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才睡了几个小时,但是天刚亮,伊笙就醒来了,手脚麻利地开始洗漱。
秦琳琳从被窝里伸出头来,迷迷糊糊问:“帮主,你去哪?”
“去上班。”伊笙边往脸上泼凉水,边回答。冰凉的水让她清醒了许多,也理智了许多。她已经决定好了要站好最后一班岗,就绝对不会退缩。
“哦,那我今天就去找找住处吧。”秦琳琳闭着眼睛嘟囔,“咱俩总不能老住酒店。”
“你不打算回家吗?”伊笙擦干了脸,讶异道,说着话,手上也没停,迅速给自己化了个淡妆。
“我现在这个样子,哪有脸回去?”秦琳琳闷声闷气道:“我想好了,找到住处就去找工作,绝不能灰头土脸回去,不然还不知道我妈会怎么嘲笑我呢。”
对秦琳琳的转变,伊笙表示很欣慰,走上前来,用冰凉的手,揉了揉她的脸,“加油,你是最棒的!”
秦琳琳被她的大凉手冰得一个激灵,尖叫着往被窝里躲,她越是躲,伊笙就越想要闹她,一时间两人笑闹成一团,昨晚的狼狈丧气,一瞬间都烟消云散了。
闹着闹着,伊笙脖子里的项链从衣领里滑了出来,看到那枚粉钻,秦琳琳一骨碌从被子里钻了出来,双手虔诚地捧着,眼冒星光,问:“这项链也太好看了吧?哪买的?”
伊笙忙将项链从秦琳琳手上夺回来,表情有点不自然,“嗯……别人送的?”
秦琳琳秒懂,“那谁送的吧?”她说着又缩回了被子里,将自己裹成了蚕蛹,“帮主,还是那句话,这么好的男朋友,你要是不要,就给我,我一定将他当神仙贡起来。”
伊笙手摸着那枚钻石,垂下眸子,昨天走得太急,忘记将项链还回去了,找机会一定要还回去才行。可怎么还呢?她现在实在没勇气跟他见面。要是邮寄,又觉得太对不起他,毕竟他在项链上花了那么多心思,出于对那些心思的尊重,她也要面对面,亲手交还给他。
这么想着,她将项链摘了下来,翻了半天,找出了自己最漂亮的饰品盒子装了起来。
装好了,放进包里,对还在唉声叹气的秦琳琳说:“房费我交了三天的,你放心睡,不用急着起来。走了啊,再见。”
蚕蛹里伸出一只白嫩的手,朝她挥了挥,“再见,亲亲帮主。”
伊笙能来上班,让林菁菁非常意外,她看着一如既往为她装好了药盒,送来牛奶的伊笙,过了半晌才笑了笑,“你不觉得尴尬吗?还是说,你一点也不在乎尴尬不尴尬?我都有点佩服你了。”
伊笙脸上的笑容多了几分疏离,“我说过了,要一直工作到有人来接班,就不会临阵脱逃。不过,希望林总早点找到接班的人,省得您也尴尬。”
林菁菁将牛奶喝完,药也吃了,斜靠在她的贵妃椅上望着门外越发明亮的晨光,“阿姨说,你跟朝闻分手了,也从他家搬出去了。如果早这样,我们都能省点事,不用将局面搞这么僵。”
伊笙没有接她的话,拿出记事本,开始像平常一样,报告今天的行程,今天算是林菁菁出院后第一次去公司,很多事情要处理,行程很满。
“九点钟,您有一个关于年终画展的会议,在公司九楼的办公室,届时会与各国分部的负责人视频连线。”
“十一点到十二点,约了新的策展人。”
“十二点,约了许知言小姐在皇冠酒店吃午饭,饭后前往她的工作室挑选冬装。”
“下午两点,画家汝山先生的个人画展。
……
林菁菁认真听完了,喝了口水,又躺了一会,抬了抬眼睛,“你是不是故意的,怎么给我排那么满?”
伊笙面不改色,“林总说笑了,这是我们提前商议约定好的行程。”
林菁菁一脸地生无可恋,斜了伊笙一眼,似乎想到了什么,坏心眼地笑了笑,“你是不是很好奇,我是什么时候知道你跟朝闻的事的?”
伊笙依旧不打算接她的话,抬起手腕,看了眼时间,微笑提醒道:“林总,该出发去公司了,您要不要再去补个妆?”
林菁菁冷笑:“一开始就知道了。或者说,就是因为知道你和朝闻的关系,才特别指名要你来上班。不然,以你的条件,怎么能那么顺利进入林氏?”
伊笙愣住了。
她一开始就知道……还一次次让她帮忙追求明朝闻!是因为知道这样做,对明朝闻伤害最大,能最快最直接地让明朝闻对她死心吗?
回忆起之前的种种,伊笙瞬间心如刀割,觉得自己十分对不起明朝闻。
再看林菁菁的脸,只觉得十分陌生。
她脸上的表情冷了几分,不服输地将心里的痛苦都压抑了下去,只当自己什么都没听到,冷冷道:“不需要补妆的话,我先去开车,今天开您的保时捷可以吗?”
林菁菁被无视得有点微怒,站了起来,“你别装傻!跟我抢东西,本来就是你自不量力。”
“那我在门口等您。”伊笙转身走了。
林菁菁气鼓鼓地去拎了包,裹上披肩在后面跟着。
这一天的工作进行的十分顺利,伊笙将所有行程安排得恰到好处,且给林菁菁留足的休息时间,搞得林菁菁都抱怨不出什么来,十分憋屈。
其实不光是行程安排得当,在细节上,伊笙也可谓是面面俱到。
跟新的策展人见面前,伊笙递上了那位策展人的详细资料,无论是好的评价,还是坏的评价,都酌情摘抄了,这样就确保林菁菁更客观地选择要不要与这位策展人合作。
与设计师见面前,伊笙提前预约了奢侈品速递公司,这样等林菁菁挑选好了衣服,就可以直接打包送回林宅,且能够最好地保证服装得完好整洁。
与画家汝山老师见面,伊笙准备了一套刺绣手帕当作手信,手帕上绣得正是汝山老师的画作,让那位一向不苟言笑的画家十分惊喜,连连表示以后有了新作会考虑与林氏画廊合作。
忙了一天后,林菁菁打着哈欠伸着懒腰,不无遗憾地看着伊笙,说:“你和朝闻我都想要。你们要是没关系,那该多好。唉。”
伊笙面无表情:“林总,做人不能太贪心。”
林菁菁托腮看着她,笑容娇媚而傲慢,“我就是想贪心点怎么了?上天给了我这幅残缺的身体,已经很对不起我了,当然要多在其他方面补偿我。”
伊笙无话可说。
林菁菁又叹了口气,“其实就算没有我,你跟朝闻也不可能在一起的,知道为什么吗?”
伊笙没回答,但是她眼中一闪而过的黯然,出卖了她的情绪。
林菁菁笑起来,“因为跟你在一起,他就不是明朝闻了。”说着,林菁菁换了个姿势,怀念地回忆着往事:“明朝闻是明珍的孙子,从小就是跟着爷爷在医院里长大的,我比他大几岁,我都还不知道长大想做什么的时候,他就已经立志要学医,要成为第二个明珍。但你以为明珍是一个人吗?他是一个标志,他的身后有许多相信他崇拜他的医生和投资者,是一代人的努力。明珍的毕生理想就是推动医学的进步。但是医学进步要是要花钱的,要好多好多好多的钱。你能给他那么多钱吗?伊笙?”
伊笙静静听着,注视着林菁菁的美目,迎向她的目光,“林总,我以为退出了,您还要我怎样?”
“你退出,朝闻可没那么容易死心。”林菁菁用手托腮,“所以,为了他,帮帮我吧。”
伊笙抬眸:“我能帮您什么呢?”
“其实我已经在瑞士买好了庄园,是朝闻会喜欢的,我想在这个庄园里,向他求婚,你帮我策划一下吧。”林菁菁说到这里,脸上露出一丝羞涩,“最好是让人难忘的,无法拒绝的那种求婚仪式。”
让她策划她的求婚仪式?
而且是像明朝闻求婚。
伊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愣了半天,眼眸中有清晰的痛楚,半晌才说:“你……不觉得这样有些残忍吗?”
林菁菁站了起来,收敛起笑容,娇艳的容颜如一朵盛开的花,带着一丝冷酷的盛气凌人,她走近伊笙,高跟鞋将她的身型拉得修长,也让她看起来比伊笙要高了不少,她微微附身,贴近她的脸,轻声说:“这样对我们三个人都好。你策划的仪式,他若是接受了,那么将来我们再无纠缠,再无麻烦。就算是告别,也能够告别的透彻,干干净净踏上各自的道路。你觉得这样不好吗?”
伊笙清清楚楚感觉到了什么叫做痛彻心扉,她觉得自己四肢都是麻木的,过了许久,她听到自己的嗓子眼里冒出一个声音,沙哑而卑微,“好,我做。”
林菁菁这才满意地笑了,“聪明的选择。”她站直身子,扯了扯身上的披肩,退后了两步,“你能这么选择,说明你确实是喜欢朝闻,愿意为他着想。即便是情敌,你也是我最满意的一个情敌。能从你手里抢走朝闻,我真得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