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林特·火炉疲软地躺在一块生满青苔的大石上面,他的矮人老骨头已经为他劳累够久,也该让它好好休息了。
“我根本就不该出来冒险的。”看着脚下的山谷,佛林特咕哝着。他的音量虽然很大,但四周却没有任何的人影。多年独自冒险的生涯养成了他自言自语的习惯。他用力的把双手放在膝盖上,激动地说,“如果我再有冒险的念头,我就甘愿被神诅咒!”对一位在沁凉的秋日下跋涉终日的年迈矮人而言,这块被午后阳光温暖的大石躺起来格外舒服。佛林特静静的躺着,让阳光和思绪混合所产生的暖意沁入身心。他终于到家了。
他看着四周,目光搜寻着那些熟悉的景物。脚下的山脉构成了盆地旁的屏障,整个盆地则沉浸在秋天色彩斑斓的景致中。山谷中的树林抹上了各式秋季的色彩,闪亮的金红揉合了树林后卡若理山脉的浅紫色。湛蓝的天空完美地倒映在清澈的水晶湖中。林中缓缓的飘出了几缕炊烟,而这也是索拉斯仍然存在的唯一证据。一阵混合了家乡芬芳气息的轻烟慢慢的将山谷包围起来。
佛林特坐定后,便拿起块树枝,顺手抽出了背包中闪亮的匕首,无意识地雕了起来。亘古以来,他的族人就有种将无生命物体照己意雕塑的渴望。在退休之前,他曾是个铁匠。当他的刀锋触及树枝时,他的思虑飘向了从隐藏在树林间的烟囱中所飘出来的炊烟,双手也跟着停止了动作。
“我自己家中的炉灶也早就熄了。”佛林特轻声的说道。他用力的摇摇头,对自己的多愁善感有些厌恶,使劲地削起木头作为报复。他大声的对自己喊道;“我的屋子空旷了好一段时日。屋顶搞不好已开始漏水,把家具都给浸坏了。愚笨的冒险!我所做过最蠢的事。活了一百四十八岁,我应该要学到教训才对!”“你永远学不到教训的,矮人,”远处一个声音回答他,“就算你活到两百四十八岁也不可能!”佛林特丢掉手边的木头,冷静的将双手从匕首游走到背后的斧柄上,对着小径张望着。这个声音很耳熟,是多年来他所听到的唯一熟悉的声音。但他想不起来是谁。
佛林特眯着双眼注视着被日落余晖所照耀的小径。他看到了小径上有人漫步而来,佛林特走到一株松树的树荫底下,好让自己看的更清楚些。来人的步伐散发着蛮不在乎的优雅——专属于精灵的优雅——但他的体魄却有着人类的壮硕和厚实的肌肉,满脸的络腮胡更是人类才有的特征。在绿色的斗篷遮蔽下,佛林特只看到这人的褐色皮肤和红褐色胡须。他的肩上背着长弓,左手边的腰际则挂着把长剑。他穿着软皮靴,皮靴上有着精灵族喜爱的精致雕饰。但在克莱恩的世界里,是没有任何精灵会留着一脸胡子的……没有精灵会,除了……“坦尼斯?”佛林特对着逐渐走来的男子狐疑地问道。
“正是。”来人的满脸胡须裂出了一个宽阔的笑容。他张开了双手,在佛林特阻止他之前,便将他从地上一把抱了起来。矮人紧紧的抱住了他的朋友,但是突然想到自己的尊严,于是便又使劲挣脱了拥抱,落回地面。
“五年的日子仍然没有办法让你懂得什么叫礼貌,”矮人抱怨道,“特别是对一个像我这样有着相当年纪和地位的人,你竟然当我是袋马铃薯一样的抱起来。”佛林特看了看小径,“希望这一幕没有被熟人给瞧见。”“我怀疑还有人会认得我们。”坦尼斯说道,饶有兴味的打量着他的朋友。“时间对我们而言,不像对人类那么有意义,这段时间对我们几乎没有影响。五年对他们来说是段很长的时间,但是对我们来说就像几分钟一样。”然后他笑了。“你一点也没变。”“对其他人而言就不一定了。”佛林特靠着石头坐好,重新开始雕刻了起来,他抬头看着坦尼斯,“为什么要留胡子呢?你已经够丑了不是吗!”坦尼斯抓了抓下巴,“我所到过的某些地区,对具有精灵血统的人相当不友善。这个胡子是我父亲给我的礼物。”他的口吻中带着一些讽刺,“在隐藏我的血统上颇有助益。”佛林特嘟囔了几声,他知道这不是事实。虽然这个半精灵不喜欢随便动手,但他也不是个会故意躲避冲突的人。木屑继续四处飞溅。
“我所到之处对任何血统的任何人都不友善。”佛林特把木头拿在手里,开始检查。“不过我们总算是到家了。那些都是过去式了。”“我听说的可不是这样。”坦尼斯把斗篷拉起,让阳光照不到他的眼睛。“海文的追寻者高层任命了一个叫韩德瑞克的家伙接掌索拉斯的大神官职务。这个家伙和他的新教派搞的索拉斯天翻地覆。”坦尼斯和老矮人心有灵犀地俯视着跟前的山谷。阳光逐渐黯然,让树林中的住屋露出形迹来。晚风带来了阵阵家园的炊烟味。隐隐约约的,还可以听见母亲叫孩子回家吃饭的呼唤声。
“我没听说有这回事。”佛林特静静的说。
“宗教迫害……审讯……”坦尼斯的声音在斗篷下听来十分的沉重。比佛林特记忆中还要来得深邃、来得低沉。矮人皱起了眉头,他的朋友在这五年中有了些变化,而精灵是从不改变的!但坦尼斯只算是个半精灵——一名因暴力而产下的子嗣,在克莱恩大灾变后的日子里,在那些离析分化了各族的战争中,他的母亲被人类的战士强暴,也因而生下了他。
“审问!据说这些审问是针对那些不认同大神官观点的人而来的。”佛林特从鼻子发出声音。“我不相信追寻者的神——从来都不信——但是我不会在街上大声嚷嚷。自扫门前雪——这是我的生活方式。海文的追寻者高层们仍是群品德高洁且睿智的人士。只不过被索拉斯的这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罢了。这倒让我想起另一件事,你找到你所追寻的目标了吗?”“你是指有关古老真神的线索?”坦尼斯反问。“或者,你是问有关心灵上的平静?我动身寻找的目标就是这两样。你是指哪一个?”“我想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你找到了一个,另一个自然随之而来,”佛林特大声说着。他把玩着手上的木头,看来似乎仍对它的外型不太满意。“我们是要整晚站在这儿闻着晚餐的香气呢?还是要进城去吃顿晚饭?”“走吧!”坦尼斯挥手示意。两人向着索拉斯前进,坦尼斯的步伐让矮人不得不加快自己的脚步才能跟上。虽然离他俩上一次共同冒险已有了段时日,但坦尼斯仍然下意识地减缓了步伐,而佛林特也不自觉的加快了脚步。
“你连一丁点线索都没找到吗?”佛林特追问。
“一点也没有。”坦尼斯回答。“跟我们很久以前知道的一样,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牧师和神父,侍奉的全是人们自己捏造出来的神。我也听过一些关于治疗的神迹,但全是骗局和障眼法,还好雷斯林教过我怎样去分辨……”“雷斯林!”佛林特呼了一口气。“那个脸色苍白,骨瘦如柴的魔法师。他本身就几乎是半个江湖艺人了。老装着一脸可怜兮兮的样子,又爱四处打听不该知道的秘密。若不是他那双胞胎哥哥老袒护着他,他说不定早被人家打得再也施展不出魔法。”坦尼斯庆幸胡子遮住了自己的笑容。“我看这个年轻人比你所想的更具有魔法的天份。”他说。“而且你不能不承认——他像我一样,始终为了拯救那些被假道学牧师所蒙蔽的人们不遗余力。”他叹了一口气。
“可是你也不曾因此得到任何感谢。”矮人自语道。
“是不多。”坦尼斯说。“就算他们心里明白那全是骗局,他们依旧需要一些信仰。那你的冒险呢?你不是要回到老家去吗?”佛林特表情严肃了起来,继续踱步,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最后他低声道,“我根本就不应该回去的。”他抬头来望着坦尼斯,他的眼神——埋在浓密的白色眉毛下,几乎看不清楚——暗示这是个令人不快的话题。坦尼斯心里明白,但还是追问下去。
“那么那些个矮人牧师的传说呢?”“全是一派胡言,根据长老们的说法,矮人牧师早随着三百年前的大灾变神秘消失了。”“就像精灵牧师一样。”坦尼斯轻声说。
“我看到——”“嘘!”坦尼斯打了个警告的手势。
佛林特随即止步不前,“怎么了?”坦尼斯指了指,“就在那片树丛中。”佛林特盯着那一片树丛,开始动手卸下背后的战斧。
落日的余晖中反射出一道金属的光泽。坦尼斯瞥到金光一闪,失去了踪影,却又随即浮现。就在此时,太阳西沉了,夜空中留着一抹云彩,树林渐渐被黑夜的阴影所笼罩。
佛林特死命地瞧。“我什么也没看见。”“我看的见。”坦尼斯说。他一直凝视着最后看见金属光泽的地方,他的精灵视力让他逐渐看清拿着金属的生物,及其身上所散发的温暖红光——只有精灵才看得见的景象。“什么人?”坦尼斯喝道。
接着,一阵让半精灵毛骨耸然的怪声成了唯一的回答。那是种空洞的呼呼声,刚开始很低沉,慢慢的,音调逐渐拔高,最后变成了一连串尖锐的呜呜声。在这个声音的环伺之下,出现了另一个声音。
“精灵旅者,赶快回头吧!留下这个矮人。我们是佛林特·火炉吐在酒吧地板上的冤魂。我们是英勇战死的吗?”控诉的声音再次沸腾,呜呜声也跟着变得更尖锐。
“不!我们是羞愧而死,因为没能让一个丘陵矮人醉倒,而从此被葡萄的怨灵所诅咒!”佛林特气的胡子发抖,坦尼斯一边大笑,一边使劲按捺着矮人的肩头,不让他一头撞向前面的树丛。
“都是被精灵视力给拆穿的啦!”冤魂的声音变得充满了欢乐,“加上矮人的胡子看了让人乱讨厌一把的!”“我怎么会没想到!”佛林特咆哮着。“泰索何夫·柏伏特!”树丛里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接着,一个小个子的人影出现在小径上。是个坎德人,一种克莱恩世界普遍觉得和蚊子一样讨厌的种族。由于他们骨架天生就小,所以很少长到超过四呎高,这名坎德人和佛林特一般高,但是孩子气和娃娃脸让他看起来似乎要再矮小一些,淡蓝色绑腿及毛背心,与平淡无奇的长裤构成他强烈的对比。褐色的大眼闪烁着促狭的眼神,笑容彷佛一路堆到了尖耳边上。他略带嘲弄地鞠了个躬,让他最自豪且骄傲的马尾盖住自己的鼻子。随即又笑着直起身来。坦尼斯看见的金属反光是他腰间、肩膀上所背之众多袋子上的金属扣环。
泰斯靠着自己的胡帕克杖,向他们笑着。就是这个杖制造出那怪声的。坦尼斯曾看过不少坎德人半空挥舞着这种木杖,制造出吓走敌人的尖锐呜叫声,他早该认出这声音的。木杖的尾端十分尖锐,并且包着铜衣,另一端则是分叉的,装着皮革制的投石器,这种组合是坎德人的独特发明。这种木杖是用一整株柳条制成的。虽然总被克莱恩世界的其它种族嘲笑,但胡帕克杖对坎德人而言不单是方便的工具和武器——同时更是他们的象征。坎德人最着名的一句俗语,“所有新辟的道路都需要胡帕克杖,”。通常接着的下一句话会是,“而路,是永远不会变旧的。”泰索何夫突然张开自己的双手,飞快的跑向前。
“佛林特!”这位坎德人紧紧的抱住矮人,佛林特有些尴尬,满心不情愿的回抱了一下,便立即退了一步。泰索何夫笑了笑,抬头望向半精灵。
“你是谁啊?”他倒抽了口气。“坦尼斯!留了胡子我就认不出你来了!”他对着坦尼斯伸出短短的双手。
“不,谢了。”坦尼斯笑着说,挥手示意坎德人站远点,“我还想要留着我的钱包。”佛林特突然间警觉了起来,摸摸口袋,“你这个混蛋!”他大吼着扑向坎德人,两人在一阵烟尘中互相扭倒在地上,坎德人的笑声不曾停绝。
坦尼斯一边微笑着,一边试着将佛林特扶起来。突然间,他机警地回过身来。
但,太迟了,他听到了马鞍上扣环互相撞击的银铃声与马匹的喘息声。半精灵迅速将手放在腰间长剑的剑柄上,但他已然失去了任何的先机。
嘴里咒骂着,坦尼斯只能愣愣的看着骑士从树林的林荫中走出来。他骑在一匹四肢毛茸茸的小马上,小马彷佛为主人感到羞耻一般地低下了头。骑士头戴着类似军用的头盔,露出满是斑点的灰色皮肤,像头猪般的粉红色双眼盯视着他们。闪亮的盔甲遮不住穿戴者的臃肿身形。
一股特殊的气味冲向坦尼斯,他感到一阵恶心。“大地精(注一)!”他想了起来。将长剑从腰间松开,他踹了踹地上的矮人,矮人正巧打了个大喷嚏,翻身坐在坎德人身上。
“有马!”佛林特说,一边又打了个大喷嚏。
“看看你身后,”坦尼斯悄悄的回答。
佛林特听出了朋友话中的警告,连忙挣扎着站起身来,泰斯很快地也跟着照作。
大地精直着身坐在小马的背上,扁平的脸上带着不屑的表情看着他们。粉红的双眼反射着落日的余烬。
“兄弟们,看,”大地精说,他的普通话有着很浓的口音,“咱们在索拉斯对付的就是这种蠢货。”大地精背后的树丛中传来刺耳的笑声。五个地精卫兵,穿着简陋的制服,很快地走了出来。他们或左或右站在首领座骑的两旁。
“现在……”大地精弯下了腰。坦尼斯看着他的大肚皮把马鞍头给完全遮住,一方面感到恐怖,一方面却又觉得荒谬的可笑。“我叫修马斯特·投德,是负责保护索拉斯不受外力侵扰的卫戍部队首领。你没有权力在天黑之后的小镇内走动,你被捕了。”修马斯特·投德用粗嘎的地精话告诉他边的守卫。“如果你在他们身上搜到蓝色水晶杖,把它交上来。”坦尼斯、佛林特、泰斯面面相觑。他们都懂得地精话——其中泰斯说得最好。会不会是他们听错了?蓝色水晶杖?“如果他们胆敢抵抗,”修马斯特·投德特别加上最后一句,为了凸显效果,他改以普通话强调,“格杀勿论!”说完了最后一句话,他勒紧了缰绳,让座骑一百八十度回转,朝着镇上飞奔而去。
“地精出现在索拉斯!新任大神官可有好戏看了!”佛林特迸出了几句话。
他用力的抽出了背后的战斧,前后摇动了几下,确定自己找回了平衡感之后,站在小径中央,“很好!”他宣布说,“上吧!”“我奉劝诸位最好赶快撤退。”坦尼斯把斗篷甩向一边的肩膀上,抽出了腰间的长剑。“我们刚从远方回来。既饿又累,又错过了与许久不见的老友所约定的时间。我们可不想被逮捕。”“或是莫名其妙地给宰了。”泰斯又添了一句。他没有掏出任何的武器,只是兴味盎然的看着这些地精。
大概是为他们的气势所慑,地精慌张地对望着。其中一个地精偷偷地瞟了一眼首领刚走过的那条路。这群地精只懂得恐吓无辜的农人和路过的商人——对付带着武器且明显有经验的战士可不是他们的专长。然而地精对克莱恩世界其它种族的怨恨是不可轻视的力量,他们终于还是抽出了长而弯曲的刀。
佛林特大步跨向前,双手紧握着战斧的握柄,“除了古力矮人之外,”他喃喃自语道,“这世界上我最讨厌的就是地精!”一名地精冲向佛林特企图将他撞倒,但矮人的斧头以致命的准确及速度击中了目标,地精的头滚到沙土上,身躯无力的倒下。
“你们这些低等生物来到索拉斯作什么?”坦尼斯问着。同时技巧的格开地精笨拙的攻击。双方短兵相接,对峙了一阵,地精随即被坦尼斯推开,“你们效忠大神官吗?”“大神官?”地精大笑了起来,狂舞着手上的武器冲向坦尼斯,“我们的首领服从……”这个蠢才自个儿撞上坦尼斯的刀锋,惨叫一声,颓倒在地上。
“天杀的!”坦尼斯气急败坏的看着地上的尸体。“这个笨手笨脚的家伙!我压根儿没打算宰了他——我只要知道他们的幕后主使人!”“你马上就会知道我们的主人是谁——绝对比你预料的还快!”另一个地精大吼着冲向分心的半精灵。坦尼斯很快的转身打掉它手上的武器。一脚踹中地精的肚子,把它给踢了个跟斗。
另外一个地精趁着佛林特还没站稳脚步的时候跳向他。佛林特踉踉跄跄地退了几步,试着重新抓回平衡。
泰索何夫的尖锐声音这时响了起来,“这些烂货来者不拒,只要你记得丢给他们一些狗肉,他们就会永远——”“狗肉?”地精咆哮着放弃了佛林特,“换成坎德人的肉你觉得如何?你这个大嘴巴!”地精跳向显然没有佩戴任何武器的坎德人,紫红色的双手企图要勒住他的脖子。泰斯无辜稚气的表情未曾改变,如闪电般的从背心里掏出了把匕首,一刀掷了出去。地精抓着自己的胸口,难以置信地倒了下去,森林中传来趴搭趴搭的脚步声,其余的地精四散逃逸。战斗已经结束了。
坦尼斯将手上的剑入了鞘,皱着眉头看着地上这些臭味四溢的尸体——这让他想起臭掉的鱼。佛林特把斧头刀锋所沾到的黑色地精血给揩去。泰斯难过的看着他杀死的地精尸体。它面朝下的倒在地上,他的匕首被压在下面。
“我替你拿回来。”坦尼斯好心的说,打算将尸体翻过身来。
“不了,”泰斯做了个鬼脸。“我不要了。你知道的,那种气味永远都洗不掉。”坦尼斯点点头。佛林特把战斧系回背上,三个人又继续向着小镇前进。
索拉斯的夜景随着天色缓缓暗去而逐渐明显,冷冽的夜空中,木柴燃烧的气味让人想起了食物、温暖以及安全的地方。三个人加快了脚步。许久都没有人出声,每个人的脑海中都回荡着佛林特的话:地精,出现在索拉斯。
最后,永远无忧无虑的坎德人忍不住笑出声来。
“话说回来,”他说,“那把匕首其实是佛林特的……”注释:1.大地精(Hobgoblin):比一般熟知的地精(Goblin)身材略高,同样都是浑身恶臭,智能低劣的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