫名奇妙!这种事情有什么可坚持的?都是体外取精取卵,然后代孕没有任何接触,要一个自己的孩子有什么不好?你是怕我多心吗?你觉得我会因为这件事有隔膜吗?我告诉你,我不会!反而是收养一个陌生的孩子,你一辈子没有孩子,我心里才不好受,你不懂这个道理吗?”
方景宇:“错!咱们收养一个孩子,从小养到大就跟自己的是一样的。你就是妈妈,我就是爸爸,都是一样的!再说,收养孤儿还是做好事呢!可以多收养几个,反正我不会去跟别人做试管婴儿!话说明白了,这是我的态度,坚决不变!”
余秋拿出杀手锏:“方景宇,你说过听我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