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4 草仙(二)
接下来的无数个日夜,林听雨就只能这样安静地待在原地,唯有阳光、花草和星空与她为伴,不时地会被不知从哪儿蹦出来的兽踩上一脚,被一只鸟啄上一口,让她总在痛苦中和死亡边缘不停地挣扎。
好在她昔日从小眼那里得来的《林森天法》,这副小草的肉身可以修炼。可以修行,这倒让她没感觉特别寂寞。
只是她就不明白了,常无忆既然明白地告诉不同的生灵拥有不同的窍穴,而且有益的窍穴也是不同的,打开这些有益窍穴的方法也是不同的。
那他把她送到一株草身上,又有什么意义?
就算她在这里修炼个十万八千年,寻找到了这株小草的窍穴,回去后也不可能将这些窍穴对应在自己现世中的那副肉身吧。
无奈的是,她既不能自己穿越回家,又不能自己脱离这副小草的肉身,否则就等于自杀了。
她只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在这里不停地苦修,靠着来自神界的《林森天法》,慢慢地让自己拥有了一定的妖识,拥有了少许自保的能力。
可惜因为是普通的草,所以,虽然可以修炼《林森天法》,但是修炼速度却极为缓慢,一直苦修了许多年头,她才刚刚步入炼气期,等到她能够支起一道防护罩挡下一只狗爪子的踩踏时,那已经是数十年以后的事了。
到了她能够用这道防护罩挡下山羊用来吃草的牙齿,她来到这个世界已经近百年了,可是常无忆所说的窍穴,她仍旧一无所悟。
她在心里默默数着日子,希望那个该死的常无忆哪天突然良心发现,能够好心地来把她带回去。她也知道这可能只是一个妄想,但仍旧这样期盼着。
这里已经较她刚来时发生了许多变化,比方说,不知道哪一年哪一月,远处的小山谷里居然传来了溅溅的流水声,猜想应该是哪天河流改了道,在这里有了一条分支。
而到了某一年的雨季,因为下雨量太大,流水声一天比一天大,竟然将小山谷整个都淹没了。
雨水漫过这片密林,似乎一直持续了许多许多年,这汪大水才渐渐散去。
林听雨靠着自己苦修数百年得来的那点微薄修为,居然成功捱过了这次大水,密林却已经迁移到了远处相对较高的地方;原来的小山谷彻底变成了一条清澈的大河。
而林听雨生活的这片草丛,已经从原来林木茂盛的密林变成了河畔的青青芳草地。
由此林听雨的视野开阔了许多。
事实上,她现在的小草身躯虽然还没有什么战力,但是已经能够支撑起相当于炼气后期的防护罩,而且还拥有了炼气后期的妖识,可以探查到上千米开外的事情。
而她的无限妙音则可以听到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的声音。
这些,都比她的视野探查的范围远得多。所以,视野开阔不开阔,对于现在的她来说已经不是特别重要。
不过因为小山谷变成了河流,这倒让生活在附近的林听雨得到了水的滋润,再加上靠着《林森天法》有意识地去吸收周围那广博丰厚的灵气,也让她这株小草肉身得到足够的滋养,长得极为青翠水嫩。
在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五百个年头,她终于开出了第一朵花。
要说这株小草只是最普通的草,这个草的品种名字,别看林听雨穿越过许多世界,而且几乎在每个时空每个世界都能看到这种草,可是她至今不知道这种草类属什么品种,又叫什么草,大概是没有谁想过要给这种草取名。
林听雨也从没在哪个世界里看到这种小草会开花。
可是它居然开出花来,这还真不是一般的奇迹。
其实连林听雨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开花了。她只知道,那天清早,她正在象往常一样一边有意识地修炼《林森天法》,一边又靠着小草的本能来吸收晨起的清露,身体正感觉百般舒泰。
蓦地,她的无限妙音就捕捉到一种熟悉的灵魂波动,这让她全身血液都一下子沸腾起来。她甚至感觉自己因为太过兴奋都要灵魂出窍了。
大约过了十分钟,她的妖识就探到有两个身穿中国古装的少年公子边聊边走到了河边。
这两个年轻公子,一个一身洁白胜雪的锦衣,行止间风流尽显,面容俊美如妖,比西子还要倾国倾城。林听雨因为有了宁欣这只千年妖狐为兽,很快就品出,这个白衣公子很可能是一只狐妖。
不过,貌似这只狐妖的神通更远在宁欣之上,虽然美仑美奂,林听雨靠着她的无限妙音,却丝毫辨不出此妖身上有妖狐的气息以及是否施展了媚术。
可是,任谁见了此妖,必会被他骨子里透出的媚所倾倒。
另一个则是一身青布长衫,悠然站在河边显得英挺无比,面容虽俊美,但与白衣男子不同的是,他更多的是男子的阳刚之气,剑眉星目间可见英姿勃发,龙行虎步走过来时就已经将他身上那股特殊的豪迈之气展露无疑。
而与这豪爽的凡俗江湖英雄气质有些不符的是,他虽身穿布衣,身上自然而然透出的却是道骨仙风一般的气息,走过来的时候,林听雨就感觉到他身上这种气息,令周遭所有的草木全都为此而浑身一震。
这是仙气。林听雨可以确定。
许多原本寿命将尽的枯木在他到来之后,竟然奇迹般地重新抽出新芽,焕发生机。
林听雨不知道是不是也被仙气感染,还是太想要得到那个青衣男子的注意了,一直都在努力地伸展着枝桠,好想朝那个男子招手。
可惜她没有手,只有一根直挺挺的草叶,就算再努力伸展,也是白搭。就算是一株大树,伸展两下枝桠,别人也只会以为是被风吹的,何况她只是一株小草。
可是她不想就这样放弃机会。
青布男子走过来时,一只手里还提着一壶酒,另一只手里则提着两个酒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