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之祭献发作的时间不长,在一大帮子大小美女们忙活了一上午之后,领主大人又生龙活虎的开始在瑟雷恩满地乱窜,跟个没事人似的。薇仙怕他又出什么事,无论凌云窜到哪里,她肯定就跟到哪里。而且笑容出奇的灿烂,无论老流氓的爪子朝哪放,她都笑吟吟的看着,根本不会反抗——上一次半推半就虽然说是因为血之祭献的缘故,可她真怕再出事。
反正都有个事实在那里摆着,整个瑟雷恩的民兵奴隶都统一称呼老板娘,还有啥可害羞的。薇仙这一不反抗举动受到了老流氓的热烈欢迎,有事没事一双咸猪手就朝浑圆的屁股、高挺的胸部上招呼,日子过得是不亦乐乎。
不知道是哪个多嘴的混帐把老板这个血之祭献给说了出去,弄得一大帮瘪三崇拜得跟什么似的。要不说人家是领主大人,咱就只能是小混混呢,连下个诅咒都下得如此高调。凌云也整天不已为耻,反已为荣的到处显摆。
利薇雅公主看着这个流氓咬碎了一口银牙,她一直没想明白,人怎么就能无耻到这个地步。
房间里,几个老板娘正在研究领主大人的病情问题,这个诅咒说出去虽然拉风,但可真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
“姐姐,他说的血之祭献到底是个什么类型的诅咒?我从来就没有听说过。”利薇雅很纳闷,追着百慧灵问,“为什么必须要用处子的花冠才能生效?他到底是被谁下了这个诅咒?”
一边说,利薇雅漂亮的大眼睛一边在几个老板娘身上扫来扫去。
“血之祭献只是我们的叫法,按雪儿的说法,你们这里应该叫做死亡同命仪式,不过我想效果都差不多。”自打凌云被诊断出是血之祭献之后,百慧灵一直神智不定,“这个诅咒是我知道所有诅咒中最奇怪的一个。它并不单单给受诅咒的人带来伤害,而是将两个本体的力量融合,一般被下过血之祭献的人在短时间内力量会猛增,也有人用这种诅咒来提升自己的力量。只要融合体不受到伤害,在血之祭献发作的时候只需要休息一段时间就没事了。”
“就好像狂战士们的狂化一样吗?”利薇雅指着远处正抱着膀子听凌云神侃的瘪三们问。“他们在短时间内提高力量之后也会有一个虚弱期,甚至昏倒。“
“应该不是一样。”菲历克斯摇头,“这样可以通过自行领悟狂化的战士,就好象沃尔沃狂战士和维京狂战士都是自主狂化的一种。除了这些可以自主狂化的战士之外,还有一些士兵为了短时间内达到大幅度增加力量的效果,也会通过某种仪式催发狂化。血之祭献就是起了这个作用。虽然它的效果比自主狂化的效果更好,不过很可能会造成什么隐疾。”
“你说得对,血之祭献可以说是类似于终极的力量催化仪式,通过这种诅咒引发的力量远比通过普通力量催生仪式效果更好,而且更主要的一点是,血之祭献的宿主根本不会感觉到任何不适,最多只会出现轻微的眩晕,战斗力还能基本保持。而且,要使用血之祭献的人必须前提就是有强大的力量,当两种力量融合之后更是会产生无比强大的力量。”百慧灵点头同意。
“你的意思是说,他的力量全部来自于这个血之祭献?来自一个女人?”菲历克斯听得哭笑不得,“要是这个事情传出去,估计他连自杀的心都有了。”
领主大人最引以为豪的强悍力量原来只是一个笑话,这个事情说出去谁信?单单就是那几百斤重的米索不达里亚精金大剑,就足够让任何人怀疑这个说法了。
“这么说来,血之祭献没有什么害处,反而是很有益处了?”利薇雅听了半天,好像明白了,“也就是说,那个女人如果死去,那么他一样会死?如果那个女人受伤,他也会受伤?”
“就是这样,有利必有弊。”百慧灵点了点头。
“哎强大的力量总是伴随着必然付出的代价”几个老板娘都觉得有点憋气,瑟雷恩的发展全靠着这个领主大人东征西讨。
“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那个种下诅咒的女人是谁!”百慧灵在空中若隐若现皱着漂亮的眉毛:“如果在战斗中这个诅咒忽然发作了,不单单是他会没命,恐怕这片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基业也会毁于一旦。”
瑟雷恩的发展速度如此之快,虽然和星翰的奴隶跟民兵离不开关系,但是从根上来说,这一切全都是靠凌云独立打拼下来的——从踏入这个大荒原开始,这个事实就已经存在了。无论是维京武士,还是暗精灵的财富,如果单是靠手下人,肯定成不了事。
星翰的民兵们都是强力作战单位,向来眼高于顶。帝国军神尼古拉斯想要招募他们,这些维京人都不带搭理的。虽然凌云没有具体说过他到底是用什么手段将这些传奇的战士们拉来做了民兵,但是看着这些维京人对他如此的尊敬,必定是用了什么强力手段。
一旦统领着一群强力战斗集团的领主大人变成了废材,而这个领主大人又非常喜欢自己冲锋,那么……
几分钟之后,瑟雷恩法庭的第一次多堂会审开始了。领主大人坐在一个小板凳上表情局促,看着上面几个当家的心里有点发虚。
他既然能说出血之祭献的名字,自然知道这个东西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过几个当家的不问,他也乐得不说。事实上,这种事情根本就没办法对别人说,跟几个当家的坦白自己去哪里找了野食儿?这不是明摆着皮痒等抽吗。
“你知道是谁种下的诅咒。说吧。”菲历克斯坐在正中央,拿出了大当家的派头,“这关系到瑟雷恩以后的发展,星翰子民的生死存亡。”
“有这么夸张吗……”凌云暗自嘀咕。
“说吧,这是跟哪个女人鬼混的结果。”利薇雅倒是非常直接,丝毫不考虑犯罪嫌疑人的处境。
旁边的薇仙怒目而视,她还不知道这茬。
“种下诅咒的女人,必须是用处子的花冠……血之祭献的发作期是五个月。”菲历克斯数了数,“也就是说,你在暴风城那段时间里。”
“在暴风城里…”凌云努力回想了一下自己当时的状态,肯定地说道:“除了你们几个,我从来就没出去鬼混过,天地良心!”
这句话又将所有的老板娘陷入了尴尬境地。尴尬之余,几个法官看着凌云罕有的正经表情,心里也开始有点打鼓,难道他说的都是真的?
“我自打进了暴风城开始哪天不是跟你们在一起的?从进圣玛奇拉斯,再到神罚日,再到遇见国王陛下,然后我们就一起被发配到了这个地方。”凌云掰着指头开始数事实:“的确,我没有机会,也没有时间出去鬼混,你们得相信我。”
“那么在大荒原上的时候呢!?”薇仙对着凌云的耳朵拧了个八频道,“我们不在一起的时间里,你跑哪去鬼混了!?”
“疼!我哪也没去,这鸟不生蛋的地方有啥可鬼混的,而且菲历克斯不是说了吗,五个月!”凌云被拧的呲牙裂嘴。“真的,我啥也没干。”
几个当家的脸红了,凌云所说的的确都是事实——从开始到现在为止,除了在大荒原上分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跟一个暗精灵勾搭上了之外,的确一直呆在几个美女身边。要说处女的花冠,除了菲历克斯、薇仙、卡夏之外……
三个有可能发生罪案的人一对比,所有人都将目光落在卡夏的脸上了。三当家的最不擅交谈,即便是星翰的高层大会的时候,她也是心不在焉的经常走神。而且从习惯和常识上来看,暗精灵总是会做出一些不太正大光明的事情来。
“不,不是我,我真的没有。”卡夏看所有人的眼光都落在自己的身上,急了。“真的不是我,我要是害了他,让我们全族都不能再见阳光。而且,我和他认识才不过三个月呀。姐姐说要五个月,我根本就没有那么多时间!”
以暗精灵的角度来说,这个誓言可够毒的了。菲历克斯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薇仙依然一脸不依不饶。最后还是百慧灵出面调解了两个美女之间的战争,她由卡夏引导而来,对两个人的身体是最为清楚不过了。百慧灵第一次被唤醒,就是因为这个诅咒的力量。
“刚刚不是卡夏一说,我还真没想到。”百慧灵脸色忽然变的很难看,她沉思了许久,带着尴尬的表情看着凌云说道:“如果这个诅咒不是源自卡夏,那么这个事情就很麻烦了。”
“是什么该死的麻烦?”凌云凝视着她。“你不会想说是菲历克斯或者是薇仙吧?”
“我的清醒就是来源于这个诅咒,我当时不太确定,所以也没有说出来。”百慧灵飘荡到菲历克斯身后,看了她半天才继续说道:“当我清醒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红色长发的女子正在跟你亲热,这个人,就是菲历克斯,这股诅咒的源头,就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