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小望京

这一走就是好几天。好在她吉人天相,运气比较好。恰好遇上一只赶路的商队,带队的老头儿是个面目慈善的长者,叫朱万亩,他们是京城的商队。看明珠一个人孤孤零零的在路上走,一时热心肠便带了她一起上路。

当然,明珠也没忘回报他的好意,一路上,又是讲笑话,又是说故事,让他们本来枯燥无味的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朱万亩也十分喜欢明珠天xing豁达而又乐观的xing格,将她带到离小望京不远的地方的时候,因为岔路,所以不得不分开。离别之时,还送给明珠一些盘缠和干粮,并且盛情邀请明珠以后去京城玩。

谁说世上好人少?明珠感动的泪眼汪汪,挥别朱万亩之后,压抑着一颗澎湃着的心继续踏向了小望京的去路。

不过是两三天的时间,便到了小望京城郊。找了个小客栈,美美的洗了个澡,身上的衣服很久没换,都出味儿了,托店小二在附近买了一套便宜的男装换上。倒不是说她喜欢穿男装,而是怕自己一个大姑娘出门在外,孤身一人,劫财倒是不打紧,万一人家要是劫色的话那可就糟糕了!为了人身安全考虑,还是先穿回男装。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最近发生的事情太多了,这一晚上做了好多梦,朦朦胧胧之中看到一个身影,不远不近的站在自己侧前方,一语不发,依稀似乎是慕皓白的身影,她待要上前,却又消失了……

噩梦,绝对是个噩梦!怎么会梦到那个没心没肺的人?

折腾了一夜的明珠第二天起了个大早,换上干净的衣服,梳理了一下情绪,再次强调自己绝对不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才梦到慕皓白的,然后才神清气爽的进了小望京城。

东曜国的国都是望京,地处南边;而小望京则是在东曜国的北边,虽然地势较为偏颇,物产和土壤比不上南边的富饶,隶属怀亲王——也就是皇上一奶同胞的弟弟管辖。好在怀亲王也是个不错的亲王,在他管辖的范围内,知人善用。不光重视农业生产,减免农民赋税,而且鼓励商业经营,努力发展本土的经济。明珠也是听说到这边的政策很开放,才会想到来找翟煜,可惜慕皓白却根本不领她的情。

又想到这个该死的男人了!明珠心里面重重的叹了一口气,也不知道他这几天上哪里去了,有没有找到吃饭睡觉的地方,他脾气那么大一个人,又喜欢干净,要求又十分多,白天还无法变成人的模样,越想越有些不放心,也不知道会不会有喜欢逞能的英雄去收服了他?

不过这纠

结的情绪大概也就是维持了几秒钟而已。当她站在繁华的街道上,望着车水马龙往来流动的人群的时候,这种情绪早就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她像一个从来没进过城的乡巴佬一样的左顾右盼,时不时的跑到这里看一眼,那边瞧一下,眼睛几乎都不够用了,看到什么都觉得好奇。

不一会儿,她的手上就拿了不少东西,两只手腕上带满了从地摊上淘回来手链啊,镯子。头上戴着一个橡皮胶做的玩偶头像,左手拿着一边转一边还会喷水的风车,右手里拿着一串烤肉肠吃的不亦乐乎。这也多亏那朱万亩十分豪爽,给了她诅咒的盘缠挥霍,她在感念老头恩德的同时又买了一串假珍珠链挂在脖子里。

正逛得高兴,迎面走过来一个人,重重的在她肩膀上撞了一下,把她差点撞个趔趄。她转身怒气冲冲的瞪着肇事者,却见那人瞧也不瞧她一眼,扬长而去,气的她破口大骂了半天才罢休。

又走了一会儿,觉得有些累了,就想着先找个地方歇一会儿,然后吃点东西填饱肚子,再打听一下翟煜家的住处。来到了一家门面还算看得过去的小吃店,要了一笼包子,有点了个八宝粥。没想到这地方看起来小,但是做出来的东西分量特别的足,味道也很好。

要付钱的时候,才发现钱包好像没了。她急得满头大汗,浑身上下摸了个遍,最后才想起那个撞过自己的人,八成是个小偷,顺手把她的钱包拿走了。

这下可糟糕了,难不成又要像以前一样吃霸王餐?可是这地方不比涪水城,并没有人认得她,那怎么办?想了半天,只好上前向店老板解释了一下自己的遭遇,老板看上去是个和善的中年人,矮矮胖胖的。看明珠CAO着一口外地话,而且穿着打扮也算看得过去,应该不是吃饱了撑着来找事的。他冲明珠摆摆手:“算了,今天这顿算我请你的!以后出门长个心眼儿!”也不多跟她讲话,直接埋头去算账了。

这倒是个好人。明珠感激不尽,一边道歉一边说:“谢谢大哥谅解,以后我一定会把欠你的钱还给你的。”

中年汉子只是轻轻的笑了笑,并没说话。或许是他听的说这样话的人太多了,根本不会放在心里。明珠特意转身看了一眼:“里氏小吃”,她轻轻的重复了一遍,牢牢地记在了脑海里,等有了钱,一定会来还他今天的包子钱。

真是倒霉到家了,本来好好的计划看来要泡汤了。明珠叹了一口气,如果现在这个样子去找翟煜的话,那会不会太失礼了?好歹这么远来投靠人家,买点礼

物总是要的吧?而且,自己是打算给他一个惊喜的,总要打扮的漂亮一点,才好出去见人嘛!可是,现在身上又一文不名了,该怎么办呢?

把手伸向了胸前的侧兜里,那里面放着初次见到慕皓白的时候从他那里拿的那块紫金色的牌子。这么久了,她一直带在身上。除了那件蝶魂魅影,还有那本无字天书之外,这是她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了。

不知道这玩意儿值钱不?可是,这是慕皓白的东西,不知道到底对他重要不?可他这么长时间都不闻不问,应该也只是普通的类似于护身符之类的迷信东西把!可是,万一这东西对他有重大的意义,而自己又把它还钱花了,那以后见到慕皓白的话,该怎么交代?

一边皱着眉头想,一边往前走。不一会儿,听到对面有吵闹的声音,头一抬,看到几个字:薛家当铺!

咦?怎么没想到这个办法啊?先去把这东西压在当铺,挪点钱用用。等见到了翟煜,问他借点钱,再将它赎回来不就结了?

想通了这个关节,明珠便兴冲冲的往薛家当铺的大门口走进去。

补充一句,在东曜国,只要是个识得常识,脑袋瓜正常的人,都应该知道,这紫金护符是历任皇子的随身信物。东曜的皇子,在出生之时都会有能工巧匠为他打造紫金护符,这紫金护符不同于其他饰品,因为融合了多种元素打造而成,本身坚硬度非常,而且,要在上面雕刻生辰八字以及名讳,还要在底部刻上东曜先人的训示共九九八十一字。稍有不慎,便要从头再来,所以,打造起来很是不易,民间即或有人模仿,也只是仿其形,根本未得其精髓。

紫金护符自打皇子一出生便要随身携带,符在人在,符亡人亡。

当然,明珠是丝毫不知道这护符的来历,否则,她怎么会傻到拿着如此震撼的物品去招摇过市?

说来也巧,那天当班的伙计恰好是个新来的,是掌柜的他大姨妈的三兄弟的女婿的表弟,本身有些傻。他一看这玩意儿,不认识,又见明珠一脸的穷酸相,想来这玩意儿也不值钱。于是,他把那紫金护符直接从里面扔出来:“拿走拿走,什么破铜烂铁,根本值不了钱。”

不值钱?明珠不死心,“老板,您再看看。”她正要上前继续游说,就见那小二一使眼色,立在门后面那两个男人就跟金刚似的,一把把她推倒在地,恶狠狠的道:“想闹事是不是?”

另一个还在她屁股上狠狠地踹了一脚,看情况不妙,她一溜烟的跑了出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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