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骑士团总部【二合一】

“各位都是吾主最忠诚的仆从,我也不是什么心胸狭窄的人。”林牧摆了摆手,装作一副不在意的样子。

“既然邪神大人愿意包容他们的冒犯,我明天就安排他们来拜会您。”见林牧不放在心上,詹金暗自松了口气,要是真惹怒了这位,恐怕“银暮小屋”以后的日子并不会好过。

不过詹金并不知道的是,在得知“银暮小屋”这个组织的那一刻起,这位邪神大人已经不准备给他这些核心成员留几天日子过了。

“那么,‘车夫’先生。”林牧脸上流露着温和的笑意,向詹金招呼道:“还要劳烦你再送我到骑士团了。”

“要是被那位伯爵知道我和一些奇怪的人出现在下城区,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误会。”

……

林牧所在的这座高墙内的城市,一共分为三块区域,从外到内分别是下城区,中城区和上城区。

顾名思义,上城区是这座城市的最中心,同时也是最小且最重要的一块区域。中城区则是一些达官显贵,贵族富商这一中高层阶级住的地方。

而面积最大且人口最多的下城区,则住着所有的底层人民和中下层阶级,这里治安散乱,人口密度很大。住在这里的绝大多数人每周的薪水不到一法辛,而且连稳定的收入来源都没有,因没钱购买食物而饿死的人比比皆是。

林牧现在住的地方,也就是盖乌斯伯爵的家,是处于中城区最靠近上城区的地方。

这里符合他银行家的身份,同时也着他身为伯爵兼议员的权利和地位。

不过,这位大老板兼伯爵之所以不在上城区居住,倒不是因为他的身份还不够格,而是因为上城区的意义,并不仅仅是一块地这么简单。

这里是各大教会的教堂以及七大骑士团总部的所在地,同时还有着一栋专门供议会使用的大楼,这里唯一居住着的,除了几位大主教和骑士团长外,就只有三位象征着议会最高权利的三位大公。

可以说,整个上城区在黄铜之城的地位就像心脏一样,甚至某种意义上来说,上城区就是整个黄铜之城本身。

而诺伯特生前所在的骑士团,正是七大骑士团中位列第五的“血色蔷薇”,也是唯一一个团长是女性的骑士团。

来之前,林牧特地从管家和仆人们那里了解到,骑士团团长的名字,以及两位副团长,其中一个好像也是位女性,名字似乎叫做“温莎”。

控制着将马车停稳,詹金连忙跑下马车,一脸恭敬地候在一旁。

在旁人眼里,这就是一位忠诚的车夫,连詹金自己内心都是这个想法,唯一持不同意见的,可能只有那位神秘莫测的“邪神大人”了。

这位“邪神大人”缓缓走下马车,一双灰色的眸子打量着眼前的建筑

从外观上来看,骑士团总部的外墙与林牧之前见到的教堂并无二致,一样的欧式建筑风格,一样的纯黑色外墙。

唯一不同的是,在总部外的草坪上,呈“V”型树立着十几座三米多高的人形雕塑。

这些雕塑有男有女,而且手中拿着的武器也不尽相同,有的背着一面盾牌,有的手里拿着弓箭,甚至还有皮鞭等武器。

站在这些雕像最前方的是一位身穿重甲的男性形象,手持一把巨剑竖叉在地上,看起来十分勇武。

在总部的主体建筑正中间,是一栋看起来似乎是由黑色的石砖砌成的高塔,仿佛一柄黑色的巨剑正好插在整个骑士团总部正中央。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那座高塔那一瞬间,林牧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另一个东西。

自己前世登上那座充满邪恶与诡异的拉莱耶之城的时候,所看到的那根布满雕文的参天石柱!

不过这种感觉在出现的一瞬间,便被林牧给否定了。

且不论这两个东西存在于两个没有任何联系的世界,单单就看材质与规格,这座塔就不知比那根石柱差上多少。更何况,这座塔很明显是由人搭建的。

“血色蔷薇”骑士团总部大门前竖着一个巨大的圣殿标志,银白色的盾面上栩栩如生地画着一簇盛开着的血色蔷薇花。

看来这就是“血色蔷薇”的骑士团标志了。林牧心中暗想道。

“邪……少爷,还需要我做什么吗?”詹金刚想开口喊林牧一声邪神大人,结果被林牧瞪了一眼,连忙改口问道。

在圣殿骑士团总部门前喊自己“邪神大人”,林牧有些无奈地拍了拍额头。有那么一瞬间,林牧甚至有些怀疑,这群看起来就像是集体患有“大脑先天性障碍”的家伙到底是怎么活到现在的。而且他们到底是怎么聚在一起的吗?

是谁组建的病友交流会吗?

林牧努力挤出一副温和的笑容,答道:“暂时没什么事了,你可以先回去了。”

“是,少爷。”詹金恭敬地回应道,转身便轻车熟路地驾车离开了。

“诶……”林牧伸手还准备说些什么,在犹豫了一会儿后,最终还是把手放了下来。

还是不要找这些人办事为好。

两个手持佩剑的银甲骑士分别立在大门两旁,巨大的头盔包裹住整个头部,仅剩一双眼睛,默然地注视着前方,仿佛两尊冰封的雕塑,浑身散发着一股寒意。

看到这两位骑士,林牧先是一愣,因为他们的着装看起来与那些守在大门内的士兵几乎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些士兵身上没有这两位骑士的那股英气。

见林牧向自己走来,两名骑士略一蹙眉,几乎是同时抽出自己身上的佩剑,然后交叠在一起,在空中比了个“X”,挡在林牧面前。

“禁止通行!”“禁止通行!”

霎时间,林牧感觉自己浑身一凉,仿佛掉入了冰窖之中。

林牧能够明显感觉到,这两位骑士在说话的那一刹那,绝对是有想要杀死自己的念头。

以自己现在的实力,林牧感觉对方对付自己,就像是厨子砍案板上的八爪鱼一样轻松。

唯一的区别可能就是,自己不止八只触手。

“这应该就是所谓的杀气吧……”看来自己这几天当富二代当得有点得意忘形了。林牧心中暗想道,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见习骑士盖乌斯·诺伯特,前来报到!”林牧站直身子,行了一个标准的骑士礼,提高嗓门喊道。

诺贝特还只是一个十几岁的见习骑士,这样的做法很符合现在的身份。

果然,在听到见习骑士这个名字,两位骑士的眼神明显一缓,那股凛冽的杀意也锐减了许多。

“骑士团守则第三条十一例,骑士在未穿戴盔甲时,不得行骑士礼仪。”其中一位看起来明显老成一点的骑士声音嘶哑的诵读着骑士团守则,虽然看起来似乎对林牧的表现仍有不满,但明显比之前缓和了不少。

一位自愿舍弃富裕的生活来成为随时都有可能失去生命的圣殿骑士的富家子弟,值得每一位骑士的尊重。

更何况还是那位鼎鼎有名的大慈善家的儿子。

“骑士团守则是身为一名骑士的基本原则,作为一名见习骑士,更应该牢记。”另一位骑士用告诫般的语气说道。

“是!”林牧站直了身体,高声回答道。

两位骑士点了点头,银白色的剑锋在空中舞了个剑花,只听一声清脆的响声,佩剑已经收回鞘中。

见挡在自己面前的东西终于消失,林牧松了口气。向两位骑士点头示意了一下,径直走了进去。

两名骑士瞥了一眼林牧的背影,随后眼神便恢复了之前的冷漠。

……

走进总部的正门,是两条环形的走廊,透过墙壁上的玻璃窗,能够看到正中间的那座黑塔的全貌。

精致的皮鞋走在坚硬的大理石砖上,发出清脆且有规律的响声。

不知为何,林牧总感觉自己的目光总是不由自主地看向着中间那座黑塔,仿佛有一股魔力,逐渐接过了林牧意识的掌控权,整个身体不由自主地向着那座黑塔的方向缓缓接近着。

“咻——”就在林牧要完全陷进去的时候,一支细长的弓箭精准地射在了林牧的肩膀处。

“嘶!”剧烈的疼痛感让林牧倒吸一口凉气,混乱的思绪一瞬间便被拉回现实。

林牧表情狰狞地拔下肩膀上的那支细长的箭矢,用手捂住正在滋滋冒血的伤口,有些愠怒地看着眼前仍保持着持弓姿势的女人。

这个女人长着一头火焰般的长发,身上裹着一套皮质的软甲,将傲人的曲线勾勒地淋漓尽致,身材十分的火辣。

“没想到你出了一次高墙,连巴别塔的诱惑都抵挡不了了。”

女人撩了一下那红得如同火焰般的头发,手中翠绿色的长弓化作一群绿色的萤火消失不见,冰冷的语气中带着一点嘲讽。

很显然,这个女人是认识诺伯特的。

林牧呲着牙扯烂自己的衬衫,将伤口做了个十分简易的包扎,防止血液进一步流出。

所幸伤口很浅,并没有伤到动脉。

虽然这具身体不是诺伯特的,但是这个女人刚才射来的那一箭,还是戳断了林牧血管里不少触须。

“如果可以的话,您下次可以采取一些更温柔的方式。”

女人似乎是被林牧的话给逗乐了,翘着二郎腿坐在椅子上,一只胳膊搭在椅背上,一脸戏谑地看着林牧。

“下次?你不觉得这个笑话很好笑吗,盖乌斯先生?”

女人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洁白的双手捂住小嘴,装作一副惶恐的样子。

“哦,主啊,我差点忘了您是一位尊贵的伯爵之子,怎么能与我们这些贱民相比。”

“嘭!”林牧双手重重地拍在桌子上,深吸了一口气,勉强挤出一副笑容。

“我想请见团长大人。”

林牧还是第一次被人气到能下意识地用身体表现出剧烈地情绪!

女人眯着眼睛看着林牧,右手突然绕到林牧的脖子上,林牧还没来得及反应,上半身就被按在了眼前的桌子上,双眼正对着女人胸前那两颗浑圆。

“骑士团守则有没有教过你,面对自己的上级要保持最基本的礼仪?”女人的语气慵懒地问道,胳膊微微地用了点力气,顿时,林牧便被涨得脸色潮红,开始不断地咳嗽起来。

“原来这位就是副团长,温莎。”轻轻地嗅了嗅这位美女身上淡淡的体香,林牧心中暗想道。

没错,这位副团长大人的锁喉虽然很致命,但是对于林牧来说,也只是感觉脖颈部位的触须被压得有一点点痛而已,不过为了防止被发现问题,林牧还是装作窒息地样子,咳嗽了几下。

至于脸上的潮红……

看着眼前两个被皮甲包裹着的半圆,林牧不得不承认,这不是装的。

林牧用双手不断拍打着温莎的胳膊,不过手中的力道越来越微弱。

就在林牧快要“窒息”的时候,温莎终于是松开了手。

林牧仿佛虚脱了一般,瘫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温莎冷哼了一声,双手交叉着抱胸坐回椅子上。

“我们亲爱的见习骑士先生,请不要忘了,你现在的称号里还有‘见习’两个字。”

林牧“挣扎”着站起身,涨红着脸低着脑袋,装作一副已经认错的样子。

看着眼前这个似乎有些不服气的小家伙,温莎心里突然萌生出一种罪恶感。

“他还只是个十几岁孩子啊……”一个三十岁的老阿姨欺负一个十几岁的小伙子。温莎突然觉得自己玩笑好像开得有点过了。

但是温莎并不知道的是,此时的林牧并没有丝毫不服气,心里甚至还有点小爽。

回想起自己当时额头偶然间蹭到时的那种柔软的触感,林牧突然觉得自己今晚不用洗头了。

嗯?怎么感觉自己越来越变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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