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由得想起我以前在酒店做保安认识的一个朋友阿信。
那是我从大山里出来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如他对我的形容一样,我觉得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怪人。在酒店宿舍我们俩住上下铺,他的工作是一个传菜生。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他喜欢像一只猴子一样踩着我的床位拉住上铺的护栏接着做一个引体向上的动作,然后他就跌坐在了自己的铺上。
然后开始打电话。
经常两通电话结束,他歪着脖子把头伸出来,然后居高临下的对我说:“怎么样,我厉害吧。”
“恩。”我知道同时和两个女孩子谈恋爱在很多人身上都是稀松平常的事,但是以此为乐趣,并且一而再再而三的乐此不疲就显得怪异了。
“你知道这样做最大的快乐在哪里吗?”
我摇头表示不知道。
“很充实。”
表面上不遗余力的去征服两个女孩的心,实际上暗中操控着别人谦卑的仰慕的而后屈服的求爱,在局促不安中,体验纯情中带着偷 腥般的亢 奋,我实在不知道这有任何充实可言。手忙脚乱的防备自己在失落的时候可能接受的不经意的创伤而以信口雌黄的诺言蒙骗自己获得暂时的虚荣,这委实是一种心理的病态。
有一天晚上,阿信洗完澡急匆匆的就准备出去。临走的时候他走到我身边用力拍了我的肩膀一下,然后得意洋洋的说:“哥们我今晚开荤去了,你小子就呆在房里打飞机 吧。”
我呵笑一声一把拉住他:“你说什么?”
“我女朋友来了。”
“哪一个?”
“两个都来了。”
我长叹一口气:“那你怎么招呼得过来。”
“可是今天只到了一个,还有一个明天到。”
“哦。”我恍然大悟,仔细一想觉得还是不好应付,“万一她们两人碰到一起去了呢。”
“你以为我会连处理这点事的本领都没有吗?”他自信起来的样子就好像一个揣着教案走上讲台的老师,胸有成竹的样子,不能让人产生丝毫的怀疑。
三天后。阿信脸上跟猫抓了一样站在了我面前。
他好像自言自语般坐在我旁边喃喃道:“真是想不到这么倒霉。”
我问他:“你的脸怎么了?”
“她们两个碰到了,你说这种事怎么会发生在我身上。”
我先表示了同情,然后说:“你不应该让她们这么集中赶在一起来的。”
“昨天是我的生日,我也没办法。”他显出苦恼懊丧的表情。
两个女孩子千里迢迢赶来庆祝自己的生日,于情于理都令人觉得感动和兴奋,阿信的遭遇只能说是他咎由自取。
“你为什么不撒谎呢,分别告诉她们不同的时间。”我的本意并不是教唆他如何学习哄骗,这方面他俨然比我更加的专业。
“这次是我大意了。”他显出检讨的神色。
不过,第二天醒来阿信又恢复如初了。好像昨天他抓花的脸是路边转眼流逝的一阵喧嚣,各有各的灯火通明,各有各的川流不息。
这件事到后来我总算听到他做了一次像样的总结:“我就是不知道选择,我是一个不会做选择的人。”
他为自己脸被抓花找了一个很好的借口。
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很多人都不知道如何
选择。就好像地里的农民,有时候不知道是打理田里的庄稼好,还是该去建筑工地上隔三差五的做小工。守着几亩薄田总是可以解决温饱的,可惜一年到头兜里落不下两个钱,但是荒掉农田做小工又不稳定,居家过日子的人哪能做不靠谱的事。
选择,选择。一边想着选择的事另一边我听见包厢里的吵闹声音似乎越来越大。
总结完自己的花脸,阿信美美的点上一支烟,丝毫不掩饰自信的告诉我说:“你知道吗?无论怎么选择都是错的。”
“什么意思?”
“我不相信感情。”
我有些吃惊的望着他,确信他是认真的,想想他过往的种种行为,点了点头,然后我说了一句很有些高深的话:“谁也说不清楚感情是怎么一回事呢。”
“不管我选择哪个女孩,我都无法保证她永远跟着我,你知道,女人一旦变心比我们男人还要狠。”阿信说这话的时候眼中露出凶狠的光芒,像一匹受伤的狼。
我的感情经历几乎是零,我以前也有过一个女朋友,快到谈婚论嫁的时候她却嫁给了别人。她说:我不想跟一块木头活一辈子。然后,她跟一个巧舌如簧的男人出去打工了,不知道现在身处何方。我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是我最轻狂的一段日子,那个时候我从老家出来在一个镇子上瞎混。没有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可是却经常有酒喝,然后就喝来了这个女朋友。我们两个亲密接触的时候她总是搂着我的脖子,好几次我觉得要窒息了这才命令她赶紧松开。她不漂亮,不温柔,不善解人意,兜里有两块钱就买零食吃,她在镇子上帮一家服装店卖衣服,老板娘评价她又懒又馋使我记忆犹新,也觉得颇为贴切。我和她应该算不上爱情,所以要我从这份水分浓稠的恋爱体验中提炼男女情感的金科玉律委实让我感觉深深的无力。
可笑的是,我还差一点和她结婚了。
“你什么时候帮我买一个戒指嘛,买了戒指我就嫁给你。”
“行。”那天我喝了酒,稀里糊涂就答应下来。
两个人在一起久了肯定是要结婚的,所以给她买一颗戒指算得了什么呢,当时的我理所当然的以为。
戒指总是没钱去买,于是她接二连三的跟我闹脾气,那段时间我烦透了,本来就寡言少语的我有时候索性一天也说不上一句话,好在这种情况很快就得到了转机。一天我看见她得意洋洋的朝我跑来。起初她还扭扭捏捏的望着我,就好像我第一次剥掉她衣服时候见到的那种羞涩。直到她伸出右手,拍苍蝇一样在我面前晃了两晃。我看见她的食指上一只黄铜箍子一样亮晶晶的东西格外耀眼。
“那是什么?”
“我要结婚了,是我老公送给我的金戒指。”
“我什么时候给你买金戒指了?”那段时间是经常喝酒,可白天我还是清醒的,所以我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给她买了金戒指。
“慕丰,我要嫁给别人了,唔,”她低下头去,一会儿她又抬起眼皮有些促黠的望着我,好像瞒着一个很大的阴谋,在今天终于鼓足勇气抖了出来,“你很帅,我还是爱你的,可是我不想跟一块木头活一辈子……”
回头来看阿信的话——“不管我选择哪个女孩,我都无法保证她永远跟着我,你知道,女人一旦变心比我们男人还要狠。”
是啊!阿信不愧是情场高手,他说的有些话
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对。”于是我附和他。
好像被抓花脸的人是我,他拍拍我的肩膀,不知道在安慰谁:“明白就好,一旦选择了就准备接受后果吧。”
我突然烦透了跟一颗树似的一直这么站着,我是保镖不是保安,保镖和保安是不一样的,而且还要我忍受包厢里嘶声裂肺的喊叫声,我恨不得冲到超市里去买一把剪刀来,我想把自己的一对耳朵剪掉,那样我就听不见包厢里的呼救声了。
“救命啊,救命,救命啊,啊……”童曼把自己的力气全部都攒到了喉咙里,批发一样廉价的往外放,“救命啊,啊……”
我终于一甩头冲了进去。
老板狠狠甩了我一个耳光:“谁他妈让你进来的。”
我看着童曼的上衣领口像决堤的大坝被冲走了一块,一大片雪白的肌肤展现在了我的眼皮子底下。
шωш●ттκan●CO
她泪光莹莹,因为呼吸急促,饱满的胸脯一起一伏看得我全身燥热。
“还不快滚出去!”老板抬腿冲我的屁股就是一脚。
我皱着眉头用肩膀使劲一顶,老板踉跄的后退了三步或者五步,然后一屁股跌坐在了地上。
“他妈 的……”他怒气冲冲撅着嘴一时间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骂骂什么了,而且还挣扎着就要起来,可惜肥硕的身材让他的动作显得迟缓、蹒跚。
我一个箭步跨出去很顺利拉上了童曼的手,接着连拉带拽扯着这个美丽的姑娘冲出了包厢。于是,我的这份保镖工作算是彻底跟我划清界限老死不相往来了。
“放手!”大约在童曼说了一百个“放手”之后我放开了她的手。不知不觉我们俩个已经跑出酒吧很远了。
童曼累得不行,把大半个身子倚靠在身后的墙壁上,大口大口的喘气。
跑这么点路我自然是没什么太大反应,只是接下来该怎么办我一点打算都没有。
所以在她喘气的间隙,我从兜里摸出一根烟,默默的点上了。一支烟差不多抽完的时候,童曼缓和了过来。
她用红红的眼睛使劲剐了我一眼,然后说:“滚!”
接着她又厉声呵斥:“我再也不想看见你!”
我吐出一口烟,不知道为什么叹了一口气,转身默默的走开了。
这是哪儿?在星平市呆了这么长的时间,这个酒吧我是第一次来,对于这一块当时的我是不熟悉的。所以我就沿着这个胡同的出口一步步的走下去。走着走着,我觉察出了异样,我回头,看见童曼在后面亦步亦趋的跟着我,后来她告诉我说她第一眼看到我就觉得我是好人,她对我的评价真是太高了。
于是我不走了,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她。
看见我停下来,她也停了下来,不过发现我在看她,童曼骄傲的立即转过身,然后突然就蹲了下去,接着一对肩膀一耸一耸的抖动,她在哭。
“请你吃个饭吧。”哭了一会儿,她抬起一张挂满泪水的脸向我发出邀请。
也许是她觉得歉疚了,想请客报答我救他脱离魔掌。
“恩。”我看着她满脸的泪水不由自主觉得一阵心疼。
我们在附近找了间普通的小餐馆,进这种寻常的排挡我会有一种妥帖的实在。不用担心付不起餐费。不像去那些高档的地方,时刻要掩饰内心的贫瘠和因为掩饰摆出生僻的一本正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