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三

没··········没有,真的没有?!

我并没有神经病!

我手中拿着几张发黄的单行纸张,心中无比激动着,眼眶已经湿润了。

无厘头地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差不多两个月了,绝望的我又重新点燃了希望的火把了。

关二哥果然没放弃我,居然让我看到这些泛黄的纸张,见到好久没看见过的熟悉字体。

正常人的字体啊!

以下你们见到的是我记录下生活经历,是从这天开始的,或许有些字我不会写,你们就将就将就吧!

让我再拿起笔的是我尊敬的老大—李松,他遇到这种情况还能坚强地活下来,并且还与这个狗粮养的世界作斗争,真令我敬佩,话说我相对于他来说,我简直就是一坨屎,来到这里2个月,天天过着死尸般的生活,还想过“十八年后还是一条好汉”这种轻生的思想,看完李松老大写的东西,虽然不是很齐全,但百分之80的内容我都看过了,才知道什么事圣人,从此以后,我除了承认“陈浩南”(幻想对象)是我老大之外,李松大哥也是我的老大,也是现实的唯一一个。

狂风暴雨之后,肯定会有最美的彩虹。

绝望的深渊之中,肯定会出现希望的光芒。

我要以李松老大为榜样,我要坚强的生活下去,幸好的是,我来这里时间不长,各种功能还不算退化的很快,重复看了几遍李松老大的经历之后,心里便想学着李松老大要记录每天的生活,以保持自己对自己世界文字的认知,还有留下一些自己活着的证明。

李松老大果真够哥们,尽显江湖老大本色,宁愿自己牺牲,也要造福小弟,把这个世界是如何的恐怖恶心丑陋的形态一一记录下来,让我早早知道如何应付,我也每时每刻都在和自己对话,讨论着“尼斯湖的水怪,长白山上的大脚怪”等等这些世界之谜,这些问题因为没有答案,才可以无休止地讨论、辩驳下去,让自己的思维清晰一点,但是,这种“怪癖”也将成为我的课题。

这只是用来保持自我的作用而已,对改变这个“地狱世界”一点作用也没有的,所以,接下来我不会知道这个世界将要发生什么事,或许还会陆陆续续看到恶心的东西,听发令人发麻的话语,但是看到李松老大的字迹,心灵上还会得到一丝的安慰,毕竟这个世界还有自己的同类,不是孤单一个人。

哦,对了,忘了自我介绍了,我原名叫文剑,是一个小混混,江湖上的外号叫阿三,但在这里,别人都叫我“老爸吃小孩、血淋淋的大肠·····”诸如此类的外号,总之,你想有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正如我所说,我是一个小混混,工作的地方当然是黑社会组织了,虽说是黑社会,但也只是一些小组织而已,我也是名义上的小混混,但也是混一口饭吃而已,不过在这个世界里,我待的黑社会组织可不像我待在原来世界上的那个组织,这个世界里的组织到处劈人,就连公安都会劈杀,不单止劈完就算,而且他们还会把对方吃掉,是生吃,整条血肠拿出来生吃,还有心脏,大口大口地吃,妈呀!在我原来那个世界的黑社会组织哪会这样,别说吃人这种违反伦理道德的变态行为我们不会做,就连劈人这种事几乎都不会做,除非被其他组织逼得走投无路才会做出这种行为。所以,我在这世界的组织好难生存下去,每次听完老大一番恶心的话语之后,我们便会出发砍人,不过,你们不用害怕,正如我所说,我只是混一口放吃而已,所以我从来没砍过人,也不会砍人,每次出去“工作”我都会偷偷跑进一个角落里待着,待到一定时间。我也因此创造出组织里零疤痕这个记录,不过我每天都过着恐怖又恐惧的生活。

与我相比,李松老大连为了自由都可以辍学,甚至放弃了高薪的工作,这种做法令我是在敬佩;反观我,文化知识不及李松老大,而且只得一股牛脾气,我居然还为了充满血腥味的五斗米在这生活工作着,却抛弃了自己的自由,我实在太惭愧了。

我上述所说的生活经历与李松老大相比,根本不值一提啊!

至于我为什么会成为一个小混混,里面的原因太复杂了,不过我也要说一说,好让你们理解我的初衷,我是一个孤儿,不是父母都死了,只是在我牙牙学语的时候,他们离婚,然后各自组成新的家庭,我被送去孤儿院了,他们会定时送钱去孤儿院,却重来没有来看过我,由此我的性格变得很孤僻,所以朋友基本不多,而且在孤儿院,常常被年龄较大的孤儿欺负,有时被他们把头伸进垃圾桶里,撒尿在我衣服上,慢慢的,我潜意识深处认为只有强者才不会被人欺负,所以长大后我选择了小混混这条道路,老看古惑仔这些片子,认准了陈浩南是我的偶像老大,果真如此,成了小混混的我很少再被人欺负。

但到了这里,情况就慢慢的变了,这里的师奶会用令人作呕的语言骂我,老伯会莫名其妙用人肉做的拐杖敲打我的头,就连只有3岁半的小屁孩都敢露出腐烂的小鸡鸡撒尿在我的皮鞋上。

原以为是组织里的工作令我太大的压力,使我有点神经失常,但看过李松老大写的东西之后,才知道我不是神经失常,而是来到了“地狱世界”。

我不禁要抒发小混混的精神—操你奶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