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着两日,吴氏一句话都没跟林志平说过,看到他就跟看陌生人一般,那冷漠的眼神让林志平瞧着心里难受的很。他只能在心里忍着,等林轩这件事过了。吴氏没从林轩口中得知,更加没撬开林志平的嘴,她忽然觉得一切都变了。他们越是瞒着她,就说明事情很严重,要是芝麻绿豆大的事何苦瞒着不让她知晓。
越是这样,她就越是要知晓,不能泄气。昨天她花钱找人去查了,希望能尽快的查探到有用的消息。又过了两日,吴氏依旧还什么都不知晓,就有一位陌生的男子敲开她家的门。林志平领着王强走到她面前,王强立马作揖道:“伯母好,我是林轩在私塾的朋友,这是他托我给你们二老送来的信。”
一大早林轩就把他从床上拉起来,要他来送信。他就纳闷,你说林轩离家这么近,非要让他来送信干什么,不能自己回来?或者随便找个人来送信,又或者信上的内容不一般。他没时间想那么多,等到吃过早饭,就匆匆的上门来见送信。
吴氏清幽的双眸中漾起笑意,语气和缓道:“你是轩儿的朋友,来,快坐下喝杯茶。轩儿为何会让你送信过来?”王强把信放在桌上,木讷的摇摇头:“伯母,这个我就不知道,反正他一大早让我务必把这封信亲手交到伯母手中。”他没来过林轩家,不过早就有所耳闻,林轩家开了刺绣馆,里面的姑娘不少,要是有机会能看看,那自然好了。
可现在吴氏脸色不太好看,坐在他边上的林志平脸色亦是很难看,他还是算了,把这心思憋着。吴氏紧抿的嘴唇俱是寒意,林轩现在长大了,翅膀硬了。连家都不回了,该死,她怎么生出这么个不孝子。
王强很快就站起身告别,林志平把他一直送到门口,关上门回到屋里,被吴氏叫住,把林轩写的信仍在地上,“你也瞧瞧吧!”林志平的确好奇,林轩到底信上写了什么内容,把吴氏气成这样。
缓缓蹲下身子,林志平捡起地上的信,爹娘,当你们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出了清平镇,当初冬娴让我出去散散心的时候,我就应该听她的话,跟她一起离开。或许我就不会这么苦闷,你们二老请放心,我这次就是出去散散心,很快就会回来。你们别担心,我一个人能照顾好自己。
娘,你别再生爹的气,他都是为了我好,是我不让他告诉你。当面我实在不好意思说出口,都是我识人不清,喜欢上不该喜欢的人,没什么别的大事。你和爹就安心的等着我平安回来,到时候我会给你们二老请罪。不孝子林轩笔。林轩离家出走了,这孩子怎么想的出来?
吴氏说不定会把这一切都怪罪到他头上来,林轩,你这个小兔崽子,你倒好了,溜之大吉,可我呢,让我留下来整天面对你娘。此时驾着马车的林轩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还以为身上衣穿少了,还特意停下来从车厢里拿一件披风披上。丝毫没料到,这是林志平在骂他。
看完信的林志平在窝里静坐了片刻,忽然伸手将桌上的碗盘扫到地上,瓷碎片的声音哗啦啦传进吴氏的耳中。“倩影,轩儿太不像话了,不管怎么样,也不能离家出走。”“你这是在说我不会教儿子?”吴氏微微抬起下巴,高傲的如同一只孔雀。
在这个节骨眼上,林志平还有心思责怪她,不想着出去找林轩,就这么任由林轩离家出走。“倩影,我什么时候这样说了,我就是在说轩儿,他太不懂事了,都这么大了,还让我们跟着操心。你在家等着,我这就出去找找,看看能不能把他找回来。”
林志平轻声的安慰道,抬腿准备离开,吴氏冷哼了一声,“站住!”林志平狐疑的回头看着吴氏,她还有什么吩咐?“不用去找他,他既然出去了,留下信,就不会让你找到他。”吴氏眼底的忧色更深了,林轩信上说,喜欢上不该喜欢的人了。让他出去排解排解,未尝不是好事。
林志平无奈的叹口气,“倩影,你别生气,我这就出去找轩儿。”知道吴氏在说气话,林轩不在这,他们俩现在就别闹变扭。吴氏扯了扯嘴角,“我说的话,你既然不听,那就随便你。”要是他高兴出去找就去找吧,她低头把玩中手中的丝帕。林志平别有深意的看了吴氏一眼,最后还是抬脚离开,出去找找林轩。
就算找不到,好歹他也出去了,在吴氏面前晃悠,惹的她不高兴。现在吴氏心情变化太快,他都快跟不上节奏了。望着离开的林志平,吴氏的眼角仿佛挂上了一层冰霜。这下好了,她生的孩子都不在身边,大儿子林轩因为喜欢上不该喜欢的姑娘,现在离家出走。
林莲被赵氏闹得至今下落不明,每每想到这里,吴氏就心痛不已,一个姑娘家出了家门,到了外面,人生地不熟,是死是活,她不敢想象。夜深人静,午夜梦回时常会默默的落泪,白天人前不想让人看出什么来。至于林冬娴,等她走了,吴氏才慢慢的后悔起来,谁让她一心一意催着林冬娴去京城。
身边连个说知心话的人都没有,林冬娴这个女儿本来她最不喜欢,慢慢的对她改观,喜欢上这个女儿,居然连心中最大的秘密都告诉她。傍晚林志平拖着疲倦的身子,两条腿找的都发软了,在街上总是感觉前面像林轩,再等到他跑过去的时候,发现根本就不是林轩。
他那么聪明的人,不会让他们找到,他又不想回家面对吴氏,一直拖到现在。吴氏晚饭就草草的吃了两个馒头,其他什么都吃不下去,望着走进来的林志平,“你过来坐下,我有话问你。”就知道林志平找了一圈,不会有结果。林志平幽幽的叹口气坐下来:“倩影,我没用,没找到轩儿。”
“我知道你找不到他,早就说了,你非不听我的话。我现在要问你,你是不是知道轩儿喜欢谁?”吴氏话锋一转,抛出这个问题来。林志平闻言,摇头如捣蒜:“倩影,我不知道,你说轩儿怎么可能告诉我?还有我若是知晓了,肯定会第一时间告诉你。”现在对着吴氏表忠心,已然晚了。
吴氏眉头皱起,“你要是不知道,那就奇怪了。那为何之前你瞒着轩儿的身子不适,不告诉我,按照常理来说,你肯定会告诉我。你既然没告诉我,说明你们父子俩肯定有什么事瞒着我。现在轩儿走了,你别以为我就查不到,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你现在告诉我,我还可以原谅你,要是事后被我发现你知情,我们就不用再过下去了。”清冷的声音从耳旁响起,林志平打了个寒颤,连这种话吴氏都说的出口。是不是她早就存了不跟他继续往下过的心思?思及此,林志平眼中迸出寒光,这么多年,他还是没能把吴氏坚硬的心给融化。
当初满怀信心的以为他能用一己之力来让吴氏慢慢的喜欢上他,忘却曾经的爱人守宪。现在看来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大笑话,在吴氏的心里他连一丁点的位置都没有。
“我说了不知道就不知道,从明天开始,我就搬回老家去住。”林志平心中萌生了一个念头,跟吴氏在镇上继续住下去,他真的会发疯,与其这样,还不如回老家陪着林清和。赵氏去世了,对他的打击不小,在孩子们面前没表现出来。可午夜梦回时,肯定会觉得心酸,孩子们都不在身边陪着他。
吴氏知道刚才话说的有些重,可要不这样说,林志平肯定不会对她说实话。没成想林志平居然顺着话往下来,要搬回老家去。她哼了声,“腿长在你身上,你爱去哪里就去哪里,没必要跟我说。”这话说的林志平再也忍不住胸中的怒火,径直的抬脚走出门。
在这里,他一刻都待不下去,还是连夜就离开,回去睡个安稳觉,省的在这里受窝囊气。待到林志平离开后,吴氏用力的捏着桌上的茶杯,随着气息的颤抖,端着茶盏的手再也忍不住把茶盏摔在地上,啷当一声,碎茶片飞溅而起,茶水都溅落到吴氏的脸上,可她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现在好了,儿子女儿都不在身边,林志平也走了,她现在倒好,成了孤家寡人,吴氏露出一个凄惨的笑容。她不过就想从林志平口中得知实情,关心林轩,这难道也错了?林志平丝毫不理解她作为母亲的良苦用心,还跟她怄气,搬回老家去住!
你说吴氏的一颗心怎么能安宁下来,若是林冬娴在身边就好了,此刻吴氏又开始后悔起来,不应该让林冬娴孤身一人去京城。当时她真的就是鬼迷心窍,等周明沐回来,陪着她一起去京城未尝不好。
怎么就那么迫不及待把林冬娴赶去京城,当时她到底怎么了?连她自己都糊涂了,在她心里,表哥是否还有一席之地?不可否认,听了金奎彪的话,还有吴守宪写给她的信,她的确有些心软了。相信吴守宪没有骗她,舅母对她原本就不喜欢,能作出那样的事来,她一点都不觉得意外。
可惜,当年她没有鼓起勇气去找表哥当面对质,否则也不会落得这样的下场。其实吴氏倒是想的简单,舅母既然动了拆散她跟表哥的念头,那就绝对做把事情做的滴水不漏。根本就不会让她轻易见到吴守宪,跟他说话。林志平真的连夜赶着马车回到清平村,把林清和吓得不轻,从床上颤颤巍巍的爬起身。
远在京城的林冬娴对这一切毫不知晓,她刚把薛氏给她的金钗送到城北林记绸缎庄,亲手交到掌柜的手中。她用眼角的余光观察掌柜的神情,他脸色平静,似乎这不过就是寻常的物件,什么都没说,对她的态度也不算热情。
原本她出了平伯侯府就打算找客栈住下来,再出去打听打听蒋飞龙,能尽快把怀里的檀香木盒子交到他手中,她也算忠人之事。可谁曾想一时兴起就没去找客栈,直接在大街上找个顺眼的人打听起蒋飞龙,得知他在京城中最大的劲敌不是别人,正是平伯侯。
此刻她还无意中得知平伯侯姓吴,名守宪,这会是她要找的表舅吴守宪吗?若是真的,平伯侯是她的表舅,那么吴氏的身份又是什么?平伯侯府的亲戚身份应该不低,所以这几天她都在忙着打听这些陈年往事,试图知晓吴氏的身份。同时心里对吴氏不免产生怨恨,你说她都来京城了,为何还要瞒着不告诉她?
现在她在京城,又不能回到清平镇责怪她,等她离开京城,再见到吴氏,必定不会轻饶了她。从巷口买泥人的老伯口中得知,能跟平伯侯府结亲又姓吴的就只有当年的北平王府。北平王,她好像在哪里曾经听过,茫然的走在大街上,望着川流不息的人群。
她突然脑海中想到了,在宰相府的时候,她听下人们议论过,北平王早就死在大越与北梁的战争中。他骁勇善战,可惜被北梁人使用奸计,用假的北平王妃迷惑了他。北平王与王妃少年夫妻,鹣鲽情深,一代名将就这么死在异乡。
消息传到京城的时候,满朝震惊,他们原以为只有素有战神之称的北平王出马,肯定会灭了北梁的威风。没成想这一战却成了北平王一生中的污点,从此世上再也没有北平王。北平王妃得知后,很快就抑郁而亡,留下他们唯一的嫡女兰香郡主。
后来她寄居在平伯侯府,北平王妃乃是老北平王的嫡长女,兰香郡主住在平伯侯府也是理所当然,那是她的外祖父家。那这么说来,吴氏就是老伯口中的兰香郡主。林冬娴有些不敢置信,这么多年吴氏竟然把他们都瞒的死死的,连半点破绽都看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