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法官心里也烦

第132章 法官心里也烦

哎!这世间让人不理解的事太多了,特别是男女之事,不能拿正常人的眼光去看待。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原告举证。”女法官说完开始翻看原告之前提交的证据。

“第一份证据,第三人通过银行账户向被告转款的记录,证明第三人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五年间向被告陆续赠与了十五万三千元。

第二份证据,第三人与被告的QQ及微信聊天记录,该记录是第三人提供给原告的,证明第三人与被告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时间长达五年之久。

举证完毕。”原告律师道。

“被告质证。”女法官道。

“以上证据的真实性,被告认可。但是证明目的不认可,第三人给被告赚的款项并不是赠与款项,而是为了支付生活费用。质证完毕。”方轶道。

“第三人质证。”女法官道。

“我对原告的证据全都认可。完了。”第三人道。

“被告举证。”女法官心里也烦,她不想审理这类案件,尤其是她这么年轻的法官,尚未婚配,接受这类负面信息多了,会影响她的婚姻观。

庭里除了她,全是三四十岁的老法官,而且以女性法官居多,基本上都已结婚生子,处理起这类案子来显然比她更有经验。之前有个年轻的男法官分到庭里,后来申请调到了执行庭,现在庭里只有她一个年轻人。

“第一份证据,被告与第三人的QQ和微信聊天记录,被告曾多次向第三人索要钱财支付房租和两人的日常开销。原告提供的第三人向被告转账的时间与双方聊天记录时间吻合,证明本案第三人向被告转款系用于两人共同生活。

第二份证据,被告的租房合同和支付租金的银行转账记录,被告与第三人同居期间,均是租用的同一套房产,双方一年一签合同。因为时间太长了,被告只能找到三份租赁合同,但是支付的租金是连续的,每年被告都会向房主的银行账户支付租金。证明被告租赁房产所付租金金额及时间,与第三人给被告支付的款项金额及时间吻合,第三人支付给被告的款项大部分用于支付租金。

第三份证据,被告与第三人分手前的聊天记录,证明被告与第三人同居期间的所有花费均由第三人承担。

第四份证据,第三人向被告借款的QQ及微信聊天记录及转款记录。所借款项用于车辆加油及请朋友吃饭等,共有三万六千多元。证明第三人与被告之间存在账目往来,第三人转给被告的款项不是赠与,其中包括同居花费和欠款的归还。

以上聊天记录均有公证机关的公证书。举证完毕。”方轶道。

“原告质证。”女法官道。

“第一份证据,被告与第三人的QQ和微信聊天记录,真实性、关联系、合法性原告认可,但是证明目的不认可,即便款项的出入时间相符合也不能说明第三人支付的款项就是专门用于支付日常开销的。如果真是用于支付日常开销,第三人完全可以代被告支付,没必要绕弯子。

第二份证据,被告的租房合同和支付租金的银行转账记录,原告认为该份证据与本案无关,被告支付租金是用的自己的钱还是用的第三人的钱不确定。

第三份证据,被告与第三人分手前的聊天记录,原告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认可,但是证明目的不认可,两人口头上这么说,但是并不代表实际中就是这么做的。

第四份证据,第三人向被告借款的QQ及微信聊天记录及转款记录,原告认为该证据与本案无关。这是第三人与被告间的借款纠纷,应另案处理。”原告律师道。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她虽然经验不足,但是从方轶提供的证据中她已经对整个案情有了初步判断,之前原告来找她时,所说的话是存在偏差的,比如原告和第三人故意隐瞒了,第三人向被告借款的事。

但是她接受了委托,就要替当事人说话,即便知道了真假对错又怎样,她的工作不是去探讨案件的是非曲直,而是去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虽然她的心里也很矛盾,但是她必须这样去做。

“第三人质证。”女法官道。

“我认可被告提供的聊天记录,但是对证明的内容不认可。完毕。”第三人道。

“不认可的理由是什么?”女法官问道。

“我……我跟她聊天归聊天,但是实际上并不是这样,我给她的钱就是赠与。”第三人眼神恍惚,时不时的瞟一眼坐在原告席上的自家媳妇。

“原告,你们说第三人转给被告的钱是无偿赠与,除了已经提交的证据外,有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这些钱是无偿赠与?”女法官问道。

“没有其他证据,这十五万三千元,是分批转的,小额的款项一二百元,大额的款项三五千元,因第三人和被告双方存在非正常关系,从常理来讲,这些钱都应该属于赠与。”女律师辩解道。

“被告代理人,第三人与被告是共同居住生活,还是偶尔住几天?”女法官问道。

“基本上在原告不在家期间,第三人都是在被告处居住。”方轶道。

“原告,你的工作性质是什么样的,是否需要经常出差?”女法官问道。

“原告是公司高管,六年前被派往外省担任总经理,所以属于常驻外省,每隔一段时间可以休假。”女律师道。

原告不在本省工作这是事实,只要法官到单位一调查便可了解,所以女律师犯不着为这事撒谎。

“第三人,是这样吗?”女法官看向胖子,眼神中闪过一丝厌恶。

“是,我媳妇经常不在家。所以我就一失足成千古恨。”第三人的态度很好。

“第三人,你是经常居住在被告处吗?”女官问道。

“大部分时间是在她哪居住。”第三人道。

“伱是做什么工作的?”女法官问道。

“我在县里开了一家劳务公司。”第三人道。

(本章完)

第832章 你滚!第79章 不试一试,可惜了第27章 乌龙第270章 儿子不孝!第817章 如果人生可以再来一次第885章 离开第686章 太不人道了第285章 为啥?第178章 证据不足!第308章 傲气的曹晓慧第197章 跟我斗,你还嫩点第408章 千万别感谢我八辈祖宗第465章 左右不吃亏第1007章 壮志未酬第605章 脆弱的理想第1042章 挑剔第660章 伍大学问第786章 挺贼的第584章 这事您问不着我第814章 土方子第378章 这是内讧啊!第1003章 眼泪哗哗的流第447章 第485 486章(二合一)尴尬,实在太第241章 一个个的都是仙儿!第82章 横财第627章 你怎么不直接抢啊!第1026章 正经商人第23章 狗屁律师第1059章 一万个线头第580章 这哪是坑啊,这是无底深渊啊!第92章 不生气!不生气!第1046章 我要求回避第219章 这不是抹稀泥吗!第1049章 左家第414章 第433 434章(合并章)赵云妨害作证第301章 狗屁倒炉的事第32章 崩溃了第116章 躺枪第683章 持续发酵第735章 典型的冒用诈骗第81章 你算那根葱啊!第392章 逼格够高的!第884章 请回应第603章 我怕半夜做噩梦第219章 这不是抹稀泥吗!第659章 铁树终究会开花的第610章 海归第958章 这不倒霉催的嘛!第507章 侮辱妇女罪VS侮辱罪第351章 败家老娘们第930章 从零开始,再归零第169章 屁股决定脑袋第208章 抑郁个屁啊!第641章第90章 欠钱的是大爷第638章 买卖不成仁义在第534章 和索要非法债务构成什么罪?第99章 刑审2第235章 老男人的快乐真的很简单第1046章 我要求回避第256章 这女人心够狠的第1042章 挑剔第87章 口无遮拦第47章 医院有人好办事第195章 徐增寿第460章 哀鸣第204章 犯意诱发第147章 那就试试吧!第275章 劝人没有这么劝的!第803章 房倒屋塌第366章 情况不容乐观第957章 有点辣眼!第2章 自助者天助!第930章 从零开始,再归零第407章 黑眼圈第1003章 眼泪哗哗的流第277章 这是个擦屁股的活儿第654章 这事有点奇怪啊!第146章 又来买卖了第272章 还能这么操作!(求月票 推荐票 收第639章 是假的第572章 难得糊涂也是一种生活态度第977章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第657章 云乔第603章 我怕半夜做噩梦第798章 重赏之下必有律师第821章 把活儿干好,多多赚钱第517章 就印了几张票子第155章 苦涩第1006章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第662章 特殊正当防卫第125章 顾虑第708章 打急眼了!第211章 双剑合璧第831章 这事你可做的不地道!第863章 治病救人?!你怎么好意思说出口的第195章 徐增寿第143章 地主家也没有余粮了第11章 等我长大了,就回来照顾你!第411章 万事不求皆顺心,但请不要违背良心