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叔叔把我从车上赶了下来,然后从头到尾地捣鼓了一遍摩托车,依旧是老样子没法打火,最后他也不得不屈服于这辆罢工的老爷车说道:“等我几分钟,我去村尾找陈鼎松过来,他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我好奇地问了一下:“陈鼎松又是哪尊大神?”
黄叔叔倒也不嫌麻烦的给我解释。
陈鼎松,以前是个勤奋的小伙子,他从小就跟着他的老爸学修东西,对于机械方面的东西特别敏感好学,什么都会修。
学有所成之后,便自立门户开始做起了小生意,也谈了个女朋友。
但是啊,天有不测风云,他女朋友是死于一场特别诡异的自杀,警方也查不出是什么原因,只能将它归为普通的刑事案件处理。
从那以后,陈鼎松每天都恍恍惚惚,每天都酗酒,开始颓废了,也开始变懒了,成为一具行尸走肉似的。
不过村里的村民如果有需要请求他帮忙,他倒是也不客气,只要管够他的一顿饭,他就过来帮忙。
黄叔叔没有跟我透露更多的消息,随即匆匆地跑出院子门口,然后向村尾的方向跑去。
我就无聊着在摩托车旁蹲着,东瞧瞧西望望地捣鼓着摩托车,一副专家的气派,或许这辆老爷车在我的手上又活过来了呢。
“乙阙?”一个女孩子的声音闯入了我的耳朵。
我愣了一下,谁会知道我的名字呢,于是抬起头来扫视了一圈,也没有人啊。
片刻。
“乙阙!”这个清甜好听的声音再次在我的耳旁响起。
我抬起头来一看,一个眉目清秀的女孩映入我的眼帘。
她穿着白色宽松衬衫和深蓝色牛仔裤,脚上穿着黑白帆布鞋,目测是是二三零尺寸,也就是三十六码的小脚。
望着她那微微透着淡红的脸蛋,细致乌黑的长发披于双肩之上,略显柔美,显出一种别样的风采。
感觉眼前这个小女孩也不过是二十来岁,可能因为风格不同,由成熟变得可爱,让人新生喜爱怜惜之情。
洁白的皮肤犹如刚剥壳的鸡蛋,大大的眼睛一闪一闪仿佛会说话,小小的红唇与皮肤的白色,更显分明,一对小酒窝均匀的分布在脸颊两侧,浅浅一笑,酒窝在脸颊若隐若现,可爱如天仙。
我心中的小鹿扑通扑通地跳了起来,仿佛恋爱了。
稍作出神之际,我仔细打量她很久,终于认出她了,她是陈浔!
就是那个曾经接我去市区维也纳酒店见周教授的小女生师姐,她此时怎么会在这里出现呢,我脑子里充满了问号。
她仿佛看懂了我的心里在想啥,然后对我说:“周教授让我回来协助你的。”
“周教授?”我有些激动地问道:“那他现在怎样了?”
陈浔笑着说道: “他啊,挺好的,就是常常神龙见首不见尾。”
和这种小女生说话的就是舒服,清风拂过倍儿爽的感觉。
“那你回来多久了啊?”
“也是刚刚回到,在村口一下出租车就往你这里奔来了。”
我看着陈浔可爱动人的模样,打趣道:“其实你可以在城里安顿休息的嘛,到时候再call我过去就好了,这里乡下蚊多环境差,要你这个大千金亲自到来,真是难为你了!”
“说什么呢?什么大千金!”陈浔仿佛我有些不悦说道:“你才是大少爷呢!”
我尴尬地笑了笑,也不再继续下去跟一个可爱的小女生耍嘴皮子打岔了。
其实,自己心中也清楚,她能如此着急过来乡下找我,想必也是抱有紧急事情而来的。
我将摩托车的地撑扶了起来,说道:“说吧,这么急着来找我有什么紧急事?”
“没有什么紧急事呀。”陈浔调皮地吐了一下小粉舌,说道:“这么久没见,就是想你了呀!”
我心中一阵凉飕飕的,这个小魔女还真是让人猝不及防啊,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居然敢撩我这个小爷。
不过,看在她这么可爱的份上,小爷我就受了她这份撩,说道:“不错不错,还是你有良心,心中有我。”
“那是当然的啦!”陈浔眨了眨大眼睛,与我对视着说道:“以后要多点照顾我呦~”
这个小女生正是符合我的口味,真是越看越欢喜,我那尘埃落定的心此时为了陈浔这个小丫头竟然开始有了反应,开始动了起来。
面对这么可爱的小女生糖衣炮弹,小爷我现在心里的小鹿都快给暖死了,拍着胸口说道:“没问题,以后你的事情就罩在老哥我身上!”
陈浔对着我再次眨了眨大眼睛,橙红色的眼影煞是好看,她开心地问道:“是你说的呦~”
“嗯,是你老哥我说的!”我就顺着她的糖衣炮弹继续笑着问道:“这段时间你都跑去哪里了?”
“一个人走南闯北呀,去寻找十方砚了啊。”
“你单独去找十方砚?”我有些惊诧地看着眼前这位小女生,寻找十方砚可谓是大海捞针,而且这路上还得披荆斩棘,陈浔这副小身板能撑得住?
陈浔看到我一脸不信的样子,笑哈哈地说道:“我就知道你是不信的。”
虽说眼前这个小女生是我的师姐,但她实力到底如何我还不清楚,而且呢,毕竟她实在是太瘦弱了,让人一眼看过去就会产生保护欲,你说,这让我怎么去相信她一个人去走南闯北呢?
“喏,给你!”陈浔从她的小背包里掏出了一沓照片递给了我,说道:“这次你的任务也是关于十方砚的,我来协助你!”
我接过那沓照片,随手翻了翻,大概有三十多张,上面都是一些看不懂的古老文字。
陈浔见到我看着照片发愣,在旁边说道:“这些古老文字的意思,稍后我会详细地告诉你。”
我就知道这小丫头是没那么简单的,原本她还说没有紧急任务,差点就信她的邪,现在终于露馅了吧,又是关于十方砚的情况。
就在这个时候,黄叔叔他们回来了,后面跟着一个年轻人,他头发乱糟糟的,有点醉醺醺,一身酒气,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嘴里还不时蹦出几句歌词:
“一步两步一步两步,一步一步似爪牙,似魔鬼的步伐”
“摩擦摩擦,在这光滑的地上摩擦,摩擦似魔鬼的步伐…”
想必,这应该就是黄叔叔口中的陈鼎松了吧。
他的左腿有点颤抖,也不时在地上摩擦,我好奇地打量着他,他喝醉了也能唱出这么有节奏的歌,他的腿没病吧?
怎么总是动不停,和地板过不去吗?
那双拖鞋可能由于他的长期摩擦,鞋底已经很薄了,不过鞋面却满是泥巴,十个脚趾头黑不溜秋地露在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