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艰难履迹(二)

我把班级点名册放到了同桌同学那儿保管,每天早晨点名时取回来,点完名再交给同学。我把书包的学习用具全部倒掉,里面背上四块整砖,放学的时候,一旦遇上几个找茬和我打仗的,我拿起书包就轮,他们轻视了书包的重量,结果只要接我抡出去的书包,就被打个跟头,一半会儿起不来,于是我过去用脚踢他们,书包由于过重,轮的时候,书包带容易被拽掉一撇儿,干脆,两头我就用铁丝加固。这些人吃了几次亏,开始躲闪着不硬接我抡出去的书包,而且他们基本上都手持菜刀和我对峙。我怕吃亏,后来上学的时候,我不背书包了,买了两把菜刀,一边裤兜儿揣一把,遇到三两个人和我打斗时,我就放马对打,人多时我就跑,之后,我打听到他们每个人的家,天黑的时候,蹲到他们家附近,一个一个地抓,一个一个地打,从小到大,一对一地单挑,我从来就没有怕过谁,否则,也对不起父母给予我的这1米80多的身材。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我这种反抗已经变成了一种疯狂的复仇。因为他们干扰了我学习,我要向草原人驯服野马一样征服他们。

我这种亡命的斗志,使这一部分人逐渐地屈服下来,有的通过关系和我求和,甚至有的想和我拜把子,结金兰之好。

不知不觉中,我在社会上已经小有名气,甚至五一村的孩子到街里挨欺负,都说我是他姨家哥哥 或舅家哥哥,由此可免遭一劫。

我想到了我荒芜了近半年的学业,我多想此时重新回到课堂,静静地学习。我找到了班主任。但班主任已经不敢留我了,我在老师和同学的心目中已变成了煞神,他们对我敬而远之。

1981年,我准备回兰西县老家二伯家过春节,想解开一个多年的谜团。就是七十年代讲究成分论的时候,我的户口簿上是贫农。当时学校请贫农代表给学生讲忆苦思甜报告,学校几次找父亲当学校的贫农代表,父亲却以不识字为由推脱了。后来杨铁华老人成为了学校的贫农代表。那个年代,如果父亲以一名贫农代表的身份在学校给学生做忆苦思甜报告,我以为是件很光荣的事情。

79年,父亲领着我和二弟、三弟,回兰西老家过春节时,父亲说他已经三十多年没回来过了。我们从安达坐公共汽车到火石山乡下车,还需步行十几里地才能到达宋家店。那天虽然很晚了,我们进入西宋家店地界时,父亲主张解个手,我们四人解手后,父亲却呆呆地看着田地不动,我叫了三声,父亲才缓缓地背起三弟,准备走。三弟趴到父亲的身上时,突然问了一句:“爸爸,你咋哭了?”我回过头去,借着月光仔细的向父亲的脸上看去。这时,父亲用发颤的声音说出了一句意想不到的话:“孩子,这些地,以前全是咱家的。”

二弟天真的说:“这次回来,咱就要回来呗!”爸爸摇摇头说:“永远也不可能了,都是你爷爷他们哥二十个开垦的。”

正月时候,父亲曾领着我到几家年长的老头儿老太太家串门,父亲进屋时,老人都在炕上坐着,当认出父亲时,急忙下地,一边穿鞋一边说:“少东家回来了?这些年在北山里还好啊?”说着把父亲往炕里推。于是,我便仔细聆听,他们讲述一段段父辈我不曾知道的经历。

这时,我似乎明白了,父亲为什么没有当贫农代表,做忆苦思甜报告了。

随着年龄增长,我要了解一下父辈们是怎样欺压百姓的?是不是也夜半鸡叫,让长工们起来下地干活的。

这次回来,我拜访的第一位前辈是一位七八十岁的女性,我尊称“姑姑”,这位姑姑年轻时在县里读过书,比较前卫,人长得也挺漂亮,只是年轻时抽过大烟,听说和在县警察局当署长的十三爷关系比较密切。回到乡下后,十三爷回乡探亲,也多次看过她,还给她带回极品烟土。

我和姑姑围坐在炕上的泥制火盆旁,进行了一次长谈。

“姑姑,你管我父亲叫少东家,我父亲是不是地主恶霸?”

姑姑说:“孩子,这地,确实是你家的,但这屯子百分之八十的人家却是你们老宋家本家人,你们恶谁霸谁去啊!换句话说,我们外姓人虽少,只是雇你家的地种,处的却很融洽,否则我们可以搬走,也不会在宋家店落脚啊!”

“那为什么要分地啊?”

姑姑说这是大气候,当时两党相争,争取的是民心,历代帝王得民心者得天下,毛**选择以农村包围城市,他不仅认识到粮食的重要性,更主要的是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民比例多,而斗地主分田地,则是穷人多,地主少,如果把地都分给穷人种,穷人是不是就拥护你呢?

在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听到这样一节课,我潜意识里觉得这是不是政治?但在那个年代所宣传的内容与姑姑所讲的差距太大了,以前我心目中的“地主”就是欺压百姓、十恶不赦的恶人,原来,地主一词的理解,还有这么一种因素。我有点同情父亲流泪的情形了。但这种气候,不是某个人所能左右的,必须无条件的顺应历史的潮流。

姑姑最后说:“这些待你长大了就明白了,不过现在这种大帮哄种地的方法,也不是办法,你家庭都富不起来,国家也就富不起来,也许慢慢会有改变的。

一次长长的谈话,我不知道姑姑讲的是否在理,我觉得很新鲜,这是我在课本里找不到的。我要从历史发展的规律中找答案,于是,我真正放弃了小人书时代,从那天起,我决定开始找一些古书看。

春节过后,在我返程中,被安达市少年体校篮球队教练意外看中,经过短暂的谈话,我毫不犹豫的答应教练,跟着他学打篮球。这一年我15周岁,身高184厘米。我回家后,说服了老人,打起行李卷儿返到了安达市,到体校找到范景泉教练,范教练把我安排到市一中住宿,插到初三班,上午参加学习,下午到体育馆训练。

我在训练之余,经常跑到收发室找报纸看,看国家时事,我看到了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字样,看到了改革开放、包产到户的字样。我想起了姑姑说的一番话——大帮哄种地不是办法,其实她说这话的时候,十一届三中全会已经召开两年了,只可惜乡下交通和信息都闭塞,八十年代了,宋家店还没有安上电灯,甚至有的老人一辈子都没坐过火车。

我偷偷地揣起报纸,利用放假的机会,借了辆自行车,行程八十里地返回宋家店,找我那位姑姑念报纸去。

遗憾的是仅仅半年时间,老人家已经驾鹤西去,一种前所未有的失落感充溢我的心间,好像失去了一位挚亲,失去了一位挚友的感觉,一位饱经沧桑的老人,一位值得我尊重的老人。我眼噙着泪水,找到她的墓地,把那张报纸烧了,我感觉她说的话是如此灵验。

在体校训练的两年多时间里,我开始对越老的东西越感兴趣,我愿意看《三国演义》《史记》《春秋》《秦始皇》《上下五千年》之类的书籍,拜读了《资本论》,虽然理解的不透,但姑姑说得对,一开始就搞大帮哄,大锅饭,肯定阻碍经济的发展。无论是什么时期都要遵循自然发展的规律,否则必然会失败。

有一次队友和我开玩笑:“怎么的,你总看那些没用的书,不专心打球,是想把你家的地要回去呀?”我说:“开什么玩笑?我是在了解父辈的路究竟对错,想了解一下历史是不是铁板一块。”队友问我怎么理解的,我说:“历史是人写的,关键是能否被世人所认可。”

看书归看书,但我对训练还是很用功的。八十年代初,社会上人们的穿着还是比较单调的,我们这些运动员,都是一米八以上的身材,穿着一身运动服,无论是晨练,还是走在街上,都会看到许多人向我们投来羡慕的目光。我们的体校是业余的,队员一般在训练中,优秀的苗子逐渐被上面调走,有的被单位挖走,那时候,大部分的体育老师都是从少体物色的,所以只要你肯用功,最低还是有用人单位要的。有许多训练还未满三年的都被挖走了,其中有十七八岁即将结束训练生活的师哥师姐开始偷偷地谈恋爱了。

我十七岁那年,结识了一位在塑料厂上班的女孩张玲,她十八岁,父亲是某木器厂厂长,我训练的时候,她有时间就到体育馆看台上看我训练、打球。突然有一天,她提出让我送她回家,我没有思考地答应送她,把她送到家后,她硬拉着我到家坐一会儿,向她母亲介绍时,她说我是她同学,家在大兴安岭,每逢星期礼拜,张玲都让她母亲做些可口的饭菜让我去吃饭,我曾去过几次,有几次推脱了,她约我看了几次电影。有一次,在看电影时,她轻轻地抓住了我的手,我立即抽了回来,她问我怎么了,我说不能这样接触,否则你会怀孕的。她说:“你真土,你家是农村的吧?”我说:“是菜社的,郊区。”后来我们就很少接触了。我认为现在的条件和年龄,还不是我该谈情说爱的时候,对这方面还从来没去认真研究过。

这一年,我也迎来了一次机会,明年全国将举办青少年篮球赛,根据省里的安排,从各体校抽运动员,在分赛区选拔赛中,我们体校被选中四名队员到绥化地区集训,之后,从每个地区中再筛选队员进省里组织集训,也就是省青年队,参加全国比赛。我幸运地闯过第一关,进入地区集训,等待省队的选拔。遗憾的是在一个多月的训练中,我腿骨不慎被摔断,经医院处置后,几天后我转回安达医院治疗,我又自行到四嫂的姐姐家住,每天到医院打针、吃药。

这期间我认识了外科主任的女儿,当时读高中的刘丹,她经常陪我散步,让她母亲给我熬鸡汤,用饭盒给我送去。她还给我借书看,知道我喜欢看古代书籍,有一次她问我为什么对古书感兴趣,我开玩笑地说:“中华五千帝王路,饱览古今少一人。”她说我太狂了,我说:“一个人如果没有野心,也就没有进取心。”我们就这样每天交谈,很开心,有一天她突然说越来越喜欢我了,我说:“千万别的,你爸爸如果知道了,我这条右腿可能也要受伤。”

几个月的时间转眼就过去了,高一的学业也荒废了,这时选拔赛早已结束,有两名队友被单位、学校给挖走了,算上我只有三个人算是结束了这段训练生活。体育馆里,新招收的一批新队员正在生龙活虎地训练着。就这样,我恋恋不舍地挥泪告别了生活了两年多的体校,踏上归程。

我坐上回归的列车,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坐在 了我的对面。

“刘丹,你干嘛去?”我惊奇地脱口问道。“跟你回加格达奇呀!”她含笑中带着几分羞涩。我说:“不行,刘丹,别开玩笑。我这不成了拐骗了么?你家里是不会同意的,在体校我没冲出去。回去后,面对的是农村菜社,你是城镇户口,再说你还读高三,把你带回去我就是罪人了!”刘丹说她不念了,我去哪儿她跟哪儿,我拿起行李要下车,她一把拽住我。我犹豫了一下说:“这么的吧,你先在安达读书,我回去后再拼一拼,反正我们还小,都才十七八岁,等我一年半载有着落之后,再来接你。”她终于答应了,含着泪走了,刚下车,火车就开动了,她挥手告诉我,往她学校写信,我答应了。

我傻傻地坐在座位上,苦笑了笑,心想,如果我冲不出去农村,如果没有一份正式工作,你永远也不会属于我的。

短短相处的几个月,这段时光就像渐渐远去的列车一样留下美好的回忆吧,也许再过几年、几十年,你成为**、人母的时候,你会感受到我没有伤害你。

几十年后,我曾把她认为我最狂妄的那两句话打在QQ的网页上时,只想询问一下,这些年你过得还好么?

在我回来之后的第二年,我的好伙伴、同学孙树林,报名参军,在部队家访时,我正在场,部队领导问我为什么不参军,我说等一年再说。没想到第二天,我不在家的时候,部队领导到我家里去了,我父亲说,部队来的人是沈阳军区的,相中我了,可以破格把我带去,到部队不用集训,不用下连队,直接给我送到军区体工学院训练,部队每年都参加全国比赛。我问父亲是怎么答复的,父亲说,他和母亲不同意让我走了,家里条件不好,弟弟妹妹们都小,最好能留在身边帮助帮助家里。我一听扔下碗筷就走了,几天没有回家。

我今后的人生就留在这个村屯了么?我感到黯然。

游荡了一年。我应聘到一家集体商店当采购员,我不是为了挣钱,我想通过闯荡历练自己,丰富阅历。同时也寻找机会,为自己今后的生活打开出路。

1985年,由于商店承包给了个人,我失业了。在这一年多的闯荡中,我增长了自己的社会阅历,锻炼了自己的口语表达能力、社交能力和应变能力。在此后待业的日子里,开始广交朋友,特别是社会知名人士,机关科处级领导干部、高干子弟,为自己营造一个广阔的社交空间。也经常出现在亲朋好友相邀的婚礼上,担当起司仪的任务。诙谐幽默的表现,也引起了同龄女孩儿的好感。经常从朋友、哥们儿的女友处得来信息,某某个女生想认识我。

我有一个最好的哥们儿,也是儿时的伙伴,他长我两岁,他已于二十多年前非正常死亡。如果今天他仍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话,这个秘密我将一生一世埋藏在心底。他一直深爱的女友曾给了我一次人性的考验。今天想起,我仍为自己的表现而自豪,因为在欲与义面前,我捍卫了做人的尊严。

一天晚饭后,我习惯性地到好哥们儿处闲聊,我进屋后,他的女友一人在家,在织毛裤,我问枫干嘛去了,她说出门办事去了,我转身欲走,她说:“你有烟么?给嫂子一支。”他们虽然没有结婚,但已经同居近一年了。我很反感女人吸烟,所以我说:“没有。”她说:“如果我翻出来怎么办?”我说;“翻也没有。”我满以为她会就此罢休,没想到她放下手里的织针和毛线,真的来翻我的兜儿,而且伸手非常麻利地在我裤兜儿里拽出半盒烟,我用手捂都没捂住。“没有烟,这是什么?”她举起半盒烟问我。我伸**烟时,她把烟扔到了炕里,我伏下身去够烟时,我意想不到的是,她扑到了我的身上,用手**肋巴骨,咯吱我,我笑着说:“嫂子,别闹了,我给你烟还不行么?”她不但不放手,反而来解我的裤腰带。我急了,挺了一下身子没挺起来,这哪里像闹着玩儿,我急忙用左手锁住了她的喉咙,用力很大,她的脸色憋得有些发红,慢慢地松开了手,闪身坐到了炕沿边儿上,眼睛开始回避我的目光,我急忙系上裤腰带,坐下来问她:“嫂子,你是怎么想的?”她缓慢地闭上眼睛,说道:“你是不是认为你嫂子挺破的?”“我没有那么认为”,我告诉她。但我当时觉得一个女人有这么大的举动,她需要很大的勇气,而且作为女人遭到拒绝也许是她想象不到的。那么,此后会不会发生什么意外?我们经常见面,会不会很尴尬,女人的自尊心往往比男人还强,我点燃一支烟,也递给她一支,沉默了很长时间,她每抽一口烟吸得都很重。还是我打破了僵局。“嫂子,一个人有喜欢异性的权力,但你把这个权力交给了枫,虽然你们没有结婚,但已经在一起生活了,你交给他的不仅是你的感情,而且你还要为他承担这份感情的责任。我们哥们儿间虽然吃穿不分彼此,但这类事情是绝对不能同享的,我今年才二十岁,人生的路才刚刚开始,如果我做了不是人的事,我以后失去的不仅仅是枫一个朋友,也许我一生都不会有朋友。今天的事儿就当没发生,只是一个玩笑,我保证只有你知我知。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包括你和任何人,只要你和枫生活一天,让我发现了,你们俩的生活也就结束了,在此期间,我会永远像以前一样尊敬你。”

她点点头,眼角有些湿润,我顺手递给她一条毛巾,我感觉气氛缓和了下来,便告辞而退。

后来,我们相处得都非常融洽,有说有笑,但她几次坚持提出一定要给我介绍对象,说是在一次婚礼我担当司仪之后,她的同学表露出对我的好感。当时,我没有急于接受,原因是我没有固定的工作,还是农业户口,人家是城镇户口,,而且在铁路上班,有着正式工作。

嫂子几次开导说,主要是对本人是否相中,如果两个人同意了,你的户口人家能给你带出去,而且凭人家的社会关系,恐怕帮你安排一份工作也不成问题。现在关键是,如果你能接纳她的话,你闯的第一关是如何打通人家里的障碍,她的几个哥哥、姐姐家都是双职工,而且最次的都是股级干部,你的情况她听我介绍一些,可她对你用劲儿还是很大,你好好考虑一下吧。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被另一个朋友周鹏飞约到白桦排一趟,事先说是帮助取东西。到了二舅母的哥哥开的饭店落脚吃饭时,才得知他也想给我介绍对象,就是先前提到的供销社售货员袁晓红,坦诚地讲,从人品、长相,都没说的,只是由于阎伟因其不和他处对象造成了报复杀人,恐怕日后带来麻烦。另外,有嫂子这方面一再撮合,我便放弃了。

经过我再三考虑,我同意了嫂子安排见面的建议。

第一次见面,地点在我家里,当时,母亲和妹妹到牡丹江姨姨家参加大表姐的婚礼;父亲回兰西老家看二伯父。

我和枫还有嫂子商量,见面之后,不管是否成,中午在家安排一顿饭,表示对人家的尊重,其次,即使不成也可以做个朋友,也体现咱家好客之道。

因为头一天嫂子已经做了预约,早晨八点多钟,嫂子直接去接人了,枫和我到市场去买菜。

九点多钟,我和枫回到家里,开始洗菜,切肉,刮鱼鳞。

十点多钟左右,嫂子两个人推着自行车进了院儿,从窗户望去,好像是两个人边走着,嫂子边介绍着周围的环境。

我和枫微笑着推开门,将两个人让到屋里,嫂子笑着说:“我给你们俩介绍一下:‘‘丽杰,我的同学;这是振岭,枫的同学,也是最好的哥们儿。”我主动伸出手:“你好,非常高兴认识你。”丽杰笑着说:“也非常高兴再次见到你,婚礼主持人。”大伙儿都笑了,相互寒暄了几句,嫂子说:“你们俩就先唠着吧,我和枫做饭。”说完,两个人进了厨房。

我给丽杰倒了杯茶水,笑着说:“婚礼倒是主持了不少,但谈恋爱我实在不会起头儿,要是早晨,我第一句话问你吃饭了么?现在是十点多,我再这么问你有点儿不恰当,问你咋没上班呢,还是我把你约来的。说点什么呢?我说我喜欢你,咱俩又刚接触,有点儿太草率。不过,我第一个条件是我没有正式工作;第二个条件是要孝敬老人……”

丽杰笑着说道:“我说过要和你处对象了么?”“目前还没有,我想根据国际惯例,一般提出来,也都是男的先开口,你没看电影里总是女的在前面跑,男的在后面追,边追还边喊:“站下来,我爱你!”这时,嫂子推门笑着说:”你真不要脸,第一次见面就喊爱人家。“我笑着说:“我在通过电影找恋爱的感觉。”

丽杰站了起来,说道:“这样吧,咱们也别东扯西游了,也别先说处对象,一生的事儿,需要一个了解过程,咱俩的情况,嫂子也都做过介绍,咱们就先按朋友处,说实话,我是通过你的嘴觉得你挺有意思的,所以想了解一下你的人。如果一段时间相处,我们彼此都能接纳的话,我的条件很简单,但也很难,我父母的工作必须由你本人去做,你就和枫唠嗑儿吧,我和嫂子做饭。”说完,丽杰把枫喊进了屋,要下围裙和嫂子一道下厨去了。

中午时分,一桌丰盛的饭菜摆在了面前,我和枫喝白酒,嫂子喝啤酒,丽杰喝香槟饮料,大伙劝她喝啤酒,她说能喝两瓶,但今天一口不喝,以后有机会再说。

嫂子一门儿给丽杰夹菜,说菜都是丽杰烧的,吃起来也比较可口,我们在说笑中结束了午餐,剩下的收拾工作,丽杰谁也不让伸手,全由她一人完成。有种进入主人角色的感觉,我心里想,倒是很直率的一个人啊。

下午,我们四人玩扑克、打对主,三点钟的时候,丽杰主张回家。嫂子看着我,枫用脚踩了我脚尖一下。

初次接触,丽杰选择这个时间准备离开,可以说是恰到好处的。枫和嫂子是想通过我的态度来圆这个场。

“那么的吧,丽杰,你先坐着,我不会让你太晚走的,让我说几句话,发表一下意见,供你参考。”我装出一副很郑重的样子,给丽杰伸出请坐的手势,从见面的目的和初次接触的角度讲,我说的这两句话,完全可以牵制住她的思维。

丽杰重新回到座位上。嫂子说:“忙什么?天大早的,还能把你拐走不成?”

“五个小时的相处,虽然没有深层次的接触,但是我觉得这五个小时我们过得很愉快,俗话说:相识是缘,相知是份。无论我们以后建立起的是友情还是恋情,我认为今天应当是值得我们记忆的日子,如果现在你走的话,我想咱们四个人都有一种言犹未尽的感觉。既然我们都是朋友,丽杰也别见外,中午饭菜咱们也没动多少,晚上咱哥姐几个热一热,再聚一聚,吃饭不是目的,我们可以再进一步聊一聊。18点30分之前,我准时把你平安送到家。八个小时,多吉祥的数字。‘发财’、‘发展’,怎么理解都吉利。你看,丽杰支持我的想法啊?”

枫和嫂子见我表明了态度,也极力劝留,说着,嫂子起身就去张罗做饭。

我说话的特点有时听着像是在征求对方意见,口气也比较缓和,但实际基本上没有回旋的余地。这是我在某种场合谈话时力求达到的效果。这是一种控制他人思维的谈话技巧,后来,丽杰曾说,我说话时,有时有一种无法抗拒的力量促使你服从。当时,我只是笑了笑说:“我怎么没有感受到?”她说我很坏。

丽杰没有反驳我的想法,笑了笑再次与嫂子走入厨房。

屋里,枫看着我笑了。枫说:“我感觉你像情场老手。而且很老练,可以打满分。”

我笑道:“过奖了。我最硬的一仗,可能是面对她的父母。”

“你同意了?”枫问。

“我方才不是说了么?可以发展。”

饭后,闲聊了一会儿,我把丽杰送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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