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绝对不是件小事。
与战区司令部一样,军事管制委员会也是一种战时机构,只是更加倾向于行政管理,而不是作战指挥。
事实上,军事管制委员会的出现,与前线作战几乎没有关系。
从作战指挥来看,根本没有必要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因为战区司令部就拥有与作战指挥相关的全部权限,并且凌驾于地方政府之上,只有在重大战略决策上,才需要服从最高统帅部的决定,没有必要插手地方行政事务。
当初,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主要是稳定后方局势。
第一个军事管制委员会设在贵州贵阳,被赋予的第一个使命就是稳定物价,打击那些投机倒把、发国难财的不法商人。
当时,贵阳的情况非常复杂。
贵州非常贫穷,甚至无法在粮食上做到自给自足,一直需要四川与湖南接济,而国家按照标准发放的粮食被各级政府截流之后,真正发到平民手里的只有正常标准的三分之一,别说最低生活标准,连生存都得不到保证。
被截流的粮食经过重重转手,大多流入黑市,以极高的价格出售给平民。
比如在二零一三年春天,贵阳黑市上的面粉就卖到了一百五十元一斤,而且很多商贩根本就不收现金,市民只能拿等价货物交换。当然,最受欢迎的肯定是金银珠宝,字画古董也还不错。到了当年夏天,因为贵州大部地区遭遇了非常罕见的春旱,夏粮严重减产,粮食价格再次攀升,面粉卖到了二百五十元一斤。在一些偏远地区,甚至要拿一克黄金才能换到一斤面粉。
如此昂贵的粮食,对于本来就很贫穷的贵州来说,肯定会造成灾难性的影响。
仅在二零一三年秋季之前,贵州就发生了一百多次规模不等的暴动,一些偏远山区的暴民甚至杀掉了地方村官,集体逃入山区。
针对这一情况,中央一面出兵镇压,一面在贵阳成立了军事管制委员会。
从这个大背景就看得出来,军事管制委员会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产物,而其存在的主要价值就是维护社会秩序。
因为军事管制委员会是代替最高统帅部在地方实施最高统治权,所以军事管制委员会超越了一切地方政府机构,甚至超越了法律,有权决断一切地方事务。
比如贵阳的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之后,在前十天里就抓捕了上千名地方官员,枪毙了其中四百多人,光是抄没的家产就足以购买到足够让四千万贵州人吃上两年的粮食,而由此连带被送进大牢的地方恶霸更是不计其数。
由此可见,军事管制委员会的权力非常巨大。
因为是独立机构,所以只向最高统帅部负责。更重要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军事管制委员会集中了地方的军政大权,并且直接控制各级政府机构与法制机构,所以军事管制委员会实际上是一个独立运作的机构,甚至不需要向最高统帅部负责。
这一点,在广州军事委员会得到了明确体现。
虽然当初在广州设立军事管制委员会的主要目的不是维持地方治安,主要就是控制香港与澳门两地,严查过关人员。仅仅半年,军事管制委员会就在深圳口岸抓捕了近万名涉嫌经香港逃往国外的地方官员,其中还有不少省部级大员。但是在后来,广州军事管制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还是维护香港与澳门的治安工作,特别是打击潜伏在两地的敌国谍报人员,因此获得了非常大的权力,甚至不需要向最高统帅部负责。
当然,军事管制委员会也不是万能的。
至少有一点,是军事管制委员会控制不了的,那就是战区内的作战部队。
也就是说,在权限上,军事管制委员会与战区司令部属于同级部门,而且在职权方面没有重叠。
事实上,为了避免战区司令官坐大,在几个主要战区都没有设置军事管制委员会。
这一点很好理解,在前线战区,肯定是以抗战为主,而且军队由战区司令部指挥,那么战区司令官就拥有最大的权力。即便军事管制委员会与战区司令部同级,在没有军队控制权的情况下,军事管制委员会很容易被战区司令官控制。到时候,战区司令官不但拥有军队的指挥权,还拥有地方行政上的生杀大权,甚至能够直接推行一些临时性的战时法纪,基本上就成为了地方军阀。
别说管远山,就连狄劭康都不大可能在战区内设立军事管制委员会。
问题是,今非昔比。
就如陈必时所说的,如果谁认为没有必要在北京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就来北京负责地方行政事务。
毫无疑问,必须来一个够级别的官员。
因为刘诚志是最高统帅部成员,也是京津地区的最高军事指挥官,所以至少得派一个最高统帅部的成员过来。
谁愿意来北京?
哪怕罗耀武拿命担保,那些在几个月前就逃往大西南的高层领导,恐怕没有一个人愿意回到北京。
真要有那勇气,当初就不会支持迁都了。
当然,刘诚志在最高统帅部提出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并且提出,如果能派一个够级别的官员,也能起到同样的效果,主要就是针对管远山。虽然管远山肯定不会来北京,但是只要他反对刘诚志的提议,就得派一个最高统帅部的成员过来。在人人自危的情况下,最高统帅部的其他成员肯定会支持刘诚志的提议。如此一来,管远山就只能动用最高领导人才有的否决权。
否决简单,可是这肯定会得罪其他所有成员。
对于刚刚坐上国家最高领导人位置的管远山来说,肯定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当冤大头。要知道,盯着他那位置的人并不少,那些之前与狄劭康关系密切的高层领导都想找机会把他拉下来呢。
受此影响,在开会讨论几次之后,最高统帅部对此进行了投票表决。
结果可想而知,在管远山投了弃权票之后,最终以其他领导人全体支持的方式,授权刘诚志在北京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并且由刘诚志担任委员会主席,同时负责任命委员会的其他成员。
按照要求,军事管制委员会至少得有十一名成员,而且其中行政官员不得少于六人。
有意思的是,因为第一个军事管制委员会肩负着平定动乱的重任,需要调动与指挥地方预备役部队,所以在规定军事管制委员会成员的时候,并没有限制军人,特别是掌握着军事指挥权的高级将领。
也就是说,刘诚志至少可以任命四名将军。
事实上,北京早就进行了战时戒严,加上中央政府已经迁往成都,地方政府一直在战区司令部的控制之下,所以就算需要任命六名行政官员,刘诚志也能从北京地方政府中挑出几个合适人选。
当然,名义上,刘诚志得将人选名单提交给最高统帅部,只有得到最高统帅部批准,军事管制委员会才算正式成立。
这也只是走走过场而已,如果最高统帅部在这个问题上有所犹豫,就不会授权刘诚志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并且让他自己去任命其他成员了。
毫无疑问,陈必时与罗耀武都在成员名单中,另外两个将领是前三十九军司令姚万平与前北京军区司令章定方。六个政府官员全都来自北京地方政府,两个副市长、一个是中级法院院长,两个区长与一个地方武装部长。
在刘诚志把名单提交上去的当天,最高统帅部就批准了这一组织结构。
十月二十一日,北京军事管制委员会正式宣告成立。
虽然在名义上,北方战区司令部独立运作,而且与北京军事管制委员会并行,但是罗耀武也是军事管制委员会成员,而且是仅次于刘诚志的重要成员,所以在权限上,北京军事管制委员会超过了北方战区司令部。
当然,在现实中,两者的关系是倒过来的。
刘诚志按照陈必时的建议,在北京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协助北方战区司令部,加强京津地区的防御力度。
也就是说,北京军事管制委员会是为北方战区司令部服务的。
在军事管制委员会宣告成立的当天,刘诚志就签署了第一道军事行政令,即授权各地方武装部门,向自愿参加北京保卫战的民众发放武器弹药,并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帮助民众掌握枪支等武器的使用方法。
在具体执行方面,由北方战区司令部提供协助。
显然,真正落实下来,就是由东北军向民众分发武器装备,并且提供必要的培训,让民众掌握最基本的战斗技能。
要知道,留下来的,都是自愿参与北京保卫战的,不愿意的,早就遣散了。
这样一来,仅在京津两地,一下就多出了七百万武装人员。当然,枪支不是问题。当时仅仅囤积在东北军仓库里的步枪就有近五百万支,加上在之前战斗中缴获的武器装备,还有散布在城区内的武器作坊生产的武器装备,足够武装近八百万人员。
当然,这只是个开始。
对于保卫北京来说,仅仅武装几百万人员显然远远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