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二章

等我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走掉了。

我睡在客厅的沙发里,手里还抓着他的衬衣袖子。衬衣像块抹布似的搭在那里,一定是我抓着不放,所以他把衣服脱了,金蝉脱壳走人了。刚结婚的时候,有一次我睡着了抓着他的睡衣不放,他就是这么干的。我头疼欲裂,爬起来找了套衣服换上。

箱子还搁在门边,而大门紧闭,我开始试密码。

竟知的生日,不对。

陆与江的生日,不对。

竟知原来的手机号码,不对。

陆与江的手机号码,不对。

最后我放弃了猜密码这种高难度的工作,毕竟我从来没有猜对过陆与江在想什么,要猜出他设定的密码简直是天方夜谭,好在还有别的路可以走。

我拎着箱子到二楼去,穿过主卧推开露台的门。先把箱子扔到下面的草坪上去,然后自己顺着露台爬下去。

顺利落地。

我拍拍屁股,拎起箱子走人。

我跑到陈默那里去了。陈默见着我只差没尖叫,抓起面镜子塞给我,“景知你看看,你看看你怎么这副鬼样子?被人打劫啦?”

我看到镜子里蓬头垢面的自己,活脱脱像个恶鬼,“老娘被人劫财劫色!别提多倒霉了。”

陈默“噗”地一笑,食指尖尖点了点我的额头,“就你这模样还有人劫色?你以为人人都是陆与江,会脑壳坏掉看上你?”

其实他说错了,即使陆与江脑壳坏掉了,也不会看上我。

我把箱子扔到壁橱里去,大咧咧倒在他舒服的大床上,“情人眼里出西施,就你以为陆与江是全天下最好的男人。”

好几秒钟没听到陈默的回答,我翻过身来看了看他,没想到他幽幽叹了口气,“你才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可以和他名正言顺地在一起,可以和他结婚,哪怕离婚了,还可以一直和他住在一个屋檐下,这是多么幸福的事……”

我没有起鸡皮疙瘩,因为我知道他说的是真心话。陈默从来不在我面前掩饰他对陆与江的感情,他甚至比我还要早认识陆与江,可惜陆与江的性取向太正常了,所以陈默一腔痴情,尽付沟渠。

我一点也不歧视陈默,爱一个人有什么错,哪怕不小心爱上一个同性,那也是因为命运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而已。

没工夫和陈默执手相看泪眼,长吁短叹,因为上班时间要到了。我跳起来梳头洗脸刷牙,然后撒丫子就出门了。

早高峰的地铁,很容易把人挤成一块饼干。我上班的地方还挺高贵,是传说中的CBD,所以一下地铁只看到乌泱乌泱的人,各路商业精英西装革履行色匆匆,一派各奔前程欣欣向荣的大好景象。写字楼的电梯里也挤得跟粽子似的,好不容易脱身出来,刷卡进公司,万幸没迟到。

十点后是例行的八卦时间,因为那个时候大家已经把手头要紧的工作做完了而午餐又还遥遥无期,所以摸鱼、开小差、到茶水间喝咖啡各种小动作都在这个时候层出不穷。这不刚进茶水间,林心扉就拉着我,一脸的花痴模样,“叶景知,你有没有看到今天新来的技术总监?真的是好帅哦!”

瞧她那点出息,只差要垂涎欲滴。我和林心扉在公司号称“帝国双璧”,偌大两幢双子座写字楼,几百家公司在里面办公,哪层有新来的帅哥,哪家公司又招了青年才俊,我和她是了如指掌,如数家珍。平常没事的时候,我们也最爱交换情报,互通有无,曹彬源就是她怂恿我追的。曹彬源本来是陈默的同事,有次我和林心扉撞见他和陈默一起吃饭,我还以为他是陈默的新男朋友,所以肆无忌惮地把他搜刮了一番。没想到后来陈默一本正经地告诉我,曹彬源只是他的普通朋友,这人只喜欢女人,而且还向他打听了我的电话号码。

林心扉知道后就啧啧称奇:“难得有个眉清目秀的看上你,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当时我跟陆与江离婚好几个月了,却不得不天天跟他在一个屋檐下冷战,一回家那冰冻三尺的气氛就冻得我直哆嗦。可以不回家吃饭又有帅哥约会,何乐不为?

可惜和曹彬源进展得稍有眉目,就被陆与江那个混蛋给搅和了。

我问林心扉:“不会又是金毛洋鬼子吧?”

我和林心扉唯一的不同就是,她中外通吃,而我只喜闻乐见中国帅哥。

“切!”林心扉对我嗤之以鼻,“瞧你这点儿品位!洋鬼子咋啦?你看隔壁部门那几个北欧帅哥,多么高大英俊……仪表堂堂……”

我不敢告诉她我不待见洋鬼子是因为我英文太烂,尤其是口语。公司高层主管基本都是洋鬼子,偶尔给我打个电话我都恨不得用金山在线……

不过林心扉还是把新来的技术总监夸得天上有世间无,在短短几分钟内,我已经知道这位帅哥师出名门,名校海归,博士学位,一表人才,风度翩翩,最迷人的还有一双桃花眼。

“真是极品哪!”最后林心扉击节赞叹。

极品当然要眼见为实,毕竟耳听为虚。

身为公司行政,俗称打杂,唯一的好处就是有大把理由可以去接近帅哥。

所以我以送办公用品为由,施施然去敲新任技术总监的门。

“请进。”

声音不高不低,略带磁性。

要知道极品的首要条件就是声音要好听。

所以我眉开眼笑,推开门准备好生欣赏极品帅哥,然后就--彻底呆若木鸡。

他也呆若木鸡。

最后,还是他首先恢复正常,所以说精英就是精英,非同凡响就是非同凡响。

“景知,你怎么在这儿?”

迟非凡的声音还是和许多年前一样,显得温和儒雅。我鼻子一酸,叫了声:“姐夫!”

我只有一个姐姐,就是竟知。

当年迟非凡和我姐姐在一个博导门下,迟非凡非常爱慕唯一的小师妹--就是我姐啦,所以挖空了心思追求她。我姐对他也颇有点好感,所以连我这个妹妹也跟着沾光,常常被他带出去吃喝玩乐。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我都以为大局已定,早改口叫他“姐夫”了,谁知半路里杀出来个陆与江。

迟非凡当然争不赢陆与江那个混蛋,于是愤然出国,去读第二个博士学位了。

一看到迟非凡,我就想起姐姐还在的那些好日子,怎能不觉得心酸?

晚上的时候迟非凡请我吃大餐,是我当年最喜欢的鱼翅捞饭。他现在当总监了,那个薪水高得没边,所以我也就毫不客气了,吃得满嘴生香心满意足,“姐夫,还是你对我最好。”

迟非凡只是望着我的吃相,微微笑。

他跟我闲聊,比如什么时候毕业的之类,甚至还问到我爸爸。

我毫不在乎地告诉他:“老样子,跟我那后妈过得甜甜蜜蜜的。我一回去就把我当贼一样防,干脆我就不回去了。”

说这话的时候我有点伤心,因为又想起了姐姐,从小我跟她是真的相依为命的。

吃完饭后我陪他去逛他和我姐的母校。晚上的校园十分安静,林荫成道,我们走在路灯下,听得见自己沙沙的脚步声。

天上没有月亮,路灯金澄澄的,有无数的蛾子绕着路灯飞舞,让我总想起一部很老的电影,里面有首插曲叫《流光飞舞》:

半冷半暖秋天……静静看着流光飞舞,那风中一片片红叶……

明明还是夏天,可是夜风微凉,竟似有了秋意。时间过得这样快,当时我还是个小尾巴,跟在他和姐姐的后头,当着硕大的电灯泡。一转眼,已经物是人非。

连我都觉得十分唏嘘,何况是他呢?

上车的时候他说:“一直想来母校看一看,可是又近乡情怯,谢谢你今天陪我来。”

迟非凡一贯就是这样,说话彬彬有礼,待人熨帖妥当,不知道当年姐姐哪根筋搭错了,非要淘汰他而选了陆与江。

而且迟非凡开了一部奥迪Q7,是我最喜欢的车。每次看汽车杂志我就垂涎它粗犷的线条,YY自己威风凛凛地开着它冲锋在北五环上,一定很爽。可惜囊中羞涩,没想到迟非凡还与我有同好。不像陆与江,他倒是一个人就有三部车,不过除了奔驰就是悍马,俗得掉渣。

结婚第二年我实在在家闷得慌,想让他给我买部小车子出去晃晃,还是在花前月下绕着弯子跟他说的呢,结果他把脸一冷,说:“家里有两个司机,你上哪儿去用得着自己开车?”

从那以后我就很少开口找他要东西,我剩下的自尊心已经不多了,只好省着点儿用。

迟非凡看着我在车里东摸西摸,一副垂涎欲滴的表情,于是问我:“要不要开着试试?”

“啊?”我嗫嚅,“我没带驾照……”

迟非凡还是眉头微挑,嘴角含笑,仿佛当年纵容我大吃垃圾食品的样子,“偶尔小小的犯法是种快乐!”

好久没开过车了,摸着方向盘我就觉得全身血液沸腾。Q7啊,银色的Q7,在夜色中仿佛一只跃跃欲试的银豹,在引擎的低鸣声中我冲进滚滚的车流,加速、换挡、超车、并线……

风呼呼地从车窗外刮过,我没有看时速表,也不知道自己开到多快,只知道一部部车被我超越,前方的路越来越明亮,在路灯下就像条橙色的带子,让人热血喷薄,向前、向前、向前……

我们在环线上绕了整整一圈,夜深人静,车流稀少,而我开心得想要尖叫。

真是快乐!这种风驰电掣的感觉,抛开了一切烦恼,就像整个人轻松地沐浴在夜风中。换挡换到手软,好久没这样累过了,可是从心到身,都有一种愉悦的快感。

最后他开着车送我回家去,我把陈默的地址告诉他,他问我:“你一个人住?”

我很高兴地告诉他:“跟朋友一起,挺好一姐们儿。”

话也没说错,我和陈默,从来是姐妹情深。

“还没有交男朋友啊?你姐姐如果知道的话,一定会替你担心的。”

我笑不出来了,觉得心里发涩。如果姐姐知道我做的那些事情,她一定会气得从地底下跳起来,跟我断绝关系的吧?

我就是这样卑鄙、无耻、自私的人。

车子停在陈默家楼下,我下车跟迟非凡道别,但他很有风度地要送我上楼,我觉得太晚了,怕陈默出来开门会把他吓一跳,所以婉言谢绝。正在我们互相客气的时候,花坛边的阴影里,忽然有小小的一芒红星弹落出来。

是烟头,就像颗流星,转瞬即逝,落入小区内精巧的熊猫形垃圾箱里。我忽然有第六感似的,睁大了眼睛。

陆与江。

他大半个人仍旧隐在阴影里,可是化成灰我也认得出来是他,何况还能看见他的半张脸。

我突然手足发凉,胸口发紧。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在这里,但我很清楚地知道他绝不会是好意在这里等我。

果然,他慢慢地从阴影中踱了出来。迟非凡也看到他了,一时没有认出那是谁,所以有点莫名其妙,回头看了我一眼。

我想我站在那里一定跟根木头似的,样子一定很难看。

“迟先生。”陆与江整个人渐渐踱入路灯昏黄的光线中,倒显得很客气,“原来你回国了。”

迟非凡不卑不亢,“原来是陆先生,好久不见。”

为什么我觉得四周气温急剧下降,杀气腾腾,秋意萧萧,明明如今还是盛夏啊?

果然是情敌相见,格外眼红。

我只觉得心里很难过,姐姐都已经不在了,还有什么意思呢?

这对旧情敌不会拿刀互砍吧?

我脑中飞转,要不要打电话给陈默让他先下楼来解救我?

就让这对旧情敌去拼个你死我活好了……

不过陈默如果下来,一看到陆与江,说不定会重色轻友,立马把解救我的事忘诸脑后。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看到陆与江回头冲我一笑。

我心中突然警铃大作,这混蛋鲜少给我好颜色看,更甭提笑了。结婚三年我就没看到他笑过几回,今天这一笑,一定大有文章。

果然,我看他转过头去,听到他清清楚楚地说:“迟先生,还是得谢谢你,谢谢你送我前妻回来。”

我倒抽一口凉气。

“前妻?”素来温文尔雅的迟非凡,突然咬牙切齿,连眼睛都红了。

“你怎么对得起她?”迟非凡咆哮着朝陆与江冲过去,狠狠地就挥出一拳,“你怎么对得起?!”

我万万没想到他会这么生气。陆与江估计也没想到他会突然出手,竟然结结实实挨了一拳。这混蛋二十几年的散打可没有白学,挨了这一下之后,不等迟非凡第二拳挥到,已经扣住迟非凡的手腕用力向右一折。迟非凡还想跟他扭打,可哪是他的对手,三招两式之后就只有挨打没有还手之力了。

太欺负人了!

我死活拉不开陆与江,一拉他我就被甩到一边去了。实力相差太远,眼看陆与江又是狠狠一拳,我眼一闭就扑上去,以小燕子护住紫薇的大义凛然,张开双臂仰面大叫:“住手!你要再打,就先打死我好了!”

小心翼翼地睁开眼睛,正好看到他的拳头堪堪停在离我的鼻尖还有不到三公分的地方,说停就停,果然是高手。

而他恶狠狠地瞪着我,一只眼圈乌青,那表情说不出的诡异。原来刚才迟非凡一拳把他的眼眶都打青了,竟然成了半只熊猫眼。

平常他的样子实在是道貌岸然,骤然看到他变成熊猫眼,真是让人觉得太滑稽了,我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

跟他打了这么多年的架,从来没碰到过他半根头发,每次都是我输得一塌糊涂,今天迟非凡终于替我出了一口恶气。

他看着我,终于慢慢垂下拳头,可是仍旧狠狠地看着我。

我向来比他更凶,于是恶狠狠地瞪回去。

大约有两秒钟,我觉得陆与江没准会朝我扔飞刀,嗖嗖地把我戳成千窟万洞。

幸好他手边没飞刀,所以他只是恶狠狠地看了我一会儿,然后转身走了。

我没理会他,忙着去扶迟非凡。他倒真是鼻青脸肿了,我埋怨他,“你干吗跟他动手啊?咱们两个加起来也不够他打的。”

迟非凡还在流鼻血,仰着脸瓮声瓮气地答:“我生气!”

我知道迟非凡生气,但我不知道他生哪门子气,结果弄成这样。

陈默给我们开门的时候,直吓得小脸煞白,“哎哟,这是怎么了?”

我没好气地告诉他:“我们又被打劫了。”

“啊?!”

我挥手叫陈默去煮几个鸡蛋,然后翻出碘酒、棉签帮迟非凡处理伤口。

干这个我很内行,想当年在附中的时候,我就打遍天下无敌手,哪能不负点小伤?轻伤不下火线,重伤才去医院,多少伤口都是自己拾掇的啊。如今脸上没留下几道疤,还真是万幸。

最后白水煮蛋熟了,我晾凉了些,交给迟非凡,“在疼的地方滚一滚。”

迟非凡鼻子里塞着药棉,一边用鸡蛋滚着脸上的淤青,一边审我:“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迟疑了一下,终于竹筒倒豆子,原原本本把这么多年的经历对他讲了一遍。

不外就是姐姐死后我拼死拼活终于考上研究生,结果研一就结婚了,然后现在又离婚,最后净身出户。

讲到伤心的地方,陈默还在一旁陪我默默流泪。

唉,真是失败的人生。

迟非凡很沉默地听着,最后只是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发。

姐姐还在的时候,他也经常这样摸我的头发,笑话我是傻孩子。

可是姐姐不在了。我果然是傻到家了,才会去干那样的蠢事。

不过惨淡的人生,讲出来多少舒服一点。

送走迟非凡,安慰一下同情我的陈默,然后倒头大睡。

第二天爬起来,又是一条好汉。

活着,就得活出个人模狗样来。

所以我意气风发地挤地铁,意气风发地挤电梯,意气风发地刷卡,意气风发地朝自己的座位走去……

咦?

桌子上面放着的可疑生物是什么?定睛一看不由觉得五雷轰顶,竟然是一大捧香喷喷、娇滴滴、吹弹可破,甚至还带着露珠的……

玫瑰!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虽然没收过玫瑰,但我还当过阔太太。有阵子陆与江打发我去学插花,我没学出个啥名堂来,倒是花店天天往家里送花材,所以我知道数这种玫瑰最贵,一支够我如今吃顿饭了。

谁这么大手笔,一送送了这么大一束?心疼死我了,不知道能不能退回去折现。

不会是送错了吧?

今天又不是愚人节。

看着左右邻座三姑六婆的八卦表情,我拿起花里的卡片就大声念:“景知:不快乐的事情请忘记,将来的快乐,由我向你保证。”后面是个略显眼熟的英文签名--“Fred.C”。

Fred.C?

我的番文素来很烂,磕磕巴巴念了三遍,我才反应过来Fred.C不就是迟非凡?

我再次五雷轰顶。

毫无疑问,今天写字楼最轰动的八卦话题是,著名精英技术总监Fred.C,突然向毫不起眼的公司行政路人甲叶景知发动了玫瑰攻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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