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转瞬即逝。
清晨,我辞别沈逸寒和师爷爷就背着包袱出谷了。
说是包袱,也就是一两件换洗的衣服和沈逸寒初遇时,那套被南宫御天扯断了衣袖的皇子装。我没有想到沈逸寒会把这套衣服留到现在,问他为什么要带上这套衣服,他说是可以作为和母后相认的凭证。其实,我并不打算和母后相认,只是想告诉她,她的孩子还活着,还有就是看看她过得好不好。
无名谷到京城的距离也就是两三天的时间,如果从绝情崖底上去,不消半日就可以到了。不过迄今为止,好像还没有人能从绝情崖下上去,也没有人能从上面掉下来完好无损的。
前几日的大雨为炎炎的夏日减去了不少的燥热,就这样走走停停,一天的时间也就过去了。没有遇到客栈,我就在树林里的升起了一堆篝火,把顺便打来的野兔也放在上面烤。蛮有上辈子野营的味道。
不知道出门是不是又忘了看黄历,这种好心情又被不远处得打斗声打破了。郁闷的把吃了一半的烤兔扔下,运起功往声源方向飞去。
站在一个树杈上,看着下面现场版的群殴。被殴的人显然已经体力不支,拿着匕首的手已经有些颤抖。现场横七竖八的尸体,证明已经打斗了一段时间,他能坚持到现在已经很不错了。看他的身手好像是专门训练过的,往往挑中要害,给对方致命的一击。被围得黑衣人被对方的小弩射中了大腿,闷哼一声单膝跪倒在地,脸上的汗水流入面罩内,冷洌的目光注视着面前仅剩的十几人,仿佛下一秒就能跳起来杀死他们。
“弟兄们,杀了他找到那份名册,以后荣华富贵我们就可以享之不尽了。”
胆怯的众人听了那头目的话像找到了动力,争先恐后的涌了上去。见人又围上来,黑衣人拔掉腿上的的小弩又,被迫站起来作出迎战的姿势,一个不怕死的拿着刀往那人头上砍去,却被一刀毙命。众人又有些退缩。
“大家上啊,他已是强弩之末了,难道看着到手的荣华富贵飞了不成。”那人还不停的蛊惑他人。
“呵呵,真实有趣。”感觉差不多了,我从树上飘下来,用内力把手腕的天蚕丝系到对面的树上,在上面站定,看着脚下毫无反应的众人。猛然想起,糟糕,忘记带面具了。
“你,你是什么人?”
“救你们的人。”
“胡扯,你想救的应该是他吧。”那头目用手指着靠在树上的黑衣人。
“哎,你怎么还不明白呢?荣华富贵?只怕你们是为他人做嫁衣而已。”
“你什么意思?”笨蛋,说了那么多,还不明白。
“我的意思是说,你们只要把名单交给你们的上司,我保证你们看不到明天的太阳。”
“不可能。他答应过我们的,他没有理由那么做。”
“理由?很简单,只有死人才会永远不会开口说话。这个理由够充分了吧?”
看着他们变化不一的表情,我知道,他们不足为惧了,不过不是对我。把天蚕丝收在手腕处,踱步走到黑衣人面前,查看他的伤势。
“你没事吧,不要强撑了,”
“多谢公子相助。”
“没事,你的伤势不轻,我先帮你上一下药,可能会有些疼你忍一下。”
从衣袋里拿出一瓶伤药,为他均匀抹上,真的不得不佩服他,浑身上下,大大小小的伤口有二十多道,他居然能坚持到现在,当真是不简单。看了看手里空了的药瓶,我郁闷,师傅为我准备的药,到是先用在他身上了。
“好了,除了腿不能剧烈活动之外,一切皆没有大碍。”
“多谢公子。”
“不用,你的衣服已经不能穿了,我去给你拿我得过来,你先将就一下。还有把你的面罩拿下来吧,看着有些热。”说完转身离去。
拿了包袱顺带又打了只野兔回来,那人已经睡着了。升起堆火,去旁边把野兔清理干净放在火上烤。受了伤的人本应多吃些清淡的,但是在野外没有那条件,所以也就作罢。
把野兔架在火堆上慢慢的翻烤,寂静的夜里,我突然有些想念沈逸寒。笑骂自己无聊,把野兔烤熟了挂在一边的架子上,学了一回小龙女。不过她睡得是绳,而我睡得是蚕丝。
一夜无梦到天亮。翻身下‘床’发现那人已经醒了,从包袱里拿出一套衣服递给他,示意他换上,就离开去洗漱了,因此也没有看清楚他眼中闪过的异色。
洗漱回来,那人已经换好了,不过脸上依旧带着那面黑色面罩。
“感觉怎么样?”
“好多了。”
“那就好,那我们就此分道扬镳吧。”
“公子,请等一等,敢问公子尊姓大名?”
“在下沈修君。”
“可是无名谷的沈修君?”
“正是在下”
“那公子可否帮我一个忙?”
“请说,在下能力范围内可以帮你。”
只见他拔下自己头上的发簪,一头青丝散落至腰下,我疑惑的看着他的动作,不会是要献身于我吧。
“公子,请把这根簪子火速送到离国皇宫,这关系到离国百姓的性命,请公子一定要交到皇上手中。我会把后面的人引开,等会儿公子马上上路。”
“不用,你只管养好你的伤就好,其他的你就不用管了。”感觉他身上有伤,又忍着肉痛把师傅给我做的药给他一瓶。其实,帮他为的不是离国的百姓,而是他那份致死不变的忠诚。
紧赶慢赶,终于在第三天的中午赶到了京城。随便找了家客栈,开了间房,洗了澡,要了几个小菜吃饱喝足后蒙头大睡。为晚上的夜探皇宫养足精神,顺便也把这几天的睡眠给补回来。
小二的敲门声,把我从睡梦中拉回来,抬头看看窗外,此时天已经擦黑了。吃过饭应该是时候出发了,毕竟我对皇宫也不是很熟悉,咱们也要踩踩点是吧。
从包袱里拿出一块□□敷在脸上,回头,不经意的看见那套皇子装,竟然鬼使神差的想带在身上,略略的想了想,反正不占什么地方,带着也就带着吧。出了房门,问了小二去皇宫的路就晃悠悠的出发了。
大约戌时我来到皇宫的墙脚,抬头看了看宫墙,也就一丈多高吧。提气一跃,稳稳的站在墙头。望了望四周无人,便飞身下来寻找目的地。
都说皇宫里最好找的地方就是皇帝的寝宫,因为那里最大,灯火最亮,人也最多。其实,这话我不怎么认同,在宫里找了大半个时辰,要不是我认出了当年跟在南宫御天身边的太监,还真得很长时间转悠。
“既然来了,那就现身吧。”冷洌的声音从大殿里传来。看来这个南宫御天也不是吃素的,当然,我没有怎么隐藏自己的气息。我从黑暗里走出来,可能察觉到我身上没有杀气,南宫御天走到我面前也没多大防备。不得不说,上天还真优待这个男人,十几年的时光愣没有在他脸上留下什么痕迹。
“不知阁下前来所谓何事?”
“在下前来,是受人之托要把这支簪子交给陛下。”说着把衣袖里的簪子递给他。
“给你这支簪子的人呢?”怎么,不会怀疑我杀了他吧?
“放心,那人只是受了点伤,相信过不了几天便会回来。好了,在下依约做的事也完成了,那就告辞了。”说完向他拱了拱手准备离开。
“请问,公子是?”
“沈修君。”
乃们看还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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