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子陌要派车送兰翘回去,被兰翘拒绝了,她想一个人好好静一静。
脚上穿的还是公司晚会那天的那双鞋,银色鞋面,脚踝处有细致的绊扣,层层叠叠挽了三道,她皮肤白,脚踝纤秀,穿这双鞋显得特别好看。买的时候其实心中有犹豫,因为不是惯常穿的牌子,担心会夹脚,后来受不住诱惑,终究还是买了,也终究还是为它吃了苦头,脚跟处磨出的两个大血泡,到现在还留着疤。可要这样束之高阁,兰翘又舍不得,这么好看的一双鞋,为它吃点苦头似乎也值得,她等脚后跟的伤好了点,咬着牙贴了个创可贴又继续穿上了。今天走了这么久,却陡然发现不再觉得疼,鞋开始合脚了——原来这就是磨合。
什么事情都讲究磨合,就像她跟高子谦,两个相差这么远的人要走到一起,肯定不可能一帆风顺,他们也需要磨合,过程中会有疼痛、紧促。但如果咬牙忍一忍,他或许也能属于她。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只是前路渺茫,这个努力的方向,该朝着哪边?
她回想起最后高子陌对她意味深长说的话:“兰翘,不要以为今天跟你说了这些就表示我是向着你的,你太厉害,心机又深,子谦要是跟你在一起以后难免会吃苦头。”
他看兰翘不认同地皱起眉,直截了当地道:“你以为你真是被小混混打劫?老实告诉你,根本是有人存心给你教训。黄达,你原来的同事,还记得吧?你们的事我已经知道了,这次我帮你摆平没关系,但是像你做事这么不留余地的狠,不给别人和自己留退路,能是什么好打交道的人?”
兰翘顿时哑然,果然是他,这几天她脑子里已经把可怀疑的对象排查了个遍,最大嫌疑人的确就是黄达。
“不过世事无绝对,如果你愿意,我倒是有一个法子……”高子陌继续慢条斯理地说:“你是做猎头的,知道什么叫人尽其才,子谦这种不切实际的梦想肯定行不通,他现在被你迷得五迷三道的,你回去好好跟他说说,让他乖乖走回他该走的路……如果你立了这个功,或许还有机会。”
兰翘顿时头疼,这个厉害家伙拿自己的别扭弟弟没办法,就把挑子往她身上撂,算准了她为了能名正言顺进高家,势必努力游说。
她沉默一阵后回答:“让我想想。”
高子陌步步紧逼:“我爸七月回北京,你最好快点。”
兰翘长长叹了口气。
但凡女人碰到难以解决的事,都会求助于自己的闺中密友,兰翘也不例外,于是她毫不犹豫地把宝慧拖了出来。
“你觉得怎么样?”
宝慧瞪大眼睛看着她:“还用问吗?肯定得让高子谦做回他的老本行啊,你怎么连这个都要犹豫了?”
“可是……这样好像违背了他本人的意愿,我不想强迫他,如果我这时候不坚定他的立场,反而跟他家里站在同一战线上,他一定会觉得我背叛了他……你不会觉得,有一种窝里反的感觉吗?”
“你傻了吧你?他放着年薪上百万的工作不做去开蛋糕店,最少也得两年才能收回成本吧?你今年都要30了,再等两年就是32,等他赚了钱跟你结婚、生孩子又是什么时候?你耗得起吗?而且你想过没有,高子谦现在年纪轻,仗着一时的勇气做了这种决定,万一过两年后悔了怎么办?再好的爱情,也只有在肚子不饿的情况下才会诗情画意,到时他觉得自己错了倒是可以拍拍屁股走人,回去继续做他的小公子;你呢,你怎么办?女人只要到了三字头,再漂亮再聪明也打了折,就跟过了期的海参鲍鱼一样,会臭的。”
宝慧难听的比喻像一根锐利的针直插进兰翘的心,她气呼呼地回答:“放冰柜冷藏总行了吧。”
但是这么难听的话却是真金白银很有道理,高子谦看上去随随便便,其实对生活品质很有讲究。他的家布置虽然得很简单,没有任何花俏,但是每一样东西都是恰到好处,可以说是低调的奢华。他从不买盗版CD,音响体积很小,不过打开后哪怕把声音调到很小,乐感也非常逼真,就像有乐队在房间里演奏。他习惯穿Paulsmith和Burburry这两个牌子的衣服,剃须水用CK,厨房整套厨具是铮亮的双立人,甚至连他的Vodka也是拥有血统证书的正宗赛级的金毛弟弟。
兰翘实在想像不出这样的人起早摸黑做蛋糕店老板的样子,而且她也并不希望看到,她不知道这算不算虚荣。但是当她爱一个人的时候,总是希望对方意气风发、将世界踩在脚底。她更担心宝慧一语成谶,习惯养尊处优的高子谦会忍受不了现实的落差,灰心失望,她或许可以接受他掉头走人,但是绝对接受不了就那么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爱情蒸发在残酷现实的烈日下。
兰翘觉得很纠结,对她来说可怕的不是别无选择,那样她反而可以一往直前地横冲到底;她怕的是这种必须而不愿意面对的选择,似乎无论怎样小心翼翼都有可能行错路,把自己撞得鼻青脸肿。
但是她最终不得不接受好朋友的建议:“我回去就跟他好好谈谈。”
没有炒过人的管理者不是一个好的管理者,如果单纯以这个为标准界定兰翘是不是好的管理者,她无疑是优秀的。兰翘至今记得自己第一次炒人,其实也不是她炒,只是去传达公司的一个决定,那时她才24岁,面对着曾经朝夕相处的同事口干舌燥,说话也结结巴巴,最后离去的时候出了一身汗,好像被炒的那个是自己。
但是从那次以后,她很少再像这样对着一个人手足无措。
没有一次离职面谈像这次这样艰难,不劝,怕对方因为自己而影响到前途,怕万一以后生活不如意,而相互埋怨;劝,又怕被对方认为自己没有站到他那一边而灰心,更怕被误认为自己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看重的是他天才会计师的名头,想借着他跻身于上流社会的门槛。比起这些来最让人郁闷的是,明知道高子陌在利用自己,还不得不去做他的走狗。兰翘思来想去,心中百转千回,觉得自己像是在刀尖上行走的小人鱼,举步维艰。
就这么一路思忖着回到家,抬头见高子谦趴正电脑前不知在查什么。他胳膊没好,这几天都待在家里没出去,趁着兰翘还沉浸在对他受伤的愧疚里,指挥兰翘做这做那,搞得兰翘觉得自己从一个白领精英摇身一变成为了钟点女工。
“干吗呢?”她把包包扔到沙发上,走过去从后面搂住他的脖子。
高子谦没有回头,身子微微侧了侧:“你回来得正好,我们一起看。”
兰翘从他的肩膀上方望过去,电脑屏幕上齐刷刷一整片下来都是市内铺位信息,心中不由得咯噔一下,半晌没吱声。
高子谦兴致勃勃地问:“你觉得是五一中路这个地段好,还是衡水路这个好?”
兰翘只好装模作样地看了看:“都不错……不过,你觉不觉得太急了点儿?”
高子谦转头瞧了她一眼:“又不是这一下就要定下来,多看几个,然后慢慢筛选好了。”
“我是说……我是说,这个事不用这么急。”兰翘支支吾吾地说。
高子谦眯着眼睛笑了笑:“你怕亏本啊?放心,成本核算和投资回报率我都算过了,不会有大问题。”
“不是那个……其实……今天,我跟你哥哥见面了,他好像挺反对你这个主意的。”兰翘在电脑椅的扶手上坐下来,抓了抓头发。
高子谦面色顿时一变:“你事先怎么不跟我打声招呼?”
兰翘连忙伸手在他脸上拍了拍,调笑道:“我先去侦查敌情嘛,放心,能欺负我的人不多。”
他慢慢缓和过来,拖长声音哦了一声,拉了拉她的手:“下次如果还有谁找你,记得先告诉我,这种事情不应该你一个人去面对。”
兰翘低着头轻笑道:“真没说什么,也没见拿一张支票要扔到我脸上,让我走远点儿。”
高子谦一把把她从椅背上拉下来坐到自己的腿上,凑到她耳边低声问:“难道你想把我卖喽?”
“不想……但是如果可以既不卖你又赚支票也很不错啊。”
高子谦微笑,拿自己的手掌把兰翘的手裹住细细捏了一会儿:“兰翘,人不能太贪心。”停了停,他又说,“用心去抓住一样东西多好,那样会让我们觉得既珍贵又稳妥;一心二用的话,最后可能什么都抓不住。”
兰翘的满腹热情顿时被这句话打击得七零八落,只好唔了一声,把头抵到他的肩膀上,她想了一会儿准备迂回出击,于是绕了个圈子问道:“如果没有我,你会不会回去?”
只要高子谦回答会,她就打算马上跳出来表明心迹,譬如他绝不能为她与家庭翻脸,这样她就成了千古罪人云云。
谁知高子谦却避开这个问题没有直接回答,沉思半晌之后才缓慢地道:“我有个同学,加拿大人,他的家庭很有意思,从曾祖父开始直到他父亲都是大律师,可以说是当之无愧的律师世家。他自己念的也是法律,但是很奇怪,他死活都不愿意做律师,也不肯去考检察官,而是去了一家环球马戏团做灯光师。我忍不住问他为什么会这样,他说希望过一种无拘无束的日子,跟着团里的同伴们走遍全世界让他觉得很开心。”
兰翘很惊讶,一下从他身上爬起来:“他家里肯吗?”
“他家里给了他三年自由,三年之后他就必须回去。”高子谦轻轻叹了口气,有些欷歔的样子:“起码……他有三年。其实以前我没太想过这个问题,只是觉得有些羡慕,但是现在我很渴望……我们自由自在地在一起不好吗?”
他眼里的期待让兰翘沉默了,她又软软地倒回高子谦的身上,把脸埋到他的肩膀里,心中剩余的理智几乎要灰飞烟灭,原先预备好的说辞竟然一句都用不上。女人的心在爱人面前总是出奇地柔软,几乎像一捏就出水的豆腐,这点不管是女强人还是清洁大妈都一样。
她懒洋洋地在他身上赖了一会儿,爬起来的时候正好面对他的眼睛,乌黑明亮中又带有一点点狡黠,她忽然有种很奇怪的感觉,自己是不是在不经意间被高子谦下了套儿?
兰翘气不过,伸手揪了揪他的鼻子:“诶,老实交代,除了这个,你不回去是不是怕自己抵挡不了诱惑,把我给抛弃了呀?”
高子谦璨然微笑,却又意味深长道:“我不会怕,但是我怕你会怕,所以……”他把嘴唇贴到她的颈边,轻声道,“不要再做说客了,我是为着我们的将来好,你还是省点心吧,别把办公室里那套七拐八弯的心思带回家来。”
兰翘顿时面上一红,讪讪把脸撇到一边,含含糊糊说道:“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不知道就算了。”高子谦笑嘻嘻地搂着她,亲吻她的脖子和耳后最敏感的那小块肌肤,一点点湿热的气息喷薄在皮肤上,兰翘马上吸了口气,全身像被人点了穴似的酥软下去,忍不住把脚趾都蜷了起来。
第二天兰翘觉得后悔,她同时中了苦肉计和美男计,也真正见识到了高子谦骨子里的那一股子拗劲。高子陌布置下来的任务没能完成,而且话只开了个头就被高子谦堵了回去,估计以后提及的机会更少,只能指望日后吹一点枕边风了。可是再仔细一想,两人每每“坦诚相对”的时候,一向都是自己比高子谦更high更投入,这样看来似乎连枕边风都刮不起来,她有点郁闷了。
再接到高子陌电话的时候,兰翘底气不足,只能硬着头皮说慢慢来。
电话那边的高子陌似乎有些不高兴,语调不悦地催促:“你赶紧的。”
兰翘也不乐意了,心想你家里都拿这个养了二十几年的儿子没办法,凭什么要我赶紧的啊?你家门楣高又怎么样,我又不欠你什么。她的心本来就一直在矛盾中挣扎,现在又有种被人胁迫的感觉,越发不满意,于是存心不把这事放在心上了。
三月底的时候,高子谦手臂上的伤口拆线,为了庆祝,他们两个去了兰翘的母校H大看樱花。与高子谦携手走在那片出了名美丽的樱花林中,兰翘目眩神迷,眼前的景象简直只会在童话中发生,花圃里是整片粉色和白色的樱花,风吹起来,细碎的花瓣与粉蝶齐齐飞舞。花畔就是一座人工湖,碧蓝的天空,浅碧的湖水,水里倒映着学校刚刚建好的一座小型图书馆,白色斜屋顶,剔透的玻璃窗,这般景致像风景明信片一般。
脚下的泥土略有些湿润松软,兰翘一脚没踩实,崴了一下,高子谦连忙一把拉住她,嘴里说:“看,如果没有我,叫你跌个狗啃泥!”
兰翘一抬头,正看到漫天纷纷扬扬的樱花如雪似的落在他的肩头,他的眼睛带笑,眼尾微微上扬,明亮异常。她心中一窒,连呼吸都感到困难,怪不得女人喜欢浪漫温存,这种感觉简直像毒瘾一样,有了一次便戒不掉。
她拉着高子谦在湖边停下来,把头靠到他胸前,轻轻说:“这片樱花林是70年代日本跟中国建交时赠送的礼物,到现在也有30年了……我们既然在这里看了花,那也要在一起30年好不好?”
“不好!”高子谦从后面环住她,声音里含着闷闷的笑意:“30年怎么够,最少也要50年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