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搞笑千雨泽

翌日

一大早,砂画就被嫣儿叫醒,随便带了些东西,换上士兵一样的男装,朝城南军营跑去。为什么其他煮饭丫鬟都不用换,她必须换,这都是南风瑾吩咐的。砂画抖了抖身上重重的盔甲,盔甲好重,连走路都吃力,更不要说上战场了。最可爱的是这一身男装,竟带个白色面纱,使她的样子看起来颇具戏剧性。

好不容易到了军营,各路大军正在集合,听说这次出兵将军只带了五万士兵,而东陵国有十二万之多,上次将军二万对阵敌方五万,斩杀大片,剩余一半人落荒而逃,这次将军还能以少胜多吗?

“唔……”响亮的号角开始奏响,鼓声震天,将士们都整齐的集齐聚拢,个个精神抖擞,豪情万壮,霸气十足。

南风瑾与几位副将从主营走了出来,一手拿帽子,一手提着玉瑾剑,穿着一身银色铠甲,很是威武,英眉如剑,气势如宏,他翻身上马,其副将也纷纷上马,整装待发。

砂画穿着一身男装,被一个副将分在步兵里,她不会骑马,将军是在故意折磨她吗?让她穿这身盔甲,腰间还佩得有一把弯刀,她整理了一下帽子,帽子太大,把她的眼晴全遮住了。

“让让,宫砂,我在这里。”

谁在叫她?好熟悉,砂画转过头,在人群里搜索那个熟悉的声音,看见千雨泽正气喘吁吁的朝她这边挤。

“泽少爷,你怎么也来了?”她连忙迎了过去,千雨泽也跟她一样,穿了一声重重的盔甲,看他那样子,一定累坏了,他是养尊处优的大少爷,细皮嫩肉的,穿这种军服肯定不适应。

穿过一堆人,两人终于凑在一起,砂画担忧的看着千雨泽,他这副身子骨,真的可以上战场?

“泽少爷,你怎么这身打扮,要上战场?”砂画好奇的看着他。

千雨泽喘了几口气,脸涨得通红,拍了拍胸口,镇定下来,“我主动请缨要做将军,没想到南风瑾让我做步兵,幸好你这块面纱显眼,不然我都发现不了你,你怎么也来了?”

千雨泽看着这身打扮的砂画,娇小的她穿着这么大一副盔甲,怎么承受得了,尤其是那个大钢盔,死死的盖在她头上,把她的大半边脸都遮完了。

“南风瑾也叫你做步兵?欺人太甚,过不了多久你就是他夫人,他竟然这么对你。”千雨泽看着砂画瘦弱还在硬撑的样子,大声嚷了起来。

“嘘,泽少爷,你小声点,这里是军营,军令如山。扰乱军纪,会按军规处置,你我都会受罚。你放心,我撑得住,我是丫鬟嘛,倒是你,撑得住吗?”砂画担忧的看着千雨泽,她比千雨泽还要撑得住些,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本来傻愣愣的站在那里,就被人带到这里来了。

千雨泽嘟了嘟嘴,“我撑不住?再怎么说我也是个大男人,上战场,小意思。”说完,他心虚了一下,刚才从家里跑到军营,都累个半死,他真的能打仗?

砂画掩着嘴,嘻嘻地笑着,“泽少爷,你的帽子戴歪了,扣子也扣错了。”

千雨泽则不好意思的整理了一下帽子,“第一次,难免有点紧张,嘿嘿。不过,我会保护你的。”

这时,号角声又再次响起。

“安静,将军开始检阅军队。”一个副将模样的人喊道。

砂画赶紧拉着千雨泽低下头,不知道怎么的,她不喜欢在众人的目光下被南风瑾注视的感觉,她脸上的白面纱,这么显眼,他一定能一眼认出。

南风瑾开始一列列的检阅军队,奇怪,宫砂和千雨泽在哪里,他把眼神往队伍里仔细搜索。

千雨泽靠砂画很近,又闻到一股沁人的馨香,好香!他贪婪的闻着砂画身上的味道,越凑她越近。

“你挤什么啊?”前边的一个步兵被他挤得受不了,终于爆发了。

“我就挤你怎么了?”他对不怕他,一个小卒子,也敢和他吵。

“将军在此,你们还在吵?”刚才那个副将骑着马走了过来,南风瑾则阴沉的走在后面。

南风瑾策马前躯,走了过来,“是谁在喧哗,扰乱军纪。”

砂画把头压得更低了,前面那个士兵急忙跪下,她也赶紧拉着千雨泽跪,千雨泽偏不跪,他凭什么要跪南风瑾。

“原来是你们两个。”怪不得在别的营找不到她们,原来两人合伙窜到最边上这个营,为的就是不被他看见,南风瑾一肚子怒气,她竟然跟千雨泽这么好,还手拉着手?

“将军请饶命。”前面那个士兵赶紧求饶。

“把他拉出去砍了,后面两个跟在我身侧随行。”

南风瑾一说完,那个求饶的士兵就被两个士兵拉走,砂画和千雨泽也被带了出来。

那个士兵会死吗?按规定,将军检阅的时候,是不能乱喧哗的。军营的军纪竟然这么恐怖,都怪她们,害了那士兵,砂画伤心的望着南风瑾,高高在上的将军,你为何这么狠,他完全可以放了他的。

“将士们,我们这次的任务,是灭东陵国,我们五万将士,敌方十二万,不过放心,本将军早已布署好一切战略计划,你们对我有信心吗?”南风瑾冷厉的望着底下黑压压的一片将士。

“我们相信将军,将军经常以少胜多,我们有信心。”

“我们有信心……”砂画和千雨泽站在赤焰两侧,机械的跟着众将士欢呼起来。

“届时,斩敌方副营长以上者,奖励美人一名,黄金千两,傣禄千石;杀东陵将军者,加官封爵,奖黄金万两,并载入史册,至于东陵王室成员,最好全部活捉,带回国当奴隶玩。如果这场战役很快结束,伤亡较少,可考虑一年内不打仗。”轩辕煜按南风瑾的吩咐读道。

“好,好。为了明夏王朝,我们定当誓死如归。”将士们一听这些封赏,个个都高兴得欢呼起来,如果这场仗能胜利,那他们就可以休养生息一年,和平才是他们向往的日子,不打仗才是他们最盼望的奖赏。

军队从明夏大街出发,穿过郦景山,齐山,南渡河等山河,就快要接近暮山了,接近暮山就是到达东陵国边界,暮山再过一座城池,就直接到达东陵城。

一路上,砂画和千雨泽都咬紧牙关死撑了下来,为了对方的性命,他俩不得不坚强。

刚开始的时候,还没有走多久,千雨泽就受不了直喘粗气,脸涨得通红,全身直冒热汗,走得很慢。但是轩辕煜告诉他们,如果在行军途中,除非生病而误延行程的,通通都会处死,他也保不了他们,明夏不要逃兵,明夏不要懦弱兵。千雨泽出了什么事,就会连累砂画,连累整营的将士,他只好咬牙走着。

为了砂画,再苦再累,他都不怕,他撑得住,砂画一直在他身边支持他,鼓励他,他们就这样相依为命的支持着,全身又脏又乱,又酸又臭,都不后悔。

南风瑾则死死的盯着她们,他倒要看一下他们能撑到何时,自己的未婚妻和兄弟老是在那眉来眼去,他就生气。

夜晚,军队在旖旎巍峨的暮山脚下扎营。

砂画扶千雨泽在一处草地上坐下,他们俩的脚早就磨起白色的水泡,再经过脚底与鞋子的摩擦,白色的水泡逐渐为成又黑又硬的硬泡,快比石子还硬了。

“妈呀,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一晚了。”千雨泽一屁股坐了下来,脱开靴子,顿时一股扑鼻的脚臭味传来……

“唔,好臭啊。”砂画急忙捏住她小巧的秀鼻,“走,去河边泡一下脚。”说完,她就拉起一拐一拐的千雨泽朝河边跑去,河的下游还有很多将士在洗脸,她们找了一处人少的地方。

两人把下衣挽起,把臭哄哄的脚往河里一伸,顿时,一股心旷神怡的感觉在两人脸上浮现,太舒服了。

“夏天泡冷水,真爽,怎么我的脚走黑了,你的还是白的?”千雨泽盯着砂画,太不可思议了,拿下面纱的砂画,脸上并没有因为下面时常戴着一截面纱,而一截黑一截白,整张脸都是那么的雪白,露出的手臂也很白,这么大的太阳,竟然晒不黑她。

他再仔细看了一下白如雪的砂画,又看看自己黑一截白一截的手,“哇,我太像小丑了,一截黑,一截白。”

“哈哈哈……”砂画忍不住大笑起来,千雨泽的脸上也很花,身上一块黑一声白的,太滑稽了。

“你再笑。”说完,千雨泽捧起一捧河水,就朝砂画淋去。砂画也不甘示弱,用帽子舀了一大帽子水,“哗”的一声淋在千雨泽头上,顿时,千雨泽的头犹如倾盆大雨下泻,他胡乱的抹了一把。

“好痛快,再来。”

两人就在河边嬉笑起来,你淋我一下,我浇你一下,很是愉快。

南风瑾正过来检查将士们的情况,却不巧正看到千雨泽和砂画嬉戏的一幕,她竟然和他玩得那么开心,她脸上的那种笑容,是与他没有的,她居然不戴面纱,就这样与千雨泽玩了起来,内心一股无名火迅速窜了出来。

可是,他有什么理由去阻止她俩玩耍呢,众士兵都在河边洗脸,南风瑾看了看将士,突然想起一个计策,倒是可以把砂画和千雨泽分开。

他招来轩辕煜,在他耳旁耳语了一番,轩辕煜立即点头走向河边。

“兄弟们,这么热,将军批准大家下河洗澡,不过一个营一个营的来,以防敌军来袭。”轩辕煜扯着嗓子喊了起来。

“可以洗澡了,太好了。”将士们早就想跳进河中去畅游一番,一得到将军赦令,个个都争先恐后的开始脱盔甲。

砂画正和千雨泽打得火热,抬头就瞥见远处将士们都在脱衣裳,一瞬间,士兵的裤子,帽子,上衣等,统统全扔在草地上,“啊……”她吓得惊叫一声,赶紧闭上双眼,朝营帐跑去。

南风瑾冷漠地望着她的背影,内心却有一丝窃喜,这样不就把她俩分开了吗?看她俩还能不能这么开心。

砂画气喘吁吁的跑到营帐,还好这里没有人,不然她就窘大了,那么多士兵脱光在她面前,她感觉迷迷糊糊之间有几团半黄色的身影,吓得她魂都快掉了。军营是这样的,将士们从来都是五大三粗的,除了有几个煮饭婢之外,都是大男人,幸好她发现得快,不然人家全脱光了,下河了,她就丢死人了。

“在想什么呢,想刚才那些脱光了的士兵?”

南风瑾的声音不知何时响起,砂画赶紧抬起头,“南风将军,你太不尊重人。”他怎么变成这样,把她说得跟放浪女,不洁妇一样,她不是那种女人。

“你尊重人,你会把我娘害死?你有尊重过她?”南风瑾边说,边走进营帐,眼神死死的盯着她。

“二夫人的死,我承认我有责任,可是她害了大夫人这么多年,还杀死她的孩子,她是罪有应得。”砂画扬起头,勇敢的直视南风瑾,若是以前,她会把罪责全部担当在她身上,但是今后她有可能会和他过很久,她不想背负这个罪名和他过一生。

“你胡说,我娘那么温柔贤淑,几十年一直和善对人,是你们这些阴险小人栽赃她的,是你害我没有了美满的家庭,我爹现在还生着重病,你还不知悔改,我会慢慢报复你的,你等着。”南风瑾厌恶的看了她一眼,他的丧母之痛是她给的,他曾经幸福的以为,他们一家三口会幸福美满,可是现在娘亲离他而去,只剩下他和爹,说不定过不了多久,爹也会因为思念娘亲而离去,一想到爹娘,他就心痛。

“你只知道自己的仇,你可知道大夫人和他孩子的仇,将军,你变了,你不再是以前那个善良的将军,你变成了一个眼里只有仇恨,没有感情的动物。”她不信,她七岁认识的小将军,偷偷救她的小将军,现在会这么不讲理。

南风瑾被她的话激怒了,他蓦地提起她的衣襟,警告道:“等打完仗,你嫁入将军府,我再与你清算。”说完,扔她在地上,毫不留情的走出营帐。

砂画坐在地上,看着将军孤独冷漠的背影,突然发现,将军跟她一样,好可怜。亲情,真的可以让一个人变得麻木。如果发生在她身上,想必她也会这样,他这样对她,她能理解。

这几晚休息,砂画都是与丫鬟们住一起,白天她却要跟随在赤焰左侧,不能享受煮饭丫鬟们坐马车的待遇,她现在已经是未来的将军夫人,大家都不敢惹她,有好吃的好喝的都先给她。不过大家也觉得奇怪,既然快做将军夫人了,为何将军要她来受这些苦,将军的做法,真是令人费解。

第二天天还没亮,砂画就跟着大家早早起了床,虽然她现在身份是将军未婚妻,可是她还是想为将士们尽一分力,她跟着丫鬟们煮饭,摘菜,忙得很开心。

将士们吃完饭之后,正式启程,只消一个半时辰,军队就到达楚城。楚城是离东陵城最近的一个城,这里聚集着东陵所有的精兵将士,楚城是以保护东陵城为基地的城,由城主楚凌云,也就是东陵国的太子驻守。只要攻破楚城,东陵城便不攻自破。

军队先在楚城两里之外驻扎,士兵们抬头就可见楚城城门,城门上站着楚城将领,双方就这样互相打探消息,谁也没有妄动。

南风瑾布置的战略是主力军在明,暗军在后方隐蔽,先引东陵大军出城,再派暗军偷袭,两方夹击。

夜晚,军营里架着火堆,士兵们早就开始小憩,一排排守夜的士兵轮流巡视。砂画睡在营帐中,失神的望着黑漆漆的帐篷,想必大家都睡不安心吧,明日就要开战,五万兵力对阵敌方十二万,真的能行吗?

虽然以前将军经常打以少胜多的战役,可是这一场跟以前不同,这场战役规模庞大,肩负起灭东陵国的重任,东陵国肯定会誓死反扑,砂画不禁为南风瑾捏了一把汗,他真的有把握吗?听说东陵国太子楚凌云也是个将才,文韬武略,无所不能,如果到时候将军出什么事,她一定会誓死保护他。

天刚清晨,东方泛起浅浅的鱼肚白,将士们早已整装待发,南风瑾仔细的检阅了一下军队,大家精神都很抖擞,将士士气很浓。

砂画和千雨泽则立于南风瑾身侧,紧张的握着手里的弯刀,如果南风瑾有事,她一定会第一时间冲过去保护他,她紧张得额头直冒汗,上次打仗,她在最后面,今天,她在最前方,要死,也是前面的先死。

“你怕死不?”千雨泽用口形给砂画说话。

砂画一下子就看懂了,“我不怕,你呢?”这几天南风瑾不让她俩说话,她们都用口形,早已经训练出来了。

“我不怕,别怕,有我保护你。”千雨泽给砂画一个鼓励的微笑。经过这么多天的朝夕相处,他跟砂画的感觉越来越好,默契也越来越深,他确定,自己是真的爱上这个丑丫鬟了。为她的坚强所感动,在明夏皇城,他还没有见过哪位女子像砂画一样坚强,他很佩服砂画。

这时,东陵国城门大开,远远的,砂画望见前方很多人潮缓缓涌来,像是几万只蚂蚁一样聚集在一起,场面壮观,气势恢宏。

不消一会儿,双方军队距离只有一百米远左右,敌军停了下来。

南风瑾策马前躯,前去与东陵主帅对话。

“主帅,他就是明夏王朝的常胜将军南风瑾。”身穿一身青袍的莫离副帅,悄悄对中间红袍男子耳语。上次经过暮山一役,他被南风瑾打得落花流水,亲眼看见疏钟大将军的头被南风瑾割下,至今一听南风瑾名号就闻风丧胆。他回东陵国向国王楚玉卿请罪,楚玉卿为了稳定莫离手下将士的军心,就派他与太子一起出征,希望他将功赎罪。

红袍男子没有应声,只是专注的盯着南风瑾,那黑袍小将剑眉深沉,鼻如翼,轮阔分明,生得俊俏,威风凛凛,让人有一种不敢靠近的气势,他脸上只有一种表情,那就是冷漠。

南风瑾看了那红袍男子一眼,从他的气势可以看出,他是东陵主帅,不过他生得如女妖孽般,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一般的女人,怕是不敢与他媲美,因为他比那些美丽的女子还要美上几分。

“你就是南风瑾,明夏主帅,不错,本太子欣赏。”楚凌云邪魅的盯着南风瑾,微微一笑,面若桃花。

对于这种妖孽模样的人,南风瑾向来都持鄙视态度,“原来是东陵太子楚凌云,东陵国屡次进犯我国边境,如今还骚扰我国东部翼城,本将奉我国天子之命,前来讨伐尔国。不想死,就直接投降,本将会从轻发落。”

“我们的大军还没出来完,人就比你多,南风小儿,这次看你怎么死。”莫离虽怕他,心里却一直气不过上次被他杀跑的事,有机会,他一定要报上次遭羞辱之仇。

南风瑾戏谑的看了莫离一眼,“莫离大将军,怎么又是你,这次你要几时逃?”莫离是他的手下败将,还带兵逃过暮山之战,没有胆的逃将一个,居然还能被重用为副帅,东陵国必定亡。

莫离被南风瑾这么一说,脸瞬间惨白起来,这小子当众丢他的脸,若是被他抓住,一定要把他凌迟处死泄愤。

“是个血性男儿,我欣赏,还是个翩翩美少年。大家听着,一定要活捉南风瑾,本帅要作暖床之用。”楚凌云妖艳的声音轻轻响起,轻细中透出一股威严。

原来好断袖之辟,他南风瑾从不屑于与人逞口舌之快,那都是无用功,不是男人的行为,战场上见胜负,“将士们,如果我活捉了东陵太子,一定赏给我的小步兵暖床,想必他一定不会拒绝,这么美的女人。”说完,南风瑾看了远处的千雨泽一眼,策马回到军队前方。

“小步兵?我一定会先杀了他。”楚凌云眼里闪过一片阴鸷。

“唔……”两边的号角响起,顿时狂风大作,两边将士都拿好手里的兵器,准备决一死战。

“放箭,放在前方二十米处。”南风瑾命令道,霎时,箭声疾徐,如豆大的雨点般齐齐刷刷的落在二十米之外,纷纷深深的直cha在地上。

“冲啊……”这时,敌军开始向这边冲过来。

南风瑾有力的指挥道:“发箭。”齐刷刷的箭靶直接朝东陵国士兵射去,大部分敌军兵马中箭,飞奔过来时,又踩中了刚才射在地上直立着的箭,战马纷纷倒地。

“盾牌,长枪。”南风瑾再次下令,一些将士纷纷抬出盾牌,挡在最前方,层层密密,丝毫不透风,另外的将士就架出两米多长的红缨枪,架在盾牌上方,待东陵国的战马直冲过来时,长枪直插战马的咽喉。

这时,南风瑾事先命令好守在暗处的将士开始在周围放箭,全部冲了出来。

“杀。”南风瑾一声号令,将士士气大增,纷纷不要命的杀了起来,砍掉敌军马腿,刀刺敌人心脏。

为了保卫国家,双方将士都猛烈的厮杀起来。不过东陵军队开始冲过来时,就中了南风瑾的盾牌战术,死亡大批兵马,东陵国出来迎战的人约有七万左右。

一开始就死了那么多将士,东陵士兵心里早已没了底,个个都心慌胆战,越杀越无力,而明夏军队,却势如破竹,节节朝楚城城门推进。

楚凌云骑在马上,冷眼望着这一切,看来,他低估南风瑾了,如今只能眼看着自己的将士一个个倒在血泊之中……

因为混战,砂画与千雨泽怕被冲散分开,两人只得紧紧的拉住手,砂画的面纱被蹭掉,帽子也蹭没了,将军呢?她四处寻找南风瑾的身影,他千万不要出事,他是大家的主心骨,是稳定军心的灵魂人物,如果他出事,这场仗必输无疑。

南风瑾此时也在找砂画和千雨泽,她们刚才不是被好好的保护在他周围吗?现在形势有些混乱,他们全不见了,他急忙在人堆里到处寻找,“千雨泽,宫砂,你们在哪里?”

“宫砂,你帽子呢?”千雨泽把砂画拉了过来,两人紧紧的挨在一起。双方士兵正在他们附近拼杀,一不小心就会杀到他们。

“不知道被谁的长枪刁走了。”砂画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他们身边全是死人,堆积成山,鲜血直流,好不凄惨。死亡的士兵睁着大大的瞳孔看着她,她好害怕,浑身瑟瑟发抖。

这时,敌方士兵好像发现砂画和千雨泽,全都提起弯刀,满脸仇恨的冲了过来。

“小心,泽少爷。”眼看一把弯刀就快向千雨泽砍过来,砂画不假思索的抱住千雨泽,任那弯刀砍向她……

“有人杀我。”千雨泽也看到了那排敌兵。

“嗖嗖……”几支快箭,利落的射向那几个敌兵,南风瑾急忙赶了过来。还好他及时发现他们,不然他现在看到的就是砂画和千雨泽的尸体。

“你们没事吧?”看着砂画紧紧抱住千雨泽的样子,南风瑾自嘲的笑了笑,亏他还在到处寻找她的身影,怕她出事,没想到她保护的却是另一个人,她竟然愿意舍命去保护千雨泽,替他扛那把锋利的弯刀。

这时,楚凌云带着一支骑兵冲了过来,他命士兵朝南风瑾放箭。

南风瑾赶紧策马闪躲,用玉瑾剑挡住射过来和箭支,“哗哗……”几声,那些箭支全部被拦腰斩断。

“不错,果真是明夏第一大将,继续放箭。”楚凌云一直在观察,南风瑾始终跟自己的大部队在一起,不知怎么的突然撤离部队,来到左方,等他带骑兵前来追逐才知道,原来是为了两个娈童,其中一个还是个丑八怪,不过那个丑八怪挺有勇气,竟然舍身救另一个娈童。

楚凌云看着南风瑾的眼神,里面透露出焦急和担忧。那两个娈童在南风瑾心目中的地位一定不低,思及此,楚凌云策马前躯,趁南风瑾正在挡箭,没注意之时,随便抓了一位娈童,一把抱上马背,疾驰回去。

“明夏右路援军已到,大家赶紧撤回楚城。”楚凌云抱起小娈童,命令将士们撤退。

“宫砂……将军,宫砂被他抓走了。”千雨泽满脸是死去的将士溅的鲜血,头发零乱,他急忙爬起来,朝前方追去。当时他正在看砂画,突然砂画一把扑在他身上,紧急着就看见一排敌兵齐刷刷的倒地,再然后,一个妖孽模样的红袍男子就把砂画劫上马了。

砂画竟然用生命来保护他,他一定要救回她,千雨泽随便捡起一把枪,看到一匹马,把马上的士兵推了下去,接着奋力的想蹬上马,无奈他根本不会骑马,只得在那干着急。

“追。”南风瑾想也没想,领起将士就开始追,幸好援军来得及时,否则他要挡箭挡到何时。

楚凌云看着马背上的人儿,“虽然你很丑,不过你们将军真关心你,马上就追过来了,哈哈……”

砂画只是仇恨的眼着他,她知道将军一定不会扔下她不管,一定会想办法救她。

楚凌云临近城门时,南风瑾的军队已快赶到,“南风瑾,若是想要他活命,就不要再追。”楚凌云用刀抵着砂画瘦弱的脖子。

“停。”南风瑾大手一挥,“放他们进城。”他真的害怕那楚凌云会杀了砂画。

楚凌云随即领着残余将士进了城,城门瞬间关得死死的。

这一役,打了一个上午,明夏军队势如破竹,节节胜利,纵使东陵国人数再多,却都是些软柿子,个个害怕南风瑾,贪生怕死,一下子就溃败不成军,如蛇鼠般逃窜。如果不是楚凌云用砂画来威胁南风瑾,楚城必破,东陵国必亡。

东陵士兵逃进城,南风瑾以五万兵力大破敌方七万,追至楚城城门。他算了算敌军死伤人数,这次战役敌军大约死掉四万人,还剩三万左右逃窜回城,东陵国都是一些贪生怕死之辈,打不过个个都逃,怪不得将士全这样,原来主帅和副帅都这样,现在东陵国大致只剩八万士兵,他不须怎么费力,就能解决他们,可是,砂画还在楚凌云手里。

“将军,宫砂被楚凌云抓去了,现在就冲进去,把她救回来。”千雨泽终于骑上了马,正在原地训练骑术,他手持长枪,愤怒的骑在马上,他一定要救回宫砂。

“不可轻举妄动,她现在是楚凌云唯一的护身符,如果我们轻易闯进去,楚凌云必定会先拿她开刀,大家退至三里之外,先休息一下,看到这些尸体,我觉得烦。”他自会想办法救砂画,此战明夏伤亡才几十人,而东陵伤亡四万人,可见明夏军队的气势。

“是,将军。”冷洵澈和轩辕煜连忙联络各营撤退,他们再一次见识到了将军的厉害。

“将士们,有南风将军在,我们信心永不灭,一定能拿下楚城,灭掉东陵国,南风将军是神将,大家说是不是?”轩辕煜向将士们喊道。

“是,是,将军厉害。”将士们集体欢呼起来,跟南风将军打仗,是出了名的爽快。军营顿时战鼓震天,将士们边欢呼,边朝三里之处撤退。

千雨泽骑在马上,还在鼓捣该怎么骑马,该怎么用枪用刀,他一定要救出砂画,一行热泪从这个大男人脸上流了下来,都是他的错,要是他能保护砂画,抱住她,也许楚凌云抓走的会是他。

一退至三里之处,南风瑾便吩咐大家安寨扎营,他则换上敌军的盔甲,随便骑上一匹马,准备策马折回楚城。

“瑾,带上我。”千雨泽从边上冒了出来,他一直观察南风瑾的动静,发现他换敌装之后,他就懂了,瑾要单枪匹马去救砂画。

南风瑾斜睨了他一眼,“你会武功?你确定你不会拖累我?”带他走,不仅不能救砂画,反而会给他增加负担,又要救砂画,还要保护他,万万不可。

“我不管,我要救她,哪怕是死,也在所不惜。”千雨泽说完,把腰间的弯刀拔出,架在脖子上,刀很锋利,折射出熠熠光辉,只要他的手轻轻一动,他就会立刻毙命。

“她为了你,可以不要命,这种情愫,想必是深爱才能如此,既然你执意要去,就速度上马。”南风瑾自嘲的笑了笑,为何她害死他娘,现在又深爱的是他的兄弟,他仍然会不顾一切的去救她,遇到她,一直都是在救她当中度过,没想到,现在她爱上了千雨泽,而千雨泽,为了她,也渐渐的从一个纨绔子弟转变得成熟起来,两人感情真是深厚,令他羡慕。

两人快速的赶到楚城城外,趁现在东陵将士没有出来抬死人,他们要先伪装好。南风瑾早已经换上东陵士兵的铠甲,他在一具尸体上随便抹了些鲜血,擦在脸上,又把铠甲撕破一块,躺在死人堆中。

千雨泽看他的样子,也跟着照做起来,两人就这样躺在死人堆里。

黄昏时,大风刮起,像是在替这些死去的士兵哀鸣。

“吱嘎……”楚城城门大开,东陵国将士都纷纷出来清理尸体,他们落着热泪,慢慢的把自己将士的尸体抬上马车,往城内的英雄冈运送。

南风瑾和千雨泽也被他们抬上马车,送进了城。

英雄冈也叫乱葬冈,是东陵国用来埋葬死去将士的地方,这里到处坟墓林立,每一个将士都有属于自己的坟墓,和一块木制墓碑,上面刻着“东陵英勇亡士XXX之墓”。

沿路途中,南风瑾都听见东陵百姓的哀嚎,有些老百姓一直跟着马车,希望能从中找出自己的儿子,然后带回家好好办理丧事。

“呜呜呜……为什么要打仗,太子为什么要进犯明夏的土地,如果能像十几年前一样,我们每年最多送给明夏一些贡品,双方和睦,也不至于落得今日国破家亡这个下场。”百姓和将士们都纷纷这样说道。

他们一直不赞成打仗,年年都打不赢,上面还年年要求征战,最后弄得生灵涂炭,家破人亡,别人的土地没夺得半分,自己的国家就快灭亡,次次战败,他们早已对打仗惧怕,军心动摇,他们只想过安稳的日子,不想再打仗。

“如果国王和太子不发动战争,我的儿子就不会死,苍天,你为什么要让我白发人送黑发人,儿啊,你在哪里?”边上一个老妇人在跪地祈求,额头都磕起鲜血,却仍不停止,在场的所有百姓都在号啕大哭,这些画面深深印在南风瑾脑海里。

百姓们都不喜欢打仗,他也不想杀这么多人,无奈为了保护自己的国家,必须牺牲进犯的敌人,如果能不费一兵一卒,就解决掉东陵国,那百姓们不就可以安居乐业了。

望着身边成堆的尸体,千雨泽并不害怕,要是以前,他早就吓得尿裤子了,现在,他心中有信念,有寄托,什么妖魔鬼怪他都不怕。

“如果能让我儿子复活,让我去给明夏王朝当奴才,我也愿意,就算要我的命,我也愿意,为什么偏偏选择打仗的方式。”

“是啊,今后一定还有更多的战争,听说明夏神将南风瑾带兵厉害,杀人如麻,如果明日再战,我们的将士都会死完的,连我们也会死……”

“呜呜……最苦的是老百姓……”

不轻易落泪的南风瑾,听着这些哀嚎悲恸之声,眼角居然落了一滴晶莹的泪,如果能用其他方法解决,他一定不会使用武力。最好的办法,就是杀了楚凌云和楚玉卿,灭了楚氏一族,东陵国一灭,再把剩下的百姓收编进明夏王朝,东方统一,战祸一定会减少。

半夜,趁东陵将士正在挖掘坟墓的时候,南风瑾和千雨泽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他真后悔带上千雨泽,不然他可以几个轻功就闪到城里去,现在有千雨泽在,他必须引着他躲躲藏藏的往城里走。

“瑾……刚才有个死人,一直抓着我的手,他的手一会冰凉一会火热……又像没死……好恐怖……”千雨泽吓得头皮直发麻,还好有瑾在,不然他要被吓晕,。

“废话,那是我的手。”当然会热了,不是怕他被运丢,他才懒得一直抓住他。

“原来是你,不早就,害得我在马车上一直心惊胆战。”千雨泽拍了拍胸脯,还好他当时比较镇定,没有露陷。

南风瑾转过身,看了看千雨泽,“不错,肤若凝脂,唇若朱丹,整张脸看起来小巧可人。”他一边观察千雨泽,一边双手环抱着胸,对千雨泽品头评足起来。

“你……你干嘛这么看着我?”千雨泽抱紧身子,瑾太猥琐了,难不成他有……断袖之辟?

“别误会。你扮成女人,应该会很漂亮,然后我把你献给莫离做军妓,我们就可以混入军营,丢你一个人在这里,我不放心。”如果没有千雨泽,他早就用轻功飞到军营去了。

“什么?我扮成女人,你怎么不扮?”他堂堂明夏首屈一指的千大少,竟然要扮成女人,若是被人知道,他的脸往哪搁。

“我有你长得像女人吗?你不扮,就呆在这里,等我去救宫砂。”南风瑾看着千雨泽,如果要带上他,又要保护他,必须得这么做。

为了救砂画,他死也不怕,不就是扮个女人吗?“我扮,可是别人一眼就会认出你。”千雨泽疑惑的盯着南风瑾,他献军妓给莫离,莫离一定一眼就认出他。

“没几个士兵认得出我,如果莫离认出我时,便是他的死期之时。”他不会化一下妆吗?千雨泽真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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