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呼人不应,宛转水中央·
大都的城墙依然是夯土,上面依然覆盖了一层薄薄的苇席。奉书看着那熟悉的夯土城墙,蓦然想到了父亲逝世那天晚上,自己和杜浒逃出大都的情景。当时她骑在抢来的官马上,转头回望,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再见到这座城市。
可现在她回来了。当年那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已经蜕变成了久经历练的女郎,身边换了新的同伴。个子长高了,阅历广了,主意多了,心硬了。
她熟知大都城的各城门的布防状况。她让阿金负责看守马匹,等在健德门外二十里的一座破土地庙里。一则在城里不适合纵马奔驰;二则阿金身为越南人,能否顺利应付进城的盘查,尚且未知。等到三人真的亡命出逃之时,自有用得上他的地方。
于是阿金留在了城外,临别时拍胸赌咒发誓,说等不到他们出城,绝不擅自离开。
赵孟清则和她一起,用汉商的身份证明和大把银子顺利入了城。奉书凭记忆找到了斜街一家客栈,和赵孟清住下来,观察了几天,挑了中秋节后一天,城防格外薄弱的日子。
她悄悄对赵孟清说:“待会你留在骡马市路口接应我……”
赵孟清立刻打断她,他的反应在她的意料之中:“咱们不能分开!我和你一起去……”
奉书笑了笑,耐心道:“赵大哥,论行军打仗,论硬碰硬,我万万不及你。但是做刺客的本事,恐怕你没学过多少吧?你想没想过该怎么混进皇城?”
大都城由宫城、皇城和外城三重城郭组成。其中外城便是百姓和官员聚居的场所。皇城里顾名思义住着皇帝一家,还圈着水源、御苑等生活用地。而皇城的核心则是宫城,是皇帝和文武百官决定国家大事的地方。
一道结实的灰砖城墙,把皇城和外面的百姓隔开。这道墙上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全是精挑细选的怯薛侍卫。平日里,百姓只要往皇城里多看一眼,多走一步,就会被呵斥、赶开,甚至捉拿、处决。
赵孟清皱着眉头,凝思半晌,最后说:“你不是说,你已经有办法了吗?你还……你还问我。”
奉书微笑道:“我的办法,偏偏只有我自己能用。”用眼神指点着海子里的水波,压低了声音,道:“我早就发现了,这海子和金水河是相通的,金水河又直接流到皇城的太液池里去。不然,官府何以禁止百姓在金水河里洗濯、饮马?只是要从水道直接溜进皇城,非遇上三五个水闸不可,得一关关的慢慢过,还不能引出大动静。你要是能像我一样,在水里憋气憋个一盏茶工夫,我巴不得你跟我一起去呢。”
赵孟清又是惊讶,又是佩服,半晌,才摇摇头,说:“我做不到。”
“所以你带好弓箭,在这里埋伏便好。有件更重要的事,非得你来帮忙不可……”
“快说。”
“我若在皇城搅出动静,怯薛营势必会立刻通知外城守兵,关闭城门,捉拿刺客。你若是看到有人从皇城出来报讯,必须不择手段的阻住。只要争得片刻的光阴,让咱们在城门关闭之前出城,才有一线生机。否则,明天这个时候,咱们让人来个关门打狗,那可糟糕之至。”顿了顿,又说:“我要做的只是暗杀,可你却有可能卷入真刀实枪的明斗,你的任务才更危险呢。”
这是奉书前两年多次行刺总结出来的经验。此前她都是独来独往,也有过不少次险些被人瓮中捉鳖的经历。眼下多了一个帮手,分工明确,就能打出一个时间差,增加从容逃脱的机会。
赵孟清知道她所说没错,犹豫片刻,点点头。此前与蒙古的战争经验告诉他,要赢得一场战斗,后勤、补给、接应、配合,远比那短短的临阵搏击要紧。
“还有……”奉书看了看他的神色,正色道:“若是我明天清晨还没有出来,你必须在城门关闭之前自己逃出城去——这算我求你的,不许跟我争。”
她的语气中带着些许严厉。赵孟清的面容一下子凝重起来,低声道:“不成。我必须等到你出来。”
“我是说如果。如果我出不来……”
赵孟清伸手拨开桌上的茶壶,握住她的手,向她凝望片刻,认认真真地说:“好妹子,今晚之事,倘若能够成功当然好,但要是实在做不到,你也千万不要勉强。说到底,这差事是我揽下的,若是要送命,也是得我来,我不许你越俎代庖。”
奉书叹了口气,“难道我就不恨忽必烈?我和你一样想让他死。”
赵孟清摇摇头,“不,不一样。我虽然恨忽必烈,但在我心里,他比不上你的一根小指头。我宁可让他安安稳稳地再活五十年,也不愿意自己一个人孤孤单单的过上五十年。”
奉书一怔,这才明白他的意思,脸一红,啐道:“忽必烈老皇帝已经七十多岁啦,哪还有五十年可活?”
一面站起身来,一面却在心里说:“不知道我自己,还能不能坚持五十天的光阴?”
天渐渐黑了。一盏暗红色的灯由远及近地移动。那是巡查宵禁的士兵从远处慢慢走过来。奉书和赵孟清在海子桥边分手,脱下外衣外裤,抱在油布包里,栓在背上;又检查了一下身上各物,解下身边的酒囊,喝了一大口酒,然后,无声无息地滑进了水里。
提着官灯的巡兵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在他们眼里,奉书已经变成了海子里的一条大鱼。
秋日的水温已然寒凉入骨。五年前的同一个时刻,她也曾浸没在同一片水域里面,在快要冻僵的瞬间,察觉了从水道畅游全城的秘诀。
但这一次,她不是要出城,而是要进入防御森严的皇城。她游入与海子相通的金水河,来到了皇城西侧。在甘石桥下面,她遭遇了第一个水闸。闸门口是疏疏的几根栅栏,只为挡住百姓的民船。她探头吸了口气,往下一扎,毫不费力地就钻过去了。一抬头,远处的城门上亮着几盏灯,远远的已经能看到了。
她感到水流在推着自己走。再游约莫半里路,便突然撞上了一道细细的铁网。那是为了拦截流入皇城的垃圾和杂物。她一个猛子扎进水里,拔出胡麻殿下的匕首,一点点将铁网割断。铁丝的断口锋利无比,似乎时刻准备着划破她的肌肤。她心中默念着耐心,一点点将断口削平,然后侧着身子,一点点地蹭了过去,钻出头来,长长吸了一口气。
河道两边的堤岸光光滑滑的,岸上便是值夜的士兵居住的小屋。有人发现了她黑漆漆的影子。
奉书早有对策,口里咬住一根枯树根,然后扑的一响,那块树根让她喷出去老远,轻轻落在河道对岸的草丛里,弹了两弹。
那灯光带着匆匆的脚步,往那草丛里过去了。
奉书慢慢浸回水里。冷汗和冷水交锋,让她一阵晕眩,一瞬间,眼前竟如同闪了烟花一般。
她紧紧咬住牙,竭力控制住心神,对自己说:“不要现在,千万不要在这时候发病……求求你……”
一口腥甜被咽了回去。城墙近在眼前了。她甚至能听到里面的喧嚣,似乎在举行一场盛大的宴会,又似乎是无数人在嗡嗡地说话。篝火、烟雾、和蜡烛燃烧的味道从砖缝里透了出来。
最后一道水闸外面,守着两个全副武装的怯薛歹,左右各放着两盏灯,映出他们腰间马刀的寒光。
就算能无声无息地绕过两个守兵,自己也难以再前进了。这一道水闸是双层的,直通入皇城里面,因此闸门上用心安置了钢制的锁,只偶尔才打开一次,用以疏通河道内的杂物和淤泥。
奉书在水里伏了好久,思索着通过的方法。等到整个身体几乎和水成为一个温度的时候,她终于鼓起勇气,攀附在堤岸上,打蒙古话,压低了声音说:“喂,兄弟,兄弟!”
两个怯薛歹立刻警惕地站了起来,互相使了个眼色。其中一个人在原处立正站好。另一人按紧马刀,朝她走来。
奉书半蹲着,立在堤岸与地面相接的浅沟里,等那人走得近些,尚在左顾右盼,寻找声音的来源时,脚下猛地用力,像一只蓄势待发的弹簧,朝他猛扑过去。手里的绣花针即刻穿透他后脖颈的薄弱之处。那人哼也没哼一声,就软绵绵地晕过去了。奉书用力托起那二百来斤的重量,膝盖顶住他的小腿,让他还保持站立的姿势。
出手之前,她就算好了角度,让自己始终隐身在这人的庞大身躯之后。这样另一个人便看不见她的存在。
她一面支撑着这个昏迷的蒙古大汉,一面继续说道:“今天皇宫里开宴会,皇上高兴,合宫上下都得了赏赐。皇上说,你们这些守卫的军爷尤其辛苦,特命小的来一个个的送赏来啦。”
她并不知道皇帝此时到底在做什么,但皇宫里总会三天两头地开宴会吧。至少在太子府里是这样的。而宴会进行到酣处时,真金太子偶尔还慷慨散财,把太子府从上到下赏个遍。得到赏赐的小贵族、官员和奴婢,没有不从心底感激涕零的--除了她自己。
眼下她这套说辞,也是凭着记忆,沿用了太子府里的官样口吻。那个立在远处的怯薛歹果然信以为真,腰板直了一直,说道:“真的?”
奉书仍是放粗了嗓子,笑道:“你们看看,这是黄灿灿的金子不是?一人两小块,可别丢啦。”转头对身边这个昏迷的怯薛歹说:“这位军爷,你是要先挑吗?哎,别着急,都差不多重……”
远处的怯薛歹以为同伴已经开始快手快脚地挑金子,再也忍不住,大步朝奉书走过来。就算几块金子差不多重,也总有个几分几钱的差距,自己哪能乖乖等着拿别人挑剩下的?
奉书躲在昏迷的大汉身后,听到另一人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算好时刻,抛开眼前麻袋似的躯体,飞身扑上,匕首早就出鞘,袭到对方面前。
而在那个怯薛歹看来,眼前同伴的高大身躯忽然倒向一边,露出一个黑黝黝的矮小身影,一怔之下,只觉得咽喉一凉,一切就都结束了。
在鲜血喷涌、染红脚下的地面之前,奉书已经将尸体掇进了河道里。她心中暗道一声抱歉,把那个昏迷的怯薛歹也解决了,伸手到他腰间一摸,扯下一串钥匙,然后把第二具尸体也沉到水里。这样一来,不到天明,没人会发现此处的异常。
奉书耐心等周围的血腥味散尽,提起一盏官灯,细细查看了一遍现场,确认没有留下什么可疑的痕迹,这才跳进河道里,用钥匙开了水闸,吸一口气,摸着水道两边的凹凸墙体,慢慢涉水前行。
皇城的城墙比她想象中要厚得多。全身已经胀得难受,头脑里嗡嗡的,冷水似乎灌进了耳朵鼻孔……寻常人完全没法坚持这么久的时刻。等到她觉得肺中的空气几乎全部耗尽,全身再没一点力气的时候,才在缓缓的水流当中,摸到了另一侧的闸门锁,颤着手,一个钥匙一个钥匙的试过去。
终于,在她喝下第二口水的时候,只听一声闷响,闸门开了一条小缝。她不顾一切地冲出水面,狠狠地吸了一大口空气,吸得胸腔里直疼。
然后她睁开眼睛,呆住了。
理智告诉她,这里是热闹喧嚣的大都城的一部分。可是眼中看到的,却是一副静谧得几近梦幻的画面。自己身处一个圆形的湖泊中心,黑黝黝的水面上漂浮着亮晶晶的星光。那水里虽然有着水藻和泥土,但却出奇地清爽干净,没有一点点异味,水面上甚至还似乎弥散着淡淡的玫瑰花香。圆月当空,照出泊在水边的几艘精致小船。微风拂过,缆绳和船身相擦,便发出慵懒的吱呀声。而岸边星星点点的,装饰着暗红、橙黄、乳白色的纱灯,灯光在一层料峭的薄雾中若隐若现。
奉书知道自己正身处于皇城当中的太液池。池水当中堆着一个小小的人工岛,那是她以前听说过的琼华岛。岛上一顶玲珑小塔,鎏金塔尖即便是在夜色之中,也散发出柔和而炫目的光彩,宛若一个俯视着人间夜画的神明。
微风送来了断断续续的音乐声和人声,在太液池的东北方向。奉书知道,那大概是皇帝、嫔妃、或者哪个贵族,正在宴饮赏夜。
奉书恍惚了好一阵。自己真的来到了皇城。大都的中心。元帝国的中心。
皇城比她想象中的大。她转头四顾,西侧有一些矮小的宫殿,而北侧似乎是一个花园,和太液池相接,旁边立着几个小小的斡耳朵,门口似乎重重叠叠的守着人。东边是宫城无疑,因为那里有数层巍峨宫殿,纯白色的屋顶映着月光,闪烁出隐约的青色。美,但看起来不太吉利。
而自己身处的太液池,大约是皇家眷属泛舟游览的地方。眼下入秋天凉,又已入夜,这里便幸运地无人问津,成为了重重岗哨当中的一个小小孤岛。
奉书心想:“不知皇帝在哪里?是不是在那个开宴会的地方?我若贸然过去,多半会立刻被发现。再说,这么多大大小小的宫殿房屋,我也不认得路。最好……是了,最好捉一个人来带路。皇宫里来来往往的人定然不少。不然,这么大一片地方,若是再没有多少人,可真成了鬼城啦。”
她神不知鬼不觉地在水中游动,不一会儿就攀上了岸。身上僵得几乎感不到冷了。她解下酒囊,那里面只剩了一半的酒。她又喝了两口,这才让心脏慢慢重新活动起来。忽然想:“我今天喝酒可不少,待会可别误事……唉,要是……要是他在,肯定不会让我喝这么多……还会拿出点心给我吃……”
明知现在没人看见、没人提醒,但还是把酒囊塞好了,不再多喝,挂回腰间。
然后她躲在一座假山的凹陷处,抖开随身的油布包,换上干衣服,休息片刻,等身子稍微暖和起来,把湿衣服仔细藏好,紧握匕首,伏在暗处一动不动。
许久,看到树丛后面灯光闪烁,脚步声窸窸窣窣的,走来了一个小太监,低声朝另一个人吩咐:“去宣马可波罗,那个基督徒!让他快换身衣服,圣上睡不着,传他进去讲讲话。”
奉书在太子府的时候就听说了,忽必烈年老失眠,睡前经常会召自己的宠臣前去说话解闷。今天他宣了基督徒,大约是想到了死亡和上帝。
她自己心头忽然也莫名其妙地沉重起来。甩甩头,竭力抛开无关的想法,目光在空地、围墙交接的角落扫了一圈,却忽然眼睛一花,不知在哪捕捉到一个模模糊糊的高大身形。她心里一跳,揉揉眼再看时,又什么都看不见了。
大约不过是个巡逻的怯薛歹。她心中苦笑:“我真是越来越魔障了,怎么着都能想起他来。”
定了定神,将目光重新聚焦在树丛对策。稍微踮起脚尖,看到一个佩着十字架的色目人正在整理自己的帽子。
宫中的内侍和守卫大多去照顾那些刚刚离开宴会的贵族和官员了,眼下道路上倒是空荡荡的没什么人。奉书看到那小太监提着灯,慢吞吞地前行,心中暗自有了主意,伏在树丛后面,等那两人走近,飞蹿一步,将那小太监一扑一带,左手绣花针准确地刺入他后颈穴道。那小太监便一声不吭地昏迷在地了。
然后她冲上去,匕首抵住马可波罗的脖子,低声用蒙古话喝道:“站着别动!别说话!”
她知道这色目基督徒蒙古话水平有限,因此只说了几个最简单的词语。对方显然也是个机灵人,虽然面色煞白,但果然听话地没有出声。
她将匕首微微按了一按,示意他跟着跨到树丛后面,双手举高,趴在一座假山前面不许动。接着把那昏迷的小太监也拖离了大路,剥下那身太监服色,套在了自己身上。那小太监的身材和她差不多,衣裳居然还有八分合适。
最后,她将那小太监踢了几脚,踢进了花丛里,这样一夜之间,没人会发现这里昏着一个人。
她用匕首顶住马可波罗的后颈,微微用力,确保他感受到了刀刃的锋利,才收回匕首,捡起掉在地上的宫灯,开口命令道:“去见大汗。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
马可波罗战战兢兢地说:“是,是!”
作者有话要说: 基督教在元朝大多被称作也里可温教(主要是指景教这个分支)。然而由于马可波罗来自罗马天主教背景,并且照顾现代语言习惯,还是称作基督徒(反正文中这些人说的也不是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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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大菠萝:OMG,我的酱油居然还没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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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剧场时间!咳咳,你们知道这个小剧场废了我多少脑细胞嘛?感谢花花、路灯、M记、楚水几位壕的霸王票N连击,另外[奉丫头的照片]、[师父的里衣]、[奉丫头的袜子]、[奉书的小蛮腰]几位,你们再换马甲我都认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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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世界第一大财团[M记]的首席CEO,[璨钰]在她999平米的大床上醒来。她看着墙上价值100000英镑的先锋画作[楚水],觉得应该换一个更贵的。她走出均价588888/平米的[月宝]豪华小区,买了一个1500元的高级煎饼[果子]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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笃笃笃敲门声传来。晋江大神写手[Grace]关掉名为[南方赤火的十六岁小娇妻]的小说文档,问:“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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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红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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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ce开门,给对方递上一个写满[小篆],编号为[311106]的信纸,汇报道:“[未晏斋]主人已经跟随目标来到大都,行动意图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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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的人不屑一顾:“照片呢?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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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ce大惊:“什么照片……你、你不是收红包的!你怎么知道我们的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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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间谍[athos1978]微笑道:“别装了,你每天都在更新的小说里暗藏情报,以为我们查不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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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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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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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面色阴沉地凝视着一张[奉丫头的照片],那上面奉书和一个小男生肩并肩走着。男生正要把手往她的[小蛮腰]上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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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挥挥手,低沉着声音道:“你下去吧。该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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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拉开衣柜的抽屉,一叠[里衣]中间摸出一条旧的长筒[丝袜],轻轻摩挲着。那是她当年忘记打包带走的。他忽然想起来,那天小丫头第一次买了丝袜穿上,问他好不好看。他不明白她为什么非要转来转去的扭,随口说:“天那么冷,小心风湿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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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丫头脸黑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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喘息声渐重,“用不了多久,这条丝袜,我会亲手给你穿回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