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面的描述,大家肯定会想这个人一定是我们病院的一个病人,犯病跑出来了。但在病院里,这种带有攻击性症状的病人,一定是被牢牢锁在重病房里一步也不能出去。
但这个人偏偏穿着一身白大褂,是病院里的一个医生,他就是我的同事,叫毛峰,是病院里的一个传奇人物,因其性格特点和名字,同事都送他一个形象的绰号——“疯猫”。
“疯猫”的“疯”指的是他喜欢惹事,一惹事必发疯,当疯猫发起疯来瞪起自己的那双三角眼,斜着眼睛看你的时候,你会感到一股透心地寒冷,一般人只要看他一眼,无论是谁的理,都会向他认错;““疯猫”的猫”自然指他的身材瘦小,像只猫仔。
疯猫人虽瘦小,但力气却很大,能一手举得起40公斤重的杠铃,在这个小镇上无人可以匹敌;疯猫自幼喜欢看武侠电视,不仅性格像电视里的好汉,说走就走,风风火火,还自学过一些散打的功夫,加之他的身材又灵活,爬屋上墙、飞檐走壁之类的皆不在话下。
但疯猫最令人称奇的,还是他的那门绝技:吐痰。疯猫经常给同事们表演他的绝技——在楼道的一头放一个空瓶子,疯猫站在十米远的地方,咳嗽一声,然后嘬一口口水,用力吐出去。
口水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不偏不倚地顺着瓶口落进瓶子里,发出一阵清脆的撞击声。
只是每次疯猫表演完后,都无人去收拾那个瓶子,连疯猫自己都不去,他嫌那口痰过于恶心,换句话说,他嫌自己过于恶心。
在董丽玺的追随大军中,疯猫无疑是其中的一朵奇葩。相比其他追随者,疯猫敢于把对丽玺的爱慕之情溢于言表。只是他的行为过于明显和嚣张——一般人最多是红着脸请丽玺吃饭看电影,而疯猫却是嚣张到天天把董丽玺挂在嘴边上,一但在楼道里遇到了丽玺,就像是捡到金子一样,屁颠屁颠地跑到她跟前,然后咧开他那满是黄牙的嘴冲她笑一笑。
每当这个时候,丽玺都会礼貌地冲疯猫一个微笑,只是她经常捂着嘴做这个动作,然后低头走开。
要只是这些,疯猫不会像现在这么出名,疯猫的出名,来自于一件事:曾经在医生们聚在一起聊天,当然疯猫也在场。
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是星期五下午,一般来说这个点,大家都把该忙的事情忙完后就等着下班,就在医生们一起家长里短地互相说着笑话,气氛非常活跃的时候,疯猫突然扯着嗓子,声音压过了在坐的所有医生,他高声喊道
“老子今生非董丽玺不娶!”
这句话像晴天里炸响的一记惊雷,炸得每个医生一个激灵,刚才还讨论得热火朝天的医生们,各个像一具塑料模特一样愣在那里,脸上的表情也随之凝固,有几个同样在追着董丽玺的医生脸上隐隐约约能看出些恨气。
房间里由一锅粥似的热闹在瞬间变成了一块冰一样的冷清,疯猫就是有这么大的能量。
在人们错愕的眼光中,疯猫摇头晃脑地得意离去。在他离去后,人群又在瞬间热闹了起来,有人说,疯猫这么做,是想让其他的追随者知难而退;有人说,他治疗的精神病人太多,自己也变得神经了。
疯猫的嚣张行为,放到其他病院,早被开除好几次了,但曾叔叔一直让他留在病院里疯闹,是因为疯猫的医术确实高明,在病例讨论的时候,疯猫的很多观点甚至让曾叔叔都佩服不已。在医术方面,疯猫无疑有些天分。
说了这么多,我们还是回到刚才楼道里的那副情景。丽玺像往常一样在跟疯猫道了歉之后,低着头想向前走。
但疯猫却与以往不同了,这次他对着丽玺却不依不饶了起来,他故意拉长声调,阴阳怪气地说:“嘿~~~我说丽玺同志,是你不讲道理呢还是我不讲道理呢?明明是你撞到我了,你还血口喷人啊?”疯猫一步上前堵住了丽玺的路,脸上的表情有些不悦了。
这两天我和丽玺的事情在病院炒得沸沸扬扬,疯猫是丽玺的狂热追随者,自然不可能不知道这些流言,心中一定积攒了不少火气,今天好容易找到这个机会,他怎么可能错过?
以他的性格根本不会像其他医生一样暗地里排挤我,他做事一向风风火火,有情绪自然当面跟我发泄,今天他为难丽玺,还是在我面前,明显就是冲着我来的。
因为他知道我不可能一直站在那里看着。
他把丽玺堵在楼道里,丽玺进退不得,脸上的表情非常为难。
我看不下去了,快步走上前去,强行挡在丽玺和疯猫之间。我强压着心头的怒火,和气地对他说:“大家都是同事,要和睦相处,不就撞了你一下嘛,她一个女的又撞不疼你,你就别计较这些了。”
虽然我的表情是和气的,但道理明显偏向了丽玺。
“我和她之间什么时候轮得到你插手了?给老子滚开!”疯猫粗鲁地说着,一只手已经抓住了我白大褂的领子。
疯猫虽然瘦小,但前面说过,他是个练家子,能一手举起50公斤重的杠铃。他这一抓非同小可,他脸上的表情很轻松,但我就感觉整个脖子都快被衣服领子勒断了。
此时如果我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这会恐怕早就断气了。
但与其他医生不同的是,我在工地上打过7年的工,练就了一身力气,后来又看着邓晋的书练过一段时间气功,勉强可以撑住。我暗暗运气,和他死扛着。
疯猫一看拽不动我,暗自又加了力气,我感觉后脖领火辣辣的疼,竟然渗出一丝鲜血。但我还是勉强撑住一动不动。
疯猫的脸上居然闪过一丝惊讶,他没想到外表文弱的我有这么大力气,随即他右腿往后一撤,蹲起马步,把我使劲往后扥(“拽”的意思)。
我被疯猫扥得点了三下头,血已经顺着白大褂流了出来。
这时楼道里已经堆满了看热闹的人,其实在疯猫阴阳怪气地纠缠丽玺的时候,已经有人在看了。但他们都怕疯猫,没人敢上来帮丽玺说话。
按照病院的规矩,过年留下来值班的年轻人居多。年轻的男医生有哪个不喜欢丽玺的?所以他们既恨我,也不喜欢疯猫,我们两个打架,正和了这帮人的意。
因此一个上来拉架的人都没有。
我的心里又是一阵凉。
我的脸已经被憋得像猪肝一样难看,眼睛里冒着金星,就在我感觉自己快要窒息的时候,一个低沉浑厚的男中音响起了。
“你们两个给我住手。”
声音不紧不慢,像给病人下医嘱一样不着急。
人群中让出来一个人,这个人四十多岁的年纪,穿着白大褂,带一副厚厚的眼镜。他的脑袋有些谢顶,但看上去精力旺盛。这个人慢慢向我们走过来,平静中透着一股威严。
曾叔叔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